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来张黑丝
回家的路上,公孙瑾还在想今天在录音棚的表现,眉头紧锁。
“小瑾,其实以你的条件,如果走偶像男团路线,是可以C位出道的。”
“当偶像会轻松很多,不会像现在这样累。”
“有考虑过吗?如果你想,我可以找童姨为你安排资源。”
师晴开着车,轻声说道。
“偶尔唱唱歌就好了,我不想当什么练习生。”
公孙瑾连忙摇头。
“可是当歌手,也很辛苦唉。”
师晴试探着问道,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公孙瑾的反应。
“晴姨,你都给我把路安排好了,现在问我这个问题,是不是太迟了?”
公孙瑾看向车窗外面,淡淡地道。
“嘿嘿,晴姨觉得你不当歌手实在是太浪费了。”
“所以就给了你一点点资源。”
师晴轻轻笑了笑。
“那您当初为什么要退出歌坛呢?”
“因为有了梦梦啊,孩子需要妈妈陪伴,所以我就告别歌坛了,就这么简单。”
师晴说得云淡风轻,提起自己女儿的时候,既欣慰,又满足。
“有想过复出吗?”
公孙瑾继续问道。
“有啊,这些年也有一些音乐人联系我,想要和我合作。我也发布过两首单曲。”
“但是呢,现在好歌太少了。和我合作的那些人,他们拿出来的作品,我一直不太满意。”
“所以我宁愿不唱。”
师晴说得很是认真。
以她的身份和人气,随便发一首新歌,就能轻易在新歌榜登顶。
哪怕作品质量不高也没关系,粉丝们都只想再听到她的声音而已。
但师晴是个很挑剔,对自我要求很严格的人。
她看不上的歌,一定不会唱。
“你写的那首千千阕歌,晴姨很喜欢。”
“以后,晴姨可以翻唱吗?”
师晴柔声询问道。
“当然可以了,您要是喜欢,现在就可以发行的。”
公孙瑾很喜欢师晴的嗓音,将这首歌送给她,他不会吝惜。
而且以师晴的实力,一定能将这首歌演绎得很好,不会糟蹋这首歌。
“傻孩子,这么好的歌,可不能给别人。”
师晴温柔地笑着。
遇到一首好歌不容易,歌手们都会争抢得头破血流。
哪有像他这样直接让给别人的。
“这首歌,只能你自己唱。”
师晴说得一脸认真。
到家后,公孙瑾赶忙回了房间码字。
客厅之中,庄小鱼在电视机大屏幕前看着奥特曼,眼睛一眨不眨。
纤细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像是精致的洋娃娃。
“鱼鱼,你觉得妈妈做的饭好吃,还是哥哥做的饭好吃?”
庄晓梦看了看厨房里师晴忙碌着的背影,在她身旁问道。
“当然是哥哥了。”
庄小鱼脱口而出。
“那你想不想吃哥哥做的饭?”
“想次!”
庄小鱼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一想起哥哥做的好吃的肉,她的嘴角就忍不住淌下口水。
“那你去叫哥哥做饭好不好?就说你想吃白萝卜炖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晓梦凑到妹妹耳边,小声说道。
“姐姐,为什么你不去跟哥哥说?”
庄小鱼歪着小脑袋,眨巴着眼睛。
“因为哥哥喜欢鱼鱼啊。你跟哥哥说,他肯定会答应你的。”
“嗯,好!”
庄小鱼从沙发上下来,赶忙朝着公孙瑾的房间跑去。
公孙瑾正准备打开作家助手码字,小丫头就跑了进来。
“哥哥!哥哥!”
一口一个哥哥,叫得特别甜。
“怎么了?”
“姐姐想吃你做的白萝卜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小鱼一边说,一边抹了抹嘴角。
哼,我才不傻呢(≧▽≦)
明明就是姐姐自己想吃,还说是我想吃。
“好。”
公孙瑾二话不说,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冰箱里多了很多食材,有鸡翅,有猪五花,还有西红柿和土豆。
有一格里面甚至还装满了可乐。
上午还没有的,也不知道是谁去买的。
“哥哥,你会不会做可乐鸡翅呀?”
庄小鱼凑到庄晓梦那边说了些什么,没一会儿就跑到了公孙瑾旁边,一脸期待。
“会啊。”
可乐鸡翅没什么难的,对公孙瑾这种经常下厨房的人来说,有手就行。
“姐姐想吃可乐鸡翅,菜都是她买的,还特意买了可乐呢!”
庄小鱼很快就将庄晓梦出卖了。
公孙瑾看了看冰箱,又回眸看了看她。
“鱼鱼!”
庄晓梦不满地叫唤起来,脸颊通红,俨然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
“嘿嘿!”
庄小鱼嬉笑着,对着姐姐开始吐舌头。
庄晓梦起身追了过去,小丫头拔腿就跑。
姐妹俩在房子里追赶起来,洋溢着阵阵欢笑。
公孙瑾掌着厨,师晴帮他打下手。
两人看着闹腾起来的姐妹俩,相视一笑。
她,喜欢吃我做的饭吗?
给牛腩下锅撇去浮沫的时候,公孙瑾侧目去看客厅里的庄晓梦。
庄晓梦也在看他,同他眼神接触后,就像触电了一样迅速移开。
少女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像是可人的苹果。
晚餐不算特别丰盛,但几道菜也是色香味俱全,让人很有食欲。
庄小鱼和庄晓梦姐妹俩在餐桌上抢吃着鸡翅。
最后一块鸡翅被姐姐吃掉了,小丫头泪眼婆娑,闹了好一会儿。
师晴哄了好半天才哄好。
公孙瑾回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了看手机,发现上面多了一些消息。
被拐走的鹿:“我想写历史文,你写的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挺好的,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纠结)”
公孙瑾看着,倚在沙发上,抱着一种捉弄的心态,回了一句:“来张黑丝(好色)”
这个被拐走的鹿,应该是个女作者,他竟然忍不住想调戏她。
发完之后,公孙瑾微微一怔。
你怎么会发这种消息?
登徒子!枉为读书人!
或许是因为隔着屏幕,彼此不相识,公孙瑾也没有那么拘谨。
有些人是这样的,在现实中没什么话,在网络上就是话唠。
说白了,就是闷骚。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俏脸一红,啐了一口。
“好色之徒!”
她想了想,点进自己的小说书友群,来几张黑丝@全体成员。
书友群顿时沸腾,几个专门收集涩图的书友开始疯狂刷屏。
【图片】
【图片】
【图片】
【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
满屏都是黑丝和转发的涩图,钟苓子看得面红耳赤。
“吼吼!”
“搞快点!”
“就这么点够谁看啊?让隔壁老外看见还以为我付不起流量呢!多来点,一人一张!”
“今天的小说就看到这里了!”
钟苓子微微红着脸,挑选了一些她觉得比较好看的,转发给了公孙瑾。
被拐走的鹿:“好看么?”
被拐走的牛马:“不过如此(提裤)”
被拐走的鹿:“可以给我提一些意见吗?我得开新书,没稿费过不下去(捂脸)。”
被拐走的牛马:“有码字的功夫,干点啥不好?为什么想不开去写网文?写小说死路一条啊!读者只会白嫖的!上架了就去看盗版!”
被拐走的鹿:“(笑哭)”
也许是从这个作者身上,看到了过去扑街的自己的影子,公孙瑾不禁有些同情。
辛苦码一个月字,妈的,读者全在白嫖!
稿费连交房租都不够。
“历史只是背景,但不一定就是你小说的主要内容。”
“举个例子,你可以写一个现代的女大学生穿越到了以前的后宫。”
“然后你代入一下,突然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你会怎么样。”
“肯定会很害怕,对吧?”
“然后就可以给她制造一些危机和奇遇,比如一进去就要伺候皇后沐浴,但是不懂规矩冒犯了皇后,被皇后责罚。”
“皇后要派人打女主五十大板,一般人的身板,五十大板就直接嗝屁了。”
“现在女主遇到了生命危险,怎么办呢?肯定很慌。”
“然后皇帝突然来了,看到了女主,因为女主漂亮,就放了她一马。”
“这样一来,皇帝和女主的后续剧情发展的伏笔就有了,对不对?”
“但是危机也有了,皇后见皇帝对一个丫鬟这么上心,肯定不爽。后宫中得罪了皇后,女主肯定会很危险。”
“这样可以写的内容就很多了啊。”
“比如皇后设计陷害女主角,做巫蛊娃娃之类的。”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越看越觉得新奇。
“真的唉,你这个点子很好!”
公孙瑾不以为意,这样的套路在清宫戏里屡见不鲜,甄嬛传和步步惊心都是。
前世被用烂的套路,只是到了这个世界还挺新鲜。
“那接下来该怎么设计呢?”
“这时候你就要想,后宫之中勾心斗角,傻白甜是死得最快的。”
“那为了在残酷的后宫生存下来,女主角就要小心谨慎,一点一点转变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些事后,人物性格要有转变,从单纯善良慢慢变得阴险歹毒。这样,故事的成长线就有了。”
“但是这样,剧情的张力还是不够。”
“女频作者喜欢看什么?无非就是勾心斗角,两个男主爱女主,争宠。”
“所以你就可以给皇帝设计一个情敌男二,比如一个痴情的王爷。”
“皇帝呢,因为妃子的污蔑,多次误会女主,由此可以展开很多虐心情节,要什么心头血之类的。”
“王爷呢,喜欢女主的单纯善良,天真无邪,就很想保护她。一次次帮她化险为夷。”
“然后皇帝看女主和王爷感情这么好,走得这么近,就吃醋了。”
“这样一来,矛盾和冲突就都有了,对吧?”
“对的!”
钟苓子越看越激动,一下子站了起来,开心得手舞足蹈。
公孙瑾将自己知道的这两部剧的剧情给钟苓子详细讲了讲。
偌大的城市里,夜晚静谧无声。
两个相隔很远的人,在电脑屏幕前相谈甚欢。
“那故事的结局,该怎么设定呢?”
公孙瑾梳理出来的脉络很是清晰,但故事最后,女主角的归宿如何,她又有些迷惘。
“你可以写女主角通过自己的智慧,一步一步在后宫中爬到了最高。”
“从低贱的婢女晋升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妃子,然后设计让皇后失宠。皇帝将皇后打入冷宫,恶毒的皇后精神失常疯掉了。女主进而得到皇帝宠爱,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后啊,女主就想改变历史,因为她是后来穿越过来的。”
“为了改变皇朝覆灭的悲剧,她向皇帝提了很多建议,希望他不要重蹈覆辙。但古人和今人的价值观念又怎可能一样?”
“历史最终无法改变,因为种种意外,还是回到了它原本的轨迹。”
“大厦将倾,非一人之力可解,皇朝还是倾覆,女主无力改变悲剧。”
“一切,犹如大梦一场。”
“这样一来,故事深度和历史厚重感也有了。”
公孙瑾其实不爱看清宫戏,只是知晓个大概。
他把自己知晓的套路融合在一起,一股脑地教给了钟苓子。
被拐走的鹿:“太感谢你了,我现在就去开新书(可爱)”
被拐走的牛马:“祝你新书大火。”
被拐走的鹿:“嗯,到时候互相py啊!”
被拐走的牛马:“好,我会给你章推的。”
被拐走的鹿:“苟富贵,勿相忘。”
电脑屏幕前,钟苓子关掉了聊天记录,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思如泉涌,赶忙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教完她之后,公孙瑾也开始静下心码字。
三国现在已经获得了全频道推荐,点进去网站的主页,就能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大大的《三国》两个字。
月票榜的榜一,他没想过去争取,也没有发过求月票。
但读者们都被这本书的魅力折服,将它送上了榜首。
高达三十万的月票,一骑绝尘。
月票榜第二的作者蹄子,花钱买到了十万月票,准备冲击榜首,但是看着《三国》领先两倍的票数,大呼刷票。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作者绝逼是刷了!”
“十月初,一本新书怎么可能三十万月票!起点月票榜简直没救了。”
三国从发书至今,争议一直都有。
比如董卓以血代酒宴请百官被批过于血腥,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灭绝人性等等。
公孙瑾向来不予理会,这本书的质量就是最好的回应。
更新完最终章之后,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
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颈椎一阵酸痛。
看着墙上的时钟,公孙瑾蓦然想起了川端康成的《花未眠》。
“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句话不仅只是出现在书上,还曾在一张贺卡上出现过。
是一个女孩子送的,娟秀的字迹很好看。
曾陪在他的背包夹层里,跟着他走过好多地方。
他写的书里,也处处都有她的影子。
他现在,有些想她。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