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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试论“白马非白马”——公孙龙《指物论》新解及其现实意义[70]?
第四篇 补论:白马非白马
法理学虽说是关于法律和法学的基本学问,但在笔者看来,它不过是逻辑学、语义学在法学领域里的运用。
学法律的人不能不研修法理学,研修法理学的人不能不遵守逻辑学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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