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政治义务
第一讲 孔子的政治义务观
孔子认为,人是负有政治义务的。“长幼之节不可废”,在政治哲学上,这个说法可称之为“自然责任论”。孔子更宣称,他是一个“人”,属于“人”这个类,跟鸟兽不是一伙(group)或一群(community),只能跟“人”在一起,所谓“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在政治哲学上,这是一种关于政治义务的“团体性理论”。
“政治义务”(Political Obligation),是一个西方名词。西方政治哲学在使用“政治义务”一词时,把政治义务既看作一种义务,也看作一种责任(Duty)。[1]如果说“责任”有时特指无明确对象的普遍性道德要求,那么“义务”更多地具有明确的指向:一旦某人负有义务,就一定有一个确定的人享有相应的权利。
我们中国人一般不太喜欢讲“权利”,一讲权利,好像彼此就生分了。我们经常听到人说:“不要跟我谈什么‘权利’!”西方人呢,开口闭口就是“权利”。比如,美国法律规定,警察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他有权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以前有部热播的美国电视连续剧《神探亨特》,每次抓到歹徒,那个酷酷的亨特警官都会跟他说上这么一段话:“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个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2]
在西方语境中,权利与义务天生就是一对概念。而在中国古代,权利意识相对淡漠,基本上,只是单向度地考虑义务问题,主要关心“有没有义务”以及“如何尽义务”。古代中国关于政治义务的言说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在很大程度上为君臣之义的讨论所占据。不但儒家用到这个词,不承认君臣之义的道家同样也会用到这个词。用儒家的话说,就是“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3]。
何以如此?这当然是因为,古代中国长期盛行君主制,君主就是国家或政府的化身。一个社会要不要君主,一个臣民要不要对君主效忠,这就是古代中国人对于政治义务的主要理解。对于这个问题,儒家和道家的看法是很不相同的。
简单地说,道家的理论就是认为:政府,其实是没有必要的。用今天的话说,道家是比较倾向“无政府”,实在摆脱不了政府,道家也希望尽可能小一点,是所谓“小国寡民”。儒家正好跟道家相反,儒家维护政府,觉得人需要有政府。儒家这种观点是怎么形成的呢?
大家知道,儒家有一个讲法叫“五伦”,这个所谓“五伦”,就是五种伦理关系。我们现在填“政审表”,要填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这个“关系”,其实就是“伦”。所以“伦”,简单地说,就是“关系”。比如说,你在“家庭成员”里面填:“父亲”,跟你什么关系?“父女关系”;“母亲”,“母女关系”。如果有配偶,那么是“配偶关系”;有子女,“父子关系”、“母女关系”,等等。这些关系一般来讲无外乎五类。哪五类?即便你是独生子女,也有这样几个关系。首先,你从哪里来的?你不可能从天上冒出来的,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从石头里蹦出来。所以,你第一个关系是什么关系?“父子”,当然这个这是泛称;父母跟子女之间的关系叫“父子关系”。“父子关系”是怎么来的呢?当然是因为你爸你妈生了你。所以如果没有他们结为夫妇,怎么可能有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关系呢?所以这个夫妇关系更为根本。以前我们那个时候,兄弟姐妹比较多,所以又有“兄弟关系”。这几种关系是有次序的:先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再有“兄弟”。
这些都是家庭内部的关系。要形成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还要有其他关系。所以第四个叫“君臣关系”。最后一个是什么?一个人总归有三朋四友,就像现在一天到晚大家都在刷“朋友圈”。当然,现在微信朋友圈是把家人也包括在里面的,但严格说来,“朋友”跟“家人”是不可混淆的。古人所说的“朋友”,主要是家庭成员以外的。现在我们“万能的朋友圈”、“票圈”,把所有关系都包括在里面了。
那么,“君臣”关系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你是一个地方合法的居民,用现在的词来说,就是有户口、有单位的人。“有没有单位”这件事在早几十年的中国可是一件大事。现在没有单位上班已经不是那么严重,有一个“高大上”的词叫“自由职业者”。以前,如果你没有单位,在社会上晃,被抓住就很危险了,你就要被当作所谓“盲流”收容遣返。
作为“五伦”之一的“君臣”关系,在现代语境下理解,它的重点不是说一定要有一个皇帝、有一个“君”,而是说,你是某个地方合法的居民。你是某一国、某一省、某一市、某一县、某一村或某一街道的人,你是某个单位的人。在西方,一般会填你的雇佣者、雇主、Company,像我们的Company就是华东师大;至于雇主,如果硬要写,只好把我们的校长写上去。在某种意义上,“自由职业者”就把这种“君臣关系”——这种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给废掉了。但即便如此,他还没有彻底废掉“君臣关系”——毕竟你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在儒家看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就是说,你作为一个人,要处在某种人群关系之中,你得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归属。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论语》当中很重要的一个段落。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18.7)
孔子整天带学生东奔西跑,在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一些道家人物。因为孔子在路上经常和学生走散,然后学生就会去找。这一次也是。子路落在孔子后面,看不见老师,就问路上遇到的一位老者(丈人):你有没有看到“夫子”?孔子的学生把孔子尊称为“夫子”,就是“我们的先生”的意思。其实这个老者知道孔子,但他故意问,“夫子”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对子路还挺客气,带他回家,杀鸡款待,还让他见到了自己的“二子”——我猜想,应该是老者两个待字闺中的女儿。这就很有意思,有点像《桃花源记》的情节。子路也真是进到“桃花源”了,因为第二天,他报告孔子后,孔子让他再去找,老者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孔子告诉子路,他遇到的人是个“隐者”,也就是隐士。
大家都知道陶渊明写的“桃花源”。“桃花源”其实是一个象征:与世隔绝,没有政府,完全是一个小型的自治社会。后世把“桃花源”称作“世外桃源”,就是说它不在行政范围之内。“桃花源”里的人就是“隐者”或“隐士”。“隐者”、“隐士”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他们不在社会中。不要想着隐士还跑来纳税,也别指望隐士去“站岗放哨”。隐士肯定不会去服什么兵役。所谓“隐”,其实就是躲起来的意思。如果是一个人躲起来,就是单独的隐士;如果是一群人躲起来,就是一个小的“自治团体”。中国人叫“桃花源”,西方人叫“乌托邦”(Utopia)。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有这样的理想:要去一个地方,没有人压迫人,没有讨厌的税吏,没有政府,没有公、检、法,也没有门卫,诸如此类。像《诗经·硕鼠》所说的没有讨厌的税吏(硕鼠)的“乐土”。
西方的“乌托邦”,中国的“桃花源”,它们共同的特征是:没有一个凌驾在人头上的“暴力机构”,所以某种意义上它们都是叫“自治”。这样一种理想,直到20世纪都还存在。西方1960年代,学生运动产生出一帮人,叫“嬉皮士”(Hippies)。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垮掉派”那批人,写《嚎叫》的金斯堡(Allen Ginsberg,又译金斯伯格),写《在路上》的凯鲁亚克(Jack Kerouac)。嬉皮士“反社会”,鄙视所谓“中产阶级理想”。那种理想就是要成为“成功人士”,像今天中国马先生这样的人。有些嬉皮士最后跑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甚至离开美国本土,去了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男男女女一帮人,一起建立一个小的自治共同体,有的一直延续到现在。团体自给自足,没有政府、警察、法院这一套东西,甚至连基本的现代文明设施都不要,比如没有电视,一切回归自然。这种人其实就是中国古代说的“隐士”。
所以“隐士”、“隐者”,西方也有。“隐”是人类的一种共同理想或愿望。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代表着人类的两种不同的理想或者冲动:一种,就是认为人是一个合群的动物,他希望生活在群体当中;人是一个喜爱文明的动物,他享受高度发达的文明。但另一方面呢,人又想要远离人,他有一种追求孤独、希望独处的理想或冲动;他厌弃过度的文明。这两种理想或冲动,用中国古代的思想来说,一个就是儒家,一个就是道家。就西方人来讲,他可能觉得道家的东西更合胃口,因为道家好像更加自由一些;儒家强调礼,强调仁,西方人可能会觉得这个对人的约束太多了。
在《论语》那个故事结尾,没有找到隐者的子路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像隐者这样生活是不对的。这段“子路曰”,其实代表了孔子的意思,代表了儒家的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不仕无义”。我们看一下杨伯峻的译文:
不做官是不对的。长幼间的关系是不可能废弃的,君臣间的关系怎么能废弃呢?想要自身洁白,却破坏了根本的君臣伦理关系。君子做官只是为了实行君臣之义。[4]
这里值得注意的杨伯峻对“仕”的翻译:“做官”。这种译法不是很贴切。“仕”其实就是“出来做事”的意思。我们经常讲: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入世”,就是“仕”;“出世”,就是“隐”。儒家的观点是:人不出来做事,是不对的。因为,就像人的长幼——你跟你的父母、你跟你的兄弟姐妹,是有一个所谓“长幼之节”的,这个东西你不能废,否则你就跟动物一样了。所以叫“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同理,“君臣之义”、“君臣”这种关系,也是不可以废除的。按照我们前面讲的“政治义务”、“政治责任”,可以认为,子路或儒家在这里所表达的想法,就相当于认为:政治义务是人的一种自然的、天然的责任。就像你生下来,自然就有长幼——你要尊重自己的父母亲、你的哥哥姐姐。不可能说,家里面人人都一样,没有长幼分别、“没大没小”。“君臣”跟“长幼”,跟前面我们提到的父子、夫妇、兄弟这些关系一样,是天经地义的,是人不能抛开的。换句话说,它们都是人的自然需求。
对“隐士”,对道家,儒家是怎么评价的呢?叫作“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儒家给“伦”字前面加上一个“大”字,说明这个“伦”、这个关系是神圣的,是非常重要的。儒家认为,道家或者隐士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只顾追求“洁其身”。我们有一个成语叫“洁身自好”。可是“洁身自好”在儒家看来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你做到了“洁身自好”,却把人类最神圣的、最重要的那些关系都抛弃了,都放下了。
可以想见,儒家会反对佛教。当然,孔子那个时候佛教还没进来。但按儒家这个标准去衡量佛教,它是把所谓“大伦”都废掉了。佛教徒既然“出家”,首先就意味着,家里的夫妇、父子、兄弟三伦没有了,然后君臣这个东西,也没有了。传统上说佛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就是讲佛教脱离了世俗的家庭与行政束缚。
总之,从《论语》18.7这一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儒家对于人的“政治义务”或“政治责任”有一个明确的表示和肯定。
在《论语·微子》这一篇,还有一章,同样明确地谈到了政治义务问题。
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耰而不辍。子路行以告。夫子怃然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18.6)
这里,子路遇到的同样是隐士。“耦而耕”就是一个人背着犁、另外一个人扶着犁,“以人做牛”这样耕作。中国有些地方,没有牛,就用人来耕,就是用“耦而耕”的形式。为什么会“耦而耕”?要知道,隐士的共同特征是“自食其力”。要成为隐士,就不能对外界有太多依赖。比方说,不能做了隐士,还天天发朋友圈。现在有很多人想做隐士,但是又离不开朋友圈,那就不能叫隐士。隐士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能够自给自足。如果依赖外界才能生存下去——有些现代人去做隐士,靠着比如说一笔遗产,又或者以前的积蓄——那就不能叫隐士。“隐士”听起来很浪漫,实际上,基本来说都是要自耕自种的。不可能天天坐那里,然后就有饭吃了。实际上,可能连水都得自己从山下背上来。
有个美国人,叫比尔·波特(Bill Porter),他写了一本书《空谷幽兰》,讲终南山的当代隐士。终南山是西安附近的山。终南山自古就很有名,唐朝就有很多人在终南山隐居,包括王维。比尔·波特听说终南山有很多人在那里隐修,就去寻访。这本书出来之后,终南山的当代隐士就为更多人知道了。但那里写的很多所谓隐士跟古代的隐士不是一回事儿。比如,有一种人,之前有点积蓄,然后在山上生活一段时间。有的则是艺术家,通过卖画得到的钱来生活。真正的隐士,其实生活非常艰苦,他们要从很远的地方背水,因为没有自来水。粮食也是下山背,可能一次要背够一个月的量。然后菜呢,要自己种着吃。这就是隐士。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隐士,是伯夷、叔齐兄弟俩。但这两位隐士的结局很悲惨——他们最后饿死了。在座的各位,大概现在很少体会到饿的滋味吧?你们回到家,这个不想吃,那个不爱吃,那是因为没有饿过。真要饿过,什么东西都吃了。饥饿是最好的胃口。伯夷、叔齐最后活活饿死,因为他俩好像不会种地,天天就过着采集的生活,跟原始人一样。结果,天一冷,可采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活活饿死了。伯夷、叔齐,这两个大隐士,他们的生活是这么艰难。还有一个人,陶渊明。前面提到他的“桃花源”,听上去很浪漫。其实陶渊明的实际生活远不是那么回事。他家人口多,他辞官不做,也没有谁给他发退休工资,当时也不可能有什么低保,就纯粹靠自己种田。他跟妻子两个人自种自收。有的时候是真的没东西吃。你们要是去看陶渊明的诗集,你会看到,他差不多是到人家要饭去了,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乞食》)
大概因为之前他已经来要过一次,所以这次他不知道怎么开口。这不是文学的夸张,是陶渊明真实的经历。陶渊明《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写得有多好。但是做隐士也是很辛苦的。所以隐士的前提是你能自给自足。
孔子遇到的这两个人,就是自食其力的隐士。这些人对孔子不以为然,他们有一句话要送给孔子,说:“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翻成白话就是:“像洪水一般的坏东西到处都是,你们同谁去改变它呢?”听上去,像是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大家想想,孔子为什么到处跑?他是想把国家、把天下治理好,他一心想着,谁用他,他就可以把那个地方治理得很好。可是,隐士却给他泼冷水,“滔滔者天下皆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你到哪,其实都一样;你别想着能把世界搞好。隐士讲:你从这个国家跑到那个国家,你觉得这个国家领导人不行,那个国家可能会好一点,这叫“辟人”。可是,“辟人”,辟来辟去都差不多的,其实做领导的都差不多是一个样子,做老板的都差不多一个德行。怎么办呢?隐士说,最好的办法是“辟世”。“辟世”就是逃离社会,就是我们讲的“出世”,彻底从这个红尘世界撤退。讲完这通话之后,两个隐士就继续干活去了。——不干不行啊,自食其力就是这样。
子路回去,把这些话学给孔子听。孔子听了是什么反应呢?孔子的反应,可以说,代表着儒家对“隐士”这种人生选择的根本否定。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最后又说:“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这话是什么意思?孔子在这里讲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这个道理,套用今天“政治义务”理论来讲,就是孔子认为,人是负有政治义务、负有政治责任的。为什么呢?前面我们分析过“长幼之节不可废”,那个说法在理论上可称之为“自然责任论”,现在这里讲的“鸟兽不可与同群”,可称之为“团体性理论”。这个“团体性”,其实就是孔子所说的“群”。孔子一直在讲,我是一个“人”,我属于“人”这个类。我跟鸟兽不是一伙儿(Group)的,不是一群(Community)的。我跟“人”才是一伙儿的,所以我也只能跟“人”在一起——“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就叫“政治义务的团体性理论”。
道家的一个基本理论是说,人其实跟动物之间没有那么大的区分。甚至以人、物不分作为一种更高境界。比如,信奉道家思想的魏晋名士阮咸,跟人聚会,好用大缸喝酒,有一次,一群猪也跑来凑热闹,阮咸也不介意,跟猪一起喝[5]。
相比之下,儒家非常强调生而为人的高贵,坚持人的尊严,相信人是万物之灵,大讲人跟禽兽的区别,即所谓“人禽之辨”。
在这些观点的背后,是儒家跟道家对于物种的不同看法。关于物种问题,以后我们在介绍儒道关于动物的观念时还会详细说,这里就简单地提一下。儒家认为人是最高的物种。这种看法,不光儒家有,其实基督教也是这样想的。就是认为人是比较高级的,动物是比较低级的。高级的奴役低级的,甚至高级的来吃低级的,都没问题。就像俗话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小虾吃泥巴。人可以吃比它低级的动物。因为自然界当中就是这样一个吃一个的。
当然,换一个角度看,既然人比动物更高,那么,人恰恰是能够跳出动物的思维。也就是说,从“人是更高的物种”这一点出发,可以推出人应该去保护动物,而不应该跟动物一般见识、去吃他们的结论。事实上,这是西方用来反对“杀生”理论的一个论证。反过来,如果觉得人跟动物一样,而动物相互捕食,那么,人吃动物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据说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之前是素食主义者,后来在一次航行当中,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他。他们从海里打起鱼来——你知道有些鱼它是吃小鱼的——然后他发现那个鱼的肚子里有小鱼。他一下子醒悟了:原来动物世界就是这样的——动物之间相互残杀。所以后来他就吃肉了,反正它们也互相吃的。
[1] 如John Simmons就把“政治义务”作为“政治义务与政治责任”的一种方便而简略的表达方式。参见毛兴贵编《政治义务:证成与反驳》“编者导言”(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4—5页)。
[2] 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告诫”(Miranda Warning),又称“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s),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起源于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Arizona)中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所撰写的判决书。其英文原文如下: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refuse to answer questions.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You have the right to consult an attorney before speaking to the police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now or in the future.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before any questioning if you wish.If you decide to answer questions now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you will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top answering at any time until you talk to an attorney.Knowing and understanding your rights as I have explained them to you,are you willing to answer my questions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参见:United States v.Plugh,648 F.3d 118,127(2d Cir.2011),cert.denied,132 S.Ct.1610(2012).Google Scholar.[2019-01-25].)
[3] 如《论语》记载孔子说“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论语·微子》),而《庄子》在叙述孔子观点时,也肯定君臣之间存在着“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义”:“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生!夫子其行可矣!’”(《庄子·人间世》)
[4] 杨伯峻:《论语译注(简体字本)》,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221页。
[5]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引者按:阮咸字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世说新语·任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