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校长在我们上自习的时候带进来一名新生,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工役搬着一张大课桌。校长的到来惊醒了正在做白日梦的学生,他们纷纷站起身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校长示意我们坐下,对站在他身后的班主任说:“罗杰先生,这个学生年龄比较大,我建议还是让他从五年级念起吧。等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合格的时候,再考虑让他升高班。”
新来的被安排在门后的一角,那是一个从门口很难看见他的位置。他个子很高,年龄在十五岁上下,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他的发型使他看上去更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额前的头发整整齐齐,看上去一副早熟的样子,但又透着一种拘谨。他穿一件黑扣绿呢的小外衣,衣服显然不合身,肩膀被裹得紧紧的,连袖口上的线也开了,露出了红红的手腕,显然是经常在太阳下劳动给晒的。他的裤子呈浅黄色,裤脚吊得老高,连穿着蓝袜子的腿也露了出来。脚上的那双钉鞋就像从没擦过油一样。
大家开始背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不敢把手臂放在课桌上,连腿也不敢跷起,就像在听传道似的。到两点钟铃响的时候,还得老师叫,他才缓缓过来和我们一起排队。
回教室时,我们总喜欢把帽子扔到地上,这样我们就可以空着手去干些别的。我们一般是从门口就把帽子扔出去,让它穿过板凳,一直冲到墙边,弄得尘土飞扬,这是我们的习惯。
那个新生并没有照我们的办法去做,可能是他没注意,要不然就是不敢,他还是老老实实地祷告完毕后把帽子放在膝盖上。他这顶帽子混杂了多种特色,兼具皮帽、军帽、圆顶帽、鸭舌帽和浴罩的特点。总而言之,它是那样的土气,难看得要死,一副有苦难言的倒霉相。帽子呈椭圆形,里面用硬的东西支棱着,帽檐上有三道圆形凸边,往上是缠绕在一起的菱形条绒和兔皮,中间被一条红道儿隔开,再上去是一个口袋形的筒,最上面是一个绣着复杂图样的多角形硬板,上面还垂着一根细长的带子,底下挂着一个小十字架。看起来是一顶新帽子,帽檐还闪闪发光。
“起立!”老师叫道。
他站起身,帽子掉到了地上,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他俯身把帽子捡起,旁边的孩子马上用胳膊肘把它碰掉,他又俯身把帽子捡起。
“撂下你的桂冠吧,它又不会坏。”老师打趣道。
班上发出一阵笑声,新同学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帽子放在手里也不是,丢在地下或戴在头上也不是,最后他还是坐下来,把帽子搁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说,“你叫什么名字?”
他含含糊糊地说了一串谁也没听清楚的字。
“重复一遍!”
他结结巴巴地重复了一次,声音很快就被学生们的笑声压了下去。
“大点儿声!”老师喊道,“大点儿声!”于是新生下了很大决心,嘴巴张得大大的,提高嗓门,喊人似的,叫出了“下巴发力”这几个字。
教室里喧腾了,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尖叫声、顿足声,还有人跟着起哄:“下巴发力!下巴发力!”喧闹声很久才慢慢平息下来,但学生中还时不时冒出一两声笑,就像没有燃完的鞭炮。
在老师一再恐吓他们要加重作业时,班上的秩序才慢慢恢复。老师叫新生重说他的名字,让他拼写,重复读,直到弄明白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然后,他让这个受气包坐到讲台前那张给懒孩子坐的板凳上。他站起身刚要走过去,又迟疑了一下。
“怎么了?”老师问道。
“我的帽子……”他胆怯地说,并不安地在教室中扫视了一圈。教室里又闹哄哄的了。老师发怒道:“全班每人给我抄五百行诗!”就像海神尼普顿的咒语一样,这句话果然灵验,没有人再敢说话了。“安静!”恼怒了的老师一边说一边从帽子里掏出手帕擦去脸上的汗水,“至于你,新同学,你把拉丁语‘笑’的变形词组抄二十遍。”
接着,他稍微温和一些地说:“放心吧,你的帽子没人会拿,不会丢的。”
学生们开始低下头,静静地做起练习来。新生在那里正襟危坐,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尽管隔一会儿就会从什么地方飞过来一个小纸团打在他脸上,他也只是用手擦擦溅在脸上的墨水,身子仍旧笔挺,目光也不离开课桌上的书本。
晚自习的时候,他从课桌里抽出套袖,又把文具整理好,然后埋下头在纸上用尺子仔仔细细地画线。几乎每个词他都一一在字典里查一下,那认真劲儿就别提了。本来嘛,要不是凭着这股劲,他早就降到低一级的班去了。因为即使他对语法规则了解得还可以,但造起句来毕竟很费劲。他的拉丁文是在村里神父那儿打的基础。为了省钱,他的爹妈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让他来上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在部队里做助理医生。一八一二年前后,受一起征兵事件的牵连而被迫离职。后来,他凭自己英俊的外表成功地娶走了一个服装店老板的宝贝女儿,并得到了六万法郎的陪嫁。他长得一表人才,爱说大话,走起路来有意让马靴踢踏踢踏地响。他的络腮胡和八字胡连成一片,手上戴着戒指,喜欢穿鲜亮体面的衣服,既有军人般英武的外表,又像个推销员似的和蔼可亲。刚结婚的前两三年,老婆的钱是他生活的主要来源,他好吃懒做,用细瓷大烟斗没完没了地抽烟,晚上戏院不散场他是不会回家的,还频频光顾咖啡店等场所。岳父死后,没留下多少钱,他极不乐意,自己开了家纺织厂,又血本无归。迫不得已他只好回老家碰碰运气。要命的是,他对种田、织布一窍不通。本来用作耕地的马他骑着四处乱逛;该出售的苹果酒,他自己过了酒瘾;饲养的鸡鸭,进了自己的肚子;连猪油也被他拿来擦打猎时穿的靴子。这样勉强维持了一阵之后,他终于承认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
后来,他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处以一年两百法郎的价钱租了一所一半是农庄一半是住宅的房子,成天唉声叹气,牢骚不断,声称从此与世隔绝,不再跟人来往。那一年他四十五岁。
他的妻子原来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对他百依百顺,而这样反而使他对她爱理不理。等年纪慢慢大了,她原来开朗活泼、重感情的性格也跟着坏了,像变了味的酒,一天到晚神经兮兮,啰里啰唆。开始,丈夫和村里声名狼藉的女人胡混,死猪一样被人在半夜从下流场所抬回来时,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久而久之,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死了心,决定听之任之,逆来顺受地了结余生。她早晚四处奔走,找律师,跑司法部门,打听期票到期的时间,请求缓期偿还;家里面,她忙着做针线活,洗洗涮涮,监督工人干活,发薪水;而包法利先生却整天游手好闲,无精打采,像在跟谁较劲似的。不清醒还好,一清醒就胡搅蛮缠,常常一边说着胡话一边偎在火炉旁抽烟,时不时还往炉灰里吐痰。
后来,她生下一个男孩,先是送去由奶妈喂养。小孩子断奶回到家里,她简直奉若王子,哄着他吃果酱。而父亲却操着一副哲人的口吻说,小孩子要让他多光着屁股到处跑跑,这样对成长有利。两个人的教育方法南辕北辙,当父亲的完全是大男人的一套,想训练儿子成为斯巴达式孔武有力的英雄。他让儿子冬天睡在不生火的屋里,给他喝酒,还怂恿他辱骂神职人员。但孩子生性厚道,完全不吃他那套,使他白下了那么多功夫。做母亲的整天把他带在身边,教他剪纸,讲故事给他听,很多时候更像在自说自话,话题轻松中夹着心酸,既亲密又异常琐碎。长时间以来的郁闷,使她一下子在孩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她幻想孩子有朝一日声名显赫,一个英俊、精干的人仿佛就在她眼前,无论是修桥造路的,还是有权有势的,都令她欣慰不已。她教他识字,甚至用她那架过时了的老钢琴伴奏,教他几支简单的歌谣。但包法利先生对此非常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在瞎耽误工夫!因为他们几乎不可能送他去学校念书,给他买个一官半职或是出钱做买卖。他认为,一个人只要厚颜无耻,总会有出头之日。包法利夫人只好忍气吞声,由孩子在村里东奔西跑。
他跟着农场工人下地,追得乌鸦四下逃窜;他在沟边采黑莓吃,以看火鸡的名义偷偷溜去钓鱼;收割庄稼的日子,他要么打谷子,要么在树林里转悠;下雨天,他常在教堂门口的走廊里画格子,自顾自玩造房子的游戏;遇到节假日,他让教堂中的工役准许他敲钟,这样他就可以在钟绳上吊着打秋千,仿佛在空中飞。
就这样,他体格强健,像一棵橡树,有着粗壮的手臂和古铜色的皮肤。
一直到十二岁,母亲才争取到机会送他学点东西。他跟本村的神父学习基础知识,但由于课时短,又没有规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并没有多大长进。功课都是在洗礼、葬礼的间隙中完成的,有时神父就在圣器室里草草讲上一课;或者通常在晚祷后,神父没什么事,把他叫来上课。一老一少两个人一起上楼,在神父的房间里坐下,天热的时候,苍蝇和蛾子围着蜡烛的火光乱飞,不一会儿孩子就打起了盹儿,而神父也会手按着肚皮晕晕乎乎,很快,索性打起了呼噜。有时候,神父给街坊做完临终圣礼回来,发现夏尔在田里玩,就叫住他,批评他一会儿,然后借这个机会,罚他在树下背诵动词变位表。对他的惩罚却总被下雨或过路人打断。但不管怎么说,神父非常喜欢这个孩子,还表扬说:小家伙记性不错。
粗学那么点东西总是不够的,母亲再三要求,做父亲的有时候也觉得对不起孩子,或者干脆就懒得管了,破天荒地同意了送儿子上学。但还是又拖了一年,得让这个调皮的家伙行过第一次圣礼才行。
六个月时间马上就过去了。等到来年的十月末,夏尔终于进了卢昂中学,也就是圣·罗曼节的时候,为了凑热闹,他父亲顺路把他送到卢昂。
他那时的情况我们都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他非常老实,该玩就玩,该看书就看书,该听课就听课,在饭堂就只顾吃饭,回宿舍就只顾睡觉。他的监护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店的掌柜,这个家伙每个月来接他一次,星期天五金店打烊,就带他去港口玩,看看往来的船只,然后准时在七点钟送他回学校吃饭。每周四晚上,夏尔都要给母亲写一封长信,他习惯用红墨水写,写完用三小块面粘好信封;接下来他不是复习历史,就是看那本又老土又矫情的《希腊游记》。在散步时,他最喜欢和工役聊天,这家伙和他一样,也是乡下来的。
他这样卖力,才使得他的成绩一直在中等偏下一点;一次博物学考试,他甚至得到了老师的夸奖。但是,在三年级期末,他爸妈突然要他退学,让他改学医,说是这小子会在这方面取得学位,搞出名堂。
通过一家洗染店老板的帮忙,他母亲在罗伯克河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屋子,在四层楼上。她帮他料理食宿,在屋里置了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那张旧的樱桃木床是从家里搬来的,还添了一只生铁的炉子,并储备了柴火,好让这可怜的家伙在冬天的时候取暖。一星期之后,她才动身回家;临走还千叮咛万嘱咐,说妈妈走了,你一定要学会自理。
在布告栏里,他看到了课程表,什么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临床学、医疗学,更不用说卫生学和医药材料学了,这些新事物让他头大得不得了,就像是一个个肃穆的入口,通往庄重、黑暗的神殿。
他上课像在听天书,一点儿也不明白讲的是什么。不过他还是坚持学下来了,记了一本又一本的笔记,一堂课都没落下,连实习也是必到,每天完成自己的功课。他就像一匹被布蒙上眼睛的马,绕着磨盘转呀转的,却不知自己磨出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替他省钱,母亲每周都托邮差给他带来一块烤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出来,一边冷得直跺脚一边吃着烤肉。接着又回去上课,教室、救济院,最后穿过城区回到自己的住处。房东准备的晚餐很简单,他吃过之后又忙着回房里学习。背对红红的炉火,他身上汗湿的衣服,冒着腾腾的热气。
在夏天最美妙的傍晚,因为闷热,除了在大门口踢毽子的女仆,街上很少能见到有人走过。他打开窗,眺望远处,桥下五光十色的河水,使卢昂地区在简陋之余平添了几分威尼斯的味道。在河岸上,有做工的人蹲着洗手。阁楼外架着的竿子上,晾着一捆一捆的棉线。在正前方,一片房顶之上,是广阔明净的蓝天,红通通的太阳正慢慢落下,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坐在乡下阴凉的山毛榉下。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当然,吸到的是扑面而来的热气,而不是乡间的原野的气息。
他现在身材修长,比原来更瘦了,脸上忧郁的神情惹人怜惜。
掉以轻心,往往会动摇和瓦解一个人的意志。有一次,他落了一次实习,第二天也没去上课,闲散的滋味让他倍感愉快,后来干脆就养成习惯了。
他开始频繁出入酒吧,对玩骨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赌场里又黑又暗,羊骨头做的带黑点的骰子在大理石赌桌上噼啪作响,这种自由的竞技活动使他对自己有了更高的估价。这时他仿佛进入了一个新天地,尝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在进门时,他手扶门柄,心中洋溢着强烈的快感,并伴随着肉体上的激动。从此,压在内里的许多念头都迸发了出来,他常常对女伴们哼着小调,手舞足蹈地唱着勃朗瑞的歌曲,还学会了配制鸡尾酒,后来,连谈情说爱也学会了。
由于他把时间都花在这些上面,自然没有通过医务人员考核。而这天晚上,家里人还在等着他回去,准备为他举杯祝贺呢!他启程回家,到村口就再也不想往里走了。他让人捎口信叫母亲出来,把实情告诉了她。母亲并没有责怪他,反倒安慰他说,要不是主考官的苛求,他怎么会没有考过呢?为了让儿子宽心,她还保证跟他父亲解释。而包法利先生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是五年以后了,事过境迁,再翻老账也是徒劳的,况且他也从不相信孩子会是个窝囊废。
夏尔重修了全部课程,准备下次考试,之前他把所有的问题都记得烂熟,最后终于以相当不错的成绩通过了考试。家里人为他操办了盛大的宴会,对他母亲来说,这是一个梦想成真的日子啊!
开诊所的地点成了问题,最后,他选定了托特。那里唯一的一个医生是个老头。包法利太太一直都巴望着他早点死。但要等这位老先生自己卷铺盖显然是不可能的,夏尔很快就在街对面住了下来,准备顶替他的位置。
单是把孩子拉扯大,引他走上行医之路,挂上牌开诊所还不够,包法利太太还得为儿子找个媳妇,而且她也的确办到了。那个女人是一个寡妇,前夫是迪埃普的一个公务员。女人今年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这个寡妇非常丑陋,尖嘴猴腮不算,还长了一脸树芽似的疙瘩,但向她求婚的可是大有人在。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包法利老太太挖空了心思,把其他竞争者一一排挤掉;其中有一个肉店老板,虽然有好几个神父撑腰,也被她巧妙地击败了。
这门婚事跟夏尔想象的完全不是一码事。他本以为自己在婚后日子会好过一些,可以自己拿主意,想去哪儿去哪儿,随心所欲地花钱。谁知道老婆处处管着他:在外人面前,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斋戒日里必须吃素,由她决定穿什么衣服,并按照她的意思跟病人收钱。不仅如此,他的私信她都拆开看,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她的监视之中。在有女病人来就诊时,她会隔着诊疗室的板壁监听。
每天早上,这个女人都要喝巧克力奶。她老是不停地说自己的神经痛、心口痛、血脉不和,一听到脚步声就犯头疼;夏尔不在,就是故意疏远她;夏尔要是在,她就觉得他在折磨她,好让她早点去死。晚上,夏尔回来,她就从被子里伸出细长的手臂,揽住他的脖子。当他在床沿上坐下之后,她就开始发牢骚:什么他一定勾搭了别的女人,把她扔在家里;什么早有人说,她的命如黄连;到最后,她还是会为自己的身体着想,要他给自己倒一点糖浆,并加一点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