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如胶似漆
他们蜜月回来以后,家里的装饰和风格,比之考珀伍德夫人从前做塞普尔太太时有了很大的改善。他们决定至少在她位于北街的房子里住一段时间。考珀伍德对家居环境充满艺术创造力,他订婚时就对丽莲原先家里的摆设颇不以为然,认为装饰和风格都有待改善。他提议这次由他来置办家具,以符合他的标准。在成长过程中,他练就了一种对于艺术和精致生活的认知。他见过太多比自己家更显赫、更气派的房子。你不可能走在费城大街上,却对那些更高尚、更优美的社区生活视而不见。人们正在大兴土木建造无数的昂贵气派的房子。房子前面的草坪,有人会建成花园,这很受当地人欢迎。在蒂格家、利利家和亚瑟·里弗斯家,他都注意到一些与众不同的艺术品——青铜器、大理石雕像、挂毯、图画、时钟和地毯之类。
在他看来,现在他那比较普通的房子,也可以装饰得大方得体,而且花比较少的钱就可以办到。比如说餐厅,透过阳台后面帽子形状的那两扇窗户向南望去,可以看到一片草地,几棵树和灌木丛,一直到栅栏那里塞普尔家和邻居的分界线,这一片都可以改进得更具魅力。那道篱笆一样的灰色栅栏可以拆了种上灌木丛。餐厅与客厅之间的墙壁可以打通,换上一些漂亮的挂饰。现在那两扇长方形窗户可以换成凸窗。凸窗做落地式的,装上菱形旋转铅盘框架,朝着草坪方向打开。而屋子里的破旧家具,有的是塞普尔家和威金家族留下来的,有的是后来买的,还有那些天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无法形容的旧家具,都可以扔掉或卖掉,再添置些更好更漂亮的。他认识一个叫埃尔斯·沃思的年轻人,是当地大学建筑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因为两个人脾气投缘,便成了好朋友。埃尔斯·沃思是个富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家,安静、有思想、精致。两个人先是从当时板栗街上正兴建的某幢建筑的质量问题谈起,埃尔斯·沃思说那幢建筑粗制滥造。他们进而谈论起美国文化中的艺术存失问题。他于是意识到埃尔斯·沃思倒是会理解并实施他的装潢观点的人,可以把他家装饰得更精致美观。他把这个年轻人介绍给丽莲,她当然毫无异议地同意了,也接受了他要装修房子的想法。
所以他们度蜜月期间,埃尔斯·沃思便着手实施房屋装修,预算大概要三千美元,包括家具。他们回来后不久便竣工了,装修得简直就像一幢新房子。餐厅的凸窗就如弗兰克希望的那样,低悬于外面的草坪之上。窗户用人造钻石和铅皮镶嵌边缘,旋转轴是黄铜的。客厅和餐厅之间由一扇推拉门隔开,以备将来挂上一幅诺曼底婚礼场景的丝绸挂绘,餐桌是由古老的英国橡木制成的,客厅和卧室则摆放的是美式仿制奇彭代尔和希雷顿的家具。墙上还挂着几幅简单的水彩画,屋内立着霍斯默和鲍尔斯的青铜器,波特的大理石维纳斯出自一个被遗忘的雕刻家之手,其他的普通艺术品不再一一赘述。地毯颜色适当,令人愉悦。考珀伍德夫人看到裸体的维纳斯吓了一跳,这塑像展现出一种她在美国不常见到的欧洲自由,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一切都如此和谐令人舒畅。她觉得自己不能说三道四,弗兰克这方面要比她了解得更多。然后家里又找了一个用人,还有一个帮全工的男佣。如今他们可以举办一些小型的宾客宴请活动了。
那些参加过他们婚礼的人,逐渐发现了新的家居环境给弗兰克带来的微妙变化,弗兰克就像接受了催眠术一样,被周围的环境影响了。基本上,人们从他的个性上可以看出,他是有尊严受尊敬的好公民。他看起来像一个理想的居家男人。他每天晚上,离开嘈杂拥挤的市中心,穿过行色匆匆的人群,快乐地回到妻子身边。在家里,他觉得很安心,对生活很满意,想着餐桌上的烛光晚餐(他的主意);丽莲会穿上淡蓝或淡绿色的拖地长裙,他喜欢看她穿这些颜色的衣服;想到大壁炉里熊熊燃烧的劈柴;还有怀抱里的丽莲,这些都缠绕在他绵绵的想象中。就像以前说过的,他不喜欢读书,尽管他很精明,而且对财政方面相当内行,他更喜欢生活、图画、树木,以及与爱人的身体接触,这些让他更感兴趣。他向往着丰富、快乐、全身心投入的生活。
尽管有年龄上的差距,此时的考珀伍德夫人却是他理想的伴侣。她的身体一旦被唤醒,便对他依赖缠绵,积极回应他的渴求,让他感到如梦如幻。两个人都想要个孩子,很快她便怀孕了,她就把这个幸福的好消息悄悄地告诉他。她曾经怀疑前次婚姻没生个一男半女是由于她自己的原因。现在证明根本不是,她既惊讶又高兴。这开启了他们的新生活。她面前是一个光辉的未来,她不再害怕。他喜欢传宗接代,对基因复制的渴望几乎是贪婪的。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去,年复一年,至少前面的四到五年,他对生活非常满意。每晚高兴地回家,在院子里散步,跟妻子一起开车出游,约朋友来吃饭,跟她聊他想要做的事情。她不太了解他财务上的事情,他也不想费心解释。
他爱她,爱她美丽的身体,她的红唇,她优雅的举止,爱她所有的一切,还有他们的两个孩子,这一切都让他安心。他们四年生了两个孩子。他抱起小弗兰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让孩子坐在他的膝盖上。看着孩子的小胖脚,闪亮的眼睛,还有那花瓣一样的嘴唇,就会想到孩子们来到这世界上要经历多少艰辛。从精子开始,到女人怀孕的奇特时期,还有疾病和分娩的危险。小弗兰克出生时,可真是经过一番历练。考珀伍德夫人很害怕,他也担心生孩子会损害她的容貌,更担心会有生命危险。孩子降临的那天,他站在门外第一次真正经历了焦灼,虽然没到受不了的程度,因为他一向自信而又独立。当然,他很担心,也臆想到生死,眼前的一切可能瞬间化为乌有。终于,传来消息,还有震耳的哭声,一切顺利,他可以进去看新生儿了。这次经历打开了他的眼界,他对事物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人生更有信心了。老话说,事物表面往往隐藏着悲剧,就如同木头精致的贴面下面往往很粗糙,这个论点得到了进一步论证。小弗兰克之后,紧跟着女儿丽莲出生。她长得金发碧眼,他很喜欢。毕竟,家庭真是个大主题。生活就是这样组成的,恰如其分——生活的基石是家庭。
这些年生活中物质的微妙变化很难一言以蔽之——所有的变化都是循序渐进的,就像那些一圈圈的涟漪,丝毫不引人注意。可是细思又变化很多。他最初一穷二白,用了五年时间,才一点点积累起财富。随着他与客户关系的进展,他慢慢认识一些金融界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蒂格公司以及交易所时,也与一些头面人物交往过,像是各个级别的州和市政府官员,这些都是“靠政治谋生”之人。还有从华盛顿到费城来的国家要人,常会到德雷塞尔公司、爱德华·克拉克公司,以及蒂格公司来视察访问。据他了解,这些人都能事先得到立法部门或经济形势变化的暗示与消息,因而会影响到股票市场和交易所。在蒂格公司时,一个年轻的职员曾经拉过他的衣袖,说:“看到那个要去见蒂格的人吗?”
“看到了。”
“那人是穆尔塔格,市财政部部长。跟你说,他什么事也不做,专攻技巧。他投资的钱财,除了本金,不需要交任何账,利息也是他的。”
考珀伍德明白,所有的城市和州政府官员都做投机生意。他们惯于把城市和国家资金以授权代理人或指定的国家存管人的名义,存入某些银行家和经纪人的账户。银行没有利息,都付给了这些官员,还要根据官员的秘密指令,把钱借给某些经纪人。后者将其投资于“稳赚钱”的地方。银行家们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免费使用这笔钱,经纪人则得到剩下的免费使用时间。官员们攒钱,经纪人也可以拿到丰厚的佣金。费城有一个政治圈,里面有包括市长在内的市议会议员、财政部部长、警察局局长、市工程局局长等人。这些人“彼此互助,狼狈为奸”。起初,考珀伍德觉得这种现象很不好,但是许多人因此暴富,似乎也没人在乎。报纸上总会谈论公民的爱国主义和自尊,对此类事情却从来不说一句话。那些就此发财的人既有权力又受人尊敬。
越来越多的商家,发现他在处理票据发行或票据付款方面,是一个非常值得信赖的代理人。他总能知道从哪里可以快速地贷到钱。从一开始他就定下原则,手头要保留两万美元现金,这样可以随时接受委托而无须讨论。所以他总可以说:“啊,当然了,我可以做。”否则手头没钱,碰到事情时,他恐怕就不能那么爽快地答应了。有人会问他是否会在交易所做些股票交易。他没有席位,开始时也没打算买,但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不仅在费城,也在纽约买了一个席位。有个叫约瑟夫·齐默尔曼的人,做干果店生意,曾经请考珀伍德处理过各类票据问题。考珀伍德建议他买一些电车的股票。从此他又转回交易所市场了。
同时,考珀伍德的家庭生活也开始了变化,可以说是变得越来越美好,越来越安定。比如考珀伍德太太跟他一样,随着他的生意来往变化,对于自己的人际关系也要做适当调整。塞普尔先生在世的时候,她来往的大都是生意人,主要是零售商和小批发商人。在她常去的教堂里,有一些女子跟她关系比较好。有时候她和塞普尔先生会参加一些教堂饮茶之类的社交活动,也会去各自的亲戚家随意走访一下。除了考珀伍德、华特曼,还有其他几家亲戚算是例外要特别拜访的。现在这些都变了。年轻的考珀伍德不太在乎她的娘家亲戚,塞普尔那边的亲戚也因为她的再嫁而疏远了,他们认为她的二婚很离谱。考珀伍德与他的家人倒是彼此关心,互相联络感情,有福同享。还有更好的就是,他吸引了一些真正重要的人物。他把他们带到家里,那些银行家、投资人、客户以及潜在客户。这些人在一起也只是社交,不谈生意。因为他不喜欢在家里谈生意。在舒尔吉尔、威萨希肯以及其他地方,有很多受人欢迎的餐饮场所,周日的晚上可以开车去体验。他和考珀伍德夫人经常开车去戴维斯夫人家,到吉钦法官家,去他熟识的安德鲁·夏普珀斯律师家,他自己的律师哈巴·斯达格以及其他几个人的家。考珀伍德天生和蔼可亲,还有不容置疑的深邃思想——他思索,思索,再思索,同时又很享受生活。
他的爱好之一是绘画。他喜欢自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最好的欣赏图画的方式是通过解说员解说,就像我们对于法律和政治的理解也是通过别人的解释一样。考珀伍德夫人对此一点也不在乎,不管怎样,她都无所谓,但是她会陪他去展览中心看画展,同时又觉得弗兰克有点奇怪。因为他爱她,试图让她也对这些感兴趣,但是她只不过表面喜欢,事实上她视而不见。很清楚,她欣赏不来。
孩子们占去她很多时间。但是考珀伍德对此却并不在意。他看到她全身心地投入,感到愉快并认为值得那样做。同时,她那种因为绝对的安全感而产生的昏昏欲睡的状态,模糊的微笑,有时候看起来冷漠的样子,很能吸引他。她跟他真是太不同了!她把第二次婚姻看得跟第一次婚姻一样重要——都是严肃的事情,容不得三心二意。而他,则正相反,在喧嚣的世界中打滚儿,至少在金融界里,在那么多突发事件和闻所未闻的变故中沉浮。有时他会另眼打量她,倒不是以批评的眼光,因为他喜欢她,只是权衡着她的性格。他现在认识她五年了。他了解她吗?青春的活力,在开始那些年占了很大比重,而如今他已经确切无疑地拥有她了。
经过长时间考虑,南北双方终于宣布决战了。这自然掀起了一阵喧嚷,时代的弄潮儿都要加入其中。实在是振奋人心。但是接下来就变成了聚会、游行,然后是骚乱。约翰·布朗被刺杀,林肯的到来,一个伟大的公民,从伊利诺伊州的斯波林菲尔德经费城去华盛顿就职。从布尔·林战役、佛克思堡战役,到葛底斯堡战役等一系列战役。考珀伍德那时只有二十五岁,年轻有为,信念坚定。他认为解放黑奴在人权方面肯定是一大进步,但是会危害到贸易。他希望北方能赢,但是可能会涉及他本人和其他金融家。他不想打仗。其他人也许会去——那些穷人,涉世不深的家伙也许会愿意去冒险。至于他,他的生命全部是为了自己、他的家人和他的个人兴趣。他记起来一天在一条安静的小街上,看到工人们放工回家,一支身着蓝色服装的士兵小分队热情地沿着街道走过。联盟的旗帜飘扬,鼓手击鼓,喇叭吹奏。目的就是想鼓动那些漠不关心或迟疑不定的人,让他们一时头脑发热,忘记自身利益,甚至忘记所拥有的一切——妻子、父母、家庭和孩子——只看到国家的崇高利益,进而尾随其后参军入伍。他看到一个工人提着水桶,大概是刚结束一天的劳作,还没把这场面和白天的工作联系起来。那人停下来,看着小分队走近,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奇特的、不确定的惊奇神情,他跟在队伍后面,庄严地往征兵站去了。是什么让这个人着迷?他自问道。他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说服了?这人显然并没打算当兵,脸上还带着一天工作下来的油脂和污垢。他看起来像个锻造工或者机械师,也就二十五岁的样子。弗兰克看着小分队慢慢消失在街尾的拐角处。
目前的这种崇战的精神很奇怪。在他看来,人们似乎什么也不想听,只想听到击鼓和号角的声音。什么也不想看,只想看军队的步伐,而如今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军人正在奔赴前线,他们肩上扛着冷硬的钢枪。他们什么也不想听,只想听到战争和有关战争的谣言。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情绪。伟大,但是无利可图。这意味着自我牺牲,而他看不到其中的意义何在。如果他也去参军了,他可能会被子弹击中,那么他的高尚情操又有什么意义?他宁愿赚钱,管理当前的政治、社会和金融事务。那个跟在征兵队伍后边的可怜的傻瓜——不,他不应该叫他傻瓜,那个可怜的过度劳累的工人,愿上天可怜他。愿上天可怜所有像他一样的人,他们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有一天他看见林肯——高个,踉跄,骨感,瘦削,笨拙的一个人,的确令人印象非常深刻。那是二月下旬的一个清冷泥泞的早晨。伟大的战争时代的总统刚刚结束了亲临解决联盟统一战线的公告。联盟关系紧张,但不可以破坏。他站在独立大厅的门口,也是著名的自由的发源地。他站在那里颁发指令,脸上充满悲伤,还有一丝沉思的平静。考珀伍德盯着他看,他站在门口颁发指令,周围包围着各界政要、参谋长、侦探以及好奇而同情的公众面孔。当他盯着他那粗糙奇异的面容时,他感受到了这个人的伟大和尊严。
“这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想,“有气度的人。”他的每一个姿势都充满力度和能量。他看着他进了马车,心想,“这人就是铁路的分化者,一个乡村律师。时势造英雄,命运为这场危机挑选了一个伟大的人。”
一连几天林肯的面孔一直萦绕在他脑中。整个战争期间他常常会想起那个奇异的身影。在他看来,这次意外的邂逅,让他看到了一位世界上真正的伟人。他对战争和政治家没有兴趣,但是他知道这些事情有多么重要,特别是在有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