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平台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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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的背后

互联网技术带来了商业机会,嗅觉灵敏的资本迅速涌入各个赛道,推动创业公司大干快上形成巨头,这本来就是经济规律使然。但这种经济形势中的分配,能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呢?

分配,无非是“做蛋糕”和“分蛋糕”两个问题。

先说“做蛋糕”,现有的模式似乎遭遇到了困难。从发展动能的角度看,政策导向由服务业转移到制造业(尤其是硬科技)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内循环的背景下,建设完备的工业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

在政策调控的影响下,互联网行业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压力。除了政策因素外,互联网产业发展至今,其流量红利也在消失。典型证据是,三大电商的流量成本飞速上涨。从2020财年的数据来看,阿里巴巴和京东的获客成本5年间分别上涨了4.29倍和2.48倍;拼多多更为夸张,获客成本3年间上涨了29.51倍。

更重要的是“分蛋糕”,现有的模式似乎也没有分好。过去,以互联网为首的龙头企业的发展的确带来了部分人群收入的提升。但互联网企业的分配模式也带来了“996”、大小周、社保费用缴纳瑕疵、蓝领工人收入偏低等一系列问题,让员工的幸福感大大降低。

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组织管理的粗放性上。最典型的表现是,企业认为自己有钱,拿钱买员工的时间,实行大小周和“996”;员工默认了出让自己的时间可以赚钱。如此一来,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端人力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没有办法以绩效产出来享受产业红利,便逐渐成为卖单位时间的低端生产要素,贫富差距必然持续拉大。

除此之外,以互联网企业为首的红利行业人效下降,也必然导致分配降速。以四大一线互联网公司BATM来看,剔除未上市的字节跳动,其余三大互联网公司人均GMV持续下降,趋势丝毫未减。

无论是“做蛋糕”还是“分蛋糕”,原来沐浴红利的行业都遇到了问题,显然很难以现有模式实现“共同富裕”。企业可能觉得这是自己的自治范畴,但国家关心的是人民的整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