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脑血管病的相关危险因素
一、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
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遗传因素、种族和出生体重。脑血管病的发病率、患病率和死亡率均与年龄呈正相关,55岁以后发病率明显增加,每增加10岁,脑血管病发病率增加约一倍。父母有脑血管病病史的子女患脑血管病风险增加30%,某些遗传疾病如伴皮质下梗死和白质脑病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动脉病等可增加脑血管病发病率。
二、可干预的危险因素
(一)高血压
高血压是脑血管病发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独立危险因素,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连续一致、持续存在的。高血压作为脑血管病诱发因素之一,血压越高、脑血管病风险越大,早期治疗高血压可明显降低脑卒中发病率。研究表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5mmHg,脑血管病相对风险约为血压正常者的4倍。《中国脑血管病一级预防指南(2019)》指出,血压与脑卒中发病率呈对数线性关系,去除其他危险因素后,基线收缩压每增加10mmHg,脑卒中相对危险即增加30%;高血压对亚洲人群脑卒中发病率的影响程度约是西方人的1.50倍。
(二)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空腹血糖异常和糖耐量异常)
糖尿病是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脑血管病复发或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但不是出血性脑血管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可使脑卒中风险增加1倍以上,而大约20%的糖尿病患者的死亡是由于脑卒中所致。并且女性糖尿病患卒中风险高于男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糖代谢异常的患病率很高,临床医师应提高对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糖管理的重视。
(三)心房颤动
单独心房颤动可以使脑血管病风险增加3~4倍。长时程心电监测有助于提高心房颤动检出率,目前临床常用CHA2DS2-VASC量表评估来决定抗栓策略,除传统的抗凝药物华法林外,新型抗凝药物如利伐沙班、依度沙班等由于不需要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具有固定治疗剂量的优势。对已有研究的荟萃分析结果显示,与华法林比较,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在降低脑卒中或系统性栓塞的疗效方面具有优势,且在大出血和颅内出血上具有明显的安全性。此外,左心耳封堵术已被评估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脑卒中预防的一种替代疗法。
(四)血脂异常
血脂异常与缺血性脑血管病明显相关。有大临床样本研究表明,总胆固醇每增加1mmol/L,缺血性脑血管病相对风险升高25%。高密度脂蛋白每增加1mmol/L,缺血性脑血管病相对风险降低47%。胆固醇与出血性脑血管病的相关性目前还不明确,但多数研究显示胆固醇水平低下,出血性脑血管病相对风险增高。
(五)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
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是明确的脑血管病独立危险因素。研究显示,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50%~99%)患者脑血管病发病率为每年1%~3.4%,10年发病率为9.3%,15年发病率为16.6%。
(六)吸烟
吸烟现已被列入缺血性卒中重要且独立的危险因素,可以使缺血性卒中相对风险增加90%,使蛛网膜下腔出血风险增加2倍。吸烟可以影响全身血管和血液系统,加速血管硬化、促进血小板聚集、升高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等,可以刺激交感神经造成血压升高。目前研究表明,吸烟者缺血性卒中和出血性卒中风险均增加。被动吸烟者脑卒中风险也增加30%。
(七)生活方式
包括膳食和营养、运动和锻炼、肥胖、饮酒、绝经后雌激素替代疗法等。目前认为,生活方式与卒中有明显的相关性。日常饮食增加蔬菜和水果,低钠、高钾摄入,增加体力活动和锻炼,减少饮酒,均可降低脑卒中的风险,肥胖和雌激素替代疗法可能增加脑卒中风险。
(八)其他疾病
如心房颤动以外的其他一些心脏病,镰状细胞贫血,代谢综合征,偏头痛,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炎症和感染等,均可能与脑卒中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