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童跌倒的预防与控制
影响儿童跌倒的因素复杂,对儿童跌倒的干预应针对其影响因素开展。对儿童而言,玩耍、运动、游戏、探索周围环境是必不可少的生活活动,开展儿童跌倒的预防控制要在满足儿童的生长、发育、成长需要的基础上开展,不能走向为了避免伤害发生,过分限制儿童的活动的极端。此外,要重视日常生活环境、儿童学习娱乐环境和儿童相关产品安全。国际公认的伤害预防“5E”策略为开展儿童跌倒相关伤害的预防控制提供了基本模型,很多国家实施的儿童跌倒预防研究和实践丰富和完善了该模型的内容。完善儿童相关产品安全性、提升环境安全水平、加强防跌倒教育、促进相关立法和执法、加强对儿童的看护、提高伤害发生后救治能力是预防儿童跌倒的主要策略。
(一)工程学策略和措施
设计使用安全的产品,识别、更换或改良不安全产品是许多高收入国家预防伤害的主要策略。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针对缺陷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的预警、召回、处罚法规和相关制度比较健全,已在预防产品相关伤害方面发挥了作用。国外研究已证明:重新设计并使用更安全的儿童家具、娱乐场所的游乐设施和器械、运动娱乐器械、购物车、轮椅等产品,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儿童跌倒相关伤害的发生率。
设计和建造儿童家具、儿童娱乐运动设备设施时,重点应限制其高度。跌倒后损伤的严重程度与跌落的高度成正比,即跌落的高度越高,跌倒造成的损伤程度越重。限制儿童娱乐设施、婴儿床等儿童相关设备、设施、家具的高度能降低跌倒后损伤的严重程度,新西兰的一项研究表明,如将娱乐场所器械高度降低至1.5m,就有45%的儿童不会因为从游乐场器械跌落而去急诊室就诊。欧盟也规定儿童游乐设施高度不超过1.5m。
改进不安全儿童相关产品。有些产品如“暴走鞋”、婴幼儿学步车、双层儿童床等,这些产品本身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儿童在使用这些产品时发生跌倒或跌倒后受伤的风险均可能增加。应进一步完善其设计,增进其安全性。对已经发现安全隐患的相关产品应停用、召回。在美国,通过采取禁用婴儿学步车或调整学步车脚轮的数目和设计的措施,使学步车造成的伤害急诊就医率下降了63%。更多的产品本身没有设计缺陷,但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老化、损毁、零件松动等情况,因而增加产品的安全风险,在产品设计和制造阶段应考虑到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老化可能造成的儿童安全问题,并在设计上对其进行一定改造。
(二)环境改善
与儿童跌倒有关的环境因素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物理环境因素在儿童跌倒的发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时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就是导致儿童跌倒、坠落的直接原因。去除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将儿童与可能的危险环境隔离、增加环境中保护性因素都能发挥预防儿童跌倒的作用。通过改善物理环境预防伤害,属于被动干预,其干预效果往往优于主动干预。
1.物理环境
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主要活动场所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家庭、社区、幼儿园或学校。从预防儿童跌倒的角度看,几乎没有绝对安全的环境,环境改善策略的目的是尽可能地降低儿童因环境危险因素而跌倒的可能性,其主要的策略有:减少跌倒时所蕴含的能量,如降低跌倒平面的高度、使用可以吸收冲击力的地面材质等;通过障碍物将人和危险分开,如给窗户安装护栏、安全楼梯门等;降低环境中危险物品和危险部件造成的伤害,如去除或钝化环境中的尖锐物品或部件等。
(1)降低高度:
儿童跌倒后造成损伤的严重程度与跌倒发生的高度相关,跌倒发生的高度越高,损伤的严重程度越重。降低儿童所处环境、玩耍娱乐设备设施的高度可降低跌倒致伤的风险。儿童从高于1.5m处跌倒受伤风险性是从低于1.5m处跌倒受伤风险的4倍;儿童从高于2.25m的高度跌倒受伤的危险性是0.75m或0.75m以下的13倍。许多高收入国家在降低了儿童游乐场设备高度后儿童跌倒伤害数量有所下降。
(2)改善跌倒接触面的材质:
跌倒后与人体接触面材质的吸收冲击力能力与跌倒造成损伤的严重程度相关。吸收冲击力好的接触面材质在跌倒发生时更好地把冲击力吸收和转移,使人体承受的冲击力降低,从而降低人体因跌倒而受伤的可能性。在家中,床、沙发等儿童家具周围可以使用地毯、地垫等起到缓冲作用;在幼儿园、学校内的运动场使用塑胶地面代替水泥地面;在运动娱乐器械周围可以使用橡胶、沙土、树皮等更具缓冲能力的材质。
(3)增加环境中保护性设备设施:
在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幼儿园、儿童活动中心、商场、医院、体育场馆、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时,应充分考虑儿童身体和生理发育尚不成熟的特点,给窗户、走廊、楼梯、电梯等位置安装护栏、栏杆、防护网等保护性措施,提高建筑环境本身的安全性水平。室内有楼梯的场所,安装和使用防止幼儿跌倒的楼梯门。
(4)清除通道、楼梯、活动场地障碍物:
保证儿童行走、活动的通道、楼梯、运动场馆没有障碍物、坑洼不平或凸出物(井盖、设备固件等)。通道或活动场所中有斜坡、台阶等可设立明显的提示标识。
(5)防滑:
地面选择防滑的装修材料,特别要考虑到装修材料遇水后的湿滑程度,重点关注卫生间、浴室、饮水或取水处、门厅、暴露在室外的体操台、国旗台等位置的地面。如建筑材质较湿滑,可更换装修材料,或铺设防滑垫,并予以警示。
(6)去除或钝化环境中的尖锐物品或部件:
有时跌倒后身体接触到环境中的尖锐物品或建筑部件(玻璃、碎石块、护栏的尖锐部分等),可造成锐器伤、开放伤、扎伤等。及时清理环境中的碎石、碎玻璃。应在儿童活动范围内减少玻璃制品的使用,使用玻璃防碎膜,不安装使用带有尖锐结构的护栏等;对课桌椅等进行边缘钝化处理。
2.社会环境因素
通过改变社会环境干预儿童跌倒往往需要通过间接作用产生效果,其效果覆盖范围更广泛,可持续性更好,但干预难度相对更大,需要时间长,往往需要多方参与、长期努力才能有所进展。
儿童跌倒的预防尚未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认识,应做到以下几方面:将儿童跌倒纳入儿童健康促进等工作中,投入适当的人力、财力开展相关防控工作。提高社会对儿童跌倒的认识和重视。利用不同途径开展社会动员和社会宣传,促进全社会树立“儿童跌倒不是意外,采取科学措施可以预防儿童跌倒”的意识和理念。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合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存在儿童看护不足的看护和照料机制。建立和完善儿童跌倒相关信息收集、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为政策出台和立法提供依据。
(三)加强教育
教育策略是指对儿童、家长、教师等相关群体进行儿童跌倒预防的教育,提高其知识、意识和技能水平。教育策略形式多样,受众广泛,实施时可操作性强,是实际工作中最常被使用的干预策略。
实施健康教育策略应注意:单独实施健康教育策略对预防跌倒的效果有限,应与其他策略措施共同实施。教育对象可以是家长、教师、儿童本人,也可以是学校、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的负责人,还可以是建筑设计、产品设计、环境改善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管理或技术人员,或者可以是立法、执法相关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内容应根据对象、研究或工作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健康教育传播信息的内容应尽量有证据可循,有科学依据;同时要考虑到受众的接受能力和需求,尽量避免教育内容与教育对象的“错位”。健康教育可采用的形式多种多样,应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沟通和传播方式、获取信息习惯和途径的变化而不断更新;针对不同干预人群的健康教育形式应有所选择和不同。
(四)促进立法和加强执法
加强立法和执法是效果较好的可持续的干预策略,针对某些特定危险因素,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有效执行和强化相关法规。虽然不可能将所有与儿童跌倒有关的危险因素或保护因素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做出规范和落实,但即使针对某个因素制定并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能对预防儿童跌倒发挥相当的影响力。例如,美国纽约修订了相关法律,要求房屋业主必须安装窗户护栏。该法律出台后儿童从高层建筑跌落的事件大幅度下降。美国和加拿大对儿童学步车标准和使用进行规定后,与儿童学步车相关伤害变得十分少见。
我国与儿童跌倒相关的法律、规范还十分有限。针对学生伤害预防相关工作,教育部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这些法规中虽然没有明确地将儿童跌倒独立作为一个健康问题进行阐述,但其内容从不同方面涉及到预防儿童跌倒、坠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对儿童家具、学习、生活的环境进行了规范,其中均涉及到预防儿童跌倒相关的内容。
我国现有的法规为预防儿童跌倒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据和法制保证,但仍有可改善的空间,预防儿童跌倒的立法执法策略可考虑下列内容:制定法规、标准,要求有儿童居住、学习、生活的住宅、学校、儿童活动中心等建筑安全窗户护栏、窗户限位器;限制运动、娱乐设施高度,规定儿童游乐场所地面、运动娱乐设施地面材料的材质和厚度(例如规定使用具备一定厚度的抗冲击表层材料,如沙子等);限制儿童学步车、“暴走鞋”的使用;进一步针对不同类型的儿童用品、家具、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性规范。
执法是确保相关法规能发挥预防儿童跌伤作用的关键,执法不到位意味着那些基于证据制订的法规没有改变人们的行为,也无法减少儿童跌倒的发生。在促进立法的同时,应加强对已颁布法规的宣传、落实和执行,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儿童跌倒的发生。
(五)加强成年人看护
很多儿童的跌倒、坠落事件发生时,看护者就在儿童附近。加强对儿童的看护是公认的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重要策略。对于婴幼儿等年龄较小的儿童而言,加强成年人的看护在预防跌倒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儿童在学习爬、走、跑、跳的过程中,在探索外部环境的活动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行为,必须有成年人的看护。
在公开发表的伤害预防研究中,很少有正式的对“看护”的界定。WHO在《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中对看护的解释是:看护是指注意行为(包括看和听)和靠近(触及的或未触及的),但该行为是否连续无法判断(行为是否持续、是否有间歇,或者根本没有)。伤害类型多样,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差别较大,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风俗各异,很难有一种普适的标准看护模式来保护所有儿童的免受伤害。
看护的有效性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看护者自身的安全知识水平、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看护者与孩子的距离,看护时是否同时做其他事情,看护者的心情、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是否饮酒或使用药物等。加强看护被认为是一种普遍应该采取的儿童伤害预防控制措施,但其科学证据尚不充足。在预防儿童跌倒方面,往往建议成年人应对儿童(特别是婴幼儿)进行近距离、专心的(不在看护儿童时从事其他事情)看护,不能由交由未成年人看护儿童。
看护时应注意下列行为要点:不要让儿童单独呆在高处,如床上、沙发上、桌子上。给儿童换尿布时要将一只手放在儿童身上,防止儿童突然动作,最好在较低的平面上换尿布。将孩子放在童车、高椅、摇床、购物车等儿童家具或设备上时,一定使用安全带。抱着儿童上下楼梯、乘坐扶梯时抱紧儿童,防止儿童的突然动作导致的跌落。
(六)加强治疗与康复
因跌倒而造成儿童的死亡和残疾有时是因现场急救不足、未及时送医、缺乏康复等原因造成的。儿童跌倒后的医疗救助涉及伤害现场的紧急救助、伤者到达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救助及伤后可能的康复救助。大量研究和实践证明:及时有效的现场救治并快速安全地将伤者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救治,能够有效降低包括儿童跌倒等各类伤害导致的死亡率、致残率,并为后期的康复奠定良好的基础。儿童、监护人等缺乏现场急救知识、技能,对儿童跌倒的治疗和康复重视不足,急救、医疗、康复服务可及性差、水平低等是导致现场救治不及时、效果差的的重要原因。相关主要措施包括:
1.加强急救能力建设
对儿童家长、教师、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儿童创伤急救、护理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急救技能。开展全社会的急救宣传教育,提升儿童跌倒发生现场第一目击者的急救意识和技能。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适当教授儿童可以理解、可掌握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完善儿童伤害急救网络
加强急救网络建设,从政策和资源上支持急救网络的搭建与完善。在现有急救网络基础上,增加儿童急救相关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3.健全儿科急救医疗设施和服务制度
增加医疗机构儿科门(急)诊数量,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专业技术力量。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康复治疗
在医疗机构现有的康复服务基础之上,建立完善儿童伤害康复的专业队伍,并丰富服务内容。
儿童跌倒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相关危险因素越多,跌倒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实际开展预防儿童跌倒干预工作往往采用综合干预的策略。综合策略是指将教育策略、环境策略、工程策略、法律法规策略、加强看护策略、医疗救护策略等策略中的多种策略相组合开展儿童跌倒的干预。采取综合策略的好处是利用各类预防策略措施互补性,更全方位地应对导致伤害发生的多种危险因素,从而可能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虽然国内外对儿童跌倒预防措施的研究和实践还十分有限,但也积累了一定证据和经验。《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中列举了目前已经过研究验证的预防儿童跌倒的干预措施,其中部分干预措施被证明能有效减少儿童跌倒发生,有些干预措施在预防儿童跌倒的效果上尚没有充分的证据,这些措施可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考,见表6-15。
表6-15 儿童跌倒的主要干预措施
引自:WHO.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