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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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集 两份公告引争端

张国淦两次往返国务院与黎元洪宅院之间,给黎元洪带来了段祺瑞同意让他做总统的确切消息,黎元洪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接下来,黎元洪与张国淦两人又商议了就职典礼的一些细节。这已经是1916年6月7日早上的事了。

6月7日上午,黎元洪在东厂胡同宅邸举行就职典礼,宣布正式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典礼仪式极为简单,黎府门前悬挂了两面五色旗,东厂胡同两端停放了十几辆汽车和马车,出席典礼仪式的仅有段祺瑞及内阁成员,还有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位参政院院长溥伦。典礼仪式在黎宅中厅举行,厅里未做特殊布置,只是临时悬挂了几面旗帜。厅北面放了一具屏风,庭院里有一支军乐队。上午10时10分,黎元洪身着军服,在数名幕僚、军官簇拥下来到中厅,站在屏风前,向排列侍立的内阁成员鞠躬。各部长官随之向黎大总统三鞠躬。然后,黎元洪发表了简短的就职演说:“现在时局艰难,补救之方,以遵守法律为主。元洪今本前大总统救国救民之意,继任职务。嗣后一切设施,自应谨遵法律办理。惟元洪武人,法律知识有限,尚望诸公同心协力,匡我不逮,无任感盼。”

黎元洪的这份就职演讲,显然是刻意讨好北洋派将领。他把自己就任大总统说成是“今本前大总统救国救民之意,继任职务”,而且在就任总统后签署的第一道命令,竟然是一个褒扬并安排厚葬袁世凯的命令。其中讲:“前大总统赞成共和,奠定大局,苦心擘画,昕夕勤劳。”对于袁世凯的安葬问题,黎元洪在总统令中规定:“所有丧葬典礼,应由国务院转饬办理人员参酌中外典礼,详加拟议,务极优隆,用副国家崇德报功之至意。”据知情者讲,这道命令是由段祺瑞拟好、黎元洪盖印后公布生效。

我们前面讲过,段祺瑞是由袁世凯一手提拔起来的北洋虎将,对袁世凯深怀知遇提携之恩。后来段祺瑞功高震主,袁世凯对其戒心日重。特别是袁世凯要当皇帝,段祺瑞不甘心做袁世凯的“家奴”,便称病在家,与袁世凯刻意保持距离,划清界限。再后来袁世凯因复辟帝制众叛亲离,要段祺瑞出来帮他收拾局面,但袁世凯对段祺瑞仍存戒心,所以只想让段祺瑞出力,并不肯真正放权。对此段祺瑞看在眼里,对袁世凯只是虚与委蛇,并不真正出力,反而与冯国璋等人暗中联络,为“后袁世凯时代”布局。袁世凯一死,局势有些混乱,有传闻说段祺瑞要带兵包围总统府,杀袁氏全家人,以泄私愤,搞得袁家一片惊慌。段祺瑞听到这个传闻,不仅亲自到袁府看望、照料,还派夫人带着儿女过去守灵,让袁家上下安下心来。如今,他又要求黎元洪在就职总统后的第一道命令中,褒扬先总统,宣布厚葬袁世凯。与此同时,他所控制的国务院通令全国,为袁世凯的去世下半旗志哀,停止娱乐活动,学校停课一天。所有这些,都是要安抚北洋派将领,向他们表明,他段祺瑞是袁世凯的真正接班人,要求全体北洋军将领服从他的号令与指挥。

在黎元洪的就职典礼上,黎元洪演讲毕,段祺瑞致辞,表示要“谨遵大总统训示,竭力办理”。当天,黎元洪又将继任总统一事通告中外,表示“自惟德薄,良用竞竞,惟有遵守法律,巩固共和,期造成法治之国”。

就职典礼很快结束了。黎元洪如愿以偿地坐上了总统宝座,而段祺瑞则以责任内阁的名义把持了北洋政府的实际权力,两个人算是各得所需。但就其本心而言,黎元洪并不甘心当一个傀儡,总想寻找机会做一个有职有权的大总统。而段祺瑞的“责任内阁”也有其先天不足。正如我们在前面讲过的,“责任内阁”是指内阁由国会产生并对国会负责,但国会早在几年前就被袁世凯强行解散了,没有国会,哪来的“责任内阁”?而且黎元洪这种凭借袁世凯“遗令”继任总统的方式,也难以让那些兴兵讨袁的省份接受。所有这些都预示着,黎元洪宣誓就任总统,段祺瑞把持所谓“责任内阁”,并不意味着北洋政权乱局的结束,而只是意味着新的更加混乱局面的开始。

果然,北京方面刚一公布袁世凯的“遗令”和国务院关于依约法第二十九条由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立即招致西南护国军和各地反袁人士的强烈反对。6月8日,西南军务院副抚军长岑春煊通电说:“黎大总统出承大位,本国法程序之当然,决非袁世凯一人之私法所得傅会。” 6月9日,孙中山发表宣言,要求恢复约法,尊重民意机关,揭露段祺瑞是怙私怀伪、不顾大局。黄兴也通电斥责北洋政府以伪法淆乱国法。在上海的国会议员发表声明,指出袁世凯“遗令”及段祺瑞国务院的通电“所称依约法二十九条由副总统代理之说,系根据袁世凯三年私造之约法,万难承认”。他们还说,如果有人企图以袁记约法破坏国宪,就是民国公敌,将与国人共弃之。同时,护国军方面还多次致电黎元洪,要求他明令宣布总统承位是依民元约法及民国二年大总统选举法“继任”,而非依“民三约法”及袁记修正总统选举法“代行职权”。要求恢复民元约法和国会;要求依临时约法组织内阁;要求将袁记约法和所谓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废止。由于中华民国二年通过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现任总统去职由副总统“继任”,而中华民国三年袁世凯授意搞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现任总统去职由副总统“代行”职权,所以,这场关于黎元洪就任总统的法理依据之争,又被表述为“继任”与“代行”职权之争。坚持恢复民元约法的各派势力主张黎元洪属“继任”总统,而反对恢复“民元约法”的一派则常常将黎元洪就任总统表述为“代行”职权。

在这场“继任”与“代行”的争议中,黎元洪的角色十分尴尬。就其本心而言,他当然愿意将自己的就职表述为“继任”而不是“代行”职权,因为按照“民三约法”及袁记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的规定,前任总统去职,他“代行职权”的期限只有三天,在此期间要在“嘉禾金简”上的三位候选人中选举一人当总统。而按照“民元约法”及民国二年大总统选举法的规定,前任总统缺位,副总统无须选举直接“继任”总统。而且袁世凯于民国二年(1913)10月6日当选为大总统,任期五年。到民国五年(1916)6月袁世凯死,其总统任期还有两年多。另外,护国军方面提出的恢复国会等要求,对他也是有利的。因为有了国会,就可以制约和限制段祺瑞的权力,利于他做一个有职有权的总统。但现实情况是,黎元洪正处在北洋军阀的包围之中,当下如果惹恼了段祺瑞,不仅可能当不上总统,甚至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此外,他也明白,段祺瑞之所以会同意让他做总统,是由于西南护国军及冯国璋等北洋军内部的反段势力。处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中,黎元洪不得不小心行事。在这场围绕着他的总统地位是“继任”还是“代行”职权的政治较量中,他哪方面都不得罪,不管哪方面的通电,他尽量每电必复,复电必称“承赐嘉言,至为纫佩”,或者说“国家根本大计,刻正筹商”。反正都是些无关痛痒、模棱两可的话。

真正主张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的是段祺瑞。袁世凯死后不久即公开发布的袁之“遗令”和国务院关于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的通电,都出自段祺瑞之手。这两份公告还特别说明,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所依据的是“约法二十九条”,这就等于告知世人,袁世凯死后,“袁记约法”依然有效。当然,段祺瑞知道,按照袁记约法及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的期限只有三天,在此期间要组织总统选举会,在袁世凯提名的三人中选举一人当总统。而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不具备选举总统的条件,所以黎元洪的“代行”总统职权,实际上就是“继任”总统。而且在黎元洪就职典礼的当天,国务院又对外发出过三份关于黎元洪出任总统的通电,电文中都没有“代行”字眼,而是含糊其词地称黎元洪是“接受”或“接任”总统职务。如此行文并不能表示段祺瑞糊涂,恰恰相反,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这样做实际上是要既维持袁记约法的法理地位,又要避免出现三日内无法选举总统所产生的矛盾。或者也可以说,段祺瑞宁可让官府文告漏洞百出,也要努力维持袁记约法的法理地位。

段祺瑞之所以对袁记约法情有独钟,是因为维护了袁记约法的法理地位,就等于维护了北洋政府的正统地位。在他看来,这对于团结北洋派将领至关重要。而且,民元约法与国会不可分割,恢复了民元约法,就意味着要恢复国会,这无疑与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借助“责任内阁”推行个人独裁的计划直接冲突。这是段祺瑞执意维护袁记约法,反对恢复民元约法的根本原因。

段祺瑞的主张不仅遭到护国军方面的反对,在北洋派内部也未能获得一致支持。袁世凯在世时,北洋派内部虽然已有裂痕,但由于袁世凯的地位、权威,北洋将领即使心怀不满,也无人敢另立山头。如今袁世凯死了,北洋派内部的裂痕逐渐公开化。同为“北洋三杰”之一的冯国璋,自认为拥有问鼎北洋新首领的实力,不肯唯段祺瑞马首是瞻。冯国璋与黎元洪的关系比黎、段之间要融洽许多。还在袁世凯病重期间,冯国璋就在不少场合表达过袁死后由黎继任总统的意见。虽然他并不看好黎元洪能够做一个有职有权的大总统,但也不愿意看到黎元洪只是充当段祺瑞的傀儡。在冯国璋看来,恢复临时约法与国会没有什么不好,与其让段祺瑞一人在北京大权独揽,还不如让国会配合黎元洪限制一下段祺瑞的独断专行。还有,黎元洪继任总统后,副总统的位子就空了出来。副总统虽无实权,但地位崇高,总统缺位时还有继任总统的机会,对此,冯国璋不可能不动心。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冯国璋于6月18日发表通电称:“国家根本大法,不可无一,不能有二。新约法为总统制,今已不适用,当时制定又未按定程修改,在民国法系上为非正统。”他又说,“现在舍《临时约法》外,别无根本之法”“约法既复旧,则由约法发生之国会,势不能不相因而复”。他的这份通电,简单说就是三条:废止新约法,恢复旧约法,恢复国会。这些主张与护国军及其他反袁势力的要求基本一致。冯国璋是北洋系中手握重兵的实力派,他的这番表态在北洋派系中引起了不小反响,一些北洋派将领公开表示支持冯国璋的主张。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曾经将冯国璋等人的“五将军密电”呈送给袁世凯的那位直隶巡按使朱家宝,此时就公开声明赞同恢复临时约法。此外,河南将军赵倜、河南巡按使田文烈等北洋将领也发表了类似声明。

对于西南护国军方面的呼声,段祺瑞可以置之不理,但对于来自北洋派系内部的不同声音,段祺瑞就不能等闲视之了。6月22日,段祺瑞向各省通电,表示他本人对新、旧约法本无成见,然后话锋一转又辩称:“三年约法履行已久,历经依据,以为行政之准,一语抹杀,则国中一切法令,皆将动摇,不惟国际条约关系至重,不容不再三审慎,而内国家公债以及法庭判决,将无不可一翻前案,如之何其可也。”意思是说,袁记约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已实行多年,贸然废止影响甚广。他还做出一副尊重法律,主张依法办事的姿态,强调要维护法律稳定,不能变来变去,用他的话说:“甲氏命令复之,乙氏又何不可命令废之?可施之约法者,又何不可施之于宪法?如是则元首每有更代,法律随为转移,人民将何所遵循乎?”在这里,段祺瑞故意将袁世凯践踏临时约法、搞个人独裁乃至复辟帝制的行径与社会各界要求正本清源、恢复临时约法的要求混为一谈。为了证明自己对于新、旧约法并无成见,精于算计的段祺瑞还提出一个折中办法:每省派三名代表赴京组成“修正约法委员会”,取新、旧约法可以适从者,再搞一个新的“修正约法”。这个办法说穿了,就是要在“袁记约法”之外,再搞一个“段记约法”。

段祺瑞的辩解与主张,招致了反袁护国军方面更加激烈的反对。唐绍仪、梁启超等人通电驳斥段祺瑞说:“三年约法绝对不能视为法律。此次宣言恢复,绝对不能视为变更。今大总统之继任及国务院之成立,均根据元年约法。一法不能两容,三年约法若为法,则元年约法为非法,然三年约法不特国人均不认其为法,即今大总统及国务院之地位,皆必先不认为法,而始能存在也。”这话说得很有分量,不仅讲明了“一法不能两容”的道理,也就是一个国家不能有两部根本大法,而且明确指出,如果段祺瑞仍固执于袁记约法,不但黎元洪的总统职务没有法律根据,连段祺瑞的国务院也将成为非法机关。因为在袁记约法中,设“政事堂”,不设国务院,当然也就没有国务总理这样的职务。在袁记约法中,类似的职务叫“国务卿”。

如果说以上的还都属于口舌之争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发展就更让段祺瑞感到事态严重了。6月25日,北京政府方面的驻沪海军总司令李鼎新、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和练习舰队司令曾兆麟联合发表宣言,宣布:“率海军将士于六月二十五日加入护国军,以拥护今大总统,保障共和为目的。非俟恪遵元年约法、国会开会、正式内阁成立后,北京海军部之命令,概不接受。”

李鼎新等人的宣言,等于给了段祺瑞重重一击。当时中国海军只有三支舰队,其中以第一舰队为主力,拥有两千吨以上的巡洋舰四艘,其他船只十艘。第二舰队仅有一些小型炮舰,巡防长江水域。因而第一舰队和练习舰队宣布独立,基本上就是整个海军脱离了北京政府管辖。当时的海军舰艇虽然不多,但与陆军相比,机动性强,运兵快捷,炮火威慑力大。在以往对付“二次革命”和护国战争中,袁世凯都曾利用海军运兵南下,威逼独立各省。如今海军宣布脱离北京政府,加入护国军,使护国军如虎添翼。有了海军支持,护国军不仅可能“饮马长江”,甚至可能将军舰驶抵天津、塘沽海岸,直接威胁北洋政府的心脏区域,对此,段祺瑞确实不能不有所顾忌。

处在内外交困中的段祺瑞被迫做出让步。6月29日,段祺瑞通过黎元洪发表申令。申令在讲了一番宪法为国家之本的道理后宣布:“宪法未定以前,仍遵行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之临时约法,至宪法成立为止。其二年十月五日宣布之大总统选举法,系宪法之一部,应仍有效。”

僵持了二十余日的“继任”与“代行”之争终于告一段落。同一天,黎元洪以大总统的身份另外“申令”:于8月1日续行召集国会,所有袁世凯时期之立法院、国民议会发布之法令概行撤销,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组织责任内阁。半个多月后,护国军抚军长唐继尧通电宣布取消军务院,护国运动宣告结束,中国南北又归统一。国会恢复后,迅速举行了副总统选举,冯国璋如愿以偿地当选为副总统。至此,黎元洪、冯国璋、段祺瑞大体都获得了各自希望得到的东西,但又都不大满意。黎元洪的大总统有职无权,不甘心;冯国璋的副总统有名无实,不满足;段祺瑞把持了北京政权,但有黎元洪、冯国璋掣肘,又受国会牵制,不满意。所有这些都预示着北洋政坛争权夺利的斗争不仅没有结束,还会更加尖锐与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