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的理论路径与现实意义
魏小萍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渊源于对古典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继承、批判,当古典经济学家致力于论证国民经济的增长路径,而面对理念与现实的悖论,国民经济学家致力于对这一增长路径进行辩护性论证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思路产生于对这一悖论形成路径的分析论证。这使得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批判性理论研究思路,今天我们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性研究思路,结合其历史轨迹,从理论与现实两个方面进行梳理和分析,论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思路的现实意义。
一 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的发展路径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家蒲鲁东等围绕着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正义问题的观点进行了批判,马克思的批判思路形成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从历史进程到现实程序所展开的分析,并且通过这些分析论证了资产阶级革命理念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走向自身反面。马克思这一分析思路的关键之处在于对两种不同质的经济交换关系从历史进程上进行区分,即由简单商品交换到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前者是物与物的交换,后者包含着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这一分析的基础理论,它揭示了劳动力价值(劳动报酬)与劳动创造价值之间的不等价交换关系。正是在这种经济交往关系中,原则上的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正义在合法的程序中走向自身的反面,并且产生了社会分化。
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正义是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念,在资本主义现实社会的境遇中,各种思想家之间的争论围绕着这些基本理念及其现实性而展开,同样马克思早年与各种社会批判思潮之间的论争也离不开这些基本的理念。但是马克思与这些批判思潮有所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既没有从正面主张这些理念,也没有将这些理念本身作为批判的对象,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分析,马克思揭示并且论证了理念与现实之间悖论的存在。马克思与国民经济学家之间的分歧及其对蒲鲁东从哲学-经济学视角所进行的批判,体现了他这一研究思路的进展。
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自由概念的特定涵义是与财产所有权直接相关的,它从个体角度蕴含着人们拥有、处置财产的权利,它既是一个经济哲学概念,也是一个法学概念。平等在最初的诉求是交换主体双方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规则平等),而并非今天人们在财富分配意义上所理解的平等(结果平等),它针对的是封建等级制。货币作为交换手段的确立,在经济交往关系中从形式上确保了主体在交换中的平等关系。自由与平等相对于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级关系,无疑是一种历史性进步,然而这一进步同时蕴含着自身的否定性,因为自由与平等的经济交往关系同时成为资本主义发生社会分化的合法路径,社会分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要颠覆起点的平等,因而为资本主义进行论证的自由主义理论自身蕴含着悖论。
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激进批判家对资本主义贫富分化的社会现象及其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批判止步于社会现象、滞留于意识形态领域,而国民经济学家的关注焦点是社会财富的增长机制,并不是与社会财富增长同时递增着的社会分化问题。
马克思既不满意于激进批判家的现象性批判和观念性批判,又不满意于国民经济学家以自由、平等原则为依托的辩护性论证,这种论证看到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与此不同,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立体的,他深入人与人、人与物的双重关系中,不仅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人与物之间的联系机制以及这一联系机制对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制约作用角度来理解这一问题,看到了经济交换关系的发展在什么意义上走向了初始原则的反面。国民经济学家看不到这种发展所带来的经济交往关系的深刻变化,相反,在他们那里:“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因此,每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如另一个人与他人之间,都有着同样的关系。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他们之间不可能看到区别,更不可能看到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进而,他们交换的商品是交换价值相等的或者至少是当作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1]
这里涉及的平等概念包含着三个涵义:其一,主体双方地位的平等,这并非指处于不同政治、经济层面意义上的地位平等,而是法律独立、自主意义上的地位平等;其二,交换价值的相等;其三,规则的统一(平等)。
从这一在形式上是如此平等的经济规则中,看不到差异,更看不到对立,从理论设计上来说,它完全符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自由、平等理念。
交换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交换规则的普遍化是通过个体自我利益的一般化来完成的,普遍的规则建立在每一个交换主体的自我利益基础之上。由于个体地位的平等和交换规则的普遍化,个人的交换行为因此又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物品,在市场中遵循普遍的规则以完成交换行为。资产阶级民主派通过这一从平等到自由的推论过程,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从理念到现实的论证。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民主派的理论是建立在对国民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基础上的,黑格尔哲学可以为这一理解模式做出解读。“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是所有平等和自由的产物、现实基础。”[2]
对于同样的世界,马克思看到的是不同的画面:“从总体上来说,在现实的市民社会里,价格和流通等等的规则是表面的过程,在其深处完全是另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3]这一真实而潜伏于深处的过程,在自由而平等的现象下面产生着社会分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通过自由、平等的合法途径积累着差异,其程度和速度远非人们之间存在的自然差异可以解释。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是马克思关注的问题。
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家之所以被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现象所迷惑,是因为他们“在对货币关系的规定中,至今都是从它的纯粹发展出发,而没有与更高发展程度的生产关系相联系,在简单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或译市民)社会一切内在的对立都难以体现。正是从这一方面来看,这一对立消失了,资产阶级民主派因此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这将导致对交换价值和交换的更加简单的规定)更加容易为迄今存在着的经济关系辩护。”[4]
从自由与平等的理念,到社会贫富分化的现象,在马克思看来,这其中一定存在不为人们所察觉的原因,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认为这一原因存在于经济交往关系本身随着劳动力的商品化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认为,看不到这一点,就看不到资本主义社会自身蕴含着的对立因素,这正是资产阶级民主派更加倾向于为现实的经济关系进行辩护的缘由。
例如,蒲鲁东式的法国社会主义就认为等价交换制度是自由和平等的体现,只是被货币和资本扭曲而已,只要对这一扭曲进行矫正,也就是说阻止资本的形成,就能维持其自由和平等的特征。马克思从历史进程的角度指出:“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成为资本,或者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这是一种虔诚和愚蠢的愿望。”[5]而一旦资本成为资本,获取利润就是它的存在方式,蒲鲁东则要求资本作为简单的交换价值进入经济交换程序,以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公平和正义。
在马克思看来,这是经济学概念上的混乱,“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空谈,只是要用适应于简单交换的财产权关系和法的关系的标准,去衡量交换价值的较高发展阶段上的财产和法的关系”。[6]马克思的批判思路以区分历史发展进程中两种不同的交换关系为基础:第一种或者早期的经济交往关系是简单的商品交换,第二种或者较高发展阶段上的经济交往关系在内容上与早期的交换关系是不同的。正是由于这一不同,在简单交换关系中奉行的公平和正义原则,在较高发展阶段的经济交换关系中蕴含着悖论。
马克思认为,蒲鲁东不是没有看到这一区别,而是试图用简单的经济交换关系取代较高发展阶段中的经济交换关系,让资本改变其职能,这就多少带有幻想成分了,因为他的这一设想忽略了资本的本质。
区分两种不同的经济交往关系是马克思能够对国民经济学家和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辩护性观点进行批判的依据所在,这一思路形成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历史发展进程的分析,前提是马克思对交换主体一方即劳动力自身商品化的理解。正是通过这一区分,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程序论证了自由与平等悖论产生的现实路径。历史性的纵向分析与现实性的程序分析,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理念与资本主义现实反差进行论证的基本方式。今天,马克思当初与论争对手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与国内外左右翼思潮争论的焦点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相关性,但是与今天人们的争论在更大程度上向着政治权利、道德伦理的视域而延伸有所不同,马克思的批判思路是向经济领域延伸的。
从现实程序上来看,自由、公正、平等的理念体现的是自由而等价的交换关系,后者以契约原则为基础、以法律制度为保障,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灵魂。等价交换中的“等”体现在主客两个方面:一方面主体表现为具有同等地位的交换者,另一方面客体也表现为具有同等价值的交换物。
马克思对等价交换不相等的揭示,是通过主体客体化,即劳动者被商品化的过程来完成的:等价交换在最初的意义上指主体双方用来进行交换的物品在价值上相等,但是这只是在简单经济交换关系中的情况,一旦交换主体的一方,例如工人,既作为交换主体,又作为交换客体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马克思的研究思路朝着历史与现实两个方向努力:其一是沿着历史纵向维度进行的发掘,分析现有的经济交往关系在历史上是如何演进、形成的;其二是沿着现实横向维度进行的发掘,存在于等价交换现象背后的不等价交换是如何可能的,以等同的交换价值身份出现在交换活动中的价值本身,其源泉是什么?
从第一个方面来看,马克思尝试着通过经济交往关系的发展史来论证现有的经济交往关系并非是偶然形成或随意构成的现象,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从第二个方面来看,马克思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劳动者创造价值与劳动者消费价值(工资)的差异来揭示劳动与资本交换结果的不平等或者资本利润的来源,而这是通过劳动力概念的形成来完成的。
马克思的思维方式是对价值加以抽象,使其不同于价格概念,对劳动加以抽象,使其与具体的劳动区别开来,并且将劳动力概念与劳动时间的概念区别开来。不过,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没有从概念上对劳动(die Arbeit)与劳动力(die Arbeitsfähigkeit)进行区分,这一区分是在后来的研究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包含着这样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劳动创造价值——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第二,维持劳动力的价值——以生活品费用中包含着的价值来计算。对问题第一个方面的认识受着古典经济学的影响,对问题第二个方面的认识是马克思在思考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正是劳动力概念的形成,使得马克思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与自身消费价值(劳动报酬)的差价中看到了资本利润(劳动者创造的扣除自身维持费用之后的剩余价值)的来源。
在古典经济学那里就形成的劳动价值理论,已经蕴含着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劳动产品价值的思路,在劳动时间与劳动价值(劳动报酬)之间寻找直接的对等性,不过,这一模式并不能解释资本利润这一新增价值的来源。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作为既往劳动,是已经创造了的价值,不能产生新增价值(没有新增劳动量),因此,古典经济学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并没有给这一问题以合理的解释。
古典经济学看到的是问题的第一个方面(这在他们那里的表达是一般劳动时间),由此形成的观点是工人在一定时间中付出了劳动,资本家为这一劳动时间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两者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马克思则通过对问题第二个方面的认识,揭示劳动力付出的劳动时间与为了维持劳动力而消费的劳动时间(生活费用)在量上的差,前者大于后者,这个差就是利润的空间,后者以工资形式获得了支付,前者支付工资后的剩余部分以利润的方式成为资本收益。
仅仅强调价值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理论,并不能将马克思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区别开来,马克思的贡献在于揭示了创造价值的主体创造了的价值与消费了的价值之间差价的存在,前者大于后者,这一差价通过既往积累了的价值(即资本)进一步在资本一端得到积累,这个过程运行于劳动力商品化的经济交往关系之中,或者说,产生于合法的资本主义经济秩序中。
劳动力商品化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基本前提,揭示劳动力商品化是马克思批判思路形成的核心要素,正是这一认识将马克思与其他经济学家、批判理论家的辩护性观点区别了开来。不过这些辩护性论证并不仅仅局限于既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它向前延伸至资本的原始积累,向后扩展至针对其弊端而形成的矫正思路及其措施,与此相应,马克思的批判思路也随着辩护观点所到之处而展开。
从前者来看,由以货易货的简单经济交往关系向劳动力商品化的复杂经济交往关系的发展伴随着资本原始积累的形成,而积累了的资本进一步为劳动力商品化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对此,马克思的批判思路一方面从历史进程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形成、发展,另一方面从现实程序展开了以劳动价值概念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形成了论证资本利润来源的剩余价值理论。
当马克思的研究思路向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行追溯时,他进一步将这一积累区分为资本的积累和前资本的积累,从源头探讨自由与平等悖论的形成路径。马克思这样分析了资本的积累和前资本的积累:“应当对资本的积累进行区别;这一产生资本的前提条件;这一既成的资本的关系;形成了资本与劳动、价格(固定资本和流通资本)、利息和利润的关系。但是为了形成资本,就必须以一定的积累为前提;这些积累已经作为独立的对立面存在于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的相互对立中,各自确立了对立面。这一为形成资本而必须的积累,已经作为前提条件——作为因素——在资本的概念中被把握,这一积累在本质上同已成为资本的资本积累有所区别。在后一种积累中资本必然已经存在。”[7]
这是一种追根究底的实证科学的研究思路,在这里马克思对前资本的积累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所进行的区分,在认识上显然比《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原始积累方式出现的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关系的认识进了一步,在《手稿》中马克思对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关系的阐述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循环论证。
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有所不同,前资本积累存在两种可能的路径:①劳动积累于劳动者之手;②劳动积累于他人之手,反过来说,积累了的是他人的劳动。当马克思从活劳动与对象化劳动相对立的关系中来理解这一前资本的积累时,他显然是在第二个意义上,即劳动积累于他人之手的意义上来理解前资本积累的,也就是说是从“原罪”的意义上来理解前资本积累的。然而,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第一个意义上的前资本积累,即积累于劳动者之手,也是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将前资本积累与资本积累这两种积累区别开来,可以解决马克思与经济学家在巴黎手稿阶段就存在的一个分歧: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作为占有他人劳动的前提(经济学家的观点),本身是占有他人劳动的结果,这蕴含着马克思对原始积累的认识,在资本的概念中把握这些为形成资本而必需的积累。
从后者来看,面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中产生的贫富分化现象,当时的理论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及其相应的对策,从意识形态领域的道德约束、规范到经济领域的工资调节、资本抑制等不一而足。蒲鲁东的批判观点由此展开,马克思在对蒲鲁东的批判观点进行批判时,进一步形成并且发展着自己的批判思路。
例如,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现实的运行过程中必然产生社会贫富分化现象,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再分配途径进行调节的思路和措施在当时就已经出现,对此,批判家蒲鲁东就进行了批判。他对市场经济先生产出贫困,然后对贫困进行福利政策扶持的现象进行原则上的质疑,认为这是国民经济学理论的自相矛盾,并且对这一矛盾现象感到纳闷:既然要对贫困进行福利政策的扶持,为什么不直接生产出平等呢?
在蒲鲁东看来,经济学家通过社会福利宣布了一个真谛,这个真谛可以理解为:每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应该得到满足,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然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不可避免地创造着贫困和不平等,因此,这一真谛本身,是对其理论自身的谴责,即以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平等结果是对自由主义平等理念的否定,这一理念只有借助于公共福利政策来得到补偿。蒲鲁东对此进行诘难:你们的理论与你们的理念为什么不能直接统一呢?他因此期盼平等的分配规则。
这让人想起,150年以后,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柯亨在几乎同样的意义上对罗尔斯进行的批评:有利于弱势者(穷人)或者向弱势者(穷人)倾斜的自由原则,是以生产出弱势者(穷人)为前提条件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观点的相似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历史境遇的相似为基础的。
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角度批判了蒲鲁东的平等幻想,并将贫困归咎于等价交换背后的不等价这一资本运行机制,将批判的矛头指向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在马克思看来,蒲鲁东本人也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追求平等主义的理念,另一方面,他并没有从生产方式的意义上去理解为什么平等的理念会产生不平等的结果,而是提出了对剩余劳动在工人中间进行平均分配的设想,这一设想在原则上与经济学家们的公共福利设想并没有区别。
因此,与蒲鲁东不同,马克思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待问题,马克思认为经济学家们的这一矫正措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行维护。我们不难发现,资本主义初期阶段就产生的社会福利政策,已经蕴含着100多年以后罗尔斯差异理论的雏形:差异的存在,能够最终改善或者有利于改善贫困者的处境。这一理论将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带来贫富分化结果的谴责转化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的辩护,因为差异模式下产生的经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者自身的利益,一方面效率带来的发展同样惠及于底层社会,另一方面公共福利政策为那些被甩出竞争领域或进入不了竞争领域的弱势者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
蒲鲁东将公共福利看作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自我谴责,马克思将公共福利看作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自我维护、自我辩护,两种观点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在矛盾中运行的一种谴责。不过,马克思与蒲鲁东发生分歧的地方并不在这里,马克思认为,蒲鲁东没有真正认识到问题所在,在市场经济中,平等规则必然产生不平等的结果,这由资本的本质所决定,所以,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公共福利的矫正措施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自我修正路径。
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思路形成并发展于与不同思想家的论争,论争的核心问题围绕着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正义的理念与现实,马克思的批判思路没有停留于观念的层面,而是从现实的经济交往关系中去寻找问题的答案。他将问题聚焦于劳动与资本的交换,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论证即劳动者自身维持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小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来揭示形式上的平等是如何蕴藏着并且产生着实际上的不平等,而这一不等交换的存在既是资本利润的来源,也是社会发生贫富分化的合法途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思路及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诉求与蒲鲁东等都有所不同。
二 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的理论与现实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是通过异化劳动的概念体现出来的,在这一问题上他与国民经济学的分歧在于:私有财产是占有他人外化劳动的原因还是结果?同样是因果关系,国民经济学以原因为依据来认识问题,认为一个人正是因为拥有了私有财产,才能够占有他人异化了的劳动;而马克思从结果的角度认识问题,认为私有财产首先是占有他人异化劳动的结果,其次才是能够继续占有他人劳动的原因。无论是国民经济学的理解,还是马克思的理解,共同认可了劳动与劳动结果相分离,即劳动创造了的财富与劳动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异化的现状。国民经济学似乎并不否定这一点,而是尝试着通过对既有财产权的合法性论证对此进行辩护;马克思质疑既有财产权的来源,因而不认可这种辩护。
为了弄明白这种对立现象为什么会发生,他将问题聚焦于私有财产与外化劳动、异化劳动之间的关系。与国民经济学的辩护性论证思路不同,马克思尝试着论证私有财产作为能够占有他人劳动的依据(原因),本身是占有他人劳动的结果。
带着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关系的问题意识,在与德国意识形态纷争的清算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一起,将研究思路转向现实社会的经济关系,并且继续深入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在初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性研究中,马克思的关注焦点首先是原则与现实的悖论,即自由、公正与平等的交换原则为什么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带来严重的不平等?他对答案的探求包含着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既不排除战争、暴力等因素,同时从合法程序中寻找问题的答案。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合法程序的意义上,尝试着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的起点对一般财富积累(货币等)与资本积累的性质做出区别:一旦资本的积累形成,无论从资本持有一方,还是从劳动一方来说,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双方继续在既有经济交往关系中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提供资本的一方来说,把换取他人劳动的一部分看成是自己的权利,从提供劳动的一方来说,作为换取劳动条件的权利,把支付一部分劳动看成是自己的义务。
我们从马克思此时所讨论的问题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在批判性思考中蕴含着的分配正义原则是在劳动者与劳动手段直接统一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外化劳动结果归己所有的原则,简单经济交往关系中的平等交换,是以遵循这一原则为前提的。然而,即使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直接统一也只是历史性前提,在历史的进程中,一旦生产力的发展为财富积累提供了可能,这一前提同时也就具备了瓦解的条件,原则也就具有了被颠覆的可能性。显然,在马克思的批判思路中蕴含着分配正义原则,但是马克思的分析批判并不是从抽象的原则出发,而是从现实社会的经济关系出发,并且不是立足于劳动关系中的个体,而是立足于在一定生产关系中地位不同的群体(阶级群体)。
我们从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路径中看到,他虽然从来没有阐述过抽象的分配正义原则,但是在他的批判思路中蕴含着一种抽象的分配正义原则,他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形成史中去论证这一原则的被颠覆,是以对这一原则的认可为基础的。在马克思那里,使得分配正义成为一个问题的不是其抽象的原则,而是经济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正是在一定的历史境遇中,这一抽象的原则不得不以悖论的方式行使着职能。
与当时的激进批判家、国民经济学家、道德批判家的观点都有所不同,马克思通过生产关系来解读这一历史现象,并且把握这一历史进程,形成了不是从主观因素(抽象原则),而是从客观因素来理解和解决分配正义问题的思路。显然,马克思批判思路中的历史性维度并不是说他忽略或者无视抽象的正义原则,而是在他看来,这一原则在一定的历史境遇中走向悖论:它既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又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否定。
那么使得分配正义成为一个问题的历史性契机是什么呢?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尝试着说明这一历史性契机在于财富积累(或货币积累)向资本职能转换后所带来的诡异性变化:原则不变,内容变了。这一变化是如何发生的?这首先涉及资本原始积累的渊源和程序问题。马克思分别从两个角度讨论过这一问题,其一是合法程序,其二是非法程序。
从合法程序的角度来看:“财产所有权的最初起源是基于自己的劳动。财产现在表现为能够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而劳动不能够占有自己的产品。财产、进一步说财富与劳动的完全分离,现在表现为从其同一性规则出发的结果。”[8]
在后来的《资本论》写作中,马克思从非法程序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大家知道,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温和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来就是田园诗占统治地位。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自然,‘当前这一年’总是例外。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决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9]
对于前资本的财富积累,我们可以这样来归纳马克思讨论过的两种程序:第一,从非法的程序(原罪的)来理解,战争、暴力、抢劫等以各种方式强占他人劳动等等。第二,从合法的程序(无罪的)意义上来理解,由简单交换关系过程中的差异(包含继承遗产)累积产生,这种差异可以来自交换中的贱买贵卖、生产中的能力、努力、各种自然条件或偶然机遇等等因素,这种情况不仅在历史上,在现实中也存在。
显然,能够带来诡异性转变的分离本身,既可以是偶然因素,也可以是必然因素,既可以是非法的因素,也可以是合法的因素。当马克思用“一种意外的结果”或者“总是例外”之类的表述来理解这一转变的契机时,他讨论的是非法的,甚而暴力等因素。
然而无论是哪种程序,这一积累一旦转化为资本,就有可能使问题发生蹊跷的变化,也就是马克思所尝试着阐述和讨论的问题:积累了的对象化劳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进一步积累他人劳动的前提条件,形成一种合法的、累进的社会分化程序。
在马克思对积累财富向资本转化这一诡异性转变的理解中,劳动与资本的分离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分离发生了,规则还是那个规则,但是事物的性质已经完全不同了。因此,问题就在于,财富积累向资本职能的转换是如何又同时必然伴随着劳动与资本的分离,以及前者的转换又以后者的分离为前提条件,如何从理论上来理解并且阐述这一问题?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写作时期,马克思显然纠结于这一问题,并且因此又将初始资本分解为剩余资本Ⅰ和剩余资本Ⅱ,以对资本的形成史和资本的当下史进行区分[10],从经济关系发展的自然进程中、从自然而又必然的因素中探讨经济关系发生诡异性变化的契机。正是这一变化使得同一原则在运行中并不违反自身的情况下,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而一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并没有能够论证这一事物发生转变的契机。
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家们所面临的困境是:“没有能力把资本作为资本所采用的占有方式同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所宣扬的一般的财产法调和起来。”[11]即经济学家们不能用同一个原则来协调资本对他人剩余劳动的占有与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法以保护每一个人的私有财产权这一一般原则之间的矛盾:这个原则宣扬保护私有财产,但是资本通过占有他人私有财产(剩余劳动)的途径实现自身的增值,或者说通过侵占他人劳动的方式实现自身的增值。这正是资本关系使人困惑的地方:以资本运行为主导的生产关系在形式上是交换双方之间的平等和自由的交换关系,它是符合市民社会法的精神的。马克思看到:“这一形式的表现,这一迷惑人的表现,从其所涉及到的法的关系来说,体现为自身之外的东西。”[12]
合乎法律形式的经济关系,为什么在实质内容上违背法的精神,成为置身于法律之外的东西?这一切发生于奉行同一原则的合法程序,但是原则已经发生了自我背离。所以,马克思说,这里存在经济学家没有能力进行解释的理论困境。马克思当时的分析思路是追根溯源地关注这一历史性转折的契机,这是马克思的研究出发点与国民经济学家有所不同的地方。
马克思对历史性转折契机的分析是借助于历史性的考证来进行的,这一考证的方法具有很强的实证科学的色彩。马克思考证的问题是使原则陷于悖论的生产关系是如何演变、形成的,而对原则产生悖论的理论论证,则是借助于经济学-哲学的研究来进行的。当马克思尝试着论证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交往在形式上的“等价”而实际上的不等价时,这一论证有赖于两个基本概念,其一是经济学的价格概论,其二是经济学-哲学的价值概念。
劳动价值概念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就已经形成,李嘉图已经借助于这一概念来讨论财富的增长(资本的增殖)问题,马克思进一步借助于这一概念来解释原则的悖论是如何在平等的交换行为中发生的。“构成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交换,并不简单地是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交换——从这一点来看,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规定,使用价值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一个是客体的规定,另一个是主体的形式,而是对象化劳动作为价值,自我保存的价值,与活劳动的使用价值(不是供某种特定的、特殊需要或消费的使用价值,而是从其作为价值的使用价值方面来说)之间的交换。”[13]
马克思在这里表达的是以价值形式(资本)存在的被对象化了的劳动和同样以价值形式(工资)存在,但是具有使用价值的活劳动(劳动力)之间的交换。因为,价值与使用价值在价值的概念上并不具有同等涵义,或者说,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交换关系,直接发生交换的是价值(资本)与价值(工资)。两者进行交换的共同尺度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同时从相反的方面,即从市民社会财产关系的劳资双方博弈及其内在规定的自我否定性中来讨论这一问题:“为了将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表述为财产的关系或者法的关系,我们不需要将双方在价值增值过程中的行为表述为占有过程。例如,将剩余劳动规定为资本的剩余价值,即工人不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这一产品对他来说,已经表现为他人的产品;反之,他人的劳动表现为资本的财产。市民财产的这第二个规定,由第一个规定转变而来——并通过继承权等等保存下去,不受个别资本家的短暂的偶然性的影响,并与第一个规定一样,被接受为规定。第一个规定是劳动与财产(Eigenthum)的同一性;第二个规定是劳动与被否定的财产或者被否定的财产表现为异化了的他人劳动。”[14]马克思要论证这两种规定的区别。
第一种规定是市民社会财产法的规定,它奠基于劳动与财产权的统一性,谁劳动,谁拥有由此带来的财产。第二种规定,严格说来,是马克思的界定或者论证,它体现的是劳动与财产权的否定性关系,一方面,劳动,而不能获得由此带来的财产(从劳动方面来说),另一方面,财产是异化了的他人劳动(从资本方面来说)。
第二种规定是以第一种规定为前提,从合乎规则、合乎法律的形式上你看不出来,既有的规定已经产生了规定的逆转。对第二种规定的揭示,有赖于经验性的实证性论证,马克思致力于剩余价值理论的研究,就是为了揭示和论证第二种规定的存在。
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民主社会所认可的行为原则或者说符合市民社会的道德规范,如何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中以自我否定的方式存在,是马克思尝试着进行揭示并且加以论证的问题。这一论证程序的起点是生产关系发生转折的契机,关键点是在古典经济学那里形成而马克思加以进一步发展的劳动价值概念。
在马克思的问题意识中存在一种正义原则,他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行批判所涉及的最基本问题,即剥削关系的批判正是由于这一原则的被否定。从这一角度来说,马克思的批判具有价值观取向。然而马克思的批判并没有止步于抽象的价值观,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尝试着通过对客观事实的分析来论证这一抽象原则在现实经济关系中的被否定,从这一角度来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具有价值观取向的批判,通过其劳动价值理论进行了客观事实的论证。
引起国外学者广泛争议,并且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这一争议又在中国学者中间延续下去的主要缘由是马克思在不同场合类似的陈述,例如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写道:“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种经济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他们的共同意志的表示,作为可以由国家强加给立约双方的契约,表现在法律形式上,这些法律形式作为单纯的形式,是不能决定这个内容本身的。这些形式只是表示这个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15]这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进行的正义判断,是从其合乎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的,是从生产关系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合理性角度来说的,并非价值观涵义的正义概念。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价值观批判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合法性论证在其深层次上体现了资本逻辑在矛盾中的存在,作为原出发点的正义走向了自身的反面:正是由于正义原则自身在一定的历史进程中走向了悖论,合乎法律形式的行为,本身具有违背正义原则的非正义性,是对正义原则的背叛,即用正义原则来批判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走向自身反面的现实关系,并且去论证这一现实关系得以形成并且在其正义原则被遮蔽的情况下得以存在的机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概念可以看作是揭示这一遮蔽的理论工具。
显而易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合法性论证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非正义性批判并不是出于同一层面的陈述,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尽管两者涉及的德文词汇,同样翻译成英文时所涉及的英文词汇是同一的,但这同一词汇具有不同的涵义。或许我们可以说,正是正义(die Gerechtigkeit)这一概念的双重涵义,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关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不是一种正义批判的质疑与争议。
显然,正义概念的合理性、合法性涵义基于法理判断,正义概念的价值观涵义基于道德判断,两者不能直接等同,对这一概念在两个涵义上不加区别、各执一念地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这一质疑与争议。如果说人们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在高科技、信息化时代的适用性持怀疑态度,那么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16]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结论,用另一种方式,一种奠基在当代数字化、信息化基础上的论证方式,在刻意避开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情况下,论证了同样的问题:社会新增财富在资本一端的积累所带来的贫富分化这一历史趋势并没有发生变化。皮凯蒂的论证没有触及财富的形成这一社会本体论的基础,他专注于对资本收入与国民经济收入的量化比较,从资本利润分配的意义上论证资本在占有社会新增财富中的优势。他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论证了马克思问题式的客观存在。
由于皮凯蒂避开了新增社会财富的劳动价值基础,他对现代西方民主社会价值观的批判,也与马克思所强调的有所不同,他用资本利润收入总是大于国民经济总收入(即r>g)的公式,将道义性的批判指向现代民主社会价值观的被颠覆,即社会财富在少数人手上集中的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代民主社会的劳动致富价值观向承袭制的回归。
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思路中显然存在着一种分配正义原则,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论证了这一原则是如何在形式上自由、平等的经济交往关系中被颠覆的,并且进而从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中去论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形成,从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上去论证这一生产关系在一定历史阶段中存在的合理性。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义性批判与对资本主义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判断,虽然使用的是同一词汇,但是涵义是不同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三 全球化时代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经济全球化所伴生的一个现象是阶级关系的跨境式发展,资本借助于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跨境运作催生了跨国资本家阶级的形成,资本主义世界在诸多固有矛盾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新的矛盾关系,这使得世界局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20世纪末,国外就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这一现象,从跨国资本家阶级的形成在全球范围带来的贫富分化、跨国资本家阶级与全球霸权、跨国资本家阶级与世界体制等诸多方面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讨论,随之国内一些学者也开始对国外学者的讨论进行了关注。本文尝试着用唯物史观方法论对这一现象进行初步的理论分析,同时对国外学者的一些观点进行梳理和评述。
20世纪末的东欧剧变、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加速了经济全球化以及世界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进程,西方世界的资本以跨国投资、跨国公司、合资企业等诸多途径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挺进。在推动和促进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资本主义世界固有矛盾的蔓延效应,伴随着跨国投资、跨国公司、合资企业的发展而来的是公司经纪人的跨国生长,由此形成了相应的跨国资本家阶级(TCC)[17]。这些跨国资本家是否构成一种特殊的世界范围的经济利益群体?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怎样的一种角色?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关系如何?某种新的世界体制是否会应运而生?
资本逻辑的基本特征是扩张性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这是由其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固有矛盾所决定的,跨国公司的形成就是这一矛盾的产物。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阶段,这一现象就已经出现,老牌英帝国的东印度公司就是一个形成于17世纪并且延续200多年的最早跨国公司。今天,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跨国公司已然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
这一现象正在促使全球范围阶级关系发生变化,与跨国公司相伴而生的是跨国资本家,他们是否构成一个不同于其本国资本家、超越于民族国家利益之上的独立的利益群体,并因此能够被命名为跨国资本家阶级?这个问题在学术界还是存在争议的。这里我们暂且搁置其命名的争议,借用这一名称来指代这一特殊的群体及其作用,分析这一群体对全球范围阶级关系已经产生并且正在产生的特殊影响。
跨国公司的产生以及资本的跨境流动,意味着生产、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及销售领域的跨国界合作,即生产、研发和销售的全球流通,随之而来的是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应运而生。同是跨国公司,根据其内容不同,在早期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和当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对其本国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其早期发展阶段,主要以贸易公司的形式出现,通过销售商品和掠夺资源发展本国经济;而当代资本主义的跨国实体公司不同于开拓市场和采掘自然资源的早期贸易性公司,跨国实体公司是将生产资本向外转移,在他国进行生产活动。借助于独资或者合资的方式在他国开办公司,雇佣他国低廉劳动力进行生产,然后将在他国生产的产品返销国内,不仅具有绝对的价格优势,而且能够获取超出于本国数倍的利润。他国经济越落后,劳动力越便宜,资本获取差额利润的空间就越大。这一以获取他国廉价劳动力为手段的资本跨境逐利运作模式,带来两种效应。
其一,从其本国的角度来看,实体经济资本在被抽离的同时,也在削弱着本国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增加本国的失业率,造成本国劳动力因就业竞争的增强而收入下降。这样一方面,跨国资本家通过在他国雇佣廉价劳动力、使用廉价原材料获取在本国难以比拟的超额利润,另一方面,本国就业市场萎缩、劳动力价格下降,其客观结果是加剧了本国的贫富分化。
其二,从跨国公司所进入的他国来看,资本输入往往伴随着先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引进,即使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引进的是已经被资本输出国淘汰了的过时技术,由于差距的存在,相对于引进国落后的产能来说,在初期也能发挥些作用,引进国的整体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会相应提高。而且受雇于跨国公司或者合资企业雇主的劳动者收入通常高于那些受雇于本国雇主的劳动者收入,从这一方面来说,有利于资本输入国雇佣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不过这种资本输入必然伴随着本土既有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资本逻辑固有的贫富分化功能会在这些国家重演,其结果是社会财富的相对增长与社会贫富分化同步进行。
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实体经济资本的跨国界流动,促使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惠及于欠发达国家,带动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而随着其经济发展与劳动力价格的提升,寻求超额利润的资本又会向更加落后的地区转移。这种由资本的本能所决定的资本运动,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似乎起着平衡全球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实际上又在加剧着不同地区间的经济矛盾。
世界市场与跨国阶级的形成,在加大资本收入与雇佣劳动收入差异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资本向廉价劳动力市场流动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促使全球经济向着地区发展差异的减少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均质化方向发展,这是事物发展的形式上的一个方面。由于资本自身的逻辑,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各国资本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差距在减少,恰恰相反,这种差距的自然发展趋势是不断增加的。
从资本逻辑的角度来看,实体经济资本的跨国界流动,尤其是金融资本的跨国界流动,在促使经济交往的同时,为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财富在少数人手上积累打开了运行渠道,与此同时,雇佣劳动者面对着更大的就业市场竞争,承受着本国资本与外来跨国界资本的双重压力,从而在资本输出国与资本引进国加剧着贫富分化。由此出现了与跨国阶级相关的经济与政治的种种矛盾。
美国左翼学者威廉·鲁宾逊(William I. Robinson)和杰里·哈里斯(Jerry Harris)从三个方面对全球化主流观点进行了归纳,即保守主义的自由市场化理论、自由主义的建构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的调节主义理论[18]。其中,第一种自由放任的观点无疑只会在全球范围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并有可能导致法西斯主义的再现,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出自自由主义左翼,前者强调某种世界体制的建构,后者强调宏观调节的作用。在他们看来,这三种观点从其规划来看都意在建构全球资本主义。
杰里·哈里斯在一篇最近撰写的文章中进一步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全球经济在跨国资本家阶级形成的条件下有可能产生的三种发展路径:首先,用新凯恩斯主义来调节新自由主义,其结果是产生持续的全球经济停滞;其次,美国新权威主义通过对民族主义策略的粉饰,以国家安全为幌子,通过在全球建立军事化体系,以实现资本集聚的战略;第三,借助于科学技术的新发展而形成生态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19]前两种发展路径显然是悲观的预测,同时否定了上面提到的三种观点,而第三种发展路径,并没有触及跨国资本家阶级的形成所带来的种种新矛盾。
跨国资本的投资人、经纪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脱离其本国利益,构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群体。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为经济服务,这对于跨国资本家阶级来说,也不例外。国外研究跨国资本家阶级理论的左翼学者,同样从这一角度来认识问题,在他们看来,跨国资本家阶级在全球追逐超额经济利益的同时,同样具有明确的政治及其意识形态导向,极端自由主义的市场化理论是其意识形态的体现,而在政治领域,则是对世界霸权的追逐。
与之相反,对于雇佣劳动者来说,在全球政治语境中,则陷于不对等的处境之中。在民族国家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雇佣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在国际政治权力的角逐中存在空场。对此,一些左翼学者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即使是最微弱的工会组织,对本国的雇佣劳动者来说也能起到一些保护作用,但是对于受雇于外来跨国公司的雇佣劳动者,这些工会组织所能够提供的保护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这一局面从经济和政治的双重路径加剧了全球范围的贫富分化。
资本跨国界流动的目的是追逐利润最大化,这促使其无视甚或冲破一切障碍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涌动,这一从资本诞生起就存在的固有运动进程,自20世纪末以来发生了加速的现象。一方面,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存在,跨国资本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流动,并且继而在发展中国家之间从相对发展了的地区向相对落后地区流动,以追逐更加低廉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跨国资本在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之间的流动,同样形成了劳动力市场的跨国界竞争,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一方面,跨国界资本竞相追逐更加廉价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跨国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在雇佣劳动者之间形成竞争关系,这双重因素进一步加剧劳动力价格的贬值。一国之内的社会贫富分化趋势在世界范围内再现,尽管再现的逻辑并不完全相同。
一国之内,以贫富分化为特征的阶级分化产生于遵循普遍抽象原则的市场经济,即以平等交换为规范性理念的契约准则。面对抽象原则与其现实结果之间的悖论,二战以来,一方面在东方世界的威慑之下,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本国的矛盾激化,更为重要的是在劳动者自己的政治组织工会的强大作用影响下——这种现象在北欧尤为明显,与一味强调市场化的极端自由主义右翼倾向有所不同,出现了强调宏观调控的自由主义左翼倾向。
资本主义国家借助于再分配的社会调节机制,例如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制度,缓和了资本逻辑固有的社会分化趋势,但是这样一种能够在资本主义一国之内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调节社会矛盾的作用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显然并不存在。资本主义固有矛盾不断积累,21世纪初发端于美国而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其固有矛盾积累的爆发。
跨国实体经济与国际化金融资本的融合,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构成了全球庞大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多国联合、纵贯全球的国际经济联合体,尤其是实体经济难以企及的金融资本的数字化、虚拟化,能够使得抽象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瞬间大规模流动,因而具有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机遇,冒险游资在全球范围的流动,带来了资本脱实向虚的发展趋势,这是金融危机爆发的又一个重要导火索。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阶级矛盾和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矛盾交织在一起、民族国家之内的贫富分化跨越国界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时,并没有相应的国际性政治组织去调节这一矛盾,至今人们谈到的全球化体制,例如世界银行或者WTO,以及各种区域性、局部性的跨地区国际组织等等,严格说来,都是跨国界的经济组织,其主要作用是制定并且规范各国或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运行法则,而不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调节跨国界矛盾和争端的政治组织。
在全球没有相应的政治组织的情况下,在世界市场呼风唤雨的跨国资本对各个民族国家来说影响甚大,各国资本之间的冲突进一步伤害雇佣劳动者的利益,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各国资本为了加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争相压低本国雇佣劳动者的工资、降低社会福利以达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在金融危机余波持续发酵的冲击下,在资本仅仅失去部分利润的同时,雇佣劳动者甚而部分中产阶级不得不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甚至被迫失业。这与马克思当初所批判的情况是何等相似。哈里斯将此现象描述为:资本与贫穷的过度积累、中产阶级状况的停滞,环境危机的日益严重[20]。国外左翼学者又通过生命政治学这一概念来阐释马克思在其早期就分析过的现象,即雇佣劳动者在劳资双方博弈中的弱势者地位,在这一博弈中,雇佣劳动者的不利处境迫使其不得不接受更加低劣的工作条件,而资本则可以尽可能追逐更多的利润。
显然,无论从生命政治学还是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与资本的力量比较起来,雇佣劳动者都是弱势群体,这一从经济到政治上的双重因素,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进一步加剧着全球范围的阶级分化。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除了在跨国界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形成了经济与政治的双重不平衡,阶级冲突与各个国家之间的冲突也是相互交织着的。跨国资本家阶级在输出资本追逐他国超额利润的同时,对本国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起着负面作用。跨国资本家阶级的概念或许因此而形成,即他们构成了超越本国统治阶级利益的特殊利益群体。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各国为了维护本土企业的经济利益,除了通过减税、削减社会福利的方式增加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更是通过关税壁垒,为他国商品的进入制造障碍。这是2008年以来在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中,欧美各国通常采取的应对措施,这不仅伤及本国雇佣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伤及本国中产阶级的利益,国际经济争端此起彼伏,激化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矛盾。各国的经济利益与各国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纵横交错,各国内部的资本利益与他国之间的资本利益相互交织。
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自身经济产生巨大冲击,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挑起的贸易保护主义经济战,试图通过加强关税壁垒、减免本国税收的途径,以增加跨国资本在廉价劳动力区域生产的产品回流成本,为其在外获利制造障碍,以吸引本国资本回流,提振本国经济。然而,加强关税壁垒,不仅伤及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利益,同样伤及其跨国资本的经济利益,这一逆势操作的政策导向,带来一种反经济全球化的逆向趋势。反全球化的贸易战争,加剧了国与国之间经济利益的冲突,在全球引发连锁反应,最终是否会导致国际的经济冲突政治化,从而带来冲突升级?是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与反全球化的逆向趋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在其背后起作用的是资本追逐利润的逻辑,资本输出与资本回归,开放市场与增加贸易壁垒,都可以从资本追逐利润的运动中得到解释。跨国资本作为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与本国经济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反全球化的逆向措施在某种程度上既是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市场的控制,也是对自家跨国资本的调控,引导实体经济的回归。对内降息对外加税作为两种常规的手段,继而在国际范围内引发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纠纷。
由于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存在具有有效制约性的国际政治组织,在这种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中,文明规范的制约机制是有限的,强国霸权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很多情况下任意退出具有约束性的国际组织,让自身处于国际级别的“无政府”状态。
资本的跨国运作带来经济全球化,跨国资本家阶级的形成是这一全球化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反全球化逆势是其发展的结果,在缺乏有效的国际政治制约机制的条件下,反全球化逆势所引起的只能是贸易战争,这一现代文明社会中的不文明现象,就是人们用通俗语言所表达的当代文明社会的政治特征,即本身不受现代文明规范约束的霸权政治。
肇始于美国而逐步蔓延全球的2008年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与跨国资本的运作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同样美国目前所挑起的国际贸易纠纷正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后果所采取的逆向措施,由此引发了诸多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与此相应,在全球范围并不存在能够容纳全部而又置于其上的国际政治组织来有效地调节争端、治理矛盾。至今存在的世界银行、WTO以及各个区域范围的诸多国际经济组织只是对彼此的行为起着有限的相互制约作用,参与者可以简单地通过退出契约组织的方式而不受其制约,所谓的经济制裁成为政治霸权随意挥舞的大棒。这些经济组织并没有真正的国际司法或者政治意义上的治理权力。
联合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大部分国家来说,可以看作一个综合性的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即使对于这样一个国际组织来说,其主要功能也只是去调节、处理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事物、矛盾,完全无涉跨国界的阶级冲突与矛盾。这些矛盾在困境中,例如金融危机与贸易战中,往往被激化,为了应对经济困境所采取的措施,最终结果是扩大了全球贫富分化。历史性地来看,一国内的市场竞争在国际范围会再次重演,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国际情景不同于民族国家,不存在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权力机构,其结果就是在世界范围内阶级差异的扩大。
显而易见,与资本逻辑向全球蔓延以及世界市场的形成相比较而言,并不存在相应的跨国界政治权力组织或者跨国界政治体制去应对由此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应运而生的只能是在经济、科技、军事上占据着优势地位的政治霸权。哈里斯因此指出:“全球资本主义带来的是政治动荡。2008年严重的经济危机加剧了这一现象,资本主义合法性的面纱早已被不断加剧的不平等和社会矛盾所撕去,这已经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21]
面对这一现实,在国际范围内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在自由主义看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的角度来看,将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自由主义的这种观点难道不正是资本逻辑的意识形态表现?是为资本能够追逐多的、更多的利润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流动铺平道路的诉求,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尝试着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起主导作用的能够使资本逻辑畅通无阻的普遍规则。但是面对资本逻辑在世界范围运行所产生的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贫富分化及其矛盾、冲突,自由主义理论却处于完全的无语状态,并不能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我们也可以对哈里斯所讨论的左翼阵营的观点进行归纳,在他看来,左翼阵营存在分歧、分化为两个派别,一派寻求比较彻底的替代道路(alternative),即以某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在他们看来,我们的世界,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应该有一个能够治理跨国阶级问题的跨界国家(即世界国家,从逻辑上来说,这种世界国家具有唯一性,并且只有对内职能,没有对外职能),问题在于我们目前仍然坚持的世界模式,人们需要去探讨另一种不同于目前这种失能的跨国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经济运行模式,因为,这种当下的模式在产生贫富分化的同时,也在带来社会分裂。另一派则只是批判资本主义的政治霸权,尝试着去发掘一种新的与当代民主体系相适应的、能够容纳市场经济的解决问题的路径。
另一个著名的左翼社会学家卡尔·博格斯(Carl Boggs),在跨国资本形成与全球政治治理体制不平衡的矛盾中,察觉到法西斯因素正在迅速抬头。在他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最具有自由民主信誉的美国,正在逐渐形成一种新型的法西斯主义路径,这种新型的法西斯路径也可以称之为“类法西斯”(fascist equivalent),是当代权力结构的产物,即当代不断被强化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寡头和霸权。美国当代政治的这种特征,对于那些长期以来将其体制视之为当代宪政民主、社会多样性、意识形态宽容、慈善的外交政策等等楷模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这一教科书中的民主楷模,在现实中正在嬗变成为一架全球战争机器。[22]
跨国资本在全球范围的运作与无例外全球权力结构平衡制约机制的缺乏,使得资本的固有属性在国际领域得不到在民族国家内部或多或少还存在的制约和调节,近几年虽然各国都加强了对其跨国资本的监管,但是要建立世界范围内有效的监管和调控机制,没有统一的、强有力的世界政治体制显然是难以胜任的。正因如此,跨国资本运作所引发的世界体制问题成为近年来国外学者热议不断的话题,而金融资本在国际范围内的风险机遇无疑是实体资本固有属性的放大,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对跨国资本及其所带来的诸多矛盾的分析与批判,针对的是全球化运动中所存在的危险和消极因素。经济全球化在促进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中,对人类社会进步所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资本在流动的同时也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流通、促使各国文化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全球化所包含着的内在矛盾的分析与批判,基于资本逻辑的固有属性,对于这一属性,马克思在毕其一生的研究成果《资本论》一书中做了淋漓尽致的分析。我们的时代无论从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从政治、文化、精神等人类社会的综合文明发展程度来说,都不可能与马克思的那个时代同日而语,但是资本逻辑的固有属性,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相反,金融资本的虚拟化、信息化,使得资本逻辑的固有属性如虎添翼。抑制资本主义的丛林法则、创建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全球环境,并最终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这个时代我们追求的主旋律。
综上所述,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思路,不仅能够使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理解马克思与当时的国民经济学、与今天的自由主义左右翼分歧所在,同样能够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更好地理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轨迹与未来发展趋势,融入人类探讨全球文明发展之路的历史潮流之中。
马克思引文说明:加注了MEGA版的引文直接翻译自MEGA版德文原文,同时参照中文版,并注明出处,只供研究参考,不作为转引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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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 Boggs,Fascism Old and New:American Politics at the Crossroads,Rutledge,2018,New York and London.
Jerry.Harris,“The future of globalisation:neo-fascism or the Green New Deal”,Race & Class. July 61(1)2019,US.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1]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16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5页:“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
[2]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16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9页:“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
[3]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17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02页:“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
[4]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162-16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5页:“既然迄今为止对货币关系的阐述是在其纯粹形式上进行的,并没有同发展程度较高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那么,货币关系的规定的特点就在于:在从简单意义上来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因此,资产阶级民主派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后者至少是前后一贯的,以致他们会后退到交换价值的和交换的更简单的规定上去)更多地求助于这种简单的货币关系,来为现存的经济关系辩护。”
[5]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17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04页:“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成为资本,或者说,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这是一种虔诚而愚蠢的愿望。”
[6]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23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79页:“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空谈,归结起来不过是要用适应于简单交换的所有权关系或法的关系作为尺度,来衡量交换价值的更高发展阶段上的所有权关系和法的关系。”
[7]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236-23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0页:“原始积累应当同资本积累区别开;后者以资本为前提,以现存的资本的关系为前提,因而也就是以资本同劳动、价格(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利息以及利润的关系为前提。但是,为要生成资本,就要以一定的积累为前提,这种积累已经包含在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的独立的对立中,包含在这种对立的独立存在中。这种积累是生成资本所必需的,因而已经作为前提,即作为一个因素包含在资本的概念中,这种积累应当在本质上同已成为资本的资本积累区别开,在后一种积累中资本必然已经存在。”
[8]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1,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6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0页:“所有权最初表现为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现在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表现为劳动不能占有它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同劳动之间,进一步说,财富同劳动之间的完全分离,现在表现为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结果。”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821页。
[10] 参见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2,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67-3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1页。
[11]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2,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6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2页:“没有能力把资本作为资本所采用的占有方式同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所宣扬的所有权的一般规律调和起来。”
[12]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2,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7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7页:“至于这种形式是表面现象,而且是骗人的表面现象,这一点在考察法律关系时表现为处于这种关系之外的东西。”
[13]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2,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7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62页:“构成资本,从而构成雇佣劳动的,不单纯是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这两种劳动从这一角度来看是两种不同的规定,即两种不同形式的使用价值,一种劳动是客观形式上的规定,另一种劳动是主观形式上的规定——之间的交换,而是作为价值,作为自身保持的价值的对象化劳动同作为这种对象化劳动的使用价值(不是供某种特定的享用或消费的使用价值,而是用来创造价值的使用价值)的活劳动之间的交换。”
[14] Mrax/Engels Gesamtausgabe,Band Ⅱ/1.2,Dietz Verlag Berlin 1976,S.37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63页:“为了把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表述为所有权的关系或规律,我们只需要把双方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行为表述为占有的过程。例如,剩余劳动变为资本的剩余价值,这一点意味着:工人并不占有他自己劳动的产品,这个产品对他来说表现为他人的财产,反过来说,他人的劳动表现为资本的财产。资产阶级所有权的这第二条规律是第一条规律转变来的,并通过继承权等等而长期存在下去,不受单个资本家的易逝性的影响;它同第一条规律一样被承认为规律。第一条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性;第二条是劳动表现为被否定的所有权,或者说,所有权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异己性的否定。”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第379页。
[16] 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等译,中信出版社,2014。
[17] TCC是the Transnational Capitalist Class的简称,国内学者用跨国资本家阶级而不是跨国资产阶级来翻译,显然是比较确切的。
[18] W.I. Robinson and Jerry.Harris,“Towards a global ruling class:Globalization and the Transnational Capitalist Class”,Science & Society Vol.64,No.1,Spring 2000,US,pp.11-54.
[19] Jerry.Harris,“The future of globalisation:neo-fascism or the Green New Deal”,Race& Class. July 61(1)2019,US.
[20] Jerry.Harris:“The future of globalisation:neo-fascism or the Green New Deal”,Race& Class. July 61(1)2019,US.
[21] Jerry.Harris,“The future of globalisation:neo-fascism or the Green New Deal”,Race& Class. July 61(1)2019,US.
[22] Carl. Boggs,Fascism Old and New:American Politics at the Crossroads,Rutledge,2018,New York and London,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