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险
(一)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险保的就是“意外”。意外一定要满足四个条件: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1)意外是“突发的”,不包括中暑之类。中暑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可避免的,而不是突发的。
(2)意外是“外来的”,不包括猝死之类。猝死属于疾病,是由于个体自身身体机能变化造成的。
(3)意外是“非本意的”,不包括自杀、自残之类。例如,投保人有意开车到河里,保险公司发现了是不会赔的。
(4)意外是“非疾病的”,不包括癌症之类。
(二)意外险有哪些种类
意外险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1.综合意外险
这个险种能理赔生活中各种意外所致的保险事故。根据保障期限不同,还可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
常见的综合意外险是“交一年钱保一年”,长期综合意外险的保障期限长一些,但是其价格比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的价格高。所以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买一年期的意外险就够了。
综合意外险基本不存在“保不上”的问题,综合意外险健康告知特别宽松——只要投保人在买保险时不是重度伤残就能买。综合意外险生效快,最快第二天就会生效,例如,投保人在夜里11点买的,过了夜里12点保单就生效了。
2.交通工具意外险
人们在乘坐交通工具(如公交车、轮船、飞机、地铁等)时因意外发生的事故都在其保障范围内。具体产品有保多种交通工具意外的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航空意外的航空意外险、保自驾意外的自驾意外险等。
对于不常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我建议大家选择短期保障,如三天保障期、七天保障期等。
如果你选择了保障期为一年的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却不使用这些交通工具出行,那么你就“白交”了保费。所以,在选择保险时请选择重要的保障项目,把钱花在“刀刃”上。
3.旅游意外险
根据出行目的地不同分为境内旅游险和境外旅游险两种。大家可选择一些特色产品,如针对高原旅游的高原保险,针对高风险运动的高风险运动保险,针对境外旅游的恐怖袭击保险等。
综上,我们要注意,综合意外险和交通工具意外险是有区别的。综合意外险是只要被保险人出了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就赔;交通工具意外险是被保险人只有在使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才赔。
例如,陈先生开着车,和别人撞了,属于交通工具意外险;陈先生走在路上,被车撞了,属于综合意外险。
(三)意外险能保什么
综合意外险一般包含意外身故险,在此基础上,有的产品还包含意外伤残险、意外医疗险等。有的产品还增加了住院津贴。
1.意外身故险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保额是多少就赔多少。
2.意外伤残险
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残疾的程度确定理赔金额。国家规定,残疾共分十个等级,其中十级残疾最轻,一级残疾最重。十级残疾对应10%的保额,一级残疾对应100%的保额。
3.意外医疗险
其理赔概率比意外身故险和意外伤残险明显高很多,它是对被保险人所付医疗费进行的补偿,如磕伤、摔伤、烫伤等治疗费用补偿。然而,不是所有的意外险都包括意外医疗险。大家如果关注有意外医疗险的产品,那么除了要关注医疗保额以外,还要关注以下事项。
免赔额:免赔额就是出了事不会赔偿的部分。有个别的意外险产品是“0免赔额”的,比较常见的产品是“100元免赔额”的,也有免赔额更高的产品。免赔额越高,同等情况下被保险人获得的赔付金额就越低。因此,在所交保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优先选择免赔额低的,最好是“0免赔额”的产品。
赔付比例:有的意外险是100%赔付,有的意外险仅赔付部分医疗费用,赔付比例越高,同等情况下被保险人获得的赔付金额就越多。因此,在所交保费差不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优先选赔付比例高的产品。
单次给付是否有限额:所有意外险产品都有最高限额,但部分产品除了有最高限额外,还会有单次给付上限。因此在费率相同或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我建议大家优先选择单次给付不限额的产品。
是否限制医保范围:多数意外险都有在医保范围内报销的限制,个别产品没有此限制。在费率相同或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我建议大家优先选不限制报销范围的产品。
4.意外住院津贴
同样含意外住院津贴的保险产品在免赔天数、单日给付额度、单次给付总天数、累计给付总天数等方面也会有差异。我们在费率相同或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当然应优先选免赔天数少、单日给付额度高、给付总天数多的产品。
(四)意外险不保什么
1.中暑
中暑属于疾病范围,与意外四要素中的“非疾病的”不相符。所以意外医疗险所保范围不包括与中暑相关的医疗费用。我们如果想转嫁由中暑导致的经济风险,可以买商业医疗险。
〔案例〕
某年夏天,张女士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晕倒,几个好心的路人把她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可遗憾的是,张女士因抢救无效身亡。她的丈夫王先生在悲痛之余想到自己曾给妻子买过一份意外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因张女士属于中暑身亡,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2.猝死
虽然很多人从主观上觉得猝死属于突发性意外,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例如,“过劳死”的实质是过度疲劳导致机体内部发生了变化,如血压升高、动脉硬化等。因此,猝死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近年来,有些保险公司专门设计了针对猝死的产品。
〔案例〕
欧阳先生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找了一份兼职。他白天做一份工,晚上做一份工,没想到由于过度劳累晕倒了,送到医院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欧阳先生属于“猝死”。由于欧阳先生购买过意外险,他的爱人便拿着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她等到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针对案例中的情况,大家可以选择普通意外险搭配猝死险。目前基本上有以下几种“捆绑模式”。
●猝死+意外身故
●猝死+意外身故+意外伤残
●猝死+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
到底该选哪种组合,因人而异。例如,小王工作压力较大,经常按“896”模式上班(早上8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那么,小王在买了足额的意外险之后,可以选择带有猝死责任的险种,这样保障会更全面。
3.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一般是因食物被细菌或毒素污染,或者食物本身含毒素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经常被认为与个人体质有关,因此,一般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但如果同时进食的人中有三人或三人以上发生食物中毒,则会被认定是意外事故。
〔案例〕
公孙大娘家没有冰箱,她只能常温储藏食物。一个周末,女儿说好全家来吃饭,公孙大娘把饭菜做好了,女儿却打来电话说临时加班来不了。公孙大娘觉得把剩菜扔了可惜,于是第二天再接着吃,没想到出了问题。公孙大娘出现了腹痛、呕吐等食物中毒的症状。因为公孙大娘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她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其理由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医疗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4.高原反应
因为普通人在高原会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所以高原反应不符合“突发的”这个条件。
〔案例〕
葛大爷一直想去拉萨旅游,虽然他的愿望最终得以实现,但是拉萨也成了他人生的“终点”。在拉萨旅游的第四天,葛大爷突然出现高原反应,最终因医治无效去世。葛大爷购买过意外险,家人在悲痛之余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5.药物过敏、手术意外
对于药物或手术导致的意外,综合意外险是免赔的。因整容市场十分“火热”,有的保险公司也设立了单独针对整容意外的产品。
〔案例〕
汪先生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不久后,汪先生患了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因病情严重,医生建议汪先生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没想到,因手术中出现意外,汪先生离开了人世。汪先生过世后,他的家属到保险公司索赔,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其理由是汪先生的死亡并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死亡,而属于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
6.妊娠、流产、分娩
近年来,与妊娠相关的意外常常发生。目前,市面上有一些专门的母婴类保险可以承保部分妊娠相关的风险。
〔案例〕
前段时间,杜女士被电动车撞了一下,她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小事故,却没想到自己已经怀孕三个多月,就因为这场事故而不幸流产了。杜女士经常出差,她所在单位给每一名员工买了人身意外险。可当杜女士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办理赔时,她却被告知意外险理赔当中是不包括妊娠意外的。杜女士这时才注意到在合同的条款中确实有关于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的免责内容。
7.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半职业体育运动
近年来,特定场景下的意外风险明显增加,所以很多保险公司将其纳入综合意外险的免赔范围内。有需要的消费者可选择专门的高风险运动保险产品。
〔案例〕
韩先生约朋友去海边冲浪,在出发之前,他和朋友都购买了短期意外险。在冲浪中,韩先生意外溺水身亡。事后,韩先生的家人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了,理由是在韩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中已写明: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在免责范围内。
8.故意杀害、伤害,故意挑衅行为所致
如果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那么保险人不予赔偿;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10岁以下的小孩、完全精神病患者),则给予赔偿。
9.醉酒、吸毒期间
酒驾、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意外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是免赔的。
除上述较常见的几种免责情况之外,不同产品的责任免除范围还会有些差异:有的产品明确说明,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药物所导致的意外不在索赔范围之内;有的产品则没有特殊规定。因此,我想特别提醒大家在选购保险产品时要仔细看清保单上的条款。
(五)谁适合购买意外险
意外险几乎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目前市面上可以找到0岁至80岁的人都适用的意外险。在家庭中,我们尤其要优先为家庭的“经济支柱”购买意外险。
(六)如何选择意外险
我们在选择综合意外险时应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保障项目
原则上,我们在给孩子和老人买保险时应优先关注意外医疗险,给成年人买保险则应看重综合意外保额,一般应在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都已经配备的情况下再考虑意外津贴。
买意外险一定要关注产品是否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三个部分,如果不包含这三个部分,那么它就算不上是一个优质的意外险产品。当然,保额也很重要。
2.保障额度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保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都是合理的。不过许多保额在100万元的意外险都会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收入为10万元以上。所以,我们可以考虑买两份50万元的意外险。例如,甲公司的猝死险和乙公司的意外医疗险都不错,那么我们就可以一起购买,加强保障。
以意外身故、伤残为例,在给不满10周岁的孩子购买意外险时,我们所购保额不宜超过20万元。因为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最多赔付20万元(航空意外险不受此限制);而购买意外医疗险时,一般建议选择至少2万元的保额。
(七)如何理赔
近因原则是保险赔付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不要认为所有看似意外的死亡都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下面我举两个案例向大家解释一下。
〔案例1〕
张三在走路时不慎跌倒,造成轻微脑震荡,在救治的过程中因突发脑出血而身亡。案例中,张三摔倒造成轻微脑震荡,而这并没有直接导致其死亡。突发脑出血直接导致了张三死亡,但这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而属于重大疾病的赔付范围。那么,在本案例中保险公司一般只赔付治疗轻微脑震荡的医疗费用。
〔案例2〕
张三在走路时不慎跌倒,造成轻微脑震荡,而轻微脑震荡又造成了颅内出血,张三不幸当场死亡。换言之,摔跤直接导致轻微脑震荡,轻微脑震荡直接导致死亡。摔跤、轻微脑震荡、死亡,这三者构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这就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了。
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原则。如果大家想购买意外险就应该对保险理赔的原则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尽量避免陷入理赔纠纷。
(八)有关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我们在购买意外险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意外险价格便宜、杠杆高。因此,我建议大家把意外险作为自己购买的第一份保险。
(2)谨慎选择“保额低、保费高”的返还型意外险。
(3)普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仅限于国内,出国旅游前买一份旅游意外险是很有必要的。
(4)就价格而言,在“线上”买比在“线下”买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