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数字经济(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研究
对数字经济研究的热潮从20世纪后期就已经开始,只是当时研究主要发生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与信息技术相关的行业。随着数字经济应用的深入,对数字经济的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诸环节的经济学研究不断出现。本节不是对数字经济研究的全面回顾,而是对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的研究进展进行分析。
一 数字经济相关研究
在经济学领域,迄今为止对数字经济理论研究引用率最高的文献是杨新铭的《数字经济:传统经济深度转型的经济学逻辑》和裴长洪等的《数字经济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杨新铭认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大大提升了我国经济质量,带动了经济持续向前发展。数字经济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并实现“弯道超车”,是因为它依托我国人口众多的消费红利,并全面地改变着传统经济模式:从微观上看,数字经济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颠覆了传统企业的盈利模式;从中观上看,数字经济通过机制创新改变了市场结构,使买卖双方近乎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完成交易;从宏观上看,数字经济通过大数据应用正在拓展经济计划配置资源的边界,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融合。[23]裴长洪等对数字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经济学解释,运用政治经济学原理分析了数字信息产品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和数字产业的特点,探讨了数字经济微观主体和共享经济的特征。裴长洪等认为,数字经济的出现使得传统经济学理论面临挑战,迫切需要理论研究和创新来解释这一新的经济现象。[24]
二 平台经济研究
数字经济是2019年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的视野聚焦在平台经济方面,涉及社会再生产、资本生产过程等环节。谢富胜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平台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对平台经济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谢富胜等认为,平台经济是适应数字技术体系的资本积累和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新组织形式(亦即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依靠高效的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发达的算力以及功能强大的数据处理算法所支持的数字平台,跨时空跨国界跨部门地集成社会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活动,大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这种生产方式,由于数字平台的技术特性及资本对平台的垄断,塑造了动态不完全竞争格局,从而导致了就业的不稳定和工资收入的不稳定,使资本积累的逻辑渗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生产方式,仍然无法克服资本积累规律揭示的内在矛盾。[25]
平台经济中的“去劳动关系化”现象非常严重,胡磊对“去劳动关系化”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经济动因是平台低成本灵活用工和网约工寻求自由高收益;技术动因是数字化知识和信息成为关键生产要素,重塑了劳资关系从属性;制度动因是劳动关系认定和“两分法”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盲区,助长了机会主义行为。从胡磊的论述可以看出,“去劳动关系化”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但降低了其安全性。[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