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息讼
一 官方的息讼政策
简讼、稀讼、少讼、畏讼、惧讼、愁讼、厌讼、拒讼的诉讼观念样态,使广西民间整体上呈现出“息讼”的局面。但民间息讼的观念,首先来自官府“禁讼”的态度。对于中国古代的官员来说,诉讼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也是社会关系不和谐的表现,只有禁讼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中国古代考核官员能力的标准之一就是其任职地方诉讼的多寡,有效息讼也就成为良吏的重要职责,正所谓“官望民无事,民需天太平”。[99]广西历代官员莫不奉此为圭臬。上林县麒麟山土官立于唐永淳元年(682)的《澄州无虞县六合坚固大宅颂》称:“斗争不起,咸统区域。”[100]宋嘉祐六年,在桂林担任提刑屯田员外郎的李师中“每因读刑禁旬状,见人民多因小事争斗,致有杀伤,虽骨肉至亲不相容忍,此深可哀悯”,于是撰写了《劝农事文》,并将其镌刻于桂林龙隐岩上,劝诫广大民众宽容忍让,息争少讼:“内外和顺,不相欺凌。民无交争,则无横死。自然天道与人事相应,无水旱凶灾。”[101]明代广西巡抚吴文华在向朝廷奏报需要转正的县官时,说该官员的出色表现之一就是能有力平息当地少数民族的诉讼:梧州府怀集县知县林春茂“政事修明,才识通达,禁讼而嚣风渐革,抚瑶而异类咸归”;柳州府象州武宣县知县黄爚“善于调停,抚瑶孚以恩信”。[102]清雍正年间庆远知府徐嘉宾所立《平蛮碑》碑文就载有自己到任后着手处理积案、清理讼狱的政绩:“予自正五年,由梧州调补斯郡,目睹瑶壮横行,案牍山积,不禁喟然曰:‘太守古诸侯之任,如不能惩凶暴,易恶俗,朝廷之设官其实以为?’于是早夜图维,讲求利弊……然后数十年未获之巨恶,久悬之案,并归结殆尽。”[103]官府的这种禁讼政策与广西少数民族简讼的观念不谋而合。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官员还将“禁讼”作为地方性法规和文告,发布到管辖区域,立碑刊示,要求当地绅民统一遵守。这种现象从古代一直持续到民国。如灌阳县立于康熙四十年(1701)并于乾隆十六年(1751)、道光二十九年(1849)、光绪元年(1874)三次重修的《灌阳县奉布政司禁革碑记》就规定:“禁瑶人源内不许刁唆词讼,诬败名节,讬具呈词,如违告究。”[104]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周家村白面瑶寨立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的《奉府示禁碑》也规定:“尔地方民瑶等,宜各守法,一律不得妄生事端,听信奸狡讼棍,捏词兴讼,致蹈法究。”立于同年的龙胜和平乡龙脊村廖家寨的《奉宪永禁勒碑》内容与之相近:“尔地方民瑶壮人等,宜各守法律,不得妄生事端,听奸狡讼棍,捏词兴讼,致于法究。”[105]立于光绪四年的《龙胜七团禁约简记》记载了道光至同治年间历任县官发布的禁讼令:“一奉府署周主于道光七年(1827)九月内赏示严禁,息讼安民各条,注明存照。一奉府署周主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正月内赏示各安生业,以息生端滋事。一奉府署王主于同治十一年(1872)五月内赏示为严禁,民间田土山业,不得生端事。”[106]此碑在龙胜和平乡黄洛瑶村也有一块碑文,名为《乡党禁约碑》,内容完全相同。[107]民国22年广西省政府颁布的《广西省施政方针及进行计划》“未·关于礼俗宗教者”第十条规定:“厉行取缔刁唆词讼。”[108]足见广西各个时期的统治者对诉讼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二 广西民间规约关于息讼的规定
官府对诉讼活动的压制和禁止,也导致了民间对自身诉讼行为的约束与克制,纠纷内化趋势明显。一些地区自发制定的乡规民约都规定了禁讼、息讼、抑讼的内容,严禁兴讼、唆讼、挑讼。“自然也有自必有其各适其‘自我’之宜的传统;但也自亦各有其约束而不妨害其群的习俗与行为;这便是一个国家之整体国民统合的准则、各个民族而统合为一国族的要素。”[109]如广西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立于嘉庆三年(1798)的《团规碑记》规定:“一议团内不得妄生枝节,各守本分之人。一议不得游手好闲,使人兴讼多事生非。”[110]融水杆洞乡百秀村头松地坳上立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严禁碑》第3条规定:“禁不许聚赌唆讼,头人贿赂,奸拐贩卖人口,勾匪假差讹索。”[111]把“唆讼”当作和赌博、拐卖人口一样严重的社会犯罪来看待。一些少数民族规约还对挑起诉讼的行为严厉惩罚,如三江侗族自治县马胖乡立于光绪元年(1874)的《苗侗族会款规约》规定:“私代官讼,公罚钱一十二千文。”[112]考虑到当地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一处罚是非常严厉的。金秀桂田等村立于宣统二年(1910)的石牌规定:“各□要安分守(己),不得为非作歹。若有为□成事,本团断不宽容。”[113]上思县十万大山南屏乡强律村米强屯的《天主教教义宣传》第3条规定:“不要吵架或斗争,不做坏蛋事情或为匪小偷。”[114]笔者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乡岜团村见到的《侗款·六面威规》款约也规定兄弟之间不得相争:“我讲到三层三部,讲到兄弟本家,兄弟乱兄弟……肩膀不能互相碰撞,膝盖不能互相扭打。”
上文提到的广西各地瑶族手中保存的《评皇券牒》和《过山榜》(见表1-2),一方面规定瑶民免受官府司法管辖;另一方面也规定瑶民必须约束自己,安分守法,不得惹是生非,借端生事,招惹官司,有力地维护了瑶族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广西一些地区对本地出现的挑讼唆讼之人,给以驱逐出本地的严厉处罚。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龙胜龙脊地区的“潘日昌案”。龙脊平段寨在清光绪四年(1878)出了一个叫潘日昌的恶棍,他的主要罪行就是“捏词控告”“勾引主使,兴讼公庭,害富者倾家败业,贫者散子离妻”“恃恶欺愚,横行霸道,纠串合党成群,诡计百出,遂其谋方休,事端不从其索,定行控告”。例如,据《违禁肇事口供录》记载:潘日昌曾伙同潘昌龙、廖玉明、廖玉贵等,密谋具控廖昌德“争佃桥头田,至十月有本事,可悔之田,喇他之田,要收他之苗,我要告他中人及田主”。当地人忍无可忍,终于召开了整个龙脊地区的最高自治会议——十三寨议团大会,一致决定将潘日昌游寨之后,永久性地驱逐出龙脊地区,并将其罪行立碑刻石,以昭后人。同时,追随潘日昌的潘昌龙及廖玉明、廖玉贵兄弟因“凭空兴讼,受欺者难以枚举”被强制写下《悔过休恶书》与与《悔恶从善保证书》,悔过自新,并与潘日昌断绝关系。[115]这充分反映出广西少数民族对唆讼、兴讼行为的厌恶和憎恨。
表1-2 广西各地瑶族《过山榜》《评皇券牒》中息讼内容一览
续表
三 广西家族宗约关于息讼的规定
除了乡规民约对诉讼行为的约束外,广西各地的宗族规约和家训也规定本族子孙世世代代要息讼宁争,以心平气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尽量在家族内部解决,所有的纷争必须消化于内部;无论是家族、邻里还是乡党,都要处理好关系,讲求和睦,不可随意争讼。如笔者看到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潜经村立于乾隆六十年(1795)的白氏宗祠宗约规定:“兄弟须友爱笃恭,无伤手足之雅,倘有欺诈殴辱等情,初次家法重责,再则送官究治……房族中不拘从堂、嫡堂,伯叔辈俱所当尊。或因所求不遂而私行陷害;或因出言不谨而大起争端,皆是犯上,察出议处,再则送官惩治,不许入祠。”道光二十一年(1841)所立的安平土州《李氏族众捐言修宗姓绰撰弃言碑》规定:“此后各守,永遵族制,勿相欺,勿相凌,勿为奸,勿为厉,勿犯上,勿仇下,彬彬然循伦常之分。尊尊亲亲,承爱相戚,勿相诟相谑,而为人所嗤笑也。如有乘于道者,族姓起而攻之。”[116]上林县三里镇云姚村后山石崖上刻于清光绪十七年的《族规》碑规定:“定房内偶有是非,长房同议,以解释为上策。”[117]龙胜江底村曾氏在民国9年(1920)续修家谱时制定的《新化曾氏彰户自治会简章》第1章“总纲”第2条规定本会宗旨之五是“息争讼以和乡党”。[118]全州《蒋氏宗谱家训》第10条规定:“息争讼。格言云: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虽与异姓争讼且不可,况同宗乎?一族之中,兄弟叔侄,一脉流行,纵有逆理,遗之情喻之,不得已只宜投家长,族人以折之。谚曰:户倒如石山,何必鸣之官府也。况处宗族,须见得我有不是,则不炽自息矣。慎勿听挑唆而情谊可也。”[119]罗城县石门村仫佬族的《传家训》(吴国义老伯家手抄资料)规定:“忍让和气者富,争强好讼必贫……切莫使气刻薄,忍耐三思而行,村坊和睦为贵,不可唆害村邻。”[120]侗族的多份家训也规定了息讼求和的内容。如侗族《杨氏家训(一)》规定:“家和人兴财旺,勿以小利相争。邻里乡党和好,是非不入其门。”《杨氏家训(二)》规定:“纠必解,困必助。”侗族《孝义传·家训语》规定:“兄弟如既翕,门内不相争。邻里无忿戾,泛爱乎众人。”[121]
四 广西民间文学关于息讼的内容
广西各地的口头文学和民间谚语也体现出息讼、和为贵、吃亏是福的观念。他们认为争讼的结果都是负面的、消极的,对本村寨、本地区、本家族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带来灾难,因此主张息讼。这其中南丹县拉易乡的壮族谚语“百姓不发癫,衙门烟火断”[122]、东兰谚语“百姓不造死,衙门起青苔”[123]是说得最深刻、最痛彻的。其他地区少数民族的谚语也无不劝诫人们息讼、止纷。如侗族谚语云:“制造事端害人,挖起沙子埋田。”[124]龙胜潘内村歌谣唱道:“人在人间没作冤,欢欢喜喜度十年。人在世间莫好强,让人三步也何妨。”[125]大新地区的谚语称:“兄弟不和邻舍欺,邻舍不和惹是非。”[126]资源地区的谚语称:“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127]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的谚语有“是非之门不可进,残暴之人不可近”“忍可平人怒,让可平人争”“朋友不怕多,冤家怕一个”。[128]田阳县的谚语有“事非干己休招惹,理若亏心切莫为”“宽宏得福,忍气修心”。[129]桂平县的谚语有“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忧”“朋友千个少,冤家一个多”“多一个朋友多条路,多一个冤家多一堵墙”。[130]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谚语有“吃得亏,做得堆”。[131]
[1](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5,中华书局,1997,第240页。
[2]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33册,卷262,中华书局,1977,第9892页。
[3](清)吴庆坻:《蕉廊脞录》卷8,中华书局,1997,第252页。
[4](明)戴耀主修,苏濬编纂,杨芳刊行《广西通志》,“序”,第1页,转引自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明代方志选》(六),学生书局,1965,第1页。据明万历二十七年刊刻本影印。
[5](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一),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191页。
[6](宋)祝穆撰《方舆胜览》(二),卷39、26、40,孔氏岳雪楼影钞本,文海出版社,1981,第834、571、851、853页。
[7](清)舒启修,吴光升纂《柳州县志》卷2《风俗》,柳州市博物馆据1932年铅印本1979年翻印,第13页。
[8](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四),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1页。
[9](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四),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49页。
[10](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四),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51页。
[11]《大明一统志(十)》卷83、85、82,文海出版社,1965,第5083、5193、5021页。依据“国立中央图书馆”珍藏善本影印。
[12](明)郭棐纂修《(万历)宾州志》卷2《风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14页上。
[13](明)郭棐纂修《(万历)太平府志》卷3《风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282页。
[14](明)田汝成:《炎徼纪闻》,商务印书馆,1936,“原序”,第1页。
[15](明)吴文华:《粤西奏议》卷1、卷5、卷4,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6,第69、57、747、607、60、55~56页。
[16](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四),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50页。
[17](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五),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3页。
[18](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五),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276页。
[19](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五),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104页。
[20](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五),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21页。
[21](明)谢肇淛:《百粤风土记》,(清)汪森编辑,吴中任、梁超然校注《粤西丛载》(中),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第762页。
[22](清)闵叙:《粤述》,中华书局,1985,第18页。
[23](清)单此藩修,蒋学元、陈廷藩纂《(康熙)灌阳县志》,海南出版社,2001,第353页。
[24](清)郑采宣、陈虞昭修,崔达纂《(康熙)灵川县志》,海南出版社,2001,第228页。
[25](清)陶墫修,陆履中等纂《恭城县志》(光绪十五年刊本)卷4《风俗》,成文出版社,1968,第504页。
[26](清)吴九龄修,史鸣皋等纂《梧州府志》(同治十二年刊本)卷3《舆地志·风俗》,成文出版社,1961,第79页。
[27](清)谢澐、朱象珽纂修《义宁县志》(清道光元年抄本),成文出版社,1975,第41页。
[28](清)赵翼:《簷曝杂记》,中华书局,1982,第45页。
[29]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24页。
[30]刘锡蕃:《岭表纪蛮》,南天书局,1987,第167页。
[31]上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思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第466页。
[32]佚名:《贺县志》(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中国方志丛书第20号)卷2,成文出版社,1967,第5、66页。
[33](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一),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9页。
[34](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一),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4页。
[35]《大明一统志(十)》卷85,文海出版社,1965,第5234页,依据“国立中央图书馆”珍藏善本影印。
[36](明)吴文华:《粤西奏议》卷1,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6,第132页。
[37](清)金鉷修,钱元昌、陆纶纂《广西通志》卷32《风俗》,桂林图书馆1964年抄本,第13页。
[38]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17页。
[39]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27页。
[40](清)谢启昆、胡虔纂《广西通志》卷87《舆地略八·风俗一》,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2790页。注引自《金志》。
[41](清)谢启昆、胡虔纂《广西通志》卷278,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6876页。注引自《县册》。
[42]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17页。
[43](清)赵翼:《簷曝杂记》,中华书局,1982,第68页。
[44]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02页。
[45](清)王锦修,吴光升纂《柳州府志》卷11《风俗》,柳州市博物馆据1956年北京图书馆油印本翻印,1981,第4页。
[46](清)金鉷修,钱元昌、陆纶纂《广西通志》卷32《风俗》,桂林图书馆1964年抄本,第15页上。
[47](清)谢启昆、胡虔纂《广西通志》卷87《舆地略八·风俗一》,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2787页。注引自《柳州府志》。
[48]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302页。
[49]魏任重修,姜玉笙纂《三江县志》(民国35年铅印本)卷2《社会民族·侗壮》,成文出版社,1964,第139页。
[50]黄昆山等修,唐载生等纂《全县志》(民国24年铅印本),成文出版社,1975,第51页。
[51]刘锡蕃:《岭表纪蛮》,南天书局,1987,第105页。
[52]冯世英:《改良广西司法之根本问题》,《广西司法旬刊》第6期,1933年,第21页。
[53](明)戴耀主修,苏濬编纂,杨芳刊行《广西通志》卷3《风俗》,第46页,转引自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明代方志选》(六),学生书局,1965,第72页。据明万历二十七年刊刻本影印。
[54](明)田汝成:《炎徼纪闻》,商务印书馆,1936,“原序”,第17页。
[55](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30《广西》,四部丛刊,第4~5页。
[56](清)胡醇仁重修《(雍正)平乐府志》卷20《外志》,第3页,故宫珍本丛刊第200册,海南出版社,2001,第596页。
[57]《(乾隆)廉州府志》,海南出版社,2001,第38页。
[58](清)谢启昆、胡虔纂《广西通志》卷278《诸蛮一》、卷279《诸蛮二》,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6880、6887、6904页。注引自《天保县志》《昭平县志》《融县志》。
[59](清)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上,第44页,转引自(清)吴震方辑《说铃》,洪浩培据台湾大学图书馆藏清嘉庆四年原刻本影印,不分卷,新兴书局,1968,第542页。
[60](清)谢钟龄等修,朱秀等纂《横州志》,横县文物管理所据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1983年11月重印,第83页。
[61]佚名:《贺县志》(民国23年铅印本,中国方志丛书第20号)卷2,成文出版社,1967,第13、70页。
[62]刘锡蕃:《岭表纪蛮》,南天书局,1987,第234页。
[63](清)陆次云:《峒谿纤志》,中华书局,1985,第1页。
[64](清)吴省兰:《楚峝志略》,中华书局,1985,第2页。
[65](清)许缵会:《滇行纪程》,第35页,转引自(清)吴震方辑《说铃》,洪浩培据台湾大学图书馆藏清嘉庆四年原刻本影印,不分卷,新兴书局,1968,第321页。
[66]《庆远府志》,(清)汪森编辑,吴中任、梁超然校注《粤西丛载校注》(下),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第1033页。
[67](清)闵叙:《粤述》,中华书局,1985,第20页。
[68](明)戴耀主修,苏濬编纂,杨芳刊行《广西通志》卷38《艺文志三》,第28页,转引自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明代方志选》(六),学生书局,1965,第791页。据明万历二十七年刊刻本影印。
[69]佚名纂《岑溪县志》(民国23年本,中国方志丛书第133号),成文出版社,1967,第40页。
[70]《平乐府志》,(清)汪森编辑,吴中任、梁超然校注《粤西丛载校注》(中),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第748页。
[71]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5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第193页。
[72]鄂嫩吉雅泰、陈铁红编《中国少数民族谚语选辑》,广西人民出版社,1981,第289、290页。
[73]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第140页。
[74]中央民族学院语言所第五研究室编《壮侗语族谚语》,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第8页。
[75]龙殿宝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罗城谚语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间文学集成办公室,1990,第6页。
[76]广西田阳县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田阳县谚语集》,1989,第1页。
[77]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7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6,第413页。原存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六眼村山子瑶盘世隆家,曹廷伟等收集。
[78]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侗款》,岳麓书社,1988,第95页。
[79]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侗款》,岳麓书社,1988,第110页。
[80]龙跃宏、龙宇晓编《侗族大歌琵琶歌》,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第138~139页。
[81]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编《侗垒》,杨锡光、张家祯整理校注,岳麓书社,1989,第94页。
[82]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第419~422页。
[83]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5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第13页。
[84]张一民:《木柄瑶乡见闻录》,载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室编《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四集,1986,第198页。
[85](清)汪森编辑,桂苑书林编辑委员会校注《粤西诗载校注》(七),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30页。
[86](清)陆祚蕃:《粤西偶记》,中华书局,1985,第1页。
[87]《清高宗实录》卷137,中华书局,第22~23页。
[88]《清高宗实录》卷449,中华书局,1985,第8页。
[89](清)谢启昆、胡虔纂《广西通志》卷279《诸蛮二》,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6900页。注引自《庆远府志》。
[90]《永福县志》,(清)汪森编辑,吴中任、梁超然校注《粤西丛载校注》(下),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第1028页。
[91]乔朝新、李文彬、贺明辉搜集整理《融水苗族埋岩古规》,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第163页。
[92]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刻、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212页。1953年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及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调查组收集。
[93]中央民族学院语言所第五研究室编《壮侗语族谚语》,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第77页。
[94]黄钰、黄方平编《瑶族》,民族出版社,1990,第57页。
[95](明)王圻:《稗史汇编》卷14,北京出版社,1993,第247页。
[96]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第298页。摘自清《一统志》。
[97]黄旭初等修,刘宗尧纂《迁江县志》(中国方志丛书第136号),成文出版社,1967,第27页。
[98]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第264~265页。
[99]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隆林民间谚语集》,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局、民族事务委员会,1988,第6页。
[100]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第1页。
[101]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桂林石刻》(上),内部资料,1977,第41~42页。
[102](明)吴文华:《粤西奏议》卷1,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6,第40、44页。
[103]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5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6,第51页;民国《宜山县志》卷1《志地》,1918。碑在宜山北顶,广西民族研究所藏有拓本。
[104]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第133页。
[105]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第33、35页。
[106]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刻、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177页。
[107]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第111页。
[108]张妍、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政治、政权机构·广西省施政纪录(一)》,大象出版社,2009,第8页。
[109]胡耐安:《中华民族》,台湾商务印书馆,1969,“叙说”,第2页。
[110]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第37页。
[111]乔朝新、李文彬、贺明辉搜集整理《融水苗族埋岩古规》,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第227页。
[112]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刻、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259页。该碑存三江侗族自治县马胖乡鼓楼附近。1958年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收集。
[113]黄钰辑点《瑶族石刻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第213页。桂田等村石牌是用棉纸抄写的藏件,名为纸石牌,原存金秀瑶族自治县桂田乡古培村庞生林家,1957年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采集。
[114]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6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55页。
[115]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刻、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178~182页;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第107~108页。
[116]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刻、契约资料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第2页。碑在大新县安平公社管委会旁,1956年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收集存藏,可供研究李氏土官家族鼎建宗祠情况。
[117]上林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林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第566页。
[118]龙胜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龙胜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第67页。
[119]张廷兴等:《八桂民间文化生态考察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7,第284页。
[120]章立明、俸代瑜编《仫佬族:广西罗城县石门村调查》,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第183~184页。
[121]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编《侗垒》,杨锡光、张家祯整理校注,岳麓书社,1989,第87~90页。
[122]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第140页。
[123]东兰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东兰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第590页。
[124]中央民族学院语言所第五研究室编《壮侗语族谚语》,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第75页。
[125]张一民、何英德:《龙胜各族自治县部分地区社会历史调查》,载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室编《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三集,1984,第319页。
[126]王战初主编《大新镇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第215页。
[127]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资源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第655页。
[128]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隆林民间谚语集》,1988,第58页。
[129]广西田阳县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田阳县谚语集》,1989,第16、80页。
[130]桂平县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领导小组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桂平县谚语集》,1988,第5、24页。
[131]龙殿宝编《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罗城谚语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间文学集成办公室,1990,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