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的历史
——读《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5)
长期以来,史学在我国肩负的不是“穷探治乱之迹,上助圣明之鉴”的重任,就是寻找或论证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伟业。结果,一部无比丰富繁杂、生动多彩的历史,不是被简化成几个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的家谱,就是被抽象为几条规律、几个公式的总结。而一代又一代人民大众在一场又一场历史风云变幻下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休闲娱乐等则根本不被重视,因为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具体的生存方式是“不入流”的,是不能进入历史的。对此,虽早有史家屡表不满,呼吁人们注重对社会史、文化史、大众生活史的研究,但对生活史、风俗史的具体研究委实过于繁难,因此一直成效甚微。所以当我读到这部三卷本《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时,便格外兴奋。这厚厚三大册,以编年的方式逐年、逐月有时甚至逐日地记录下了近代中国的文化变迁和百年间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习俗的变化,一页页读来,好像翻开一幅幅关于近代中国的风情画。
西学东渐引起的不仅是治国方略的变化,还有日常生活的变化。这种生活的变化,有的悄无声息,有的却引起轩然大波。修铁路、架电线、开矿等引发的剧烈争论早为人熟知,就是煤气灯的使用,人们也不是没有疑虑的。西人在上海的一些马路安装煤气路灯之初,“谣诼纷纷,而其最可笑者,则云地火盛行(当时名之为‘地火灯’),马路被灼”,故赤足者无人敢从附近走过,担心地火“攻入心脾”,伤及性命。几年后,北京安装煤气灯时也有不少人认为“此必有碍风水。及其成功也,京城以为见所未见,颇觉欢欣,风水两字,置之度外”。
大众文化的出现,必然使一些观念发生转变。过去由于造纸、印刷的困难,文字向为精英垄断,并使文字本身神圣化。“敬惜字纸”是中国古训,也是民间习俗,引导人们对写有文字的纸张抱有崇敬,不可轻慢亵渎。但近代新式造纸、印刷技术的传入和书报的大量出现,尤其是商业用纸的普遍,使“敬惜字纸”大受干犯。为此,天津、上海的地方官在同治年间曾下令禁止鞋店纸包和鞋上用文字标写店号,“谓此等行动,等于用脚踏字”,有辱文字,违者严惩。两江总督还札饬各纸坊铺号“不准于草纸等项纸边加盖字号戳记,更不许将废书旧账改造还魂纸(即手纸),以免秽亵”。1873年底,上海道宪还专门饬定了《惜字章程》,共十余款,洋洋数千字,详定各种禁条,今日读来,使人忍俊不禁,兹聊举数端,以供一哂。例如,“枕顶置之卧所,肚兜、手帕系妇女所用,以及束腰带、裤带等件,一经绣字秽亵尤甚。嗣后务须一律改用花样,如敢再绣字迹,定干提究”;肥皂、化妆品上也不得印店号,因“洗衣擦体,尤为亵渎”;花炮店“每用字纸包裹炮心,一经放碎,飞扬践踏,污秽不堪”;茶食点心各店号“往往于糕饼上印有吉利字样,并盖印招牌,一经入腹,秽污更不可言……如再印有字板,定当提究”;豆腐干以及糖食各铺“毋许将招牌印于腐干及糖上”。总之,如再有违反,“一经察出,定即传提掌柜之人到案,枷责示众,决不宽贷”。不过,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字纸,此规定终究只是一纸空文,徒添笑料。“精英”,终归不敌大众。
商业的勃兴使崇奢之风随之而起,同时对传统的等级、身份制度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中国向来礼法森严、等级分明,穿衣戴帽乘车坐轿都按社会身份各有定制,不得逾制。红风兜、青缎褂、蓝呢轿、朱轮车等都是官员的专利,但在华洋杂处、商业发达、政治控制略松的上海,一些商人也大胆穿用这些衣物,以显尊贵,造成了服饰用具僭越的现象。当然有人看不惯:“红风兜,耀日头,舆台皂隶等公侯。”“朱轮车,装饰华,京师乘者惟王爷。何物狂奴妄豪奢,笞杖罪应加。”但愤懑毕竟无用,身份、等级制度和观念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冲破的。其实,就在20多年前,电话、轿车也曾是官位、身份的象征,而今不也“飞入寻常百姓家”了吗?
与普通百姓关系最密的还是服饰的变化。1874年秋,《申报》刊登了《论日本改朔易服》这篇文章,对日本明治维新后定西服为官员正式礼服和民间亦开始流行西装的现象大表不满:“自古圣王有天下,颁正朔、易服式、异器械,所以明一统之尊,而使天下知当王之贵也……何期与泰西通商而后遂不知尊王之义乎?”但一年后就又有人在《申报》发表《论日本善法西学》一文,对士人普遍批评改服之事不以为然,对日本从法政到衣食皆“法西学”大表赞扬。到1903年初,在《大公报》发起的有关断发易服的讨论中,赞同者已占了多数,有论者甚至公开主张“今使皇上首易西装,为国民倡,天下之人,有不靡然向风者乎?”对此,《大公报》的编者按亦大胆誉之为“新中国特别精神”。断发易服终成风气,于是西装日渐流行,且又有中西合璧之中山装和旗袍,新旧土洋,千奇百怪,服装迅速多样化。不过,在几十年后我们的穿戴又变为“一身蓝”“一身黄”。及至改革开放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倡并带头穿西装,向国人乃至世界表明改革开放的决心与态度。服装的变化往往得社会变化的风气之先,普普通通的穿衣戴帽居然与国家大事如此息息相关、紧密相连,说怪,也不怪。
中国向来只有私家花园而无公园,在一些有识之士的努力之下,在清末,个别城市也建立了公园,但大都有男女不得同游的规定,如“星期一、二、三、五、六,准男客人览。星期四、日,独许女客人览”之类。但变化了的社会终要冲破“男女之大防”,不仅男女同游公园终无法禁止,就是男女自由恋爱也得到愈来愈多的认同。社会的发展使大量女性冲破禁忌外出务工,虽有人看不惯,认为男女一起工作有伤风化,提出所有工厂应“易女工而为男工”,但终挡不住妇女走向社会的潮流。妇女的解放,必然导致性观念的变化,于是出现了第一则征婚广告,甚至出现了专供男女幽会的“台基”……
近代百年社会生活的变化既广且深,真是说不尽,道不完。在每种变化后面,又有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既可悲又可笑,或许,历史就是这样荒诞。但在哭笑不得之后如果能掩卷深思,我们肯定会得到某些关于今天和未来的启示,因为昨天总在影响着今天和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