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大事业:中国基层卫生发展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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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开创的“卫生革命”

“逼”出来的奇迹

合作医疗,一种由农民和基层卫生工作者创造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被农村缺少医疗保障的状况“逼”出来的奇迹——50多年前,农民每人每年出5角钱,每次看病挂号5分钱,集体代扣代缴合作医疗费用。虽然有一定强制性,但它为农民提供了当时条件下尽可能的医疗保障。

在1974年5月召开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中国的这种做法引起了与会各国的关注和极大兴趣,甚至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从此在国际上扬名。

20世纪80年代,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传统的合作医疗走向衰落。但它为我国农民提供的最初级的医疗卫生保障,仍被世界银行认为是“开创了发展中国家、人口大国较好解决农村卫生问题”的“卫生革命”。

在诞生地的起落沉浮

1966年下半年,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乐园公社杜家村大队的“赤脚医生”覃祥官在村里搞起了“农村合作医疗”,在新中国历史上划下了深深的一笔。

“解放初期,长阳农村曾经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死见阎王’。”胡振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作协会员,覃祥官的好朋友,被称为“宣传合作医疗的专业户”。他说,是较差的医疗卫生条件和一家一户禁不住看病的负担,迫使农民不得不采用互助合作的方式为自己提供医疗保障。当时,乐园公社有97.3%的农民参加了这个叫作合作医疗的制度。

乐园公社合作医疗的经验迅速在全国宣传推广。在此后的几年里,全国95%以上的农村生产大队在本地推行了合作医疗制度。

这种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背景下的合作医疗制度一直持续到1979年。随着农村体制改革,集体经济萎缩,合作医疗也出现了滑坡。“公社的500亩药田也分到户了,集体没钱了,合作医疗制度陷入低谷。”胡振栋说。那是覃祥官最苦闷的一段日子,有人问他过得怎样,他回答道:“工资照发,馒头照拿;喂猪带打杂,忙得没得法。”急归急,气归气,但覃祥官依旧同大队卫生室的几名医生一起,在大队党支部的支持下,勉力维持合作医疗制度。

据胡振栋回忆,1992年前后,在县政府支持下,长阳农村先后出现了“合医又合药”“合医不合药”等多种合作医疗形式。但由于机制不健全、保障能力弱,合作医疗难有大的起色。1997年,长阳开始实施农民大病住院保偿制,县政府每年拿出8万元,农民每年人均交费3~5元,但是由于经费太少、保障水平过低,这一制度办办停停,生存艰难。

2003年年初,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被纳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和全国广大的试点地区一样,在保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再次焕发了活力。到2009年6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共有164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助,补助基金达到8 227万元。农民参合的积极性逐年上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后,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民住院率上升到6.8%,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比例下降到10%左右。

2009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性法规。

(摘自2009年9月4日《健康报》,作者:《健康报》记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