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评述(1986—2017)
20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史内容进入了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三十多年来,社会史已经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方向,并从一定意义上改塑了以往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基本格局。在新时期中国近代史学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史研究的学术成就及其发展趋向,有着学术新时代的典型特征。以下本文将分两个时期,即兴起与发展(1986—2007)、拓展与深化(2008—2017),略述其要。
一 兴起与发展时期
(一)三个阶段
1986年10月,由南开大学、天津人民出版社、《历史研究》编辑部等单位共同发起,在天津召开了第一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这次会议大致上可以看作学术界有计划地恢复社会史研究活动的开始。会后《历史研究》集中刊发了一组讨论“中国社会史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的论文,并且还发表了《历史研究》评论员文章《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这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和反响,标志着中国历史学研究理论和方法的新转向。当时,中国近现代史学者是倡导和推动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力量。由此开始,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日渐兴盛繁荣,成为中国近现代史领域中最令人瞩目和最富于活力的方向。概括起来,三十多年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学科复兴阶段(1986—1990)。
1986年10月第一届中国社会史学术讨论会召开,宣告了中国社会史学科的诞生。此后,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不间断地举行每两年一届的全国性研讨活动,使得社会史研究稳步扎实地持续发展,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历史研究所、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大学等机构所先后组织了一批社会史研究课题,或建立了研究室,不少高校开设了社会史课程。社会史学科开始获得学术界的基本认同而得以复兴。
1986—1990年,天津人民出版社率先推出《社会史丛书》4种。1989年起浙江人民出版社与南京大学合作,前后历时7年,组织出版了《中国社会史丛书》全套20种。据粗略统计,仅1986—1994年间出版的中国社会史图书就有一百二十多种,同期发表论文七百多篇,其中中国近代社会史240篇。
总体而言,社会史复兴的第一阶段,其成就主要体现为对“社会史学科对象及其研究范围”形成了相对的共识。1986年10月中国社会史研讨会的主题是围绕着社会史学科的基本问题展开,即“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对象、范畴”,“社会史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开展社会史研究的意义以及若干属于社会史研究范畴”等。这次会议将社会史定位为专门史或一个流派,在研究方法上提出要借鉴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可以看作学术界有计划组织地推动社会史研究活动的开始,对重建和复兴中国社会史研究工作意义重大。其后三次学术会议,虽然主题略有不同,但对社会史研究对象、社会史的学科特征和研究方法的讨论仍很热烈。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初,它也构成了这一阶段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课题。关于这些问题的基本成果可以概述为以下几点:
第一,认为社会史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亦即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人口社会、社会生活方式、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揭示其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认为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的历史。因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史学研究应当注意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因而,由此延伸出来的以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种种人际关系都应成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
第三,认为社会史的专门研究领域是社会,即是不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此种观点认为,社会史的内容应当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近似的观点认为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包括社会环境、社会构成、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问题、社会变迁等方面。
第四,认为社会史不是一个特定的史学领域,而是一种新的视角,新的路径,亦即一种自下而上地研究历史的史学范式。
第五,认为社会史是以人为轴心的历史。它应当注意自觉地造就人,准确地把握人,真实地再现人,合理地批评人,强烈地感染人。还有人指出,社会史以人为核心,不是指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作为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整体意义的人的历史的演变。
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学术界至今也还未能达成完全一致的认识,但却在学科理论层面上却形成了大致认可的范围。通过对社会史定义、研究对象和范畴的阐释,在广泛争论的基础上,学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视角说等观点,由此掀起了社会史研究的一次高潮。上述问题的提出和争论,对于推进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体系建构阶段(1991—2000)。
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史研究呈现更加强劲的势头,专题性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成为成果丰硕的学术方向之一。如关于中国近代秘密社会史的研究就有蔡少卿的《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秦宝琦的《清前期天地会研究》,周育民、邵雍的《中国帮会史》,李世瑜的《现代华北秘密宗教》,濮文起的《中国民间秘密宗教》等著作出版。在中国近代社会生活和社团研究方面有严昌洪的《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桑兵的《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李良玉的《动荡时代的知识分子》等著作。在中国近代社会结构史方面有姜涛的《中国近代人口史》、王先明的《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马敏的《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贺跃夫的《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变迁:兼与日本士族比较》等著作。1998年前后,上海文艺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等,也相继出版社会史丛书近二十种。似乎可以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走向繁荣的阶段已经开始。
虽然专题性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颇多,但真正对于学科发展具有影响意义的,却是社会史学科体系研究的成果。1992年《中国近代社会史》(乔志强主编)出版,同年陈旭麓《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也出版。其后,龚书铎主编的8卷本《中国社会通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问世。这些著作,为当时的社会史研究划出了一个相对明晰的研究范围,并且把理论架构与史实相结合,使社会史的学科特征得到相对完整的体现。它们的出版标志着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的初步形成。
《中国近代社会史》一书提出社会史的学科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等”。与《中国近代社会史》所持专史说不同,陈旭麓则提出社会史实际上就是通史,他认为“经济史、文化史毕竟以专史为归属,其议旨和范围都有限度,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这一阶段社会史学科体系研究呈现出以下一些特色:第一,在研究时段上,大多选取了变化剧烈的近代社会作为研究对象,近代社会史在中国社会史复兴与研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第二,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建构,更多地借鉴和运用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社会学化”倾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史学特征的失落。第三,近代社会史理论构架虽有分歧且特点各异,但从总体理论构筑上却有惊人的相似性。首先,都是以“社会”来观照内容,并把近代社会史析分为三个方面,并赋予其具体的内容。其次,都是从历史上的社会(横断面)而不是从社会的历史(纵剖面)来确定整体的理论体系。对此,我称之为“三板块结构”,即近代中国社会嬗替变迁的总体历史进程,在“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或社会意识)”的社会学化理论体系中根本无法凸显,导致社会史变为了“社会学的历史投影”。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历史”。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架构具有将社会学理论简单移植的倾向,导致了历史学的社会学化的趋向,应该引起学术界的重视(1)。
3.稳步发展阶段(2001年以后)。
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的讨论,在世纪末已经趋于消寂,不再成为学界关注的话语。学术研究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专题社会史方面,或者说更着重于问题意识的凸显和新领域的开拓,由此推动着中国近代社会史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就这一阶段的研究特点而言,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问题意识的突出。21世纪以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更加突出问题意识。这在20世纪末就已经达成共识,即不再继续讨论宏观性的学科对象和范畴,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使社会史研究逐步走向深入。1998年苏州第七届研讨会将“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确定为会议主题;2002年上海会议主题为“国家、地方民众互动与社会变迁”;2004年厦门会议主题为“仪式、习俗与社会变迁”。社会史学术讨论会对“问题”的凝练,使得全国学者能够相对集中地从不同角度和知识背景对同一问题展开研究,相对而言,既可避免学术研究中的“自言自语”(因为学术话语不同,研究课题不同,无法展开讨论和对话——社会史学界称之为自言自语),也能促使研究课题的深化。而且这些“问题”的集合事实上就揭示着社会史研究逐步走向深入的历史进程。
第二,研究领域的扩展。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盛、近代城市史、乡村史以及近代灾荒史研究的发展等,极大地扩展着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领域。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社会史学界开始注意研究基层社会空间的构造及其转换问题,以区别于以往史学界对上层政治空间与制度安排的单纯关注,使社会史研究在方法论意义上实现了区域转向。区域社会史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流,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地出现了诸如“华北模式”“关中模式”“江南模式”“岭南模式”等研究范式。
第三,历史人类学的兴起。随着社会史的深入发展和区域社会史的兴起,人类学的方法对社会史研究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具体研究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运用。勒高夫曾在《新史学》中指出历史学要“优先与人类学对话”,新史学的发展“可能是历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最接近的社会科学实行合作”。勒高夫称之为“历史人类学”。一批中青年学者一方面开始注意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另一方面,重视民间文献和口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它标志着人类学与历史学,尤其是与社会史学科整合的一种努力。
(二)社会史研究新走向
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持续稳定的发展状态,其研究领域和选题呈现着日趋强劲的走势,其研究理论和方法在某些方面也走向成熟。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涌现,为新时期中国史学发展做出了新的学术贡献。它所呈现出的时代趋向主要是:
1.区域社会史研究成果突出,其理论研究也日趋深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区域社会史研究日见繁盛,并呈现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路向选取的区域化特征。区域史研究成果的丰富多样和千姿百态,对于史学研究传统取向的转换、研究问题的深入展开和基本研究格局的改变,具有显而易见的作用。因而,区域史研究构成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方面。
王笛的《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2001年版)是较早的有代表性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会专著。王著分别从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人口、耕地与粮食,农村经济与农业发展,区域贸易与市场网络,手工业与工业,政治结构与地方社会秩序,新旧教育体制的变动,社会组织及其功能的变化,社区、社会阶层与社会生活,传统文化与近代意识等方面,对长江上游区域的近代化进程作了整体的研究。江南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成果相对集中,段本洛的《苏南近代社会经济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马俊亚的《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小田的《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等,分别从区域—经济社会的现代演变、乡镇社会转型进程方面,对近代江南区域社会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李学昌主编的《20世纪南汇农村社会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也是特色鲜明的著作,它从历史典籍、民间文献与实地调查入手,围绕社会变迁的主要层面和变数,追踪和描述了南汇农村社会变迁轨迹,并提出了区域社会变迁的理论认识。
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也是近年来研究比较集中的领域。乔志强主编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苑书义等著的《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郑起东著的《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等著作,推动着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走向深入。苑著主要立足于经济因素,从农业与农村、城市经济与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变迁几方面入手,探讨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相关性。郑著则以专题展开,从农村权力结构、社会组织、国家对农村的征派、农村经济生活要素、农民物质生活状况方面讨论了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变迁问题。相对而言,乔书的视野更为广阔,它以十九章的篇幅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阶级、阶层、市场交换、城市化与城乡关系、物质生活、社会风俗、民间信仰、社会心理、人际关系、乡村教育、基层政权、地方自治、灾荒救治、社会问题以及社会变迁诸多方面,对这一区域社会变迁进行了系统研究。而且此书力求在社会史的“知识体系”中寻找“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并以“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演化”作为其“主线”(见乔书“绪论”第17页)。魏宏运主编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太行山地区社会调查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从自然环境与社会制度,小农社会的农业变革,农村商业集市,工矿业的兴起,村落、家庭与家族的变迁,农村新文化与新风尚等多角度,对这一区域的乡村社会变迁作系统的研究。张利民等著的《近代环渤海地区经济与社会研究》(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是国内第一部研究环渤海区域社会现代化的专著。作者不仅探讨了农业经济、沿海贸易、农村市场、交通体系、工业体系在区域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也着重描述了区域市场网络、区域现代化进程以及社会流动、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的近代变动,并力求揭示区域社会近代化的特点。
伴随着近代区域社会史专题研究的深入,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指向也十分明显。李文海认为,研究区域史首先要着重发现和揭示这个区域同其他区域不同的特色;其次要树立全局观念,不能就区域谈区域;第三要有综合观念,要揭示区域内各种要素的相互联系;第四要特别强调学科的交叉(2)。就此问题,《学术月刊》2006年以专栏形式发表一组集中讨论的论文:唐力行认为从事区域史研究必须要在三个层面上拓宽视野:其一是要注意区域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其二是要进行区域比较研究;其三是区域史的研究要与整体史相结合(3)。王先明提出,研究问题的空间特征决定了区域史研究的选择,而不是人为的空间取舍形成区域史研究,即将研究对象简单地域化或地方化。因此,可以这样把握区域史研究,即一定时空内具有同质性或共趋性的区域历史进程的研究(4)。张利民提出了区域史的空间范围界定问题,认为科学地规范和界定区域的空间是最基本的,是区域史研究不能回避的基础问题。区域史研究对空间的界定应该是理性的,如果随意地冠名区域史,既有失偏颇,也影响区域史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利于区域史的深入开展和各学科的交叉研究(5)。吴宏岐认为,区域史研究已经成为中国历史学科各主要分支学科研究中的一个新取向,但其碎化现象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担忧。区域化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要避免碎化现象,回归整体史研究的正途,必然要借鉴社会科学其他相关学科的成果、视角和理论方法来实现自我建设和理论创新(6)。
杨念群针对目前区域史研究多趋向于探讨宗族和庙宇功能的现状,提出跨区域研究的角度,认为应该在尊重既有地方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新理解政治变迁的跨地方性逻辑的问题(7)。徐国利认为,区域史(学)就是研究社会历史发展中由具有均质(同质)性社会诸要素或单要素有机构成的、具有自身社会历史特征和系统性的区域历史,进而揭示区域历史发展系统性和独特性的史学分支学科(8)。
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在江南区域和华北区域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不仅成为学界特别关注的领域之一,并且在研究内容和理念上也引起了学界的一些新思考。面对中国广阔的区域,近代区域社会史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相当宽阔,未来的研究无论在地域范围还是在理论方法上,都会有持续的发展。
2.近代乡村史研究方兴未艾,走向深入。
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绝对的优势,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近代乡村史也成为近年来学界主要关注的课题。王先明著文《开展二十世纪的中国乡村史研究》(《光明日报》2000年12月1日),不久又主持了第一次中国近代乡村史研讨会。特别是当“三农问题”构成制约中国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突出问题时,对它的关注和寻求解决之路的现实需求,催促着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学理或学术层面的分析。近年来的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乡村社区及历史研究。王庆成对明代以降,河北、山东等地华北村落的人口构成及其历史来源、村落规模与结构特征等,作了相当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认为华北的镇,不一定是商业聚落,不少镇人口不多,又无商店市集,只是一般村庄。村镇户均人口多在五人左右,入学者只占人口之百分之一二。穷民、残疾、节孝等类人员在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老年人口比例偏低,性比例普遍严重失衡,就人口年龄分配而言基本上是稳定的人口类型(9)。还有学者利用田野调查所搜集的水井碑刻及访问材料,研究了水井在建构乡村社区空间、规定社会秩序、管理社区人口、营造公共空间、影响村际关系等方面有重要作用(10)。
其二,乡村土地关系、阶级关系与权力结构研究。对土地产权中不同性质的永佃权问题的研究有所深化。曹树基认为从1927年后浙江省推行“二五减租”实践过程看,尽管浙江各地区大都存在一田二主现象,但是,由于土地来源不同,田面田的性质亦有不同。由于两种田面田的地租率不同,所以,在政府推动的减租过程中,拥有相对的田面田的田主积极推动“二五减租”,而公认的田面田田主则反对“二五减租”,后者成为浙江“二五减租”的最大障碍(11)。李德英对成都平原的租佃制度研究表明,近代成都平原的押租制度(押租与押扣)并非如有关学者所说的仅仅是加强剥削的手段,它们有着更广泛的内涵,是该地区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环境的产物,“缴纳押租,佃农不仅获得了土地的佃种权,而且通过押扣的方式使自己交出去的押租金获得了一定的利息。从制度上看,租佃双方的经济关系比清代以前更趋平等”(12)。李氏更详尽的研究体现在其《国家法令与民间习惯: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租佃制度新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专著中。
黄道炫对20世纪30年代的革命与土地关系之间的相关性问题作了探讨,认为江西、福建是1930年代中国南方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从当时各种调查材料提供的数据综合看,这一地区地主、富农占地约30%,贫雇农占地约20%。在什么情况下发生革命,在什么地方形成革命中心,并不一定必然和当地的土地占有状况相联系(13)。徐畅以抗战前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六省农村为中心,以农家负债和地权异动为视角,从农户土地典押借贷比例,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引起地权丧失的实况,中、微观和宏观多个层面的地权变化等方面,论证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处于集中时期;并由此说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14)。
在乡村雇工阶层研究上,胡成认为,近代江南农村的工价持续上涨,但比照实际购买和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雇工收入仍然偏低,从而导致雇工短缺。该区经营式农场未能发展起来的原因,不在于小农转向更为便宜的家庭劳动力,而在于这时发生了单纯依靠农业已无法维持生存,不得不重新配置资源的近代转型(15)。王先明认为,20世纪前期山西乡村雇佣关系有较大发展,但雇佣关系的社会构成涉及乡村社会各主要阶层,雇主和雇工双方角色并不完全固化。雇佣关系的普遍化是通过雇工身份的非固化或雇佣角色的互换性得以实现的。山西乡村社会的雇佣关系,是一种多重身份、地位和角色交叉的“网型构造”,对于雇工群体的时代性认识,有必要置于当时乡村社会普遍贫困化的事实中进行研究(16)。
新旧制度的更易导致了乡村士人阶层的剧烈变动。关晓红通过区域性的比较考察认为,科举停废虽导致传统意义的“士”阶层消失,但多数旧学出身者通过各种渠道重新分化组合,直至清末民初仍然占据社会权势的重要位置。清廷虽为士子多方宽筹出路,可是无法遏止中年士人文化心理的失衡及青年学生对国家命运的关注(17)。徐茂明《江南士绅与东南社会(1368—1911)》(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以一章的内容对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东南士绅作了专门探讨,并提出一些具有新意的见解。
此外,渠桂萍与王先明的论文从乡土资源的角度提出了乡村民众的社会分层问题,认为20世纪20—40年代初,华北乡村民众在接受阶级概念之前,对于自身生活社区的层级结构有一整套内生的评价标准与区分体系。这种社会分层的维度是植根于乡村文化脉络的“乡土资源”(18)。
关于乡村权力结构的研究,有李怀印的《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以河北获鹿县为例》(《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邱捷的《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等。李文认为,晚清及民国时期河北省获鹿县的乡地,属半官方人员,由村民轮任,负责催征或代垫粮银及地方治安等事务。这种以村民集合体为特色的乡地制在获鹿一带流行。乡地制使当地的权力关系格局,既区别于华北多数地方涣散无力的自耕农社会,又不同于华南强大的士绅。宗族统治,应视作这一时期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第三种形态。邱文探讨了民国初年广东乡村基层权力重建中的问题,认为由于广东政局动荡,省、县政府对乡村往往不能充分行使权力,乡村基层权力机构获得很大的独立性。国民政府成立后,广东实行新县政,但民国初年形成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格局,在不少地区一直延续到20世纪40年代末。
其三,农村社会经济与农民生活问题研究。近年来,有关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研究存在着一种引人注目的倾向即“素来被认为是衰落破败的华北农村,被不少学者描述出农村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耀眼图景”。对此,夏明方在注重定量分析和系统调查基础上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意见(19)。温锐的《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一文认为,20世纪初期即苏区革命前赣闽边农村民间传统借贷关系具有普遍性,利息也不是学术界长期所认定的那么高,而且它对当地农村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具有不可或缺性。民间借贷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加以规制与调控的问题(20)。李金铮对此问题作了专门研究,其专著《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借贷之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分别对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区域的乡村借贷作了比较详实和深入的考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近代乡村经济社会演变进程中的新旧借贷关系与农民的生存状况。李金铮的另一部著作《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则汇集了他对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研究的主要成果,从乡村区域研究理论与方法、近代华北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家经济与生活、华北抗日根据地与解放区的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几方面,作了微观的区域研究。
学者们也关注到近代乡村工业化问题。张思认为,19世纪末,直鲁农村手工纺织业在外国棉制品的冲击下经历了一个严重衰落的低谷,也迎来与国内发达地区并驾齐驱、与机器棉制品比肩竞争的发展转机。一些学者关于洋布、洋货未能打入华北内地,甚至纠缠于“帝国主义是现实还是神话”的看法值得商榷,“封建、落后”的农村经济在突来的冲击面前所表现出的强韧性和对抗能力,在机遇面前所显示出的与时俱进的品质以及对新技术和新生产方式的持续容纳能力也同样值得关注(21)。彭南生则提出了半工业化问题,认为多元共存的生产形式使半工业化在市场波动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半工业化是一种在落后国家和地区所存在的既不同于农村传统手工业,也不同于原始工业化的一种现象,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22)。
黄正林主要依据地方档案资料对陕甘宁边区的农村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作了研究,认为在市场构成、专业市场的形成等方面,既有全国农村市场的共性,也有西北区域市场的特性。“晚清以来,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以及地方军阀的横征暴敛,造成人口锐减,农村经济凋敝,农民日益贫困,购买力低下,农村市场衰退。同时,由于鸦片的大量种植,导致了西北农村市场畸形发展,出现了专门的鸦片市场。这些现象直到解放前夕也没有多大改观。”(23)同时,他也对这一区域的经济财政、社会变迁和社会风尚等问题作了探讨,这方面的成果集中在他《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中。
此外,一些学者还对农民离村问题、农村分家行为以及役畜等问题作了研究(24)。
3.社会性别史的发端与研究。
社会性别史也在最近几年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在突破妇女运动史前提下生成新的研究理念。李细珠对民初女子参政作了研究,认为民初女子参政权案是男性权势对女性政治诉求的整体压抑与排斥,体现了鲜明的性别歧视面相。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的失败,不能简单地仅仅归咎于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势力的阻碍与破坏(25)。夏春涛则对太平军中的婚姻与两性关系作了新的探讨(26)。然而,值得关注的问题却正如李伯重所说,20世纪末期受国际学坛风气的激荡,此项研究也成为中国史坛上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动向(27)。研究者显然不再拘泥于以前妇女运动史的立场,而具有全新的社会性别史和历史人类学的特征。所以定宜庄认为“妇女史是在社会史的大背景之下产生”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28)。如杨兴梅不仅关注到“在对近代四川反缠足运动的历史进程进行重建时,也可看出清季官绅权力的调适与再分配的一些面相,以及禁罚方式的确立对民国反缠足努力的影响”(29),而且也从社会观念上观察到对“缠足”形成的“两个世界”问题:“由于近代社会变动导致从价值取向到生存竞争方式都有较大的差异的‘两个世界’的存在,多数不能受教育的女性很难享受与‘新世界’相伴随的社会待遇,缠足实际成为保障她们婚姻成功的一个基本条件;这样的社会因素又反过来强化了这一‘世界’小脚美的观念。”(30)
(三)社会史研究的学科影响
社会史研究方向的开拓和日趋繁盛的态势,一定程度上改塑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基本格局,其学术影响值得关注。其学术贡献在三个方面表现明显:
1.突破教条,重构体系。
以往的中国近代史研究,政治史范式代表了主流方向。作为基本线索和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它具体表现为一条线索、两个过程、三次高潮、八大事件的革命史叙事脉络。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两个过程或许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最佳视角,但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全面性、复杂性显然未能全部纳入这一研究框架。况且,要全面理解中国革命的过程,不研究这一时期社会演变的诸侧面也是不全面不深透的。所以,如何适度突破已有的研究模式,建构新的研究框架,这是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兴起之初面临的首要问题。
1980年代中国近代社会史的复兴,是在对旧有研究模式的反思、改革开放形势的转变、国外社会史理论的引入以及中国社会史的复兴与重建这样一种大背景下进行的。开展社会史研究适应了学术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社会史复兴之初的主要目标是“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在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的推动下,中国近代史的研究理念、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简单化、教条化的革命史和阶级斗争史模式已经被突破,使中国近代史的内容获得了重新建构的新的知识体系,并由此丰富、深化、扩展了中国近代史的内容。这应该是具有时代性的变化。
2.汲取新知,更新方法。
社会史的兴起一开始就体现着一种高度的学科开放性特征。作为“新史学”的社会史实际上是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交叉渗透基础上产生的新学科,因而,社会学概念、范畴、理论方法的植入似无可非议。“在所有的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和人类学在观点上与历史学最为接近。当代社会与过去社会之间的分界线是微妙的,不断变动的,而且是人为的。”(31)社会学的理论、范畴、方法大量引入历史学,显然是从社会史开始的。而且,“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说,社会科学家使用的唯一证据——无论其研究领域多么特殊——只能是历史的证据”(32)。因而,“新术语滔滔不绝地涌向历史科学,它们更一般、更抽象和更严谨,其性质与传统历史概念迥然相异。这一科学术语向历史科学的‘大迁徙’绝对是一个进步过程”(33)。由此,“不管历史学家愿意与否,社会学将成为史料外知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学家缺此将无法应付任何最具体的研究”(34)。正是从社会史的兴起开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呈现出日新月异之势,并大量引入西方学者的理论模式,如施坚雅的“区域经济理论”、萧公权与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理论、罗威廉的“市民社会”分析、黄宗智的“经济过密化”分析、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的研究、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艾尔曼的“文化资本”解释方法等。近年来,中国学者提倡“新史学”或“新社会史”的研究,试图在引入过程中建构起“本土化”的解释体系。
社会史在坚持历史学基本方法的同时,主要还是较多借用了社会学、民俗学、历史地理学等学科的方法。随着社会史的深入发展和区域社会史的兴起,人类学的方法对社会史研究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具体研究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运用,如张佩国的《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当代史学变动的突出趋向是,一方面在研究内容上表现出“社会化”,另一方面在理论和方法上呈现出“社会学化”倾向,以社会学的理论模式和术语去说明历史。这种趋向某种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史学科的高度开放性。
3.三大转向,完成转型。
社会史的兴起,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或者说对于整个中国历史学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认为它使得中国的历史学研究内容实现了三大转向:
首先,由精英的历史转向普通民众的历史。传统史学所关注的大多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虽然新中国的史学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学者们大都接受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观,但即使在以农民战争为主线的史著中,也仍然是以农民起义英雄、领袖为中心,而对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大众——农民的研究却并不深入。社会史倡导研究普通人的历史,试图通过对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探讨揭示出英雄们借以出演的历史正剧的社会内容,从而全面而深刻地揭示社会历史运动的必然规律和基本趋向。许多与普通人相关的内容如贱民、娼妓、太监、游民、流民、乞丐、妇女,秘密社会,都成为社会史学者的研究课题。社会史导致的研究对象的日趋下层化或大众化,是它的时代特征之一。
其次,由政治的历史转向日常社会生活的历史。人类社会的历史规律决不外在于日常社会生活。不论社会变革最终爆发的形式和烈度如何,事实上它的爆发力量和变动趋向,早就在社会生活的一般进程中缓慢聚积着和体现着。传统史学格外关注历史事变的最终结果或重大的事变本身,而相对漠视事变酝酿孕发的不经意的历史过程。新时期的社会史则相反。与以往的历史著述侧重于政治事件不同,社会史研究密切关注的是同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诸如民俗风情、历史称谓、婚丧嫁娶、灾荒救治以及衣、食、住、行等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历史演变,这使得历史学研究内容带有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其三,由一般历史事件转向了重大的社会问题。社会史崛起伊始,就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着力于人口问题、灾荒问题、流民问题、社会犯罪等专题的研究,试图从历史的纵向探索中为现实社会问题的化解提供历史借鉴,并借以强化史学的社会功能。
正是在这一历史性转向中,实现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由革命史向整体史或社会史的转型。如果说革命史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流趋向的话,那么,社会史就标志着新时期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发展趋势。
(四)社会史研究的新态势
社会史以高度开放的姿态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学科特色。跨学科的交叉渗透,多学科理论方法的汲取,为社会史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深广的学理基础和诱人的前景。但是,这种特性也为学科的发展带来一些与生俱来的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首先,就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而言,基本上还局限于“三板块”——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社会意识)的结构体系之中。这其实是一个典型的社会学的知识框架,与历史学旨在揭示纵向变迁及其内在动因的主旨并不完全相符。历史学的价值和意义在这种社会学化理论体系中根本无法凸显,导致社会史变成了社会学的“历史投影”。“三板块”结构的近代社会史,实际上是分别从不同角度叙述的近代人口史、婚姻史、家庭史、衣、食、住、行史,以及灾荒史、教养史等等。“三板块”之间以及“三板块”所叙具体内容之间,缺少了体现学科理论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内存关联。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历史。
单纯的“社会学化”取向将导致历史学学科特征的失落,使之远离史学而趋近于历史社会学。毫无疑问,作为综合性很强的新兴的近代社会史,在当代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扩散中,理应积极吸取社会学的理论成果。问题在于,近代社会史的学科本位却只能是历史学而不能是社会学,如果在学科渗透中失落了史学特征,那么社会史就会日渐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学科意义。
其次,新的理论方法的引入,有利于近代史研究领域的扩展和传统模式的突破。但另一方面,非规范性的引入和运用也导致了近代史研究的失范化与破碎化。比如区域化取向就造成了历史学研究的失范。任何研究都有自己的特定的规范性,区域史研究亦然。但是,大量的研究者及其成果,并不遵循区域史的规范要求,而只是在追逐时流中张扬着区域史的旗号。一些专门性很强的主题,如资源史、环境史研究等,也以省区的限定挂上了区域史研究招牌,而无视其学科本身的规范性要求。那么,何谓规范的区域划分?作为区域史研究的基本规范是什么?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并没有在研究中有所关照,以至于形成极为泛化的区域化取向。
区域化取向造成了近代史研究的碎化。在作为研究对象的区位选择方面呈现出严重的不平衡性,有跨省区的大区域史研究,有省区史研究,更有县域史研究,还有村域史研究等等。如果没有可以相对认同的标准,研究的区域单元似乎可以无限的细分下去,不仅可以划到村域,甚至可以划分到家族界域。这种趋向不仅割裂了历史演进的整体性,也背离了“区域社会史把特定地域视为一个整体”的研究宗旨。如上等等,表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还存在许多亟待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构建不能依循社会学化的单一偏向发展,应该在保持历史学的学科本位基础上进行社会史的理论创建。作为动态性很强的近代社会史,必须从社会变迁运动的历史过程上着眼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
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至今仍保持着强劲的发展趋势。从目前的发展景况不难预见,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新的拓展:
多学科的交叉融通使得社会史研究拥有着持久的活力和研究领域的创新力。近年来的社会史研究因应着时代的需求,不断在摄取新的学科理念和方法中扩展着自己的研究领域,形成了新的学科丛。
其一是社会生态史或环境社会史。近来,随着环境史和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发展,两者逐渐对接和互渗,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识到:社会史研究不仅需要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而且需要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在社会发展变迁中角色和地位;不能仅仅将生态环境视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背景,而是要将生态因素视为社会运动的重要参与变量,对这些变量之于社会历史的实际影响进行具体实证的考察(35)。
社会生态史是以一种新的社会史学理念为基础,认为人类社会首先是一个生物类群,是地球生物圈内的一个特殊生命系统,与周围环境存在着广泛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始终受到生态规律的支配和影响。因此,社会的历史也就存在着采用生态学理论方法加以考察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近年来,中国生态史(或称环境史)成果引人瞩目,预示着一个崭新分支——生态史学或环境史学正在逐步建立之中。
其次是医疗社会史。这也是“新史学”向纵深发展而产生的一门社会史分支学科。最近几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十分令人关注,如梁其姿《麻风隔离与近代中国》(《历史研究》2003年第5期)、李玉尚《近代中国的鼠疫应对机制——以云南、广东和福建为例》(《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焦润明《1910—1911年的东北大鼠疫及朝野应对措施》(《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3期)、余新忠《咸同之际江南瘟疫探略——兼论战争与瘟疫之关系》(《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5期)等。相关的专著则有余新忠的《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张大庆的《中国近代疾病社会史(1912—1937)》(山东教育2006年版)等。这些论题的问题意识十分强烈,而且提示着近代社会史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新的群体和发展方向的生成。
无论从社会史研究中心议题的深入研讨,还是从新研究领域的拓展来看,社会史仍然展示出诱人的发展前景。而社会史的发展又始终与其特有的学术关怀与强烈的问题意识密切相关。“使历史研究的内容更为丰富”(36),这应该成为当代社会史学及其社会史学家们的追求。
二 拓展与深化时期
(一)近十年来研究概况
2008—2017年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仍然是史学发展中令人关注的领域。其整体状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概括:2008—2017年论文有二百多篇论文,著作有近三百部(包括旧版重印),举办会议有四十多场次。从论文分布来看:1.社会史理论方法方面61篇(包括史料、田野调查与社会史研究方面4篇),2.社会文化史方面17篇,3.区域社会史5篇,5.社会生活史方面8篇,6.乡村史方面72篇,7.城市史方面28篇,8.环境史方面10篇,9.医疗史方面6篇,10.其他方面32篇,总计239篇。
相关的近代社会史著作出版情况,我们按14个专题内容统计,大致有284种,分别为,社会史理论与方法(包括通史)20种、社会文化史17种、区域社会史20种、社会生活史18种、乡村史59种、城市史14种、社会群体27种、灾荒与慈善救济31种、宗教与秘密社会史20种、性别社会史8种、医疗史12种、环境史17种、法律社会史5种以及其他16种。
上述所列研究成果的主题分布,大体可以展现近十年研究的基本趋势和走向。
其间,各大学和研究院所举办近代中国社会史学术会议近四十场次。相对密集的社会史学术会议活动,一方面体现社会史学术机构近年主要的研究着力点,另一方面也展示或代表相关研究团队(或力量)的活跃态势。其中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办3次,参与合办2次,论题主要集中在近代交通社会史、中国日常生活史、近代乡村社会史、华北历史地理与社会变迁以及生态环境史等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主办与参与合办会议十余次,论题分别为:近代中国都市与乡村、社会文化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中国历史上的生命、生计与生态、华北城乡与近代区域社会、中国历史上的国计民生等。首都师大举办(并参与合办)5次,主题分别为:近现代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的社会保障与区域社会、西方新文化与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实践等。此外还有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以及山西大学相关社会史研究机构举办学术会议。
在近十年来史学研究中,近代社会史研究仍然占主导性地位,不仅论文和著作发表总量持续稳定增长,而且研究主题也不断深化并拓展延伸;其学术的活跃状态和发展趋势依然令人瞩目。
(二)研究热点与问题聚焦
就上述呈现的研究状况而言,不难发现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向。从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学术著作两大项看,乡村史仍然是学者们相对集中关注的领域,分别占到了论文的30%以上和著作的20%以上,远远高于其他主题内容。2000年以来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就逐步聚集了一批学者,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和论题上都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这一研究态势仍在持续发展,且有更为深入的拓展和提升。
当然,乡村史研究论题方面也有了新的话语或新视野的拓展,譬如乡村治理成了新的关注点。任吉东的《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的双重话语——以获鹿县为例》一文认为,传统的获鹿县乡村治理是通过一种经过长期演变产生的内生制度而实现的,进入近代后,乡村社会治理出现了原生态组织与嵌入性机构并存的局面,出现了地方话语权与行政话语权的双重存在与动态平衡,成为近代乡村治理形式中独特的一幕(37)。彭澎在《近代乡村治理的法权结构变革与法制转型研究》论文中提出,国家治权、乡村权威与乡民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影响近代乡村治理法权结构变革的主要因素,三者关系的协调可以为解决和处理当代农村基层治理问题提供认识论视角与方法论参考(38)。
也有学者是在传统论题基础上融入了乡村治理理念。潘洵、李桂芳的《卢作孚与中国近代乡村现代化的“北碚现象”》一文认为,对经济、文化、环境和人的重视,是卢作孚乡村现代化最鲜明的特色。他关于建设“生产的、文化的、游览的区域”的理想与规划,以治理社会秩序为先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展文化建设和社会公共建设的乡村现代化模式,以及以人为本,延揽和培养乡村建设人才的用人方略,是北碚乡村现代化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39)。张霞、邹进文在《乡镇财政的早期近代化:立足于清末的考察》中提出,事权与财权是密不可分的,公共权力的下移必然要求财权的下移,随着乡村治理的近代转型,清末乡镇财政也开始了近代性变迁。由于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清末乃至中国近代乡镇财政的转型不仅没有稳固基层政权,反而动摇了政府的统治根基(40)。鞠忠美重新评价梁漱溟乡村治理模式,认为他在肯定中国传统文化作用的同时,通过融合中华传统文化与近代西方文化、时代主题,希望在乡村建设一种新的文化,以推动乡村复兴,并进而实现中国复兴(41)。
此外,现代治理理念也成为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如马欣荣的《中国近现代乡村治理结构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邓云山的《现代化视野下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改造思想及实践研究(1921—1937)》(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周祥林的《梁漱溟乡村建设伦理思想与实践研究》(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等。
乡村史之外,相对集中的研究主题是社会史理论与方法,而且在论文和著作两个方面都是分布比较均衡。但是就论文研究内容来看,实际上多集中于当代社会史领域的拓展方面,如李文的《学术研讨与题研究共推学科发展:2016年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扫描》(《河北学刊》2027年第5期)和《国史中的社会史:内容和框架结构》(《中国地方志》2011年第1期),宋学勤、李晋的《思想“在场”: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基点》(《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第4期),江沛的《以社会史的视野推动当代中国史研究》(《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朱汉国的《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之我见》(《史学集刊》2012年第5期),李金铮的《借鉴与发展: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的总体运思》(《河北学刊》2012年第4期),田居俭的《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要重视理论指导》(《河北学刊》2012年第2期),李文海的《发展与推进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河北学刊》2012年第2期),姚力的《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的学术视野与问题意识》(《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1期)和《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的基本问题》(《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宋学勤的《当代中国史视角下的社会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6期)等。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会史研究综述和阶段性研究总结类的文章,如常建华的《传承与创新:中国社会史研究综述的制作及其意义》(《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唐仕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扫描:2014》(《河北学刊》2015年第5期),李长莉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三十年发展趋势与瓶颈》(《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和《三十年来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范式之转换》(《河北学刊》2018年第2期),王先明的《新时期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评析》(《史学月刊》2008年第12期)等。
也有相当多的论文在质疑、反思中力求就问题意识、研究方法和视野方面提出新的看法。闵杰在《学术批评之中国近代社会史》一文中认为: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丰富,却雷同较多,总体上浅薄之作多,深析之著少;研究社会生活、关注新因素新现象的多,而讲旧因素旧现象的少;此外,史料准备不足,论述概念化也很突出。社会史研究应该在这些方面力求突破(42)。对此,李长莉也持相同的立场,认为社会史的多数研究成果知识停留在学科内部,甚至更小范围的知识交流,具体缺陷为碎片化和记叙性;她提出以后的研究应该注重综合法、理论法、跨学科法(43)。小田提出:社会必须强调整体史的学术使命,即思维方式的更新,包括历史理念、知识结构、观察视角、史料样式等。整体史的构建是在不断改变要素以适应整体的机构性更新(44)。俞金尧对新文化史激进倾向的不满,认为社会史学正进行一种“实践的历史”的新探索,这一走向值得注意(45)。王先明提出,应该从两个方面拓展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既要强化内涵提升,也要注重外延拓展(46);还在《“新史学”的开拓与建构——评余新忠<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及其近代演变>》一文中,在对当代新史学演变趋势的梳理中,提出了社会史学科建构中值得关注的问题(47)。宋学勤、李晋则提出:为避免思想性缺位导致的“故事性”学术成果,应秉持总体史的问题意识,以发掘区域研究意义为目的,审视“人”的主体性,寻求可资对话的“中层理论”(48)。
值得关注的一个趋向是日常生活史开始成为近十年近代社会史研究中相对聚焦的论题。常建华多次提出加强日常生活史研究以拓展社会史研究内涵,认为日常生活应当成为文化史、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基础,应更明确地把日常生活史作为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内容(49);同时,生活史的研究带来视角与方法的变化,可以从习以为常发现历史,从日常生活来看国家,挑战传统史料认识,从生活方式的转变可以考察民族关系与进行不同文明比较,阐述社会变迁(50)。余新忠提出,应该积极从日常生活理论和国际新史学思潮中汲取思想和观念,以人为中心,挖掘史料(51)。日常生活史也是近年来社会史学术会议研讨的中心问题,如2011年9月由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日常生活史的多样性”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年12月由南京师范大学抗日战争研究中心、《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南京历史学会共同举办的“抗战时期都市民众日常生活”研讨会,2015年1月由上海大学历史系、《近代史研究》编辑部主办的“抗日战争时期的社会生活”学术研讨会,2016年10月由中国社会史学会、武汉大学、三峡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合办的“中国历史上的国计民生”(第十六届中国社会史学会年会)等。
区域社会史以及区域史视野下交通社会史、生态环境史等也是学术研讨中较为集中的问题。
学术著作与论文有所不同,更多地体现着既往学术研究成果的积累或总结,从另一角度展示着社会史学术发展的境况。系统性的社会史著作不断推出,一定程度上诠释了这一学科具有的时代影响和学科价值。张静如主编的《中国当代社会史》5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具体而系统地诠释了他一贯坚持的社会史乃通史的主张。尽管各分卷章节设计各有不同,如文化部分有称之为科技文化,也有分列为教育与科技,文化、体育和卫生事业者等;分卷中有专列外交一章者,有特设交通和电信一章者;社会结构内容方面各分卷也略有不同,如分为阶级阶层、社会组织、婚姻与家庭或人口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意识、社会问题等各分卷所设章节均有明显差异,但这套当代中国社会史丛书整体上仍然大致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部分来结构具体内容。这是社会史研究延伸到当代史或者可以说是当代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的重要成果之一,尽管在体例和学科建设上仍有值得商榷的问题。
乡村史研究的系列性著述有王先明主编的《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丛书》8册(人民出版社2009年后陆续出版)。以专题论述形式集中地探讨20世纪前期乡村社会的历史变迁问题,主要有王先明的《变动时代的乡绅——乡绅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1901—1945)》、罗朝晖的《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李伟中的《20世纪30年代县政建设实验研究》、熊亚平的《铁路与华北乡村社会变迁(1880—1937)》、渠桂萍的《华北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及其变动(1901—1949)》、郝锦花的《新旧学制更易与乡村社会变迁》、曾耀荣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农业贷款问题研究》、魏本权的《农村合作运动与小农经济变迁——以长江下游地区为中心》等。在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取向中,为了突破乡村史与城市史研究领域的人为区隔,王先明又主编了《20世纪之中国:乡村与城市社会的历史变迁》丛书10卷本(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分别为安宝的《离乡不离土:20世纪前期华北不在地主与乡村变迁》、柳敏的《融入与疏离:乡下人的城市境遇——以青岛为中心(1927—1937)》、张彦台的《落日挽歌:华北牙商研究(1912—1949)》、任金帅的《聚同道于乡野:华北乡村建设工作者群体研究(1926—1937)》、付燕鸿的《窝棚中的生命:近代天津城市贫民阶层研究(1860—1937)》、张启耀的《民生维艰:田赋负担与乡村社会变迁——以20世纪前期的山西为范围》、朱军献的《因革之变:中原区域中心城市的近代变迁》、丁芮的《管治京城: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研究》、杨东的《乡村的民意:陕甘宁边区的基层参议员研究》、杨红运的《复而不兴:战前江苏省保甲制度研究(1927—1937)》(52)。此外,王先明还相继出版了《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山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乡路漫漫——20世纪前期之中国乡村(1901—194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等,由此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的以南开大学为主导的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团队。
在综合性研究方面,李长莉等人所著的《当代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值得特别关注。这是《当代中国近代史研究系列》丛书之一,它分为12个专题(以章的形式)系统总结了2015年之前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状况并予以学术评析,是我们了解和认识社会史学科理论、学术研究发展演变的重要资料。至于近代社会史专题研究的著述,总体上比较深入,多是此前研究内容的深化和拓展,如张思的《侯家营:一个华北村庄的现代历程》(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王笛的《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1900—19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李金铮的《传统与变迁:近代华北乡村的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唐力行的《延续与断裂:徽州乡村的超稳定结构与社会变迁》(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刘家峰的《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研究(1907—1950)》(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等,但专著的论题相对比较分散,恕不一一评析。
(三)问题与反思
新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视野的拓展令人欣喜,持续性地展示了社会史学科的活力和发展前景。社会史学科的开放性、包容性以及引领性,在21世纪以来已经形成学科生长点的环境史(或生态环境史)和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再次获得确证。与政治史、文化史鼎足而立的社会史,已经显示了更为强劲的发展活力。当然,在对其学术成就的研判和思考与中,我们也不难体察到社会史学科发展中的一些缺憾。
譬如,就新近兴起的环境史而言,它还主要侧重于自然(生态)史的取向。我们认为,没有社会环境史的历史,将不是完整的社会历史;同样,没有社会环境史的内容,也建构不起真正完整的环境史学。环境是人类生存和活动的场所,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真正的环境史学不能不包含这两个方面。在这里,环境史的自然史取向与社会史取向同样不可或缺。
社会建设作为我们现代化进程中“科学发展观”的内容之一,当然也基于对于社会环境治理和建设的现实需要;没有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社会建设及其相关的内容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形成以来一直与人的生存、发展相关的重要主题之一,更是现代化进程中十分突出的问题之一。因此,日渐成为学术热点的环境史研究乃至历史学研究中对于社会环境史的取向,既是以人为主体的历史学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史学面对现代社会需求,实现其学以致用的学科功能的重要体现。
社会史与政治史的融通问题,或者说日常生活与重大历史事件的内在关联问题,也应该成为社会史研究走向深层发展的论题。当代中国历史学的研究成果斐然,已经赢得人所共知的赞誉。同时,它也在奋进中显示出自己的缺憾,其发展进向也足让人警醒。其中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社会史研究日渐聚焦于日常生活,而完全回避了对重大历史事件和社会运动的关注;日渐深入解析群体生活的样态风情,而无视精英或社会运动领袖的行为与选择。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是,社会史一旦失去对重大历史事变和社会运动发展的关注和解释能力,它还是社会的历史么?如果只在琐碎的生活中爬梳出生活的雅趣,而完全规避了对于社会运动领袖或英雄人物的探讨和洞察,史学还能保持并弘扬其通鉴古今的功用么?
面对历史研究中在日常生活与历史事变的张力,现代史学两位大师的取向和经验值得我们珍记。
日常生活成为史学研究的主题是当代历史学的主导趋向,这无可置疑。马克思说过,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日常生活,即衣食住行,然后再从事其政治、军事等上层建筑活动。走进日常生活也是年鉴派史学大师布罗代尔史学研究鲜明的特征之一。他说过,“我认为人的生活一大半淹没在日常琐事中。无数的行为都是自古继承下来的,无章无序积累的,无穷无尽重复的,直至我辈”(53)。
但是,走进日常生活并不能局限于日常琐碎,而应该“再走出来”。因为“存活的往昔注入了当今的时代,就像亚马逊河将其混浊的洪流泻入大西洋一样”,面对大量的琐碎的事实和史料,“必须进行筛选”。一边是日常生活本身的运行,显得刻板、钝滞,一边是活生生的,强有力的运动;一边是完全自给自足的与外界隔绝的乡村生活,一边是伸展着的市场经济。他们相互作用,“一点一点地铸造着并且已经预示着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总之,在布罗代尔的视域里,日常生活与重大历史事变,虽然是“两个天地,两种陌生的生活,而其各自的实体却又互成因果”(54)。因此,在这里,社会生活的日常与历史事变的非常的内在相关共构了历史进程。真正的历史学研究视野,既不应该将重大历史事件视为盲区,也不能不体察日常生活中看似平静实际执着地指向未来的力量。“确切一点说,在大问题的‘因’与‘果’之间,更容易看‘果’。当然,惟其如此,历史学家才更执着于发现事物之‘因’,而深深开发成本又抓不到它,并且受它的嘲弄。”(55)
马克思将日常生活作为历史研究的第一个前提,同时也擅于从日常生活平静的演进态势中把握历史事变的趋向,而不是将日常生活与历史事变割裂。关于历史事变研究的视角,马克思曾经以路易·波拿巴政变为例提到两个显著的例子,一是维克多·雨果著的《小拿破仑》,一是蒲鲁东著的《政变》。雨果的《小拿破仑》“只是对政变的负责发动人作了一些尖刻的和俏皮的攻击。事变本身在他笔下却被描绘成了晴天的霹雳。他认为这个事变只是一个人的暴力行为。”马克思评论说,“他没有觉察到,当他说这个人表现了世界历史上空前强大的个人主动作用时,他就不是把这个人写成小人而是写成伟人了。”那么蒲鲁东呢?“他想把政变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是,他对这次政变所作的历史的说明,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所作的历史的辩护。这样,他就陷入了我们的那些所谓客观历史家所犯的错误。”那么,马克思是如何研究和描写这次政变的?他说:“我则是说明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条件和局势,使得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56)
这些先贤们的治史心语告诉我们,既不可驻足于日常生活的表象铺陈和史实排列,又不至于被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迷离自己的眼睛,做到真正洞察历史丰富而复杂表象背后鲜为人知的社会哲理和启人心智的学理,才是当代历史家的学术使命。正是基于这一深刻的省思,我们要坚持一个贯通日常生活与历史事件研究的史学诉求,期望突破社会史聚焦于日常生活,事件史或革命史注目于社会运动和历史事件的区隔。史学之所以为史学,尤其是新史学,其价值与功能当在创造中继承,当在创新中发展。史学研究应该有终极性关怀,应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明人文之常,求民生之利。
更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新时期以来的史学发展是以新史学话语来诠释自己的时代价值的。其成就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史、文化史领域的新开拓;跨学科研究领域的新建构。新史学发展中形成一个主导趋向,就是求新。新时期以来,新社会史、新文化史、新革命史、新清史等试图标领史学潮向的诉求,为我们划出了一条着意求新的当代史学演进轨迹。但当代史学风尚在刻意求新的追求中,似乎疏离了史学求真的学科特质。
问题在于,“一味忙于求新,忙于引进,来不及消化、来不及思考”,“除了在史学理论界留下了思想的足迹之外,并没有引导中国史学产生一个实质性的改变”(57)。很多以新史学为名的史著,只是在既成的西方理论框架中添加中国史料,结构出一个所谓新的成果。这样的成果再多,实质上无助于史学的进步。正如严耕望所批评的那种史学取向:“中国史书极多,史料丰富,拿一个任何主观的标准去搜查材料,几乎都可以找到若干选样的史料来证成其主观意念,何况有时还将史料加以割裂与曲解。”(58)更为突出的问题是,“现在历史学的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和专著,动辄引用西方学者(那怕是二三流学者)的论点展开自己的论述,而不再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论点,是新时期的一个特点,几乎成了新的教条主义”(59)。
近代以来,在西学的强势引力作用下,“社会科学方法治史一经引进,就成为史学界的新动向!”(60)晚近以来的史学发展多染此习尚,竟有束书高阁,游谈无根之流波。为何“求新”?何谓“求新”?又新在何处?在新的概念新的名词新的术语之外,有多少超越被视为“旧史学”的学理成果?仍然是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如何超越新史学发展中“系统性的缺失”,从而将“理论追求上的浅尝辄止与见异思迁”的流风导向整体性关照与系统理论建构,无疑是新史学能够最终获得属于自己时代价值的方向性变革。对于一个时代的学术使命而言,学理诠释体系的建构,远比对以往体系的“解构”更为重要。
当代史学风尚在刻意求新的追求中,似乎疏离了史学求真的学科特质。求真乃史学之所以为史学的根本宗旨。史学研究的唯一诉求是求真。正是在不断探求史料之真、史实之真,史识之真和史理之真的基石上,建构了史学的本质特征,奠定了“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承担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使命”的学科地位。
(原载张海鹏主编:《中国历史学40年(1978—201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
(1)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思考——兼论历史学的社会学化》,《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
(2)李文海:《深化区域史研究的一点思考》,《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3)唐力行:《从徽学研究看区域化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4)王先明:《“区域化”取向与近代史研究》,《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5)张利民:《区域史研究中的空间范围界定》,《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6)吴宏岐:《历史地理学视野下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7)杨念群:《“地方性知识”、“地方感”与“跨区域研究”的前景》,《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8)徐国利:《关于区域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区域史的定义及其区域的界定和选择》,《学术月刊》2007年第3期。
(9)王庆成:《晚清华北乡村:历史与规模》,《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晚清华北村镇人口》,《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晚清华北村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
(10)胡英泽:《水井与北方乡村社会——基于山西、陕西、河南省部分地区乡村水井的田野考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
(11)曹树基:《两种“田面田”与浙江的“二五减租”》,《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12)李德英:《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的押租与押扣——兼与刘克祥先生商榷》,《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期。
(13)黄道炫:《一九二〇—一九四〇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14)徐畅:《农家负债与地权异动——以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
(15)胡成:《近代江南农村的工价及其影响——兼论小农与经营式农场衰败的关系》,《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16)相关论述参见本书第二章《20世纪前期山西的乡村雇工》一节内容。
(17)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乡村士子——以刘大鹏、朱峙三日记为视角的比较考察》,《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18)渠桂萍、王先明:《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以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初的华北乡村为例》,《人文杂志》2004年第6期。
(19)夏明方:《发展的幻象——近代华北农村农户收入状况与农民生活水平辨析》,《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20)温锐:《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
(21)张思:《遭遇与机遇:19世纪末中国农村手工业的曲折经历——以直鲁农村手工纺织业为例》,《史学月刊》2003年第11期。
(22)彭南生:《半工业化:近代乡村手工业发展进程的一种描述》,《史学月刊》2003第7期。
(23)黄正林:《近代甘宁青农村市场研究》,《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4期。
(24)王印焕:《1911—1937年冀鲁豫农民离村问题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王跃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4期;王建革:《役畜与近代华北乡村社会》,《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2期。
(25)李细珠:《性别冲突与民初政治民主化的限度——以民初女子参政权案为例》,《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
(26)夏春涛:《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
(27)李伯重:《问题与希望:有感于中国妇女史研究现状》,《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
(28)定宜庄:《妇女史与社会性别史研究的史料问题》,《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
(29)杨兴梅:《从劝导到禁罚:清季四川反缠足努力述略》,《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30)杨兴梅:《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
(31)[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6页。
(32)[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76页。
(33)[苏]米罗诺夫著、王清和译:《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2页。
(34)[苏]米罗诺夫著、王清和译:《历史学家和社会学》,第97页。
(35)李玉尚:《地理环境与近代江南地区的传染病》,《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6期;余新忠:《清代江南的卫生观念与行为及其近代变迁初探——以环境和用水卫生为中心》,《清史研究》2006年第2期。
(36)王先明:《社会史的学术关注与问题意识》,《人民日报》2006年2月24日。
(37)任吉东:《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的双重话语——以获鹿县为例》,《中国农史》2009年第2期。
(38)彭澎:《近代乡村治理的法权结构变革与法制转型研究》,《湖湘论坛》2017年第2期。
(39)潘洵、李桂芳:《卢作孚与中国近代乡村现代化的“北碚现象”》,《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40)张霞、邹进文:《乡镇财政的早期近代化:立足于清末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4期。
(41)鞠忠美:《在创新中传承:传统文化的现代出路——梁漱溟乡村文化建设的启示》,《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42)闵杰:《学术批评之中国近代社会史》,徐秀丽主编:《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中国近代史研究三十年(1979—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85—188页(下文简称《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
(43)李长莉:《社会史研究瓶颈如何突破》,《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0月15日。
(44)小田:《构建整体社会史的学术使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45)俞金尧:《书写人民大众的历史:社会史学的研究传统及其范式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46)王先明:《内涵提升与外缘扩展双向互动:拓展中国近代史研究再思考》,《河北学刊》,2015年第1期。
(47)王先明:《“新史学”的开拓与建构——评余新忠<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及其近代演变>》,《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2期。
(48)宋学勤、李晋:《思想“在场”: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基点》,《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第4期。
(49)常建华:《日常生活与社会文化史——“新文化史”观照下的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50)常建华:《中国社会生活史上生活的意义》,《历史教学》2012年第2期。
(51)余新忠、郝晓丽:《在具象而个性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历史——清代日常生活史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7年第2期。
(52)这一系列研究项目于2012年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2013年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3年入选出版总署出版改革发展项目。丛书出版后引起了学术界关注。
(53)[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杨起译:《资本主义的动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5页。
(54)[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杨起译:《资本主义的动力》,第4、5页。
(55)[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杨起译:《资本主义的动力》,第53页。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9页。
(57)李振宏:《当代史学平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44页。
(58)严耕望:《治史三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5—146页。
(59)张海鹏:《当代中国历史科学鸟瞰》,张海鹏主编:《中国历史学30年(1978—200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60)严耕望:《治史三书》,第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