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乔治·波基
我无意以任何方式自吹自擂,但我认为可以自许在大多数方面都是一个相当成熟和全面的人。我旅行过很多地方。我读过很多书。我会讲希腊语和拉丁语。我涉猎科学。我可以忍受别人在政治方面的轻度自由化态度。我编纂了一卷关于十五世纪马德里小曲演变的笔记。我目睹了许多人在床上死去。此外,我还通过在布道坛上发表的演讲,影响了(至少我希望如此)很多人的生活。
尽管如此,我必须承认,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唉,怎么说呢?——我从来没有真正与女人打过交道。
说句实话,就在三个星期前,我还从来没有用手指触碰过一个女人,也许除了在必要时扶她翻过栅栏之类。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也总是尽量确保只碰到肩膀、腰部,或其他皮肤被遮盖的地方,因为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与她们的皮肤接触。皮肤碰到皮肤,也就是说,我的皮肤碰到一个女人的皮肤,不管是腿、脖子、脸、手,抑或仅仅是手指,都让我非常反感,因此,我跟女士打招呼时,总是把双手紧紧握在背后,以逃避必须面对的握手。
我可以更进一步说,与女人的任何身体接触,就算皮肤并没有裸露,都会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如果一个女人排队时站在我旁边,与我身体相触,或者,乘巴士时挤坐在我身边,屁股挨着屁股,大腿贴着大腿,我的脸颊就会热得发烫,头顶上就会冒出刺痒的小汗珠。
对于一个刚到青春期的男生来说,这种情况无伤大雅。对他来说,这只是大自然踩了一脚刹车,把小伙子拉回来一点,等他再长大些、能稳重行事了再说。对此我很赞同。
然而,我已是三十一岁的大龄青年,没有任何理由继续遭受这样的尴尬。我受过良好的训练,能够抵挡诱惑,绝不会沉溺于庸俗的情欲。
如果我对自己的外表有哪怕一丁点的自卑,那么这件事也许还能解释得通。但我没有。恰恰相反,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命运在这方面对我是相当仁慈的。我脱鞋后的身高正好是五英尺半,虽然有点儿溜肩,但与我瘦小匀称的身体很相配。(我个人一直认为,对于个头不高的男人来说,稍微有点溜肩会产生一种微妙而含蓄的美感,你认为呢?)我五官端正,牙齿状况良好(只有上颚微微有点突出),我的头发是异常耀眼的姜红色,十分浓密。天哪,我曾见过一些跟我相比简直是小虾米的男人,在对待女性时却是惊人的泰然自若。哦,我多么羡慕他们!我多么渴望也能这样——也能像他们一样,享受我观察到的男女之间不断发生的愉快的小接触——摸手,轻吻脸颊,互相挽着胳膊,餐桌底下膝盖贴着膝盖、脚贴着脚,最重要的是,当男女两人在地板上融为一体、翩翩起舞时的那种激情狂热的拥抱。
但这样的事情不适合我。唉,我不得不费尽心思躲避它们。朋友们,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使对我这样一个远离大都市上流社会、住在小乡村的卑微的牧师来说,也是如此。
你要知道,我的教众中有大批的女士。教区里的女人太多了,而且不幸的是,其中至少有六成是老处女,完全没有受到神圣婚姻的善意影响。
我告诉你,我像松鼠一样神经质。
人们会以为,我小时候得到母亲的精心训练,一定能从容应对这类事情。毫无疑问,如果母亲活得够长,完成对我的教育,我肯定就不会有问题。但是,唉,她在我还很年幼时就死于非命。
我的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手腕上常常同时戴着五六个大手镯,手镯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装饰,她一走动,这些小玩意儿就撞得叮叮作响。不管她在哪里,你只要留心手镯的声音,就能找到她。这比牛铃铛还管用。到了晚上,她总是穿着黑裤子坐在沙发上,把脚收在身体下面,用一根长长的黑烟杆不停地抽烟。我蜷缩在地板上,注视着她。
“你想尝尝我的马提尼吗,乔治?”她常常这样问。
“别这么做,克莱尔。”父亲会说,“你如果不小心,会妨碍这孩子的成长的。”
“喝吧。”她说,“别怕。快喝。”
我总是照母亲说的去做。
“够了。”父亲说,“让他尝尝味道就行了。”
“请不要干涉,鲍里斯。这非常重要。”
我母亲有一种理论,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对孩子保密。把一切告诉他。让他去体验。
“我可不想让我儿子去跟别的孩子悄悄议论一些肮脏的秘密,他不得不胡乱猜测这件事或那件事,就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
把一切都告诉他。让他听。
“到这儿来,乔治,我来告诉你关于上帝的一切。”
我晚上睡觉前,她从来不念故事给我听,只是“告诉”我一些事情。每天晚上内容都不一样。
“过来,乔治,现在我要告诉你关于穆罕默德的事。”
她总是穿着黑裤子,盘腿坐在沙发上,把脚收在身体下面,然后用拿着长长的黑烟杆的那只手,懒洋洋地招呼我,胳膊上的手镯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如果你一定要信仰宗教,我认为伊斯兰教和别的相比毫不逊色。它以保持健康为基础。你可以有很多妻子,不能抽烟喝酒。”
“为什么不能抽烟喝酒,妈妈?”
“如果你有很多妻子,就必须保持健康和男性活力。”
“男性活力是什么?”
“这个我明天再讲,宝贝。我们一次只谈一个话题。伊斯兰教徒还有一个特点,从来不会便秘。”
“我说,克莱尔,”正在看书的父亲会抬起头来说,“要实事求是。”
“我亲爱的鲍里斯,你根本就不懂这件事。现在,只要你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面对麦加,试着弯下腰去,用前额触地,你在这方面的麻烦可能就会少一点。”
我总是很喜欢听母亲说话,虽然她的话我只能听懂一半。她真的是在向我透露秘密,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兴奋的了。
“到这儿来,乔治,我详细对你说说你父亲是怎么赚钱的。”
“我说,克莱尔,够了。”
“胡说,亲爱的。为什么在孩子面前搞得神秘兮兮?他只会把事情想象得更糟糕。”
她开始给我详细讲解性的话题时,我刚满十岁。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秘密,因此也最令人着迷。
“过来,乔治,现在我要告诉你,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我从头开始讲。”
我看见父亲静静地抬起头,张大嘴巴,似乎想说一句至关重要的话,但母亲已经用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住了他,于是他一声不吭,又把目光慢慢转回到书上。
“你可怜的父亲感到尴尬了。”她说,朝我露出隐秘的微笑,这种微笑她不给别人,只给我一个人——微笑时嘴歪向一边,只把一个嘴角慢慢地挑起,形成一道可爱的长长的笑纹,向上延伸到眼睛那儿,类似于眨眼微笑。
“宝贝,我希望你永远不会感觉尴尬。千万不要认为你父亲只是因为你而尴尬。”
父亲开始在椅子里扭动身体。
“上帝啊,当他和我——他自己的妻子,单独在一起时,也会为那样的事情感到尴尬。”
“什么样的事情?”我问。
这时,父亲站起身,悄悄地离开了房间。
我想大概就是在这一星期后,我母亲死于非命。也许还要更晚一点,十天或两星期后,我不能确定。我只知道事情发生时,我们的这一系列“谈话”正接近尾声。由于我亲自参与了导致她死亡的一连串小事件,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奇怪夜晚的每一个细节,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我可以在记忆中随时把它打开,让它在我眼前播放,如同电影胶片的卷轴,画面永远不变。总是在同样的地方结束,从来没有增减,总是以同样特别突然的方式开始,屏幕一片漆黑,母亲的声音在上面的什么地方呼唤我的名字:
“乔治!醒醒,乔治,醒醒!”
一道明亮的电光刺痛了我的眼睛,从它的正中央,却又是从很远的地方,那个声音仍在呼唤我:
“乔治,醒醒,起床,穿上你的晨衣!快!到楼下去。我想让你看一样东西。快,孩子,快!抓紧时间!穿上鞋子。我们要去外面。”
“去外面?”
“别跟我顶嘴,乔治。照我说的去做。”我困极了,几乎看不见脚下的路,但母亲坚定地抓住我的手,领我下楼,走出前门,走进夜色,寒冷的空气像海绵里的水洒在我脸上,我使劲睁开双眼,看到草地上闪烁着晶莹的霜花,在一轮弯月的衬托下,雪松巨大的黑色树枝格外醒目。头顶上,一大团星星盘旋着升上天空。
我们匆匆穿过草坪,母亲和我,她的手镯叮叮当当响个不停,我不得不小跑着跟上她。每走一步,我都感觉到脚下结了霜的脆草发出轻轻的嘎吱声。
“约瑟芬刚开始生孩子。”母亲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你可以观看整个过程。”
赶到那儿时,车库里有一盏灯亮着,我们走了进去。父亲不在,车也不在,那地方显得格外宽敞而空旷,混凝土地面的寒气透过我拖鞋的鞋底传上来,冷彻骨髓。约瑟芬斜靠在车库一角的一堆稻草上——那是一只长着粉红色小眼睛的大蓝兔子,我们走近时,它怀疑地盯着我们。它丈夫叫拿破仑,此刻被单独关在另一个角落的笼子里,我注意到它用后腿站立,焦躁不安地挠着笼栅。
“看!”母亲喊道,“它正在生第一个!快出来了!”
我们俩都凑近约瑟芬,我蹲在笼子边,脸紧贴着铁丝。我被迷住了。一只兔子从另一只兔子的身体里出来。这太神奇,太精彩了,而且速度很快。
“看,它被整齐地包在自己的小玻璃纸袋里!”我母亲说。
“现在看看兔妈妈是怎么照顾它的!可怜的小宝宝没有洗脸毛巾,即使有,它的小爪子也抓不住,所以兔妈妈在用舌头给它洗脸。”
兔妈妈不安地把粉红色的小眼睛转向我们这边,接着我看到它在稻草里挪动,把身体挡在我们和兔宝宝之间。
“绕到另一边去。”我母亲说,“那傻瓜移动了。它肯定是想把小宝宝藏起来,不让我们看到。”
我们绕到了笼子的另一边。兔子用眼睛跟着我们。在两三米开外,那只公兔子疯狂地跳上跳下,用爪子抓着铁丝网。
“拿破仑为什么这么激动?”我问。
“我不知道,亲爱的。别去管它了。看着约瑟芬。我想它很快还会再生出一个。看它给小宝宝洗得多仔细啊!它对待小兔子,就像人类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曾经对你做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想想是不是很可笑?”
蓝色的大母兔仍然盯着我们,此刻,它又一次用鼻子把小兔子推开,慢慢地翻身面朝另一个方向。然后它继续舔小兔子,给它清洗。
“一个母亲凭直觉就知道该做什么,这不是很奇妙吗?”我母亲说,“现在你可以想象,我的宝贝,那小宝宝就是你,约瑟芬就是我——等一等,再回到这里来,你可以看得更清楚些。”
我们蹑手蹑脚地绕着笼子走回去,不让兔宝宝离开视线。
“看它怎样爱抚它,把它从头到脚亲了个遍!瞧!它真的在亲吻它呢,不是吗?跟我和你一模一样!”
我凑近观看。我觉得那种亲吻方式很奇怪。
“看!”我尖叫,“它在吃它!”
果然,兔宝宝的头正迅速消失在兔妈妈的嘴里。
“妈妈!快!”
我的尖叫声还没消失,那个粉红色的小身体已经被兔妈妈咽下喉咙,不见了。
我猛地转过身,接着发现自己正盯着母亲的脸,那张脸就在上面不到六英寸的地方,毫无疑问她想说些什么,也许是因为太惊愕而说不出来,而我只看到了她的嘴,硕大的血盆大口,越张越大,越张越大,越张越大,成为一个可怕的大圆洞,中间黑不见底,我再次尖叫,这次怎么也停不下来了。突然,她的手伸了出来,我能感觉到她的皮肤触到了我的皮肤,那又长又冷的手指紧紧攥住了我的拳头,我猛地往回一缩,挣脱了她,不管不顾地冲进了夜色中。我顺着车道往前跑,一路尖叫着穿过大门,接着,在我自己的尖叫声之上,我听到身后的黑暗中传来手镯的叮当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因为她在逐渐地追上我。她冲下长长的山坡,冲到小路尽头,冲过小桥,来到主干道上,车流正以每小时六十英里[3]的速度行驶,车灯亮得耀眼。
突然,我身后传来车轮在路面打滑的刺耳声音,接着是一片寂静,我突然注意到身后不再有手镯叮当作响。
可怜的母亲。
她要是能多活几年就好了。
我承认,她的那些兔子让我受了很大的惊吓,但那不是她的错,而且我和她之间经常发生这样的怪事。我逐渐认为这是一种锻炼过程,对我来说利大于弊。如果她能活得再长一些,完成对我的教育,我肯定就不会遇到几分钟前告诉你的那些麻烦了。
现在开始言归正传吧。我不是有意要谈论我的母亲。她跟我一开始想要说的话没有任何关系。我不会再提到她了。
我刚才跟你说到我教区里的那些老处女。“老处女”这个词很难听,是不是?让人联想到一只噘着嘴的皱脖子老母鸡,或一个穿着马裤在房子周围大喊大叫的下流的大妖怪。但她们不是那样。她们是一群干净、健康、体格壮硕的女性,大都受过良好教育,而且出奇地富有。我敢肯定,如果有她们在身边,一般的未婚男性都会很高兴的。
我刚来到牧师住宅的时候,日子过得还不错。当然,我的职业和我的衣着给我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保护。此外,我自己采取的那种冷漠庄重的态度,也不鼓励别人与我熟络。因此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可以在教区居民中自由活动,没有一个女人敢在义卖会上用她的胳膊挽住我的胳膊,或敢在晚餐桌上递调料瓶时用她的手指碰到我的手指。我很高兴。那是许多年来我感觉最好的时候。就连说话时紧张地用食指轻弹耳垂的小习惯,也渐渐地开始消失了。
这是我的第一个阶段,持续了大约六个月。然后麻烦就来了。
我想我应该知道,我这样一个健康男人,单靠与女士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不能奢望无限期地逃避纷扰的。这根本不管用,反倒可能起了反作用。
我经常看见她们在房间那头打牌时偷偷地打量我,彼此窃窃私语,点点头,用舌头舔舔嘴唇,使劲吸几口烟,密谋最有效的办法,但总是在窃窃私语,有时我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只言片语——“多么害羞的一个人。他只是有点紧张,不是吗……他绷得太紧了……他需要陪伴……他需要放松……我们必须教他怎样松弛下来。”慢慢地,几个星期过去了,她们开始跟踪我。我知道她们在跟踪我。我能感觉得到,尽管一开始她们并没有明确地暴露自己。
这是我的第二个阶段。持续了大半年,令人不胜其扰。但是与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相比,那简直就是天堂了。
现在,袭击者不再偶尔从远处放冷枪,而是带着刺刀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这太可怕、太吓人了。没有什么比突然袭击更能使人恐惧。但我不是一个懦夫。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坚守自己的阵地,抵抗任何一个与我体型相当的人。但是我现在相信,这种攻击是由大批人团结一致、巧妙配合进行的。
第一位冒犯者是埃尔芬斯顿小姐,一个长着胎记的大块头女人。那天下午,我顺道去拜访她,请她为管风琴的一套新风箱捐款。在书房里愉快地交谈了几句之后,她慷慨地递给我一张两基尼的支票。我告诉她不必送我出门,就走到大厅去拿我的帽子。我正要伸手去摘帽子,突然——她一定是踮着脚尖溜到我身后的——突然我感到一条裸露的胳膊塞到了我的胳膊下,一秒钟后,她的手指缠绕住我的手指,她在使劲捏我的手,一下,一下,好像我的手是咽喉喷雾器的挤压球。
“你总是装出一副教长的派头,你真的那么道貌岸然吗?”她低声说。
我的天!
我只能告诉你,当她的胳膊滑到我的胳膊下面时,我感觉就像一条眼镜蛇缠住了我的手腕。我一下子跳开,拉开前门,头也不回地顺着车道逃走了。
第二天,我们在村公所举办了一场慈善义卖(仍是为新风箱筹集资金),义卖快要结束时,我站在角落里静静地喝茶,注视着围在摊位旁的村民们。突然,我听到身边有一个声音说:“天哪,你眼睛里有着多么饥渴的眼神。”紧接着,一具修长的、曲线柔美的身体靠在了我身上,一只染着红指甲的手正把一片厚厚的椰子蛋糕塞进我嘴里。
“普拉特利小姐。”我叫道,“请别!”
但是她已经把我逼到墙边,我一手拿着茶杯,一手拿着托盘,完全无力抗拒。我感到全身都在冒汗,要不是我的嘴里很快填满了她塞进来的蛋糕,我相信我真的会尖叫起来。
这真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
接下来的一天是安文小姐。安文小姐碰巧是埃尔芬斯顿小姐和普拉特利小姐的密友,这当然足以使我十分谨慎。然而,谁会想到偏偏是她,安文小姐,那只安静温柔的小老鼠,就在几星期前还送给我一个她亲手刺绣的精致的新跪垫,谁会想到她竟然会对别人动手动脚呢?所以,当她让我陪她去地下室,给她看看那些撒克逊壁画时,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这里面有鬼。然而我错了。
我不想描述这次遭遇,太痛苦了。接下来的几次也同样残酷。从那时起,几乎每天都有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我整天惶惶不安,有时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竟然在小格拉迪斯·皮彻的婚礼上念起了葬礼祷文;在给哈里斯太太刚出生的婴儿洗礼时,我竟然失手把婴儿掉进了洗礼盆里,水没过了头顶。消失两年多的讨厌的皮疹,再次出现在了我的颈部,那个摸耳垂的恼人的毛病也比以前更严重了。甚至我的头发也随着梳子掉落。我退缩得越快,她们追得越紧。女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比男人谦逊或羞怯的表现更能刺激她们了。如果她们碰巧发现——在这里我要非常艰难地坦白一件事——如果她们碰巧发现,就像在我身上发现的那样,男人眼睛后面偷偷闪烁着一丝渴望的光,她们就会变得双倍的执着。
看到了吧,其实我对女人很痴迷。
是的,我知道。你会发现这很难相信,毕竟我前面说了那么多,但这完全是真的。你必须明白,只有当她们用手指触碰我,或用身体顶着我时,我才会感到惊慌。只要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我可以一连几个小时盯着她们看,那种特别痴迷的样子,就如同你看着一种自己不敢触碰的动物——比如章鱼,或一条长长的毒蛇。我迷恋裸露的手臂从衣袖里露出的那种温润白皙,就像一根剥了皮的香蕉。看着一个女孩身着紧身裙走过房间,我会感到莫名的兴奋;我特别喜欢从后面欣赏穿着高跟鞋的一双玉腿——膝盖后面鼓起的样子十分曼妙,双腿绷得很紧,仿佛由强韧的弹力拉伸着,临近极限,但还没有达到极限。夏天的一个下午,在博德威夫人的客厅里,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偶尔从茶杯的边缘瞥一眼游泳池,看到两件式泳衣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之间隆起的一小块被太阳晒黑的腹部,我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有这样的想法并没有什么错,所有的男人都会不时地冒出这些想法,但它们却使我产生了一种可怕的负罪感。我不断地问自己,难道是我在不知不觉中导致了这些女士目前的无耻行为吗?难道是我眼睛里的光(我无法控制)时时唤醒着她们的激情,怂恿她们行动吗?我每次瞥向她们的时候,是不是在不经意间发出了所谓的“诱惑信号”?是吗?
抑或她们的这种野蛮行为是女性与生俱来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相当公道的答案,但总觉得还不够好。我碰巧是有良知的,这种良知永远无法靠猜测来满足,它必须得到证据。我一定要找出这件事情里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我,还是她们——为了这个目标,我决定用斯奈林的那些老鼠来做一个我自己发明的简单实验。
大约一年前,唱诗班里一个名叫比利·斯奈林的讨厌男孩给我惹了麻烦。连续三个星期天,这小家伙都带着一对小白鼠来教堂,并在我布道时把白鼠放在地上乱跑。最后,我把那些白鼠没收了带回家,放在牧师住宅花园尽头的工具棚的一个箱子里。完全出于人道的原因,我开始喂养它们,没想到,在我没有进一步鼓励的情况下,白鼠开始迅速繁殖。两只变成了五只,五只变成了十二只。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决定把它们用于研究目的。雄性和雌性的数量完全相同,每种六只,所以条件很理想。
我先把公老鼠和母老鼠隔离,分别关在两个笼子里,让它们这样待了整整三个星期。老鼠是一种非常好色的动物,任何一位动物学家都会告诉你,这对它们来说是一段异常漫长的分离期。据我猜测,一只老鼠一星期的强制独身生活,大致相当于埃尔芬斯顿小姐或普拉特利小姐一年的同等待遇。因此你们可以看到,我在复制实际环境方面做得相当不错。
三个星期过去了,我拿起一个中间有小栅栏隔开的大箱子,把母老鼠放在一边,公老鼠放在另一边。栅栏仅由三根裸露的电线组成,互相间隔一英寸,但是电线里有一股强大的电流。
为了让整个过程更加真实,我给每只母老鼠起了个名字。最大的一只,也是胡子最长的,是埃尔芬斯顿小姐;尾巴又短又粗的那只,是普拉特利小姐;最小的那只,是安文小姐;如此等等。那六只公老鼠都是我。
此刻,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靠在椅背上,观察结果。
老鼠都是生性多疑的,当我第一次把两种性别的老鼠放在箱子里,中间只有电线隔开时,双方都没有动。公老鼠透过栅栏盯着母老鼠。母老鼠也盯着公老鼠,等待它们上前。我看得出双方都因欲望而紧张。胡须颤抖,鼻子抽动,偶尔还会有一条长尾巴猛地甩到箱子壁上。
过了一会儿,第一只公老鼠离开了队伍,小心翼翼地向栅栏靠近,肚子紧贴着箱底。它碰到了一根电线,立即触电身亡。剩下的十一只老鼠愣住了,一动不动。
在接下来的九分半钟时间里,双方都没有动弹,但我注意到,所有的公老鼠都盯着它们同伴的尸体,母老鼠的目光却只盯着公老鼠。
突然,短尾巴的普拉特利小姐再也无法忍受了。它猛地向前一蹦,撞在电线上,倒地死去。
公老鼠们把身体趴得更低了,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栅栏旁的两具尸体。母老鼠似乎也胆战心惊,又等了一阵,双方都没有动作。
现在是安文小姐表现出了不耐烦的样子。它大声哼哼,灵活的粉红色鼻子左右抽动,随后突然开始迅速地上下摇动身体,似乎在做俯卧撑。它扫了一眼剩下的四个同伴,把尾巴高高竖起,好像在说,“姐妹们,我去了”。说完,它轻快地走向电线,把头从电线里伸出去,顿时一命呜呼。
十六分钟后,福斯特小姐迈出了第一步。福斯特小姐是村里一个养猫的女人,最近厚颜无耻地在她位于高街的房子外面挂了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福斯特猫舍”。由于长期与猫科动物打交道,她自己似乎也习得了它们所有最恶劣的品性。每当她在一个房间里走近我,就算她抽着俄罗斯香烟,我也能闻到一股微弱而刺鼻的猫味儿。我始终觉得它没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低级本能,因此,当我此刻看着它孤注一掷,向异性猛冲过去,愚蠢地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我感到了些许的满足。
接下来是身材矮小、意志坚定的蒙哥马利-史密斯小姐,她曾经试图让我相信她跟一位主教订过婚。这只母老鼠想趴着从电线底下钻过,结果被电死了。我必须说一句,我认为这十分形象地反映了史密斯小姐的生活方式。
剩下的五只公老鼠仍然一动不动地等待着。
第五只出来的母老鼠是普鲁姆利小姐。她是个奸诈狡猾之人,经常把写给我的小纸条塞进募捐袋。就在前一个星期天,早晨的礼拜结束后,我在礼拜室里数钱,发现了藏在一张折好的十先令钞票里的小纸条。“今天布道时,您可怜的嗓子听起来有些沙哑。”小纸条上说,“我带一瓶我的樱桃清肺剂来给您润润嗓子吧。您最深情的,尤妮斯·普鲁姆利。”
普鲁姆利小姐慢吞吞地走向电线,用鼻尖嗅了嗅中间的那根,它凑得太近了,顿时,二百四十伏的交流电穿过了它的身体。
五只公老鼠在原地,注视着这场杀戮。
现在,母老鼠这边只有埃尔芬斯顿小姐了。
足足有半个小时,它和其他老鼠都一动不动。最后,一只公老鼠轻轻挪动了一下身体,往前迈了一步,犹豫地想了想,又慢慢蹲了回去。
这一定让埃尔芬斯顿小姐感到无比沮丧,只见它突然两眼放光,猛冲向前,跳起来扑向电线。这是一次非常壮观的跳跃,差点儿就跳过去了;然而它的一条后腿擦到了最上面的那根电线,于是,它也跟其他同性一样呜呼哀哉了。
看着这个简单而——我不妨大言不惭——十分巧妙的实验,我内心的满足感简直无法形容。我一下子就揭开了女性极度淫荡、完全无所顾忌的本性。我自己的性别获得了平反,我自己的良知得证了清白。顷刻间,我一直在承受的所有那些令人尴尬的小内疚都飞出了窗外。我知道自己是清白无辜的,顿时觉得内心十分强大而平静。
有那么一会儿,我脑洞大开,想给牧师住宅花园周围的黑铁栏杆通上电,也许只要大门通电就够了,然后我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书房的椅子里,透过窗户,注视着现实中的埃尔芬斯顿小姐、普拉特利小姐和安文小姐一个接一个走过来,为纠缠一个无辜男人而遭受最后的惩罚。
多么愚蠢的想法!
我告诉自己,现在必须要做的,是用我人格的道德纤维,在自己周围编织一道无形的电栅栏。当敌人一个接一个扑向电线时,我可以安全地稳坐其后。
我要从培养一种粗暴的态度开始。我对女人说话要干脆利落,不对她们展露微笑。当其中一个女人向我走来时,我不会再后退一步。我会站在原地瞪着她,如果她说了什么我认为是挑逗的话,我会给予狠狠的反驳。
就是在这种心情下,我第二天动身去参加博德威夫人的网球派对。
我不怎么会打网球,所以夫人很体贴地邀请我在六点钟客人们打完球后过去与他们相聚。我想,她肯定是认为有一位牧师在场,会给聚会增添某种格调,她可能希望说服我重复上一次我在那里的表演,那次我晚餐后在钢琴前坐了整整一小时一刻钟,向客人们详细描述马德里小曲几个世纪以来的演变。
六点钟,我骑自行车准时到达大门口,然后顺着长长的车道,朝那座房子骑去。这是六月的第一个星期,车道两边的杜鹃花簇拥在一起,有的紫色,有的粉红色。我感到一种异样的快乐和勇敢。有了前一天的老鼠实验,现在谁也别想打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完全清楚会发生什么,我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我的周围竖起了一圈小栅栏。
“啊,晚上好,牧师。”博德威夫人喊道,伸出双臂向我迎过来。
我站在原地,直视着她的眼睛。“博德威怎么样?”我说,“还在城里吗?”
我想,她这辈子都没听到过一个从未与博德威勋爵谋面的人这样称呼他。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她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似乎不知道如何回答。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找个座位坐下。”说着,我从她身边绕过,走向露台,那里有九到十个客人舒舒服服地坐在藤椅上,啜饮着饮料。她们大多是女人,就是平常的那一群,都穿着白色的网球服,当我大步走过她们中间时,我朴素的黑西装在这种场合里,我想,似乎给了我恰到好处的疏离感。
女士们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我朝她们点点头,在一把空椅子上坐下,没有对她们报以微笑。
“我想,最好改天再讲完我的故事吧。”只听埃尔芬斯顿小姐说,“牧师恐怕会不喜欢。”她咯咯一笑,顽皮地做了个鬼脸。我知道,她是在等着我像平时那样发出紧张的轻笑,像平常那样嗫嚅着说我的思想有多么开放。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只是抬起我的一侧上唇,露出一个小小的轻蔑的冷笑(那天早上我对着镜子练习过),然后尖刻地大声说:“洁净的心灵来自健康的身体。[4]”
“什么意思?”她喊道,“再说一遍,牧师。”
“洁净的心灵来自健康的身体。”我回答,“是一句家族座右铭。”
在这之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异样的沉默。我看到女人们在互相交换眼神,皱着眉毛,连连摇头。
“牧师心情不好。”福斯特小姐宣布。她就是那个养猫的人。“我认为牧师需要喝一杯。”
“谢谢。”我说,“但我从不喝酒。你知道的。”
“那么,我给你拿一杯美味的冰镇水果来好吗?”
最后这句话,是我右边身后的一个人轻声说出来的,十分突然,说话者的声音里有一种真诚的关切,我转过身去。
我看见了一位美貌非凡的女士,我只在大约一个月前见过她一次。她叫罗奇小姐,我记得我当时就觉得她这个人超凡脱俗。她温柔寡言的性格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在她面前感到很自在,这一点无疑证明了她不是那种想以任何方式侵犯我的人。
“骑了那么远的车,我想你一定是累了。”她说。
我在椅子里转过身,仔细地看着她。她绝对是个引人注目的人——作为一个女人,肌肉异常发达,肩膀宽阔,胳膊粗壮,每条腿上都鼓出一大块肌肉。她身上还散发着下午辛苦打球的光彩,脸上闪着健康的红晕。
“太感谢了,罗奇小姐。”我说,“但我从来滴酒不沾。也许来一小杯柠檬汁……”
“什锦水果是用水果做的,神父。”
我多么喜爱一个叫我“神父”的人。这个词带有军事色彩,让人联想到严格的纪律和军衔。
“什锦水果吗?”埃尔芬斯顿小姐说,“没有什么害处。”
“亲爱的,那不过都是维生素C。”福斯特小姐说。
“对你来说,这比碳酸柠檬水好多了。”博德威夫人说,“二氧化碳会损伤胃黏膜。”
“我给你弄一些来。”罗奇小姐说着,愉快地对我笑了笑。那是一个坦诚的笑容,整个嘴巴看不到一丝狡诈或恶作剧的迹象。
她站起来,朝饮料桌走去。我看见她切了一个橘子,一个苹果,一根黄瓜,一颗葡萄,然后把切好的水果扔进一只玻璃杯。她从一个瓶子里倒出大量的液体,我没戴眼镜,看不清瓶子的标签,但仿佛看到上面的名字是吉姆,或提姆,或皮姆,或类似的某个词。
“我希望剩下的还够。”博德威夫人大声说,“我那些馋嘴的孩子特别爱喝它。”
“有很多呢。”罗奇小姐回答,她把饮料给我拿来,放在了桌上。
我还没有品尝,但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孩子们爱喝它。液体本身是深琥珀红色,大块大块的水果漂浮在冰块之间,罗奇小姐还在顶上加了一小枝薄荷叶。我猜薄荷叶是专门为我放的,可以去掉一些甜味,给这种显然适合小朋友的饮料增添一点成熟的味道。
“你觉得太黏了吗,神父?”
“味道好极了。”我抿了一口,说道,“很完美。”
罗奇小姐费了那么多功夫把它做出来,我一口喝光似乎太可惜了,但它这么清爽提神,我抵挡不住诱惑。
“我再给你做一杯吧?”
她耐心地等我把杯子放在桌上,而不是想从我手里把它拿走,这点让我喜欢。
“如果我是你,就不吃薄荷叶。”埃尔芬斯顿小姐说。
“我最好从屋里再拿一瓶。”博德威夫人大声说,“米尔德丽德,你会用得着的。”
“去拿吧。”罗奇小姐回答,“这玩意儿我自己就能喝几加仑。”她继续对我说,“我想,你不会认为我是你说的那种弱不禁风的人。”
“绝对不是。”我热情地回答。当她为我调制第二杯时,我又一次凝望着她,注意到她拿酒瓶的那只胳膊皮肤下的肌肉在微微波动。从后面看,她的脖子也非常优美,不像很多所谓的现代美女的脖子那样细细的,青筋毕露,而是很粗、很结实,两侧肌腱所在的地方,各有一道脊状的隆起。这样一个人的年龄是很难猜的,我怀疑她大概不超过四十八九岁。
我刚喝完第二大杯什锦水果饮料,就开始产生一种十分异样的感觉。我似乎从椅子上飘浮了起来,成百上千的小暖流在我身下冲过,把我抬得越来越高。我觉得自己像个泡沫一样升起,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上下浮动,轻轻地左右旋转。这感觉太愉悦了,我被一种几乎无法抗拒的欲望所控制,想要放声歌唱。
“感觉快乐吗?”罗奇小姐的声音似乎远在千里之外,我转过头去看她时,惊讶地发现她其实离我很近。她也在上下浮动。
“好极了。”我回答,“我的感觉别提多棒了。”她的脸很大,红扑扑的。现在她离得这么近,我可以看到她面颊上覆盖的白色绒毛,阳光照在每一根绒毛上,使它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突然,我发现自己很想伸出手去,用手指抚摸她的脸颊。说实话,如果她也对我做出同样的举动,我不会有丝毫的反对。
“听着。”她轻声说,“我们俩在花园里散散步,去看看羽扁豆好吗?”
“好啊。”我回答,“真美妙。你说什么都行。”
在博德威夫人的花园里,槌球草坪旁边有一间乔治亚风格的小凉亭。接下来我就发现自己坐在凉亭里的某种躺椅上,罗奇小姐挨在我身旁。我仍然在上下浮动,她也一样,凉亭也一样,但我感觉美妙极了。我问罗奇小姐要不要我给她唱首歌。
“现在不要。”她说,一边用双臂搂住我,让我的胸口紧紧地压住她的胸口,压得我胸口生疼。
“别。”我说,感到自己在融化。
“这样才对。”她不停地说,“这样好多了,是不是?”
如果一小时前罗奇小姐或其他女性对我做这种事,我不知道会怎么样。我想我可能会晕倒。我甚至可能已经死了。但现在的我,虽然还是原来的我,却在美美地享受那两条赤裸的大胳膊贴着我的身体!而且——这是最令人惊奇的——我开始感觉到回应的冲动。
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她的左耳垂,开玩笑地拽了拽。
“淘气的孩子。”她说。
我拽得更用力了,同时还捏了一下。这给了她强烈的刺激,她开始像猪一样哼哼唧唧。她的呼吸变得响亮而急促。
“吻我。”她命令道。
“什么?”我说。
“快,吻我。”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的嘴。我看见她巨大的嘴慢慢地向我压下来,并且开始张大,越来越近,越张越大;突然间,我的整个胃开始剧烈翻腾,我吓得僵住了。
“不!”我尖叫起来,“不要!”
我只能告诉你,我这辈子没见过比这张嘴更可怕的东西。我简直无法忍受它那样向我袭来。即使有人用滚烫的熨斗来烫我的脸,我也不会这么害怕,我发誓我不会。那两条强壮的手臂搂着我,压得我不能动弹。那张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忽的一下,它就近在眼前了,巨大,潮湿,像山洞一样,下一秒钟——我就到了嘴里。
我直接进入了这张巨大的嘴,趴在整条舌头上,双脚大概在嗓子眼附近。我本能地知道,如果不马上爬出去,就会被活活吞掉——就像当年的那只兔宝宝。我感觉到某种吸力正在把我的双腿吸入喉咙,我赶紧抬起双臂,抓住下面的门牙,死命地抓住不放。我的脑袋在嘴的入口处,可以从双唇间看到外面的一小块世界——阳光照在凉亭里光洁的木地板上,照在地板上一只穿白色网球鞋的大脚上。
我用手指牢牢地抓住牙齿边缘,尽管吸力很大,我还是慢慢地引体向上,朝着外面的天光移动。突然,上排牙齿落在我的指关节上,开始凶猛地砍剁它们。我不得不松开了手。我顺着喉咙倒退着往下滑,双脚在前,我疯狂地想抓住这个、抓住那个,但一切都那么地光滑,什么也抓不住。当我滑过最后一颗臼齿时,我瞥见左边闪过一道明亮的金光,又滑出三英寸后,我看到了上面那个肯定是小舌的东西,像一根粗厚的红色钟乳石,从喉咙顶上垂下来。我用双手抓住它,但它从我的指间滑脱了,我继续往下出溜。
我记得我尖声大喊救命,但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因为喉咙主人的呼吸造成的风声太响了。似乎一直在刮着大风,一种奇怪的、不规律的大风,时而很冷(风进来时),时而很热(风出去时)。
我总算用胳膊肘钩住了一个尖利的肉脊——我猜是会厌——有那么一会儿,我就吊在那里,抵抗着吸力,双脚挣扎着,想在喉壁上找到一个立足点。不料喉咙做出了一个波涛起伏的大吞咽,把我猛然推开,我又出溜下去了。
从那时起,就没有别的东西供我抓握了,我一直往下滑、往下滑。不一会儿,我的双腿就悬荡在胃的上端,我能感觉到强大的脉冲缓慢蠕动着,拖拽我的脚踝,把我拉下去、拉下去、拉下去……
在上面很高的地方,在外面的露天里,我听见远远传来女人们喋喋不休的声音:“这不是真的……”
“可是,我亲爱的米尔德丽德,多可怕啊……”
“那人一定是疯了……”
“你可怜的嘴,看看吧……”
“色狼……”
“虐待狂……”
“应该有人给主教写信……”
然后,罗奇小姐像长尾鹦鹉一样咒骂和尖叫开了,声音比其他人的都响:“这该死的小混蛋,我没杀死他就算他走运了!……我对他说,听着,我说,如果我碰巧需要拔牙,我会去看牙医,而不是去找一个该死的牧师……我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鼓励!……”
“米尔德丽德,他这会儿在哪儿?”
“天知道。大概在该死的凉亭里吧。”
“嘿,姑娘们,我们去把他揪出来!”
天哪,天哪。事情已经过去大约三个星期了,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不知道我是如何经历那个可怕下午的噩梦而没有失去理智的。
跟这样一帮女巫打交道太危险了,要是她们在热血沸腾时冲进凉亭里把我抓住,很可能当场就把我撕得粉碎了。
或者,我会被反拧双臂强行带走,由博德威夫人和罗奇小姐领队,穿过村里的主要街道,押送到警察局。
当然,她们没有抓到我。
她们当时没有抓到我,现在也没有抓到我,如果我继续保持好运气,我想就有机会彻底避开她们——至少避开几个月,直到她们把这件事完全忘到脑后。
你可能猜到了,我目前只好完全闭门不出,不参与任何公共事务或社交活动。我发现在这样的时候,写作是最有益的职业,我每天花很多时间斟词酌句。我把每句话看作一个小轮子,我最近的理想是把几百句话同时凑在一起,首尾相接,就像齿轮一样,轮齿相扣,但每个轮子的尺寸不同,转动的速度也不同。偶尔,我把一个很大的齿轮放在一个很小的齿轮旁边,大齿轮慢慢转动,带动了小齿轮嗡嗡地转得飞快。这件事很伤脑筋。
我还在晚上唱马德里小曲,但我非常想念我的羽管键琴。
虽然如此,这地方还不算太糟,我尽量把自己安顿得舒舒服服。这是一个小腔室,几乎可以肯定位于十二指肠环的主体部分,就在它开始垂直往下通往右肾之前。地面很平——事实上,在我从罗奇小姐喉咙里往下坠落的可怕过程中,这是我碰到的第一块平地——也是我能停下来的唯一原因。上面,我可以看到一个柔软湿滑的开口,我认为是幽门,胃过了那里就是小肠(我还记得母亲以前给我看过的一些图表),下面,墙壁上有个滑稽的小洞,胰管从那里进入十二指肠的下端。
对于我这样一个品味保守的人来说,这一切都有点奇异。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橡木家具和拼花木地板。但这里有一点令我十分满意,就是墙壁。它们漂亮、柔软,像是某种垫子,好处是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跳起来撞向它们,不会弄伤自己。
令我十分惊讶的是,这附近还有几个人,不过谢天谢地,都是男人。不知什么原因,他们都穿着白大褂,匆匆奔走,装出很忙碌、很重要的样子。事实上,他们是一群非常无知的家伙。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我想告诉他们,但他们根本不听。有时我对他们感到非常生气和沮丧,就会发脾气,嘴里大喊大叫。这时他们脸上就会露出狡黠的、不信任的表情,开始慢慢地往后退,说,“好了。别生气。别紧张,牧师,乖乖的。放轻松”。
这算说的什么话?
但是有一位老人——他每天早饭后来看我——似乎比其他人更接近现实。他有礼貌、有尊严,我想象他很孤独,因为他最喜欢安静地坐在我的房间里,听我讲话。唯一的麻烦是,每当我们谈到我们所处的环境时,他就开始对我说他要协助我逃出去。今天早上他又说起这个话题,我们为此起了争执。
“可是你看不到吗?”我耐心地说,“我不想逃出去。”
“亲爱的牧师,为什么呢?”
“我一直在告诉你——因为外面她们都在找我。”
“谁?”
“埃尔芬斯顿小姐、罗奇小姐、普拉特利小姐,还有其他所有的人。”
“胡说什么呀。”
“哦,是的,是这样的!我认为她们也在找你,但你不肯承认。”
“不,我的朋友,她们没有找我。”
“那么我请问你,你在这下面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对他来说有点棘手。看得出来,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我敢说,你当时正在跟罗奇小姐调情,结果像我一样,自己被一口吞掉了。我敢说事情就是这样,只是你羞于承认罢了。”
我说这番话时,他突然显得那么疲倦和沮丧,我真为他感到难过。
“要我给你唱首歌吗?”我问。
但他没有回答,站起身来,悄悄地走到外面的走廊里。
“开心点吧。”我在他身后喊道,“不要郁闷。基列总是有乳香[5]。”
初收于《吻了又吻》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