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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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

“我是晴姨。”

“好多年没见了呢,我最近才从国外回来。”

“我从你舅舅那里要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了关于你爸妈的事。”

“最近生活还好吗?”

公孙瑾被她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些不知所措。

“挺好的。”

不管是谁问起他,最近过得怎么样,他都会回答“挺好的”,因为这个答案不需要思考。

“上大学的学费够吗?我之前听你妈妈说,你一直在学音乐的。”

“够的,有助学贷款。”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片刻。

“你报考的是哪一所学校?”

“商学院。”

“商学院?这么巧,晓梦也报的商学院。你不学音乐了吗?”

电话那头的女子惊讶之余,又有些失落。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没再回复。

“这个电话号码是我的微信,你加一下,我们慢慢聊。”

“好的。”

挂断了电话,公孙瑾给这个号码备注了姨,但没有急着去加微信。

他对原身的亲属一无所知,暂时还不想接触公孙瑾的人际关系,至少现在不想。

现在待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

初来乍到,他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和准备。

“系统,你在吗?”

趁周围四下无人,公孙瑾小声念了两遍,但没有听到回应。

妈的,穿越者不是都会配一个系统的吗?

这么捞,连系统都没有?作者你会不会写文啊?难怪一直扑街。

“我在呢。”

猝不及防的,公孙瑾耳边突然出现了一道电子合成的女声。

“你是系统?”

“你好啊,我叫小爱。”

“原来是小爱同学啊。”

公孙瑾从兜里摸出了手机。

也是,系统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真实存在呢?

闲着也是无聊,他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和这个虚拟的机器程序聊了会天。

“小爱同学,你说人有灵魂吗?”

“如果人有灵魂,他会不会,去了一个陌生的时空?”

小爱的回答都是些很机械的程序编辑进去的对白,不是公孙瑾想听的,但他仍旧絮絮叨叨说着。

往来经过的人看着这个好看的少年对着一个虚拟的程序自顾自地说话,纷纷露出不解的眼神。

成群的白鸽飞舞着,扑腾着翅膀,在公孙瑾的视线中渐渐清晰。

“这个世界的“我”,如果到达了“我”的故乡,以“我”的身份生活,他会不会快乐?”

小爱停顿了一会儿,设置在她内部的程序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就在公孙瑾以为,她的回答依然充满生硬与机械感时,小爱说:“会不会更快乐,我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比现在痛苦。”

公孙瑾闻言,微微一愣。

“如果是这样,那就再好不过了。”

即便小爱同学只是一个被人设计出来的程序,不具备自我思考的能力,公孙瑾也觉得自己有被安慰到。

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他,和这里的公孙瑾一样,都是很寂寞的人。

如果公孙瑾和他的灵魂互换了时空,他希望这个寂寞的人能过得快乐一点。

成片的白鸽落在了公孙瑾的身前,它们歇息在地上,翘首以盼地看着他。

“他经常给你们东西吃吗?”

公孙瑾顿时恍然。

“可是我身上没有东西可以喂给你们。”

他摸索了一下身上的各个口袋,最后竟然从左边裤子口袋里摸出了一小包玉米粒。

“哦,还是有的啊。”

看着那包扎好的玉米粒,公孙瑾眼眸里的漠然略微缓和了一分。

“吃吧,吃吧。”

他将玉米粒一点一点地撒在了地上,看着那些白鸽们争先恐后地抢食,百无聊赖。

“小爱同学,互换了时空、身份、姓名。现在的我会过得比以前好吗?”

小爱很是认真地道:“可能会更好,也可能会更糟。”

公孙瑾微微颔首,撒下了最后的玉米粒,静静看着鸽子们吃完食物,顺手理了理鸽子的羽毛。

那些鸽子很听话地任由他抚摸,似乎对他手心的温度都早已熟悉。

吃完了食物,鸽子们也没有立刻飞走,而是在此处停留,和以往的无数个日子一样,聆听着公孙瑾的沉默。

公孙瑾这时候就在想,原身如果最后把这包玉米粒喂给了鸽子们,是不是就不会寻短见了呢?

这个世界上,终归还是有些生灵是喜欢他的,他并不是不被人需要。

“往事如烟似梦,已经随风而逝。还是期盼明天吧,毕竟,来日方长,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公孙瑾轻轻诵读着,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也许是说给寄宿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也许是说给去了另一个时空的公孙瑾。

又或者,两者都有。

这是《飘》里面,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天色将晚未晚,同白鸽们告别,公孙瑾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即便有助学贷款,但平时的生活开支该怎么解决呢?

原主的歌唱得很好,他只是随意哼了两句,从那个音准和气息就能感受出来。

要走歌手的道路吗?

可是这世上会唱歌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多少人能靠音乐养活自己的。

不是说歌唱的好,拍个短视频发在网上就能赚钱的。

赚钱没那么容易,短视频没有人推广,没有人帮忙运营,流量变现也没那么简单。

更何况,他现在什么设备都没有,也没有任何资源,对经纪公司和短视频平台都知之甚少。

就算以后要实现原主的梦想去当一个歌手,那也不是现在。

公孙瑾有些发愁,一方面是他不希望看到原身的梦想夭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另一个世界的他,同样面临过凑不出学费的窘境,所以能感同身受。

半晌,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番“作家助手”,看着那个熟悉的图标,公孙瑾心里略微有了些许期望。

“要干回老本行吗?穿越了也逃不过读者的催更啊。”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就是一个网文写手,大学期间一直坚持在起点中文网写文。

一开始不懂市场风向,也不懂得签约的要求,怀揣着一颗写作的热情一头扎进去,摸着石头过河。

经过了一段时间摸索才勉强签约,靠着混全勤奖挣点零花钱。

那时候的全勤奖是600块一个月,他试着双开,一个月能到手1200块钱。

他当时就是靠这些钱,应付平时的生活开销。

当然了,也不只是依靠网站的那点稿费,上架前的免费期是没有稿费收入的。

所以他平时还在食堂做兼职,做石锅拌饭和送外卖。

食堂的档口包两餐,一个月再加600块钱工资。

放假了就给小孩做家教,教英语和数学,闲的没事就去发传单。

辅导员偶尔也会给系里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的工作,打扫卫生或者早上给教室开门什么的,他一直都是做的最积极的一个。

所以,尽管他是宿舍里家庭条件最穷的一个,但每个月能支配的零花钱却是最多的。

和其他同龄的大学生相比,他最骄傲的地方就在于此。

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是靠他自己一个人挣来的。

尽管他的大学生活,过得很苦很累。

他不算是学霸,自认为自己智力平庸,能力也很平庸。

一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没有系统傍身,也没有深厚的家庭背景。

穿越到这个世界,难道就能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了?

公孙瑾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朴树在歌里唱的那个样子。

平凡是唯一的答案。

他唯一的金手指,就是他能克服懒惰,没钱就去挣。

他也绝不会因为与梦想失之交臂,没钱上大学就去自杀。

一个人活下去的那份韧性,还有经历了诸多磨难后留下的坚强。

这些东西,恰好是原身最缺少的。

所以,对于现在的公孙瑾来说,在这个世界一个人生存下去,并没有那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