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
刘雯雯和林鹿夏离开后,王侯的爸妈赶忙出来圆场,我跟胡伟大不停地跟各种人道歉,好像刚才闯祸的是自家闺女。
王侯换上一件崭新的西装,之前的好心情却再也换不回来。
婚礼照常举办,上菜时Beryl换上喜庆的中式旗袍,拉着闷闷不乐的王侯一桌一桌地敬酒,热情又圆滑地应酬着,名副其实的女主人。来到我那一桌时Beryl却沉下脸,拽着欲言又止的王侯走到下一桌。
我如坐针毡,随便吃了两口便带着蔚蓝离席了。刚出门,胡伟大也追出来了,他脸上的烦闷多于自责,骂了句脏话,粗鲁地撕开新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
其实操办婚礼之前,王侯找我跟胡伟大商量过,考虑到刘雯雯跟林鹿夏的紧张关系,他想分别请两人吃午饭和晚饭。但胡伟大觉得这次说不定是个让大家重归于好的机会,坚持让王侯请两人中午一起过来,谁知道弄成这副局面。
我拍拍他的肩,安慰道:“算了,下次找时间咱再约……”
“还约什么!”胡伟大不耐烦地打断我,猛吐出一口烟,白色烟雾缭绕在他泛着油光毛孔粗大的脸上,恍惚有一种人到中年的沧桑,“我今天算是看透了,你们都不稀罕,就我跟个傻子似的干着急。今后大家朋友也好仇人也罢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哥不伺候了!”
胡伟大一直是朋友当中最重感情的,这些年来他像是一支兢兢业业的502强力胶,不知疲惫地修补着彼此间的裂痕。见他现在这么自暴自弃,我一时间不知如何接话,说完胡伟大就气冲冲地钻进了车里。
看着胡伟大的车绝尘而去,我盘算着什么时候把他找出来喝个酒。我转身去牵蔚蓝的手,却抓了个空。回头一看,她兀自走出了好远。之前事态混乱,我一直忽略了她的感受,现在想想,整场婚礼上她一句话都没说,肯定是生气了。
我摩托车也顾不上取,忙小跑着追上她。
“……怎么啦?生我气啦?”我轻声问。
蔚蓝假装没听见,继续走。我只好绕到她前面挡下她,她这才肯抬头看我,目光冰冷:“谢牧,我就问你两个问题,你认真回答我。”
我抓住她的手不由得一紧,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什么?
“你爱林鹿夏还是我?”
“你。”我斩钉截铁。
“好,第二个问题。如果我跟林鹿夏同时掉进水里,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果然,每个女人都爱搬出这个古往今来难倒无数人的选择题,我急了:“这问题根本没意义。蔚蓝,你别听那个刘雯雯乱说,她就爱煽风点火。我们几个人从小就认识,这事有点复杂……”
“一点也不复杂,你只要回答先救谁?”她较真了。
我逼迫自己认真去想,竟有些茫然。我当然是爱蔚蓝的,否则就不会跟她在一起,可在我心里面林鹿夏非常重要,哪怕这么多年过去,我依然害怕她受伤和难过,也就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淹死。我多希望自己有三头六臂,把她们两个都捞上岸,可这个答案别说蔚蓝,我自己都不满意。
我只好缄默。
蔚蓝笑得有些凄凉:“这种时候连撒个谎都不会?哄一下自己的女朋友有那么难?”
我低下头:“不难,但我不想骗你。”
“不想骗我?说得好听。”她提高了声音,“谢牧,你看你刚才护着林鹿夏那奋不顾身的劲儿,就算当时不是一杯酒而是一颗子弹你也毫不犹豫就扑过去了吧。你那眼神对我来说就像一把刀子你知道吗……”她扬起下巴,倔强又委屈地盯着我,“从你跟我在一起的那天开始,你就在骗我了,你这个人一点都不诚恳!”
蔚蓝懒得再多说,调头就走。
“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我慌忙拉住她。
沉默良久,蔚蓝失望地笑了:“谢牧,当初你一声不吭去广州,我等了整整三年,我有生气吗?我有怪过你吗?我没有。因为我始终坚信,我们是对的人,只是没有在对的时间遇上。可现在,这点我也不确定了……”
“蔚蓝,你别这样。我是真的不爱鹿夏了。”
“你还不明白吗?有时候我们结束了一段旧爱,并不意味着就能马上开始一段新感情。”她哀伤地看我一眼,“你其实并没有你以为的那么了解自己。或许,我也是。”
我哑口无言,她激烈的情绪已不再,微红的眼底只剩下疲倦:“我有点累,先回宿舍了。”
我刚要跟上去,她冷言阻止:“不用送了。”
我杵在原地,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渐渐走远,针扎似的痛感一点点沁进胸口。
二
我给蔚蓝发了三条短信,她没回,打电话她也不接。自我们在一起后,这种吵架还是头一次。
我是星城本地人,家住三环外,离目前就职的公司太远,便在外面租了一套简装修的单身公寓。回家后我躺在软塌塌的沙发上,望着单调而空荡的住处发呆,胸口堵得慌,在广州工作那段时间的孤独感又将我层层包围。
待在广州那两年半,我跟几个同事合租在三室两厅的公寓里。
说来讽刺,我们这群人被称为城市里的白领,西装革履,手提黑色公文包,带着石英手表,每天在寸土寸金的写字楼里穿梭,俨然一个社会精英。可只要一下班,就会像童话中听到十二点钟声的灰姑娘那样原形毕露:挤地铁、吃盒饭、睡廉租房、玩免费网游,深夜饿了便下楼吃点夜宵,话题通常是足球、游戏、明星八卦和公司生产部新招进来的几个年轻小妹。
偶尔,话题也会从社会残酷、生活艰辛转移到当年单纯美好的青葱岁月。不知何时,面对成长的疲倦和迷惘,怀念成了最廉价的安慰剂,大家像一群软弱而无助的虔诚教徒,围在一起,手拉着手,在名为“怀念青春”的圣歌中寻找着片刻安宁和慰藉。
我自然也怀念,怀念昔日的好友:胡伟大、王侯、刘雯雯、林鹿夏、陈柏言。
一切得从很小的时候说起。
我跟刘雯雯最先认识,那会我四岁,她三岁,父母都是纺织厂工人,住在单位分配的老宿舍里。刘雯雯的爸爸脾气暴躁,经常酗酒打老婆,在邻居口中风评很差,整个大院里的小孩都不爱跟他的女儿玩。她妈妈担心她没朋友,有天特意带上礼品登门拜访,非说要让自家女儿认我做哥哥。我妈盛情难却,从此以后就给了我任务,不管玩什么一定要带上刘雯雯,如果刘雯雯被人欺负了唯我是问。
刘雯雯成了我的跟屁虫,初中之前她都一直叫我谢牧哥哥。我倒是不烦她,她虽然爱哭,但也好哄,随便做个鬼脸就能让她破涕为笑。
四岁那年的夏天,我认识了王侯。王侯住在隔壁小区,他父母在农业银行当会计,单位好,家底殷实。他是独生子,妈妈特别宠他,每天给他的零花钱比整个院子里的孩子的加起来都多。王侯就用这些零花钱买小浣熊干脆面,不吃,只为了收集里面的小浣熊卡片,然后拿来跟我们玩游戏——谁把卡片扔得最远,谁就能赢掉那一局其他人手中的卡片。王侯笨,每次都输光了,他也不心疼,过上几天又攥着一叠卡片过来了,小伙伴们爱死他了,看他的眼神就像饿狼看见羔羊一样放绿光。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某天偷偷找他商量:猴子,咱们合伙,以后你的卡片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一起赢那些人的卡片,这样咱们的卡片就会越来越多。
现在想想我真是太有经济头脑了,小小年纪就知道了拉拢土豪玩垄断。可惜这个计谋很快被识破,我被院子里的小伙伴们孤立了。我跟王侯、刘雯雯孤单的三人小团体,就这么建立起来。
五岁那年,父母把我们仨送入了同一家幼儿园,我们认识了胡伟大。
胡伟大爸妈是长途货车司机,全年在外面跑,没时间带孩子,家里又没有老人,三岁就托给幼儿园阿姨读寄宿。这样的环境导致他从小就特别独立,毫不怕生,把幼儿园当成自家后院,天天作威作福。
我们仨去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就被他吓坏了,胡伟大长得虎背熊腰,领着一群流鼻涕的小男生把我们堵到角落,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大意是:这里他是老大,以后的零食通通都要上缴。他心情好,再决定给谁吃。
王侯跟刘雯雯当场吓哭了,我比较勇敢,是中午午睡时躲在被子里哭的。
但很快我们发现,胡伟大是个善良的老大。他并不热衷于享受战利品,他只是享受作为老大的虚荣。事实上,他手上的零食都还给了大家,有时候心情好,还会把自己的也分出去。
后来幼儿园里发生了一起偷窃事件,阿姨放在小房间抽屉里的十块钱不见了。那时候十块钱可是一笔巨款。阿姨非常生气,把大家单独叫去小房间里盘问,当天下午胡伟大就被阿姨揍了一顿,屁股都被打肿了,事情才算结束。
从那天起,大家便都知道胡伟大是小偷了,从此他威信扫地,再没人跟他玩。不但如此,小朋友们还变本加厉地欺负他,胡伟大从起初呼风唤雨的江湖大佬沦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可谓凄凉。
直到两个星期后,刘雯雯闹着不愿意再上幼儿园了,那天早上,我跟王侯背着小书包跑去她家找她,刘雯雯才哭着告诉了我们,其实那十块钱是她偷的,胡伟大看到了,却帮她背了黑锅。胡伟大挨了打,也没哭,回头还告诉刘雯雯,让她以后别这么干了。
那件事,成为胡伟大正式融入我们三人小集体的重大转折。
之后,四人感情很好地一起上了小学。
林鹿夏是在小学三年级转过来的,她浑身都带着一种神秘色彩,听说她父母是做生意的,具体什么生意没人知道,反正很有钱。那时普通人不是住单位楼就是土房子,他家一搬过来,就盖起了两层的白色小洋房,简直像城堡一样漂亮,不仅如此,那年头谁家里要是能有辆拖拉机都非常拉风了,他爸居然还有桑塔纳。
事实上,林鹿夏也像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转学过来的那天,她穿着昂贵的红色公主裙、方头小皮鞋和不过膝的干净白丝袜,跟我们这些土包子完全不是一个画风的。她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扎着粉色蝴蝶结,齐刘海下是一张苦大仇深却非常漂亮的鹅蛋脸,她自我介绍时,声音清甜又温柔,却没有情绪起伏。尽管如此,大家还是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就连班上平时以欺负女同学为乐的捣蛋鬼,看她的眼神里也隐约泛着柔光。
然而太过美丽,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来说并非好事。转学第二天,她就被同学们孤立了。我们并不讨厌或者嫉妒她,只是纯粹的自卑。她身上带着一种让所有人都自惭形秽的耀眼光芒,有时候她从走廊上路过,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同学们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整齐地让出一条道,分成两排站好,像忠贞的骑士,护送神圣不可侵犯的高贵公主走向尽头的厕所,好像她不是去解决生理需求而是去加冕为王。
或许,林鹿夏沉静隐忍不悲不喜的性格就是那时候养成的。她走路总是挺直胸膛,眼睛平视前方,好像开心、快乐、难过、惊讶、慌乱和尴尬这些情绪都跟她没关系,她像是活在世界名画中那些冰冷而娇贵的少女,只负责惊艳,不负责取悦。
如果不是胡伟大喜欢上她,或许我跟她不会有任何交集。
引用胡伟大的原话是:林鹿夏比学校所有女孩加起来都漂亮。那会刘雯雯还是个心思纯净的小姑娘,不知何为嫉妒,她也觉得林鹿夏漂亮,并希望能跟她做朋友。至于王侯,王侯就一傻子,还停留在收集零食卡牌的初级阶段,异性审美为零。
某一天,胡伟大怂恿我一起跟踪林鹿夏放学。
我答应了。
林鹿夏家离学校不远,她每天放学,都是背着双肩书包独自回家,一路上不做任何停留。我跟胡伟大的跟踪总是在那座格格不入的白色小洋房前结束。这样跟踪到第三次,胡伟大不甘心,偷偷绕到了白房子后面一窥究竟,我紧跟其后。
那时候我的是非观里还没有“私闯民宅”这个概念,两人翻过院墙,躲在一个敞开的窗外。私人舞蹈室里,林鹿夏换下了平日好看的裙子,扎起柔顺的长发,穿上紧身的白色舞蹈服,双脚缠着绷带,在光滑冰冷的木地板上旋转和跳跃,身姿轻盈、线条美丽,后来我才知道那叫芭蕾舞。
林鹿夏的妈妈曾是芭蕾舞演员,不过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她最终的归宿是嫁给了林鹿夏的爸爸,而不是成为什么舞蹈家。此生无法完成的夙愿,顺理成章地留给了女儿。谁会想到,初二那年林鹿夏告诉了我她这辈子最讨厌做的三件事:哭、解释、芭蕾舞。
那天我跟胡伟大看呆了,心脏狂跳,隐隐觉得自己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羞耻事却又欲罢不能。回家的路上胡伟大兴奋异常,表示第二天还要去,结果当晚他就出了车祸,被一辆摩托车撞到了腰,在床上躺了十多天。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地,照顾他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保姆,初三那年这个保姆因为脑梗死突然离世,从此胡伟大都是一人在家生活,常年在我们几个朋友家里蹭饭吃。
第二天我找借口支开了刘雯雯和王侯,独自跟踪林鹿夏。
再次翻墙变得轻车熟路,我偷偷溜到舞蹈室的窗外,踩着垫脚的砖头往里边偷看,这次没看到林鹿夏翩翩起舞,她正在她妈的辅助下劈腿,那不是一般的劈腿,在把腿劈成一字的基础上,腰还要朝前面折下去,直到跟腿贴在一起。那个扭曲的姿势一点也不美,娇小的林鹿夏像一个被人随意折叠的布偶。
“妈,疼……”她波澜不惊的脸上头一次露出表情,却是痛苦。
“乖,再忍忍。”她妈语气里有心疼,但更多的是严厉,“你现在在长身体,几天不练筋骨就硬了。妈是为你好,以后你就知道了。”
——妈是为你好。
从小到大,善良又自私的母亲凭借着这句话,做过多少伤害过我们的事情啊。
那天林鹿夏还是做到了,她的小脸贴在冰冷的木地板上,面向窗口,无意间对上了我偷窥的眼,我发现她在哭。心脏倏地漏掉一拍,后来,那一拍心跳都还尘封在那双美如琥珀般的双眼中,很多年都没能逃出来。
我落荒而逃,之后再没跟踪过林鹿夏,平时上课连她的背影都不敢再看。胡伟大伤好后又叫我去偷看她跳舞,我严厉拒绝并制止了他。因为我想那个孤单又坚强的女孩,一定不希望再被别人看到她哭的样子。
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一个月后林鹿夏主动找我说话了。
“我明天生日,妈妈让我叫同学来家里玩。你要来吗?”面对她礼貌的邀请我毫无准备,紧张得说不出话,她随即垂下眼帘,“不想来就算了。”
“来啊,当然来!可是……”我红着脸认错,“我偷看你跳舞,你不生气吗?”
“没关系呀。”她淡淡一笑,因为不太擅长笑而显得生涩,“反正也是跳给别人看的。”
小学毕业的晚会上,林鹿夏穿着洁白轻盈的芭蕾舞裙,在并不正规的舞台上独舞,伴舞音乐是《爱的罗曼史》。当时我们并不懂得欣赏芭蕾舞的典雅和优美,只是单纯惊叹于她的美。那会我刚在流行歌的歌词里学到一个词:倾倒众生。我想,林鹿夏就是要倾倒众生的人,可她一点都不快乐。后来韩剧《蓝色生死恋》在国内大红,里面的配乐就是《爱的罗曼史》,每次一听到这曲子我最先想起的总是林鹿夏,我甚至觉得,她这种女孩,就应该像宋慧乔一样,活在浪漫的偶像剧里,死于文艺又悲情的白血病。
第二天放学后,我跟王侯、胡伟大、刘雯雯一起去了林鹿夏家。
林鹿夏的妈妈年轻时髦,热情好客。她给我们做好吃的甜点和曲奇饼干,还把林鹿夏的洋娃娃和童话绘本送我们当见面礼。当晚林鹿夏的爸爸开车送我们回家,那是我们第一次坐桑塔纳,大呼小叫兴奋得要命。坐在副驾驶的阿姨回头望着我们,笑容亲切:“以后你们就是鹿夏的好朋友了,她平时不太爱讲话,你们可千万别让她受欺负呀。”
“好!”我们异口同声。
那时我真希望阿姨只是在对我一人说这话。我身体里涌出一股丰盈而热血的力量,我感觉只要林鹿夏站在我身后,无论前面是千军万马还是山崩地裂,我也无所畏惧,一定能张开双臂挡下来。
遗憾的是,我没有这个机会,因为陈柏言。
陈柏言的出现有些晚,那时我们五人已经上高一了。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在一群人中意义非凡的分量,如果说林鹿夏是温煦的暖春,那么他就是热烈的盛夏。没有他,我们的青春想必要逊色很多。
陈柏言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心动的男生,性格温良,成绩优异,家里有钱,还生着一张有点像亚欧混血的美少年脸,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极品高帅富。不过最具有杀伤力的还是那双无辜又清澈的眼睛,里面像是藏着什么旖旎的风景,任谁对上眼都会被吸引住。
俗话说,每个女孩的青春里都会出现两个少年,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陈柏言属于典型的前者,偏偏那双温柔无害的眼睛却让不少女孩误以为他是后者。最终,她们都前仆后继地阵亡了,只有林鹿夏,优雅地踩过遍野横尸,走到了他身边。
关于陈柏言,他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漏洞。几乎所有人,对他最后的记忆都停留在了三年前那场戛然而止的婚礼上。那天,他逃婚了,抛弃了相恋五年的林鹿夏,放弃了成功美满的生活,人间蒸发,杳无音讯。时间一久,我常会错觉自己从没认识过他,关于他的一切,都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掉进沙发缝隙中的手机响起来,我忙翻身去找,满心欢喜地以为是蔚蓝回电话了,结果却是赵晓敏,我的上司。
“假期第一天过得怎么样?”她声音愉悦,总是微微抬高一个调,带着成熟女人特有的知性和自信。
“不太好。”
“没事,赵姐来救你于水火。”她飞快地接过话,“秦总刚来电话了,紧急出差,明天一早你跟我去趟广州。机票我订好了。”
三
深夜,我整理好出差的行李,洗了澡,依旧毫无睡意。一夜无眠,清晨六点天刚亮,我决定赶在飞机前先去一趟市医院,向蔚蓝负荆请罪。
六点半,我来到市医院的第二住院部,多次的探班经验让我轻松找到了蔚蓝。
她倚在长廊尽头的窗边,捧着工作本登记着,身边站着一个穿白大褂的男医生,身材长相中等,气质却文雅而自信,挺拔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精致的无框眼镜,下巴刮得干干净净,皮肤保养得不错,出卖他年龄的是那两条深刻的法令纹,和那经历沧桑后才有的老练眼神。后来我知道他叫彭达,三十六岁,外科室副主任,手上带着五个实习医生,蔚蓝是其中一个。
彭达神色自然地跟蔚蓝聊着天,蔚蓝不时颔首微笑,彭达则悄悄偏过头,眼神停留在她的侧脸和随意垂落的几根发丝上,或许,还会移到洁白的耳垂和锁骨上。我太了解这种喜爱、欣赏和占有欲缠绕在一起的眼神了,我也是男人。
我快步走过去,叫了声蔚蓝的名字。
蔚蓝蓦地抬头对上我的眼睛,脸上流露出稍纵即逝的慌乱,她咬了咬牙,声音冷淡:“你来干什么?”
“来接你。”我努力让自己声音正常,“你还有十分钟就下班了吧。”
“不用了,我一会下班了直接回宿舍。”蔚蓝低头,重新投入工作中,任由尴尬在这个狭窄的走廊上滋生。
“总得先吃早饭吧?”我不死心。
彭达就在这时露出了微笑,那个笑容里透着从容的敌意:“别担心,我会陪她去食堂吃,食堂伙食还不错的。”
“我想你搞错了,我才是蔚蓝的男朋友。”我宣誓主权。
“我知道,谢牧是吧?”他淡定自若,“不过就算是男朋友,也不能决定自己女朋友下班后的安排吧?”
满腔怒火在这一刻几乎要把我的理智烧成灰烬,我努力克制,反击道:“这当然,我从不强迫自己的女朋友。不过这位医生,你难道不觉得在别人想处理感情私事时,老站在这里多管闲事很不礼貌吗?”
“如果我没记错,现在还是工作时间,我作为外科副主任跟手下的实习生交流工作好像没什么不对吧?倒是某人似乎打搅到我们上班了,这位病人如果你是想挂号,可以去一楼大厅。”
我心中气极,差点就冲上去揍他了。
我重新看向蔚蓝,她微微低头,紧抿着嘴,看得出在难过和挣扎。我也顾不上有旁人在了,把声音放柔:“蔚蓝,对不起,昨天是我不好,可你不回我短信我一整晚都没睡,一会你下班了,咱们能单独聊聊吗?”
蔚蓝还是没说话。
该死的手机偏偏在这时响起,是赵姐打来的:“诶,我说只有一小时了,你该不会还在睡懒觉吧,回头赶不上飞机秦总兴师问罪姐可保不住你咯。”
“放心,在路上了……”我心不在焉,“七点半的飞机,不会迟到。”
“你先去出差吧,有什么回来再说。”蔚蓝终于开口,目光里的哀愁还是浓郁得像一团墨。
我心中大喜,只要她肯搭理我,事情就还有转机。于是我赶忙鼓起勇气讨价还价:“好吧……不过你先答应我,要回我短信,别不理我,不然我不走了。”
“嗯。”她说不上是无奈还是心烦地点了点头。
我依依不舍地看了看蔚蓝,又恶狠狠地瞪了彭达一眼。
“一路顺风。”他依然是那副皮笑肉不笑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嘴脸,迟早我要一拳打歪他的鼻子。
四
登机后我给蔚蓝发了条短信,她简洁地回了我一条,还叫我注意安全。我这才安心地关了机,一夜未眠的疲劳席卷而来,我蒙头睡去。惊醒时飞机似乎在降落,耳膜隐隐作痛,身上不知何时盖上了一条毛毯,旁座的赵晓敏正在看书,听到动静转过头笑了笑:“醒啦?”
“嗯啊……”我拿开毛毯,活动了下僵硬的手臂。机窗外,稀薄的云层之下高楼林立,生活在里面的人类,渺小如尘埃。
“昨晚没睡好?”
“不是没睡好,是压根没睡。”我苦笑。
赵晓敏算我半个上司,又是公司前辈,按理说我应该对她毕恭毕敬,没事的时候拍几句马屁,献献殷勤。然而她这人大方随和,爱开玩笑,从没领导架子,我跟她交流工作从来都是直言不讳,私下也算半个朋友。她大我七岁,没人时我就叫她赵姐。
两个月前我回到星城,一共面试了三家公司,最终确定了这一家。
当初面试我的人,正是赵姐。
赵姐原本跟我一样技术部出身,因为形象好气质佳便调去了营销部。她不仅八面玲珑还酒量好,很快为公司拿下了两个大单,老板十分器重,把她升为了营销部主管。加之她原本又懂技术,对大客户的需求也十分了解,所以技术部的事情也时常需要她过问,招聘职员一事便也交由她负责。
面试那天,我们隔着一张会议桌。她漫不经心地翻了下我的简历,问我为什么跳槽?对现在公司的看法以及对自身发展的期望等等。我照本宣科,心想着估计是没戏了。
不想当晚回家,就接到人事部的电话,叫我第二天去上班。
更让我受宠若惊的是,原本说好两个月的试用期,居然缩短成了一个月。后来我才知道,貌似是老板找赵姐打听我的工作能力时,她说了几句好话。为此我十分感激。之后只要是跟她有关的工作,我都会尽量用最短的时间做到最好,不给她添任何麻烦。有一次,我们俩一起加班谈一个单子,她突然说:“楼下有家咖啡店还不错,不如咱们去那谈吧,顺便吃点东西。”见我迟疑,她忙随和地笑着补充,“放心,我请。”
恭敬不如从命,当晚我们除了工作还聊了不少私人话题,进一步熟络起来。那时我只是想,初来乍到,能在公司结交一个厉害的朋友总是好事,竟没想到后来关系越来越好。
我所在的这家公司规模不大,公司主要是给手机销售商做运营系统。简单说,卖手机的商家需要一套电脑操作的销售系统,方便管理员工们每天的销售数额,这个软件就由我们来开发。这次广州一家老客户的销售系统瘫痪,很多资料都存在里面导不出来。该软件的主要开发负责人上个月辞职了,这个烂摊子就丢给了我跟赵晓敏,我负责维修,她负责公关。
一下飞机赵晓敏就打起了电话,回头得意地告诉我:“我刚跟他们把时间改到下午三点了,你先回酒店休息一会吧。”
“真的?”
“当然,快夸赵姐通情达理!”
“何止通情达理,简直就是再生父母!”
她打了个哈哈:“竟敢骂自己的上司老!这个月奖金别指望了!”
我去酒店补了一觉,下午三点跟赵晓敏去了客户公司。我连接上主机一检查,发现事情出乎意料的简单,谁不小心动了系统默认的原始数据,导致无法正常重启。女助理都没来得及问我们要喝什么茶,我就拍拍手说搞定了。
招待我们的负责人姓刘,是个四十多岁的秃头中年男人,长得像男版凤姐。对我解决问题的高效率他非常满意,晚上请我们去莲香楼吃了一顿正宗粤菜。饭后他又说要请我们去KTV,说已经联系了不少老朋友,一起唱唱歌喝喝酒。
我其实不想去,碍于对方实在太热情,拒绝的话说不出口。赵姐见我为难,忙帮我挡下了:“刘总,这次就算了吧,一路上太累。”
“小赵啊,你这就没意思了。坐个飞机能有多累呀,就你那海量,不跟咱喝几杯怎么行呀?”
“这次真不行。”赵姐抛过去一个暧昧的眼神,“女人嘛,总有那么几天不方便,刘总一直都是体贴老婆的好男人,应该懂的。”
“哎呀呀小赵看你这话说的……”刘总连连摆手,“那这次就算了,下次咱可要好好喝。”
“那是一定。”
直到刘总上车,赵晓敏才收回奉承的笑容,声音疲惫:“公司里大家都夸我能喝,谁又知道有两次我都被送医院洗胃了啊?还不是为了生意。”她说着看我一眼,“平时就算了,今天你也在,必须给你推了。”
“谢谢。”我十分感激。
“谢什么啊。时间还早,走,陪我去华南理工大学转转。”
“去那做什么?”
“我之前交过一个男朋友。”她语气有点伤感,“他是理工大学毕业的,早想去他以前生活过的地方看看了,一直没时间。”来公司这么久,赵姐的八卦我也有所耳闻,据说她前男友是这家公司的高层,后来不知怎么两人就分了,反正后来闹得很惨烈,他前男友为了逃避这段感情直接出国了。
避开下班高峰期,地铁上人并不多。一路上赵姐时不时地找我聊会天,可我却没办法全神贯注,因为我正在跟蔚蓝发短信,她刚起床,要开始值晚班了。其实当实习医生应该是做医生最辛苦的一段时间,经常熬夜,还没有工资拿。我没话找话,干巴巴地发着“吃饭了没?”“睡得好吗?”“别太累。”她的回答就更简洁,从不超过三个字,且每次回复都隔上很久,像在敷衍一份讨厌却不得不完成的工作。
我努力说服自己她此刻正在忙着招呼病人,而不是在跟彭达谈笑风生。尽管这样,心里还是很不好受。
“我很想你。”四个字删删改改半天,还是没能发出去,我收回手机,叹了口气。
“让我猜猜。”赵姐好奇地凑过来,“跟女朋友吵架啦?”
我点点头,无精打采地苦笑。
跟蔚蓝在一起没多久,赵姐就知道我们的事。我倒是没主动说起,而是有次加班,赵姐手机停机,拿我的手机点餐,无意看到我手机屏保上的情侣照。她当时还有点不高兴,说我谈恋爱了这么大事也不告诉她,根本没拿她当朋友。我挺不好意思的,也忘记当时怎么回答的了。那之后我都很少聊自己的感情。
眼下赵姐对蔚蓝产生了兴趣,问:“你女朋友是做什么的?”
“外科医生,目前还在实习。”
“医生啊。”她温柔地点点头,“我有个堂姐也是医生,麻醉科的。这条路太苦,不好走。要没点关系,熬到主治医生都三四十岁了,就算是主治医生,收入也就那么点,工作累,压力大,还老要担心会被病人家属找麻烦,太没保障了。”
虽然我知道赵姐没有恶意,可是蔚蓝的职业被人贬低,我本能地急着维护:“收入高不高还是得看在什么科室吧?而且职业不是只看收入的,她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医生,现在能坚持梦想的人不多了。”
“梦想啊!”赵姐微微仰头,口吻沧桑得像在搜寻一件很遥远的往事,“起初谁没点梦想啊。就拿我来说吧,当初也爱敲代码,觉得自己是个创造者。可过个三年五年,这份热情就被时间消磨了。因为我发现,就算自己编一辈子代码也成不了比尔·盖茨,比尔·盖茨之所以有今天,可不在于他会编代码,而在于他开了公司……”她目光深邃地看向我,“知道我为什么转去营销部吗?”
我摇摇头。
“因为这里粗暴简单,离利益中心点更近,也是很好的跳板,以后有人脉和资源了还可以自己单干。”她四周看了看,“你瞧瞧这趟车上,有多少个跟你一样的年轻人?充满激情,自信能改变世界。可其实呢?说难听点他们不过就是一块资源,仗着年轻还能拼能闯。等再过上个十多年,青春不再,体力、记忆力、学习能力都衰退了,与此同时,大批更年轻学历更高的同行来抢饭碗了,这时他们就会明白,与其做一块迟早会被时代淘汰的资源,不如去做那些掌控和利用资源的人,很多人明白这个道理时都晚了。理想主义就这样,看上去很美,吃起来却很苦。”
“赵姐,你的话我明白。”我撇撇嘴,“年轻人都这样,不管前辈们摆出多少靠谱的人生经验和血泪教训,始终视而不见,总以为自己不会是世上庸俗的大多数,磕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年轻人是不会害怕的,因为还拥有爱情和理想。但这两样东西,无论抓得多紧也迟早会消失,所以,不如趁它消失前用来换取安稳的生活。”
“说得文绉绉的,不过是这么一回事。”赵姐很满意我的理解能力。
“或许吧。”我话锋一转,“或许终有一天我的人生会被爱情和理想辜负,即便如此,我也绝不会先拿自己的人生去出卖爱情和理想。”说完我都替自己脸红了,真矫情。
赵姐愣了愣,眼神微微沉醉,像看我,也像在看往事。
“跟以前的我还真是像呀。”赵姐虽然三十多岁了,但皮肤和身材都保养得很好,打扮得也很年轻,晚上化个妆去酒吧,男人对她依然趋之若鹜。然而她在说这句话时,是真的有一种苍老的感觉。
“现在你会这么想也正常,因为你还没吃过真正的苦。当时他家里嫌我出身不好,没有城市户口,觉得我是贪图他家里的钱,非给他介绍了一个留学生,后来他们就双宿双飞去了加拿大,而我什么都做不了,连哭的资格都没有……”气氛徒然变得感伤,她不想再谈这段不堪的往事,转移话题,“你呢?你跟她怎么回事?”
我沉默了,有点不知道从何谈起。
“不说也罢。”地铁正在减速,被挤压的地下风穿堂而过,车窗外的广告牌在赵姐的黑色眼眸中极速闪过,“总之啊,你听赵姐一句话:最后在一起的人,都不会是最爱的那个,而是最合适的那个。”
华南理工大学其实没什么可看的,就是一所普通大学,到处是活力充沛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他们一个个像岁月的针表,随时随地提醒着我老了。
晚上八点我们离开大学,被街头精品店里的一只招财猫吸引了。这是一只雪白而肥胖的真猫,一本正经地端坐着,摆出招手的姿势,可爱得要命。老板忙走出来,告诉我们凡在店里消费就能跟这只招财猫合照。
走进店里,我最先看到的是左边墙壁上贴满的照片,都是各种客人跟招财猫的合照。看来这只猫俨然成了镇店之宝。我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目光定在了角落中一张合照上,男顾客蹲在招财猫旁边,做出了跟它一模一样的招手动作。
男顾客笑着,深邃的眉眼温存又迷离。记得有个影评人评价演员演技很棒时总说“眼睛里有戏”。他就拥有这种眼睛,每个女人似乎都能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一个故事,而故事里有着自己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和憧憬。
我僵在原地,直到赵晓敏拿着一串手工贝壳项链跑来问我漂不漂亮时,我才听见自己对着照片干涩地念出了三个字:“陈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