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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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鸽子真能吃呢,怎么都喂不饱。

烤红薯依然是甜的,但公孙瑾只尝了一口就停了下来。

“好次,好好次鸭!”

庄小鱼吃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将半个烤红薯消灭干净,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公孙瑾手里剩下的一半红薯。

公孙瑾将剩下的红薯递了过去。

“嘻嘻,谢谢哥哥!”

小丫头嘴边像是被熏黑了一般,黑得像是锅底。

公孙瑾不是很喜欢购物的人,一是因为钱包限制了消费欲望,二是觉得逛街很累。

尤其是和女人一起逛街的时候。

“小瑾,过来一下。”

师晴拿着一条腰带,朝着公孙瑾招了招手。

公孙瑾走过去,看着标签后面的价格,险些以为后面多标了两个零。

他不怎么逛奢侈品店,这里处处都充满了消费主义的陷阱,还有小布尔乔亚的糜烂气息。

一件衣服的价值,真的能匹配得上如此高昂的定价吗?

也许是的,但它面向的消费群体,不是公孙瑾这样的无产者。

“这个太贵了吧?一件腰带要五千多?”

公孙瑾小声说道。

奢侈品店的服务员看着众人身上的着装打扮,忍不住出声说道:“这条腰带算是比较便宜的东西了,我们店里的消费普遍较高。”

“如果连这也无法接受,那你们可能来错了地方。”

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高档酒店和奢侈品店工作的柜姐,很喜欢用鼻孔看人。

她们见惯了有钱人,也见惯了各种昂贵的奢侈品。

然后就下意识地忽略了,她们一个月的薪水只有几千块。

庄晓梦闻言,侧目问道:“五千块很少吗?你在这里站一个月,能赚到五千吗?”

柜员听着,先是一愣,然后气得涨红了脸,哑口无言。

师晴二话不说,放下腰带就带着孩子们出了门。

“去别的店吧。”

“什么玩意啊。”

来回逛了好几家店,公孙瑾的感觉是大差不差。

热情介绍衣服款式的,一般是一些刚入职的新员工。

说话虽然礼貌,但也有些拘谨,没有那些老油条们自然。

在店里摸鱼的,一般是一些比较有“眼力劲”的。

看着师晴多挑了几件衣服给公孙瑾试穿,眼底的怠惰和厌烦就藏不住了。

这些人接触的有钱人多,看着装打扮就能知道哪些人是来消费的,哪些人是只看不买。

她们都很会看人下菜碟,遇上真正有消费能力的顾客,保管会拿出十二分的热情。

店里试穿和拍照的人很多,大多是些年轻漂亮的都市女性。

涂着廉价的口红和化妆品,身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

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但长筒靴里的丝袜都已经卷了球。

在全身镜前试穿了几件心仪的衣服,开上十级美颜,拍上好几十张照片。

选上最钟意的一张,磨皮美肤瘦脸。

然后配上一句诸如“扔掉垃圾才能腾出手去接礼物”这样从网上抄来的文案,发到小红书和微信朋友圈。

换一整天衣服就是不买,拍完照片就说不适合自己,然后潇洒走人,留下口干舌燥的销售心态爆炸。

她们标榜自己是新时代独立女性,不依靠男人也可以活得很精彩。

嫌弃男人一万的月工资太少,觉得一百万的房子很便宜。

领着一个月2800块的工资,喝着五六十一杯的奶茶,去网红餐厅打卡,和名媛群里的其他人一起拼桌拍照,甚至是拼丝袜……

到月底就看着花呗和借呗上的还款余额发愁。

见ATM机不理自己了,就抱怨好男人都死绝了。

公孙瑾不讨厌她们,因为她们仍然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没什么错。

况且这些人为丰富人类物种多样性做出了极大贡献。

“小瑾,来试一下这件衣服。”

师晴拿着一件白色的毛呢风衣走了过来。

“我衣服已经很多了,还是算了吧。”

师晴秀眉一蹙,有些不满地道:“你身上衣服都很旧了,我得给你多准备些。”

听着她这么说,公孙瑾倒是想起了自己的妈妈。

“过来,试一下。”

公孙瑾很规矩地站在了全身镜面前,师晴将衣服在他身上穿好,合上纽扣,后退了两步,一边看,一边点头。

“梦梦,这件衣服,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看啊,比之前那几件好。很符合他的身材和气质。”

庄晓梦连连点头,甚至还特意拿出手机拍了照片。

“行,给我包起来,我们再去那边看看。”

师晴温婉地笑着,对柜员说道。

柜员先是一愣,然后立刻收敛了轻视,换上了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之前接待的好几批人,任她说得天花乱坠,舌灿莲花,就是只试穿不买。

遇上一个来消费的金主可真不容易。

看着柜员一瞬间变脸的样子,公孙瑾突然想到了马克·吐温的小说《百万英镑》。

公孙瑾任由师晴挽着自己的胳膊往里走,像是没有思想的人偶。

西装、过冬的羽绒服、风衣、衬衣……

各种款式的衣服和鞋子,她都按照公孙瑾的身材挑了好几件。

“小瑾的身材真好,个子高,还是黄金比例。”

“来,再试下这一件。”

公孙瑾任由她摆弄,觉得自己变成了那些站在橱窗里精致的模特。

巧舌如簧的售货员在一旁连连称赞。

也不知道是真的觉得适合公孙瑾,还是为了完成销售业绩。

又或者,两者兼有。

“小瑾,你不喜欢什么颜色?”

“棕色。”

“好,这边这几套,除了棕色的衣服,其他的都给我包起来。”

公孙瑾:???

店子里其他试穿衣服的年轻女性闻言,纷纷看了过来,反复打量起师晴和公孙瑾。

“那男的是不是走了捷径,想少奋斗二十年。”

“啊,我也想。”

“好好赚钱吧。等以后我们也可以包养这样的男的。”

“别瞎想,没准就是家里有钱,妈妈带儿子出来买衣服。”

公孙瑾能感觉到,周围传来的眼神有些微妙。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师晴带着公孙瑾和两个女儿跑了好久,进了很多家店。

公孙瑾发现师晴买衣服压根就不看标签后面的价格。

她刷卡的动作格外潇洒,又美又飒,是最有魅力的那一类女人。

公孙瑾也不禁开始思考,自己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和师晴,还有庄晓梦都拎着大包小包,车的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明显不够用了。

“衣服和鞋子都买好了,接下来咱们去你家里,帮你搬家。”

师晴的声音洋溢着热情,好像再逛上一天也不会觉得累。

“晴姨,不用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的。”

“我觉得……”

公孙瑾说着,欲言又止。

“担心自己还不起?”

师晴笑吟吟地道。

“嗯。”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还不起,那就卖身给我们家呗。”

师晴半开玩笑地道。

“呵呵,傻孩子,晴姨和你的妈妈,有过命的交情。”

“我照顾你,是应该的。”

提起公孙瑾妈妈的时候,师晴的眼眸变得温柔起来,声音也变得很轻。

“怎么,不相信啊?”

“你出生那会,你妈妈的奶水不够,是我喂的你。”

“那时候你和梦梦总是抢着吃饭呢。”

师晴眯着眼,浅浅笑着。

公孙瑾闻言,侧目看了一眼庄晓梦。

庄晓梦的目光在与他对视后,迅速移开,俏脸微红。

“咯咯~哥哥是吃妈妈的奶长大的!”

庄小鱼咯咯直笑。

公孙瑾一时间有些难为情,目光躲闪着看向窗外。

“你小时候很喜欢我,总让我教你唱歌。”

“我和你妈妈甚至约好了。要是有一天,她没办法照顾你了,就把你过继给我,让你做我儿子。”

师晴说到这里,不免有些感伤。

世事无常,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

关于师晴和原身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公孙瑾没有多问。

“我们到了。”

师晴开车到了公孙瑾家楼下,看着那栋记忆中一直没有变过的房子,她神情有些恍惚。

屋子里很干净,即便是长期一个人独居,也没有荒芜的迹象。

庄晓梦打量着屋子里的装潢,像是安妮来到了绿山墙,眼里满是好奇。

这里是公孙瑾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她想从屋子里的蛛丝马迹,窥见他过往的成长轨迹。

师晴站在看着客厅里,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公孙瑾爸爸妈妈的结婚照,发了很久的呆。

庄小鱼很喜欢那些摆在柜子上的乐高积木,没一会儿就抱着一个积木机器人跑过来,问公孙瑾可不可以带走。

公孙瑾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只要她喜欢,都可以带走的。

庄小鱼又是抱着公孙瑾的腰一顿撒娇,说着“哥哥最好了”,“最喜欢哥哥了”这样的话。

公孙瑾本来是想带走很多东西的,但回到家里之后,突然又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带走了。

庄晓梦推开门,走到了公孙瑾的房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纯白的窗帘,点缀着很多白色的羽毛图案。

偌大的落地窗几乎占据了整面墙壁,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还有一片橘色的夕阳。

庄晓梦推开了窗,一股微风灌了进来,掠过她耳鬓的头发。

床头柜上放着一只纸风车开始旋转,旁边有一个掉了漆的复音口琴。

来到他的床边,庄晓梦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俊秀的钢笔字写着轻飘飘的一句话。

“我叫公孙瑾,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

庄晓梦看着这封简短的遗书,在风中愣了许久。

窗外吹来的风带着不知名的花香,吹拂起她的发丝。

“梦梦,出去吃饭了。”

庄晓梦回过神来,将那张遗书折好,收进了口袋。

一行人下了楼,开始觅食。

一路上,庄晓梦看着公孙瑾的侧脸,脑海中不断闪过那天夜市上,他抄起碎掉的啤酒瓶往那个混混脸上扎的样子。

那么果决,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他并没有打算扎下去,只是吓一下那个混混而已。

但庄晓梦心里清楚,如果她没有握住他的手,他是真的会扎下去的。

在他身上,庄晓梦看到的是一个对生活毫无眷念的人。

没有热爱之物,也挤不出对生活的热情。

人生就算烂掉了,也毫不在乎。

就算世界要毁灭了,也抬不起眼皮,甚至会拍手叫好。

“我爸爸妈妈空难的赔偿款,被人转走了。”

公孙瑾说这句话时的样子,她仍旧记忆犹新。

他想过自杀吗?

还是说,已经试过了……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那张脸很平静,看不出悲喜。

师晴选的餐厅是一家川菜馆,装修很商务。

窗户边的竹篮里放着的一束玫瑰花已经枯萎了,掉落片片花瓣,但依然是很香的。

餐厅里的菜,味道很不错,但是价钱,公孙瑾只能说很商务,比店里的装修更加商务。

吃完晚饭,一行人开始沿着长街散步。

中央广场上很是热闹,排满了各种摊位。

有用枪打气球或者玩偶的射击游戏,准星一般都是被调过的,不太准,两块钱十发子弹。

庄小鱼力气小,拉不开枪栓,就让公孙瑾帮忙。

试了几十发子弹也没打下来一只想要的黄皮耗子,只得一脸颓丧地离开。

但是在看到套圈抓金鱼和乌龟的游戏之后,小丫头又立刻来了精神。

她相中了一只红色的小金鱼,在师晴的看护下,乐此不疲地玩了起来。

公孙瑾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只是径直穿过摆摊的地方,朝着人烟罕至的公园走去。

庄晓梦跟在他的身旁,看到他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两根煮玉米。

和中央广场不同,公园里很安静,安静得有些反常。

公孙瑾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

没一会儿,就有两三只白鸽飞了过来。

公孙瑾剥掉玉米上的玉米粒,扔在地上。

白鸽们落在地上,争先恐后地啄起玉米。

没一会儿,白鸽越来越多。

老朋友回来的信息在族群中传递开来。

成片的白鸽飞舞着,盘旋在空中,蔚为壮观。

少年看着它们,微微笑着,投喂着玉米粒。

人与自然相处的这一幕,很和谐。

庄晓梦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

看着那男孩的侧脸,她心里在想,若是有一台单反相机就好了。

拍下这一幕去参赛,没准都能获奖呢。

她来到了公孙瑾的长椅旁,在他身边的位置坐下,拿起了剩下的一根煮玉米。

“为什么想不开呢?”

她剥着玉米粒投喂白鸽,轻声问道。

“嗯?”

公孙瑾侧目看向她,有些不解。

庄晓梦抿了抿嘴唇。

“我看到了,你写在纸上的东西。”

公孙瑾神色微怔,半晌才反应过来。

“我不知道。”

“那又是为什么,决定放弃了呢?”

庄晓梦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

她一定要从公孙瑾这里得到回应,然后解开它。

“因为很疼。”

公孙瑾不假思索地道。

他试过的,主动去结束,真的很疼。

“是吧,很疼的。”

庄晓梦闻言,欣然一笑。

害怕疼痛也是坚持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不要再去尝试了。”

她看向公孙瑾,托着腮,眼神静谧又温和。

“嗯。”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继续低着头剥玉米粒给鸽子喂食。

“鸽子真能吃呢,怎么都喂不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