2.1.3 线路保护
1)对3~20kV线路的下列故障或异常运行,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相间短路、单相接地、过负荷。
2)3~20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电网的3~10kV线路电流保护装置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同一网络的保护装置应装在相同的两相上;20kV电流保护装置应接于三相电流互感器。
②后备保护应采用远后备方式。
③下列情况应快速切除故障:
a. 当线路市电常用母线或重要用户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60%时;
b. 线路导线截面积过小,线路的热稳定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
④当过电流保护的时限不大于0.5~0.7s时,且无③所列的情况,或没有配合上的要求时,可不装设瞬动的电流速断保护。
3)在3~20kV线路装设相间短路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单侧电源线路可装设两段过电流保护:第一段为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第二段为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保护可采用定时限或反时限特性。对单侧电源带电抗器的线路,当其断路器不能切断电抗器前的短路时,不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此时,应由母线保护或其他保护切除电抗器前的故障。保护装置仅在线路的电源侧装设。
②对双侧电源线路,可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当采用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灵敏性或速动性的要求时,应采用光纤纵联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并应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为后备保护。
③对并列运行的平行线路可装设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并应以接于两回线路之和的电流保护作为两回线路同时运行的后备保护及一回线路断开后的主保护及后备保护。
4)3~20kV线路经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除应配置相间故障保护外,还应配置零序电流保护。零序电流保护应设两段,第一段应为零序电流速断保护,时限应与相间速断保护相同;第二段应为零序过电流保护,时限应与相间过电流保护相同。当零序电流速断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要求时,也可配置两套零序电流互感器。零序电流可取自三相电流互感器组成的零序电流滤过器,也可取自加装的独立零序电流互感器,应根据接地电阻阻值、接地电流和整定值大小确定。
5)对3~20kV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电网中线路的单相接地故障,应装设接地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变电站母线上,应装设接地监视装置,并应动作于信号。
②线路上宜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并应动作于信号。当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与跳闸。
③在出线回路数不多,或难以装设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时,可采用依次断开线路的方法寻找故障线路。
④经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应装设一段或两段零序电流保护。
6)电缆线路或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装置宜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当危及设备安全时,可动作于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