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忠说蔡志忠
我生长在彰化山边的小村庄,因为家里房间很多,从有记忆起,我就一个人睡一个房间,什么事都自己做决定,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个性。
父亲是家乡书法最好的人,在村里很受尊重,每有村人办喜事、丧事,一定请他写贺楹或挽联;过年时,村里家家户户的门联几乎都是父亲的作品;新春那天早上,父亲就带着我们到村里走一圈,看看有没有谁把门联贴错了。当时,我也期望着,我长大也要有一技之长。
小学期间,台湾漫画非常风行,我自己很喜欢看漫画书,也喜欢画画,美术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中学时代开始尝试画漫画,并将作品寄到台北投稿,后来被录用了,那年才十六岁,就辍了学,单枪匹马北上做职业漫画家,四年间陆续出版了两百多本漫画书。
从军三年中,我进修了有关美术设计、中外美术史、纯艺术等课程,充实自己;退伍后进入光启社担任电视美术指导。当时光启社有全台湾最好的卡通电影设备。但没有制作卡通电影的人才,我买了多卷沃尔特·迪士尼卡通影片,在家里一帧一帧放大,描绘出来,分析动画原理,并利用光启社的设备尝试制作卡通短片,完成了多部中国风格的卡通片头,如《小鱼吃大鱼》《傻女婿》《青呵嫂》等;与此同时,也在台湾私立世界新闻专科学校电影科教了三年卡通电影制作原理。
一九七七年我离开了光启社,与一位朋友共组“远东卡通公司”。专门制作卡通广告,也替日本旺文社制作卡通短片。一九八一年与香港电影公司共同投资制作《老夫子》卡通电影长片,于该年暑假在台湾放映,票房极佳,场场爆满。接着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中国香港等地区上映,都造成轰动,在那一年也得到了金马奖最佳卡通影片。后来又陆续制作了《老夫子续集》《乌龙院》两部卡通电影。中国香港等地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广告制作公司,也把卡通广告片拿来中国台湾制作。
一九八三年台湾报纸开始重视漫画,成年人也接受了幽默漫画。白天我经营卡通公司,晚上也开始尝试画漫画。同年三月在《皇冠》杂志刊登《大醉侠》,慢慢地越画越多,报纸也采用了我的漫画作品;十一月开始在《联合报》刊载了《肥龙过江》和《江湖游侠》;接着《民生报》刊登《光头神探》,《时报周刊》刊登《盗帅独眼龙》,《女性》《野外》《胜利之光》杂志也开始登载。
同时我也将作品寄往中国香港等地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投稿,在新加坡《联合早报》《联合晚报》《新明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星槟日刊》《建国日报》《中国报》,中国香港《东方日报》《明报》《香港电视周刊》,欧洲《欧洲日报》,美国《世界日报》《世界周刊》及美洲版《时报周刊》,差不多有华人的地方都有我的作品出现。
一九八四年我打入日本漫画市场,在芳文社《漫画Time》、实业之日本社《Sunday漫画》、竹书房《漫画Life》刊载。
每每画到深夜三点,想到全世界有十五部以上印刷机正在印刷自己的作品,我内心就有一股冲劲,很愉快地继续画下去。
从小至今,我一直从事自己十分热爱的工作,无论是漫画、电视、美术、卡通电影,都是我喜欢做的事。以自己的兴趣作为职业,是我一生中所做的最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