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本质:亲密与独立
第一节 强迫性重复,源自阿喀琉斯之踵
在爱情中,有些人似乎永远都搞不清自己的利益在哪儿,总是选择让自己受到伤害的人或相处模式。
比如,一位不断遭遇男友背叛的女生,在下次选择男朋友的时候,还是会对花心的男生来电。旁观者对此感到万分不解:她怎么总是喜欢这种人,她为什么不能像别人一样从受过的伤害中总结恋爱经验?吃过自私者的苦,从此避开自私的人;吃过控制者的苦,在往后的恋爱中避开控制欲强的恋人。这是正常人的行为方式,但是,这位女生无法做到。为什么她遭遇了各任男友的背叛,还做不到吃一堑长一智?
心理学上有一个现象叫作“强迫性重复”。这个现象的提出者是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他在《超越快乐原则》一文中阐述了自己对孩子的观察研究。他发现,孩子会把自己最喜欢的玩具扔出去,再呐喊着要回来或捡回来,如此不断重复。这一行为反映在处于爱情中的人身上时,就表现为他们会不知不觉地对某一类型的人产生深刻而强烈的需求,并引发重复性的互动行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可以借由这种重复,采用一种他们熟悉的互动模式。这也许是我们小时候和身边的重要他人形成的互动模式。通过重复这一模式,第一,我们无须面对改变的风险和困难;第二,鉴于这是我们熟悉的模式,也就意味着拥有安全感和心理舒适。尽管从后果来看,不见得是好的后果。但从这一点出发——通过重复,我们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心理上的好处。虽然这种好处,不管是安全感、舒适,还是心理支持,都带有酒精抚慰般的性质,是短暂的,有实际危害的。它让我们为了这一点暂时的、有时必需的好处,不惜付出长久而沉重的代价。而那些能够引发我们强迫性重复的人身上,往往有某些“重要他人”的特征。
低自尊的强迫性重复
能够引发一个个体产生强迫性重复的人,要么与该个体的重要他人存在特征关联,要么拥有该个体缺失却渴望的特质。也就是说,你之所以在与一类人相处时出现强迫性重复,很可能是因为对方的性格特质里有你所缺失的因子。比如,总是选择花心男生的女生,并不是喜欢花心,也不是喜欢所有花心型的男生,而是渴望某些可能和花心共生的特质,譬如风流倜傥、甜言蜜语等。
陷入强迫性重复时,我们会深受其害,并且难以自拔。例如,有位男士喜欢的对象都是情绪脆弱、需要精心照顾的人。这给他的生活带来巨大的麻烦。当别人享受两情相悦、家庭之乐时,他却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耐心照顾自己的爱人。因为他的母亲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就承担起了抚慰母亲情绪的重担。当他成人后,他又不自觉地选择那些和自己的母亲具备相同特质,并能重复过去的相处模式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强迫性重复与选择偏好有所不同。比如你喜欢阳光、帅气、有责任心的男生,只要遇到这样的异性,就容易产生好感。这是选择偏好,不是强迫性重复。二者存在以下明显的差异。
第一,结果指向不同。强迫性重复指向一个伤害的结果,比如总是选择给自己带来伤害的那个类型的人和那种方式。
第二,强迫性本身就说明个人是失控的,抑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不能自主进行选择;而选择偏好有很强的理性成分。
第三,重复代表一种不能自拔的状态、不能自救的软弱。
下面这个例子清楚地描述了深陷强迫性重复、不能自救的状态。
某位女士很早就知道自己遭到了老公的背叛,但她的选择是规劝。多次规劝之后,老公仍不知悔改。而且最后通牒是老公下的,他放狠话说:“你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他是铁了心要抛弃她,并和其他女人结婚。
离婚对这位女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不仅前夫不支付女儿的生活费,而且离婚没几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前夫知道后毫不在意,更没有复婚的意思,她不得不中止妊娠。后来,前夫被其他女人甩了,又回来找她复婚。她觉得前夫被人甩了,挺可怜的。她对前夫还有一些感情,所以准备接受复婚的提议,只是担心复婚后还可能像从前那样遭到背叛。
大多数人都会认识到,和这样的人复婚就是在重复伤害自己的模式。
第一,长期出轨,经多次规劝仍不知悔改,说明他自私自利,不顾及伴侣的感受;第二,作为父亲,不给女儿生活费,说明他没有责任心,作为前夫,他没有履行义务;第三,这位女士怀孕了,他却丝毫不关心,说明他这个人冷漠无情。
对我们来说,这样的人避之唯恐不及,这位女士还要和他复婚,真是匪夷所思。其实这位女士陷入了低自尊的强迫性重复,对此无能为力。一般来讲一个人反复被别人伤害又改变不了自身处境时,就会产生很强的自卑感。
一方面,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中通过不断重复过去受伤害的情景,可以体验自己想要的一种感受;另一方面,被对方反复伤害却无能为力产生的自卑感,会让受害者降低对对方的要求。
在亲密关系中,一个人一旦掉入低自尊强迫性重复的循环,就会让自己无路可退,这同时意味着对方可以肆意妄为。上述案例中的女士,不敢对丈夫提要求,姑且不说要求对方表现出善意的爱,连对方给予的恶意的“爱”,她都全盘接受。只要对方能回到自己身边,哪怕过去的一切都重演、自己遭遇的伤害一直重复下去,她都愿意。越沉浸在这段关系中,自尊被蹂躏得越重;而自尊越是低微,自己越无法割舍这段关系。
自尊是一个人在世界上独立行走的骨骼,失去了它,人便无法独立行走。所以,这位女士遭遇的一些伤痛,符合她的低自尊心理诉求,她遭遇着身体的伤痛和情感的漠视,但“享受着”这段关系带来的安全感。从这种糟糕模式的强迫性重复中,她满足了携带脆弱卑微的自尊继续生活、前行的需求,获得了活下去必需的某种支持。她并不是受虐狂,这个男人也不是施虐狂。但这个男人对她的伤害或否定强化了他对她的影响力,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她必须和他——这个特定的人绑在一起,才能稍感安心,生活才能回到正轨。换句话说,她似乎缺少让自己走出这一重复模式的某种心理能力。
每个人都有阿喀琉斯之踵
我们说到,能够使一个个体产生强迫性重复的人,是因为这个人拥有该个体缺失却渴望的特质。“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特别容易和某一类型的人产生深刻而强烈的互动。”如果这一深刻而强烈的互动是因为共鸣,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腾伯格(Robert Sternberg)所认为的相似性引发的,那么强迫性重复带来的负面结果会少很多。
但是,欣赏与饥渴是两回事。欣赏可以带来享受,但饥渴会招致失衡。如果你因为欣赏而与一个人恋爱,那么当有一天他说不爱你了、想要离开时,虽然你会很心痛,难以割舍,但还是会说服自己慢慢接受这个事实,从而一别两宽;但是,如果你因为非常饥渴从而拥有一段关系,获得后,你会充分利用关系带来的快感——可能是物质上挥霍无度,也可能是精神上百般依赖,那么当有一天他说不爱你了、想要离开时,你会难以接受这个事实,进而做出伤害自己,甚至两败俱伤的事情。当爱是因“特别的需求”而生时,我们需要这段关系,基本上是因为它能向我们提供生存所需的某种资源,比如满足我们的某些心理需求,给予某种心理支持。这时,对方的特质会让我们上瘾,如果这种让自己上瘾的特质连带这段关系消失,我们就会接受无能,于是为了避免失去而屈服于对方。
这个“特别的需求”往往就是我们的“阿喀琉斯之踵”。
在一部电影中,男主人公深深地迷恋一名神秘女子。不仅因为这名女子美丽动人,更重要的是,她的气质暗合了他那与现实环境格格不入的内心。他热爱古代那些浪漫的故事。表面上,这名女子正是古代浪漫故事中女主角的代表。但他真正的阿喀琉斯之踵,是他内心中这一特别的、脆弱的部分(他与现实环境的格格不入),需要从另一个握有资源的人那里得到支持。
强迫性重复,就是不断地、不能自已地从一种有害的相处模式或一个有伤害性的人那里,重复性地获得某种东西(支持、安慰)。站在阿喀琉斯之踵的角度考虑,我们就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会依赖某人、某物,因为这种依赖的背后,可能藏有无法自控的软弱之处,而自己的软弱,可以通过这种有害的行为暂时得以缓解。
从心理动机来说,明知关系有害的人却无法离开这段关系、明知纵酒伤身的人却醉饮无度、明知吸烟有害健康的人却抽烟上瘾,都是通过强迫性重复来掩饰自己的懦弱。
再来看上文那位想要复婚的女士。大多数人会认为她有点不可思议——前夫出轨了,我们看不到她的怒火,看到的是她多次的规劝。规劝是为了前夫能够悔改,悔改就代表留在她的身边。但前夫抛弃她后不久又要求复婚,理由不是悔改了,而是因为他自己被别人抛弃了。面对这样的前夫,有着健全自尊的女性是万万不会回头的。但是,这位女士动心了。
在她的低自尊重复中,她从重复中获得的关系,反映了她内心的阿喀琉斯之踵,即那个“特别的需求”。也许她的前夫身上具有某种她特别需要、特别看重、特别缺乏的特质。本例中,这个特别的需求可能是自我认可。我们从这位前夫的为所欲为、对她的予取予求中可以推论,在两人的关系中,前夫有多么稳定的自我认可,所以不需要她的认可;而她又多么需要从对方对她的接受中,间接地获得部分的自我认可。前夫的抛弃,会特别提醒她在这一点上的缺乏。
强迫性重复带有的寻求“补充”和“支持”的性质,反映的正是一种源自脆弱的需求。这位女士找不到这个需求,不能自行解决这个需求,因此难以摆脱对强迫性重复的屈服。
激情之爱:为什么总是会爱上“渣男”
此外,有一点不能忽视的是,“和某一类型的人产生强烈而深刻的互动”之中是否包含让人沉溺的激情的刺激。
有一位女士对第二段婚姻再次感到失望,她想离婚的理由是对方自私、精明,对她不好,不和她一条心。而她第一次离婚的理由竟然同上,同样是因为对方对她不好。当问她为什么总是找这些对她不好的男人时,她沉默了,想了一会儿才说,没结婚的时候,他们都对她挺好,挺浪漫的。
这样就存在一种可能性:这两个男人身上存在一种共性——吃准了她爱浪漫的要求,以和她结婚为目的,假装浪漫。“吃准”表现了精明,有目的地假装表明了不诚恳。总结起来,她对这种精明、不诚恳的男人比较“来电”。很好理解的是,和一个自私、精明、不诚恳的男人谈恋爱多半是不快乐且容易受伤的,在这样的恋爱关系中,痛苦显而易见,但是为什么这位女士会重复这种错误呢?
心理学上对激情之爱的解释,或许能让我们豁然开朗。
任何产生强烈感情的东西,甚至是负性的东西,如嫉妒、愤怒或对被拒绝的害怕等,都可能是进一步“激情之爱”的源泉……有些人在不断遭受假定“爱人”的拒绝和伤害之后,反而对他/她产生更深的爱意。[1]
痛并快乐着,这是激情之爱的典型特征。尽管当事人深受否定和伤害之苦,却因负性情绪的强化而对这段关系中欲罢不能。这点还挺可怕的,对吗?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投入的情感,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越强烈,越容易被吸引。他可能因为对方给自己带来快乐而深深地爱着对方,也可能因为对方给他带来伤痛而对其念念不忘。只要和能激发这种激情之爱的人在一起,他就可以体验到寻常感情中体验不到的快感。
这种激情源于负性的东西,包括对方负面的性格特质。但是这些负性的东西,具有激发内心深处某种激情的作用。它会让人在痛苦及承受负面结果的同时,体验不同寻常的激情的刺激。
这就好像我们吃辣的东西,虽然觉得很辣,甚至辣到舌头冒火、满头大汗,仍然停不下来,又难受又痛快。激情之爱的强迫性重复带来的体验就如同这样。一旦我们沉浸在激情之爱的强迫性重复中,就很可能会不自觉地去找寻能够带来重复性激情刺激的对象。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这在本质上具有沉溺的性质,我们就无法抗拒这种致命的吸引。任何爱情都有两面性,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沉溺于这种强烈而深刻的互动(可能是负面的)带来的痛与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不健康的,比如它会导致低自尊。在受到致命伤害之前,我们要学会走出强迫性重复的怪圈,不致在沉溺中完全失去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