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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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字与图书的起源及发展史

文字是语言的载体,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纵观历史,人类五大文明发源地均有自己的文字,但是时至今日,古埃及圣书、两河流域楔形文字和美洲玛雅文都早已废弃不用,印度梵文虽然仍被学者们研究并使用,但也早已不是社会通用的文字,惟有我们中国的汉字,作为一种自源性的文字体系,自诞生之日,一直行用至今,显示出非凡的生命力。我们的先人用它记下历史上的荣耀、灾难和耻辱,记下自己对宇宙、人生的领悟、思辨和困惑,也记下生活中的欢笑和泪水。而汉字自身的产生、发展和运用,既透射出民族的心理思维特点,也反过来渗透于民族文化的许多方面。所有这一切,都借助图书文献的形式,经过从未曾间断的历代积累,成为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璀璨夺目的文明财富。

第一节 汉字的起源与发展

一、汉字的起源

关于汉字的起源,早在我国战国晚期的文献,如《吕氏春秋·君守》、《韩非子·五蠹》等中就有“仓颉作书”的记载。这当然只是传说,汉字不可能是某个人冥思苦想独自造出来的。不过在汉字形成过程中,例如早期的搜集整理阶段,某个人曾经起过特别重要的作用,则是完全可能的,这就如同东汉蔡伦对于造纸所起的作用一样。传说仓颉是黄帝的史官,或许他曾经起过类似的作用,所以《荀子·解蔽》曾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此外,我国历史上另外两种有关汉字起源的传说也曾经颇有影响。

一种是“结绳说”。《周易·系辞下》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进一步阐述说:“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结绳记事是古人用以帮助记忆的方法,大致是“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周易·系辞》郑玄注),这差不多在所有原始民族中曾经普遍运用。但是帮助记忆的工具并不等于交际或交流思想的工具,结绳并不能像文字那样表达有声的语言,也未必具有全民认可的规范性。因此,从它的性质和形式看,不仅有别于文字,也不可能直接发展成为文字。

另一种是“八卦说”。《周易·系辞下》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现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里隐约的意思,有些类似于上引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而造书契,但毕竟没有明确指明八卦与文字的联系。后来汉代的纬书中已明确把八卦作为天、雷、泽、火、风、水、山、地八字的古文(《易纬·乾凿度》)。到了南宋郑樵,更是将汉字的创造与八卦附会在一起,其《通志·六书略·论便从(纵)》中说:“文字便从不便横,坎、离、坤,衡(横)卦也,以之为字则必从,故瘙椾必从而后成‘水’,瘙褓必从而后成‘火’,瘙褓必从而后成‘ㄑㄍ’。”文中之“从”,均与“纵”通用,大意是说汉字以直立书写为宜,而八卦原先都是横书,若把坎、离、坤三卦的横书卦体直立,就是水、火、ㄑㄍ三字的初文。郑樵此说纯属妄加臆测。且不说他所举三字中,只有“水”字的初文与直立的坎卦卦象有些相像;即便是他据以立说的、用阴阳爻写成的易卦形体,依据考古资料和今人的研究,也是在早期的数字卦行用很长间之后才出现的,定型时间大约在商末或西周初年。在这时候,能够完整地记录语言的文字体系早已出现,距离汉字的起源时代无疑更是晚得多,它又怎么可能成为汉字创生的先驱呢?

显然,上述两种传说也只是反映了古人对汉字起源问题的模糊朦胧的影像,而不是可以相信的事实。

目前已经发现的性质明确的汉字资料,时代最早的是殷墟甲骨文。据古文字学家们研究考证,它基本是商代后期(约公元前14~前二世纪)的文字资料。从已发现的约十五万片甲骨来看,它有着脱离图画而具有独立意义的众多字词,有颇具规律的语法和文法,记述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总之,它所代表的是已经能够完整地记录语言的文字体系。我们知道,任何事物从起源到成熟总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文字也不例外。作为自源性的文字体系,在此之前,汉字一定经历了不能完整地记录语言的原始文字阶段,而且这种阶段还可能相当漫长。那么,汉字是怎样从最原始的状况逐步发展成为能够完整地记录汉语的文字体系的?这一过程开始于何时?这些问题无疑关乎汉字的起源。遗憾的是,由于年代久远且资料匮乏。我们目前还无法得出确切的答案,只能依据现有资料和事物发展的逻辑,做出尽可能合理的推断。

近60年来,随着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兴起,考古发掘中陆续发现了少量商代前期(约前17~前14世纪)的汉字和一些可能与汉字起源有关的资料,主要是刻划或绘写在原始社会多个时期遗物上的各种符号,以及被有些学者认为是夏代文字的一些符号。虽然目前这些资料还较少而且零散,性质也时有争议,还不足以彻底揭开汉字起源之谜,但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却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依据以上这些资料,再参照历史上不同的民族文化中文字起源的一般规律,我们认为,仅就现在发现的半坡类型的几何符号而言,的确不能视之为原始的汉字。因为,真正的文字必须是脱离了任意绘形、任意理解的阶段,能够记录语言,亦即不仅具有约定的意义,还应有固定的读音。但半坡类型的几何符号,目前尚找不到已被用来记录语言的证据。它们的构形大多比较简单,而且一般总是单个刻在陶器上,很像是陶工为着某种目的所作的记号。虽然其中的一些很像古汉字中的数字,甚至有可能的确是用来记数的,也仍然不能据此便认为是数字汉字。因为世界上的不少民族在没有文字之前往往已经使用一些符号来记数或者记事,但这本质上仍是为帮助记忆,并非和语言里的数字严格对应,因而并不等同于文字。不过,已发现的半坡类型符号有这样的现象:它们绝大部分都刻在同一种陶器的同一部位上,规律性很强;而且,有些符号不但重复出现在很多个器物上,还出现在不同的遗址中。这似乎表明,这类符号,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已经比较固定地用来表示某些意义,并且在较广泛的区域和人群中使用。正因为有这样的行用基础,后来的原始汉字,便吸收了其中的一些符号以为文字或者偏旁,这是人类文明延续性的体现。特别是那些很像汉字数字的符号,很可能就是与之相像的数字汉字的形体来源。

比较而言,晚出的山东大汶口文化绘画实物类型的刻符,已经与原始汉字非常接近了,只是目前还缺乏足够的资料来加以证实。因为,一种可以用于较大范围又能传递较多信息的手段,前提条件是使接受信息的人与发出信息的人所想一致,而在文字发明以前,只有写实性的图画可以有这种作用。因为它是现实生活的再现,具有独立的说明性。而且,不同的图画所具有的区别性,可以使不同的信息得以区分。因此,用图画传递信息,应当是文字的源头。当表示某一意义的绘形经过信息传递的多次重复,与这一意义建立了相对固定的联系,形意关系有了约定性,也就具有了图画文字的性质。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山东大汉口文化的绘画实物类型的刻符,比起仰韶文化的抽象几何符号来,表意的功能无疑更加明确和稳定,也更容易直接蜕变为文字。所以,当这些刻符的形体与一些汉字的早期形体相当接近时,不少著名的古文字专家便当作原始汉字来考释,是可以理解的,而他们的意见,也很有可能是事实。然而,可能的事实毕竟还不是事实。这里的问题是,我们现在能够见到的相关资料实在太过有限,见到的此类刻符又往往是单个地刻绘在器物上,还无法找到它们记录语言的确凿证据。而如果不能和固定的语言相对应,再像文字的图画依然也只能是图画。因此,在缺少这样的证据时,另有一些著名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这些实物类型刻符同样不能视为文字,也是难以反驳的。

两派学者的意见孰是孰非,虽然还有待于新的、确凿的考古发现证据加以最终的评判,不过,倘若依据当时已经达到的文明程度推断,我们更赞同前派学者的意见,亦即,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应当已有原始汉字。这除了前文提到一些刻符很像文字,且被不少专家当作文字加以考释的理由外,还可提出两个佐证:

一是1998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安徽含山县凌家滩新古器时代遗址,比山东大汶口文化稍早,距今约5500年。经1987年至2000年底以来的四次发掘,有三项令人惊叹的发现(参新华社专稿《发现中国最早古城,改变上下五千年》,《北京青年报》2002年7月26日23版):

(一)遗址规模空前,目前探明总面积达160万平方米,而四次发掘仅占总面积的1/800。

(二)出土文物极为丰富,不仅有人工堆垒的巨石堆,有重4250克、是目前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最大的石铲等等,仅各种玉器就达千余件。其中玉人、玉龙、玉鹰、玉勺、玉版等无论在制作工艺或所蕴涵的文化内容方面,都臻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这里不仅发现了目前已知时代最早的古城遗址,而且规模宏大,规划井然,具有典型的城市特征。古城沿河而建,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区域是普通部落成员的居住区和庭院区,房舍布局整齐;第二区域是面积3000平方米的红陶土块广场,为部落首领的宫殿区和部落会盟、祭祀、操演的场所;第三区域是大型墓葬区。在古城的四周,还有大型的围壕,以防御外敌的侵袭。

当社会的物质文明达到这样的高度时,精神文明的发展理应与之相称,因此,倘若这一时期或稍晚一点原始汉字创生,不会令人惊异。

二是在商末周初用阴阳爻表示的《易》卦行用以前,很长时期内我国先民利用数字的奇偶关系算卦,并用汉字数字记录卦象,这在近二十年来已是学界的共识。而目前发现的最早的数卦,出自江苏海安县青墩遗址。青墩遗址属新石器时期,比大汶口文化稍晚,距今约4000~3300年。这里共发现数卦八个,不仅有三个数字重叠而成的单卦,更有六个数字重叠而成的重卦,分别写作三五三三六四和六二三五三一(参张政娘《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补记》,《考古学报》1980年4期)。汉字数字是汉字中的一类,此时已能运用得如此熟练,那么在稍早的大汶口文化时代理应不会没有任何迹象。

至于夏代,虽然现在没有发现确凿的文字资料,甚至所发现的刻绘符号的数量也远远不及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但原始文字不仅已经诞生,而且在不断地发展和趋于完善,后来经过商人的进一步运用和改进,而成为相当成熟的文字系统,应当是可以相信的事实。这主要基于两点理由:

第一、文字产生的诸项条件,至夏代已完全成熟。我们在前文曾经谈到,原始汉字如果脱离了任意绘形和任意理解的阶段,产生了一批具有约定意义和固定读音、可以记录语言中词的单字,并且可以开始进行字料的积累时,就可以判定为正式产生了。要达到这样的状态,至少必须具备两项条件。首先是文字创造的技术条件,或日准备条件。这主要是指类似汉字构造、具有信息传递功能的形体条件。例如上文所举的一批图形或刻绘符号,它们虽然还不一定是文字,但却可能从中演变为字符,更何况新石器时期已有汉字数字出现。显然,这一条件至夏代是完全具备了。其次是文明发展条件,或曰社会条件。这一条件决定了文字创造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是人类创造文字的深层的原动力。我们都知道文字必然滞后于语言的创生规律,而这一规律的形成,是由人类文明发展进程决定的。在人类文明不甚发达的初期,生产技术原始,生活区域狭小,社会组织相对松散,人们很少有异地交往的条件和异时信息存储的必要,口头有声语言作为人们即时的、直接交流的工具,基本可以满足需要。只有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信息超越时间与空间的传递变得极为迫切和必要,口语的局限日渐突出,记录语言的文字才不得不破土而出。前述凌家滩遗址的文明程度,至少可以说已初步具备了这样的社会条件,而到了夏代,这样的社会条件则是完全具备了。现在一般认为,夏代不仅进入了阶级社会,而且第一次建立起国家机构。在这时候,国家所管理的不再是狭小的地域和少数的人群,为了更好地组织生产和有效地进行,统治屏地的信息传递必不可少,阶级或家族成员的利益只有通过继承法定的方式才能有效延续,这需要相应的异时信息存留手段。于是,文字应运而生,便是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据现有文献资料透露的信息考察,夏代理应有了文字。首先,《尚书·多士》篇记载西周初年周公对商朝遗民训话时说:“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殷商的先人已有典册来记载“殷革夏命”之事,应当是有比较完整的文字体系的了,而这不可能一朝一夕建立。夏朝的几百年间,理应是发展、完善时期。其次,商周以至春秋战国,夏朝的人物、史事人们多所谈论,津津乐道,孔子还曾主张“行夏之时”。这一切未必都是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下来的,应当有一些文字的记载。再次,《史记·夏本纪》中,不仅记有由黄帝至夏禹的五代传承世系,而且记录了自夏禹至夏桀十七位君王名字和传承关系。这条资料极具说服力。司马迁号称“良史”,他不可能凭空臆造,况且这样完整的世系,就算想臆造也相当的困难,他一定有文字的依据。而这种文字依据的源头,应当是夏人自己的记载,因为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如果的确如此,那么,夏代不仅应有文字,还很有可能已经开始脱离原始的阶段了。特别让我们联想到的是,当初殷商甲骨文没有被发现之前,许多人怀疑《史记·殷本纪》中关于商代帝王名号记载的真实性,直到这些帝王名字在殷商甲骨文中一一得到证实,人们才确信司马迁言之有据;而《殷本纪》中对商代先公、先王世系次序记载的错误,也才得以订正(参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续考》)。或许将来有一天,考古发掘的新资料可以由于印证了《夏本纪》的记载而再一次证实《史记》记事决非凭空虚造,同时也清清楚楚地揭示夏代文字的发展状况,我们将拭目以待。

既然种种迹象显示,夏代应当已有文字,为何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以确定为夏代文字的资料呢?合理的解释是:一,当汉字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被用于社会交往时,由于目的、用途的不同,不见得都是刻写在不易腐烂、可以长期保存的骨质、陶质和金属质地的器物之上,大量的日常性交往或不必长期存留的文字记载,很可能刻写在便于取用但也易于朽蠹的竹木片、纺织品、兽皮、树木皮叶上,这类书写物在数千年之后无法见到,是很正常的;二,由于年代更加久远,目前考古发现并且能够确定为夏代的遗址较少,况且,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夏人在每一座墓葬中都埋下刻写有文字的器物,夏以后的商周秦汉墓葬,也并非每一座均有文字遗物的。因此,现在没有发现,不等于没被发现的遗址中没有,当然也就不能轻易断定夏代没有文字。

二、汉字的形体演变

即便仅仅从具有相当成熟的文字体系的商代后期算起,汉字也已经有三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虽然汉字的意音文字本质没有改变,但形体(包括字形结构)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字形和字体两个方面。字形的变化是指一个个汉字外形上的变化;而字体的变化则是指文字在字形特点和书写风格上的总体变化。许多时候,这两方面的变化往往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难以截然分别。

(一)字形的主要变化

汉字字形的第一个明显变化,是写法由原来的多种多样趋于规范。有些古文字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商周以至战国的甲骨文、金文和见诸其他多种载体的文字(如石刻、简帛、符节、玺印、陶器、泉货等)里,同一个字的外形时常形态各异,甚至面貌全非。不同的字体中固然如此,即便是同一种字体,如甲骨文或金文中,也往往如此。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出于中央集权的统治需要,李斯等人搜集整理在秦国原已通行的篆文,作为标准字体在全国颁布行用,文字的不同写法才得以趋于一致。在文字学领域,人们通常把小篆以前的文字称作古文字,把隶书以后的文字称作近代文字。依据这种分期,可以说,汉字的字形在古文字阶段的末期,已经实现了第一次比较彻底、同时也是意义深远的规范化进程。汉字字形得以规范的最大优点,当然是确立起一字一形的基本框架,使原先一字异形,难认、难用的状况发生根本的改变,因而使信息的传递更为清晰和有效。还应指出的是,在当时,鉴于文字字形的不规范,有时容易造成意义理解的歧误,所以,这一次的规范,同时还具有了规范文字字形与语言中词的关系的重要作用,它试图做到一词一字,这就使得利用文字传递信息变得更为准确。这不仅意味着汉字在文字体系方面早已成熟,更表明在社会使用方面也变得成熟起来,文字的社会功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当然,在此后漫长的文字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总会出现违反规范的现象,因此也就不止一次地需要以各种形式加以规范。不过,小篆以后的各次字形规范,都基本是在一字一形、一词一字的原则下进行;而这被后人奉为圭臬的原则,如上所述,确立于李斯等人用小篆规范字形的时代。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说,秦王朝建立以后的书同文字,是文字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次自觉规范。

汉字字形的第二个明显变化,便是字形的简化。在文字发展的历史中,虽然在字体没有发生显著变化时,具体字形的简化也在不断进行着,但大规模的字形简化,往往是与字体的变化相伴而生,并且借由字形规范的方式得以推广。即如秦王朝的书同文字,他们所依据的小篆,就是在对原先形体繁复的字形加以简化以后形成的。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叙》说:“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许慎把小篆的产生归于李斯等人的人为规定,已被历代出土的秦代文字资料证明是错误的,它显然是由春秋时代秦国使用的篆文逐渐演变而来的。但小篆对原先形体繁复的字形“或颇省改”,有着大量的字例可以证明,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在汉字发展历史上,“繁”和“简”总是相对而言。某一时代或某一字形的“简”,相对于另一时代或另一字形,也许就成了“繁”。而人们在使用时,为追求简便,时常会简化那些形体繁复的字,形成所谓简体。因此自古以来,汉字中就始终存在着繁体和简体。但是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为数众多的简体字虽然在普通民众中广泛使用和传播,却历来被统治阶层视为不登大雅之堂,因而没有取得合法地位。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和近代西方思潮的影响,许多卓有见识的知识分子从普及教育、方便使用进而提高全民素质的角度,大力提倡整理规范简体字,并使之获得合法地位,但由于旧政府内保守势力的反对,最终不了了之。新中国成立以后,汉字的简化得到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1954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正式成立,具体主持汉字简化工作,并于1955年1月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这一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审定,于1956年1月28日的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成为正式方案,同年1月31日由《人民日报》刊发公布。包括485个简化字(后调为483个),分四批推行。在此基础之上,文改会于1964年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收入《汉字简化方案》中的全部简化字共2238个,作为简化字使用的规范。1986年10月,《总表》重新发表时又做了个别调整,总字数变成2235个,这就是迄今为止经国家批准的全部简化字,并因而正式形成一种与此前所有繁体字相对而言的“简体字”。

(二)字体的主要变化

我们在上文曾经提及,古文字学家通常把小篆以前的文字称为古文字,把隶书以后的文字称为近代文字。古文字与近代文字最根本的差异,是由象形变得不象形,这是划分文字两大阶段的分水岭。

其实,即便在古文字阶段里,汉字的象形程度也已经在不断降低。文字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越早出现的形体图画意味越浓,因而也就越象形。因此,就总体而言,甲骨文要比后出的大多数字体都要更加象形,只有金文是例外。这是因为,甲骨文是用刀刻在坚硬的龟甲或牛羊肩胛骨上,非常费时费力。有时为了提高效率,刻字人不得不降低字形的象形性。金文则不必有这样的顾忌。金文大多是铸在铜器上的铭文,由于铸造铜器的范模质地松软,写字时的形体方圆、笔画粗细均可比较随意,所以许多字体比起甲骨文更加保守,亦即更加象形。甲骨文、金文中象形的轮廓和弯曲的线条,书写颇为不便,尤其是金文中有粗有细的笔道以及根本不能算作笔道的或方或圆的团块,写起来更为费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古人采用的基本方法是使书写笔道线条化和平直化。所谓线条化,主要是指用较细而匀称的线条改造原先的粗笔,并取代那些或方或圆以及不规则的团块;平直化主要指拉平那些原本曲折象形的线条,并且把不相连的线条连成一笔。这些变化在篆文时代,尤其是伴随着用来“书同文”的小篆,得以确定下来。文字实现线条化和平直化后,象形性自然大为降低,但书写无疑方便了许多。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文字的线条化和平直化,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字体的变化,还使得前文所谈字形的简化成为可能,并且使字形的规范成为必要。这是因为,当早期汉字原先象形的轮廓、弯曲粗细有时还不相连的笔道、各种形状的团块被线条化和平直化以后,天长日久,就变成了简单的文字书写符号,字形的简化也就自然发生了。另一方面,当文字书写的符号化成为普遍倾向时,字形的规范也就成为必然。因为在象形程度高的早期汉字中,只要基本字形还在,不致影响望其形而知其义,字形构件(即后来的字符、偏旁)的形状和多少。位置怎样、笔画的增损等,有时无关紧要。但当原先相当象形的形体、笔道因为线条化和平直化而变为文字书写符号后,由于象形功能的大为降低,倘若不加规范,一点一画的多少,甚至位置、方向的改变,都可能使一个字变成另一个字,例如甲骨文字中“从”与“比”的差别,就只是方向的一正一反。由此可见,文字的线条化和平直化,与前文谈到的文字的简化和规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从又一个侧面证明,汉字字形和字体变化,往往交织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

汉字发展到小篆时代,虽然图画性、象形性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许多圆弧弯曲的笔道,有的字形仍嫌繁复,也就是说,多少还留有些象形的意味,写起来仍然不够方便。因此,小篆虽然作为标准字体统一了全国的文字,但在社会上通用的时间并不长,不久就被书写简便的隶书取代。汉字也以其发展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次字体变革为标志,进入了近代文字时代。

隶书曾被盛传是秦统一后官府为应付繁忙的政务所造,甚至落实到下杜人程邈的名下。以往学者们研究秦国的青铜器铭文,已经感到隶书应当在秦始皇之前很久就已萌芽,70年代秦简的首次发现,更加证实了这一点(参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中指出,《汉书》等说秦代“由于官狱事繁,才造隶书,这是倒果为因,实际是民间已通行的书体,官狱事繁,就不得不采用罢了”(165页),这是很正确的。

隶书之后,草书、行书相继兴起,随后又出现了楷书。跟隶书相比,楷书大体保存了其字形结构,但是去掉了波挑笔法,横平竖直,构形紧凑,书写更为简便,而又不失端庄大方。所以楷书通行以后,成为人们最常使用的正式书体,汉字字体此后也没有大的变化了。

三、对汉字改革问题的思考

追溯汉字形体演变的历史进程,进而思考汉字的未来发展问题,我们提出这样几点看法:

第一,作为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文字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它顺应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诞生,也必须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任何一种文字,一旦被人类进步的脚步落下,不敷适用,就必定要退出历史舞台。人类五大文明发源地的文字,其余四种早已进入历史博物馆,惟独汉字,历几千年风霜岁月而活力依旧,正是因为总能适时地改进和发展。历史上既然如此,今后也必定如此。因此,任何一个使用汉字的人,出于对汉字的珍视和呵护,也应当做汉字改革的支持者,而不要当绊脚石。

第二,文字和语言一样,离不开“约定俗成”这样一个广泛认同和行用的基础。从历史上看,汉字的产生绝不是一时一人之功,汉字的改进与发展也从来不是出自某时某人的突发奇想。汉字发展史中的传奇人物,历来不过是在已经行用的文字搜集和整理方面做出贡献者。因此,未来的汉字改革,只能在条件具备时因势利导、顺水推舟,而不能主观冒进,揠苗助长。《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简称“二简”)的命运,就是明证:197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草案包括两个字表,第一表有简化字248个,自公布之日起在出版物上试用;第二表有简化字605个,只征求意见,不试用。另有简化偏旁61个。草案发表后,反对意见很大,也难以推广,主要就是因为其中许多字约而未定、俗而未成,硬要群众接受、运用,结果导致逆反心理。最终,国务院于1986年6月,批准废止了“二简”草案。

第三,在顺应自然、顺应时代的前提之下,汉字改革究竟应当依循怎样的方向和途径,还必须本着科学的精神认真加以研究。比如,在汉字改革的方向上,近代以来借鉴西方文字,许多人提出走拼音化道路,其中不乏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如钱玄同、鲁迅等。且不说把沿用几千年的汉字,一朝改为拼音文字,是否有“约定俗成”的基础,能否行得通,就连拼音文字是否真的比汉字优越的问题,也还值得研究。又比如,在汉字自身的改革方面,自古以来,由繁入简是主要趋势,无疑也是重要而有效的途径。解放后汉字简化的成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不可忽视繁化的一面,如为了分化字义,给一些汉字加了偏旁,像府库的“府”,加了“肉(月)”旁引申指腑脏,原指燃烧的“然”用作虚词后,另加“火”旁作“燃”,表示本义。至于今后的改革,汉字简化是否是惟一途径?简化是否只指形体笔画而言?也是可以研究的。

第二节 古代书籍的发展

书籍是记载和传播文化知识、供人们学习或查阅的工具。在我国悠久辉煌的古代文明中,书籍产生的时代很早,有漫长的发展历史。不同时期的书籍,由于所用材料及样式的不同,形成各异的书籍制度。概括而言,我国古代书籍制度主要分为三大类,即简牍制度、卷轴制度和册页(叶)制度。这三种书籍制度大体上代表不同的历史时期,但也有交叉。至于商周的甲骨刻辞、铜器铭文及后来的石刻碑文,虽然也有学者认为是古代的书籍,但甲骨和青铜器并非书籍的写刻材料,刻辞和铭文也并不以传播文化知识为目的,所以都不能算是书;碑石虽然有铭刻经典或诗文的,但并不能像普通书籍那样流传,而且往往出于不同的动机,只能算是一种特殊的形式,所以也可略而不论。

一、简牍制度

(一)简牍的起源和历史

简,是指竹木制成的简册;牍,是指木制的版牍。竹木是我国最早的书籍材料。用竹木制成的简册,从古文字学和历史文献考察,可以肯定商代就已存在。商代甲骨文中有“册”字,也有“典”字。“册”象竹木简编连之形;关于“典”字,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引庄都说:“典,大册也。”今人认为像以手捧册置于架上。从甲骨文还知道,商代已把史官称为“作册”,所以早期文献《尚书》中,有“王命作册”(《洛浩》)、“命作册度”(《顾命》)等语。《尚书·多士》篇还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这都是商代已使用简册的证明。至于版牍,文献记载周代已使用,《周礼·司书》说:“掌邦人之版”;《司民》说:“掌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等等。可能由于年代久远,朽蠹殆尽,商周的简牍至今没有实物发现。

考古发掘中出土的简,最早的属战国前期,如1978年湖北随县擂鼓墩1号墓发现的楚简(年代为前433年);版牍最早的属战国晚期,有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4号秦墓发现的两件木牍家信(时间约前223年)和1979年至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50号墓发现的秦牍。

当然,商周的简牍典册,最初还不等于后世的书籍。最早的典册都是史官的著作,内容大多是统治者言行的记录,目的是为统治者提供参考。当时史官垄断了著作权和典藏权,这些典册不是一般人所能见到的,因此都还是文书档案性质,不是真正的书籍。春秋后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革,文化开始从祝史的手中下移到民间。儒家创始人孔子,以个人身份整理修订六经,并用以在民间传播文化知识。这样,《书》、《诗》、《易》、《礼》、《乐》、《春秋》之类,就成了传授文化知识的教科书,正式变成了供人阅读的书籍。此时个人著述也开始出现,到战国时期,不同学派、不同思想的人们纷纷著书立说,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书籍作为思想文化的载体,无论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一个划时代的发展。

春秋战国以前的书籍,大多写在简册上,也有的写在缣帛上。简册与帛书、纸书的存在,有一个相当长的交叉时期。帛书的出现时代现在虽难以考定,但至迟在春秋战国之间,缣帛就已被用作书写材料(详见“卷轴制度”一节)。不过由于价格昂贵,帛书始终未能独占一个时代。两汉时期虽然发明了纸,但并未广泛使用,简牍缣帛与纸,几种书写材料仍然混杂使用。直到东晋,官府公文、户口黄籍等还常用简牍书写,以示庄重。唐徐坚《初学记》卷二一引《桓玄伪事》说:“古无纸,故用简,非主于敬也。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桓玄(369~404)在东晋末年曾代晋称帝,可见在此之后,简牍才逐渐为纸代替。

竹木简册从商代开始出现,直到公元四五世纪还有使用的,上下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二)简牍的形制

上世纪20年代,王国维和马衡先后撰写了《简牍检署考》、《中国书籍制度变迁之研究》两文,对简牍乃至帛书的形制多所论证。由于此后特别是近年来简牍实物的不断发现,王、马两先生的考证大多得到了证明,而其中的小疵微瑕,也有了补正的依据。

用竹制简,首先须将竹竿截成段、劈成竹片,然后刮削修治成狭长条的简片,亦即古书中所谓“截竹为筒,破以为碟”(《论衡·量知》)。简原有青皮的一面称为“蔑青”,另一面称为“蔑黄”,文字一般写在“蔑黄”的一面。新竹水分多,易朽烂变形,所以还必须烘干水分,这叫“汗青”、“汗简”,也叫“杀青”。东汉应劭《风俗通》说:“刘向《别录》云,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蠢,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杀,亦治也”。(《太平御览》卷六六。引)“杀青”后的简,就可用来写字了,所以后人常用作书籍的代称,南宋文天祥就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后来人们写定书稿,也称为“杀青”。在干燥少竹之地,常用木材制简。上世纪末以来,人们在新疆南部、甘肃敦煌以及古居延等地多次发现西汉至东晋时期的木简。制简所用木材,多半是白杨木、柳木、松木,因其色白、质软,易于吸收墨汁,制作方法大体与制竹简相似。

把单根的简编连起来,就是“册”,古书里也常写作“策”。参考《说文》所说,“册”字“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可以知道,上下二道编,是古人编册常用的方式。如果竹木简册较长,也有用三道编、四道编甚至五道编的。简上的文字,经常是先将空白简编连成册,然后书写。《后汉书·周磐传》就说:“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已经发现的竹木简册,许多编绳虽已朽坏,但编痕处常留有空白,正是书写时避开编绳的结果。简上的字过去传说是用漆书写的,但已出土的简册上的文字,几乎都是用毛笔蘸上墨汁书写的,证明所谓漆书写简,只不过是一种误解。过去还传说用刀在简上刻字,也是一种误传。古代有所谓“削”或“削刀”,也称“书刀”,但它用来删改文字,而不是用来刻字的。汉代刘熙《释名·释兵》说:“书刀,给书简札有所刊削之刀也。”所谓“刊削”,指简上文字如有错谬需要改动时,用书刀刮削,以补写新字。所以《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修《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唐颜师古说:“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

(《汉书·礼乐志》颜《注》)

版牍是与简册形制不同的书写材料,由长方形木板制成,两面削治平滑,以供书写。文献中或称为“版”(也写作“板”),或称为“牍”。《论衡·量知》说:“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另有一种三尺(指汉尺)长牍,也称为“椠”。据王国维考证,秦汉以来的版牍,除三尺之椠外,最长的为汉尺二尺,其次为一尺五寸,再其次为一尺,最短的五寸。版牍,一般不用于抄写书籍,而用于公私文书或信件。二尺之牍,用以写檄书诏令;一尺五寸的牍多为传信公文;一尺牍多用以写书信,所以书信古称“尺牍”;五寸牍多为通行证,是通过关卡哨所的凭证。出土的实物证明王国维的考证大体是正确的。如云梦睡虎地号墓出土的两件木牍,是战国末年秦军中黑夫、惊二人所写的家信,一件残缺,另一件全长23.1厘米,大致相当汉尺一尺。四川青川郝家坪50号墓出土的两件战国晚期秦牍,有墨书文字的一件,正面是以秦王诏令形式颁布的《更修田律》,背面记不除道日于支,长46厘米,约合汉尺二尺。由于版牍较宽,比起狭长的简,更适于作图,所以古代的地图常常画在版读上。后来人称标明国家领土区域的地图为“版图”,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三)简牍制度的影响

简牍制度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制度,对后来书籍形制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简册形制的书,其编连长度要视书籍内容的长短而定。但如果太长,抄写、阅读和收藏都不方便,因此就需要分成若干“篇”。每一篇往往是由若干支简编成的一册,然后合为一书,如《论语》二十篇。《孟子》七篇等。《汉书·艺文志》著录图书,“篇”与“卷”同时使用。“卷”指卷轴形制的帛书,“篇”即指简册。简册之“篇”,内容上或是一意相贯,或是以类相从,大多自成段落,这正是后世书籍文章分“篇”的由来。同样,后世的长篇巨帙往往分成若干册,也正肇始于简册各篇之“册”。

古代的书籍,许多本无书名和篇名,或者有篇名而无书名,出土实物多有所见。如果书名、篇名都有,简册中往往是篇名(小题)在上,书名(大题)在下。这种标著方式,早期古籍中还采用,后来则改为大题在上、小题在下了。简册的篇名书写格式,考古发现有多种,其中对后来书籍形式影响较大的有:

1.篇名单独写在篇首第一简的正面,正文从第二根简开始书写。这种篇名在正文之前的格式,后来成为通用的一般格式。

2.篇名写在篇首第一根简的背面,正面书写正文。这种格式与简册的收藏方式有关。简册书写完毕,往往是卷成一束放置。卷的方向是由左到右,这样,写在篇首第一简背面的篇名就正好显露在外,查阅方便。这与后来书籍都要在封皮外写上或印上书名,作用是一样的。由简册的卷起收藏,还令人想到,后来卷轴制的帛书及纸卷所以卷起收藏,固然与其质地柔软、便于卷舒的性质有关,但恐怕最早也是受了简册卷起收藏方法的启发。

3.简册的开头两根简不写正文,篇名有时写在其中一简的背面,作用与上述第2种相同;有时也写在空白简之后、正文的前边。这篇首的两根空白简,称为“赘简”,作用是保护后简少受磨损。后来的帛书、纸卷,前面也都留有空白,以免后边的文字部分受损,显然是沿袭简册的遗风;后来册页制的书籍,封面及封底内往往留有一页至几页的空白护纸,称为“护页”或“副页”,也是受了简册形式的影响。

4.篇名写在篇末最后一简的文字结束处,或是写在最后一简的背面。这种篇名在正文后的格式,在早期古籍中常见,但后代书籍中则很少见到。如《礼记·乐记》,据《史记·乐书》及唐张守节的《正义》,原本有多项小题,今天的通行本(如《十三经注疏》本)中大多不存,但《子贡问乐》一篇的篇题尚在,而且正在篇末,从此可窥知古书旧貌。

简牍制书籍的篇名,除了在简册中标明外,还有另外集中写在木牍上的。这种篇题木牍,近年来时有发现。如银雀山一号汉墓,随同简册一起出土的还有木牍和木牍残片,经缀合以后的五件本牍,都记载着与汉简相应的书籍篇名及篇数,其中包括《孙子兵法》和《守法守令十三篇》的篇题木牍。因为二号木牍的中腰两侧各刻有小缺口,以便系绳,而木腰中也留有清晰的系绳痕迹,可见这些篇题本牍,原本是系于简册之上的,就是简册书题的目录(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231页)。后世书籍,正文之外莫不有目录或总目,追始溯源,简牍制流行时就已发端了。

用许多简编连成册,书写文字也就有了天然的界栏,可以保持整齐、清晰。后来的帛书、纸卷,大都画出界栏,以便使文字整齐和美观;帛书中还有用丝织出界栏的;后来雕版印刷的册页制书籍,也莫不有界栏,这应当也与简册的形制有某种联系。

最后还应注意的,是简牍制度对书籍、文章内容的影响。因为简册总是用各种编绳编连的,翻阅既久,再结实的编绳,也不免散断,所以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编绳一旦散断,原简的排列顺序极易混乱,书籍或文章的内容也就颠倒错乱了。所以在今日的考古发掘中,辨别散乱的简册顺序、正确排出书籍文章的前后内容,是件极为繁难的工作。古人更是经常碰到这种情况,稍不留意,就会排错一处两处,甚至脱落了一简两简。如果一部书的乱简再和别种书简混在一起,清理就更为困难。因此简牍的书籍,“脱简”或“错简”的情况经常出现。《汉书·艺文志》就说:“刘向以中古文(《尚书》)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简牍制书籍的“脱简”、“错简”情况,后来书籍形制变化时,往往依旧流传下来。其问虽然经历代文人学者的研究、校勘,被纠正了不少,但仍有一些存在于流传至今的古书中,或是还没被发现,或是虽有觉察但无从校正,因而带来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所以可以说,简牍制度对书籍内容的影响,直至今日电还远未消失。

二、卷轴制度

卷轴制度书籍,包括帛书和纸卷书两种形式,它们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现分别论述如下:

(一)帛书的起源和历史

帛书是写在缣帛等丝织品上的书籍或文章,它的出现,晚于简册。简册虽然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形制,长时期内广泛使用,但有不少缺陷。除了因编绳散断,容易导致“脱简”、“错简”外;书籍也很笨重而不便阅读。如战国学者惠施,就曾用五辆车来运载笨重的书籍(《庄子·天下》);秦始皇每天批阅公文,“至以衡石(一百二十斤)量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西汉东方朔上书,用奏牍三千,汉武帝让两个壮汉尽力持举,从上方阅读,“二月乃尽”(《史记·滑稽列传》)。与这种简册相比,丝织品的帛书有不少优点:缣帛质地柔韧,吸墨性强,既便于书写,又可随意卷舒,阅读和收藏都比较方便;帛书的分量很轻,携带方便;帛书的篇幅宽长,书写时可据书籍内容长短裁剪,又不会有简册散断错乱的毛病。因此,我国古代很早就有人用缣帛写书,并在很长时期内与简牍并用。

帛书究竟何时开始出现?目前尚难确考。不过在春秋末期至战国文献中,已时有记述。《论语·卫灵公》说:“子张书于绅。”“绅”,《说文》说是“大带”,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是下垂的带,总之是一种丝织品。《墨子·明鬼》说:“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韩非子·安危》篇也说:“先王寄理于竹帛”。《晏子春秋·外篇第七》说得更为明确:“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如果其言可信,那么在公元前七世纪的齐桓公时代,就有帛书了。但由于丝织品比竹木更易朽坏,目前考古发现的帛书,大多出于汉代,先秦的较少。

秦汉以来,缣帛更普遍地应用于书写,《汉书·艺文志》中已有相当的图书用“卷”来统计,其他文献也常有反映。如西汉高祖刘邦,曾“书帛射城上”(《史记·高祖本纪》);扬雄《答刘歆书》说自己编纂《方言》时,“常把三寸弱翰,赍油素(一种光滑的白绢)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于椠”(《全汉文》卷五十二)。东汉末年董卓作乱,挟献帝西迁长安,把洛阳城内东观、兰台、石室等处所藏缣帛图书抢出,“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滕囊”(《后汉书·儒林传》),“所收而西,犹七十余载”(《隋书·经籍志》)。可见汉代朝廷收藏的帛书十分丰富。1973~1974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大批西汉初年帛书,包括《老子》甲、乙本和《战国纵横家书》、《周易》、《春秋事语》、《经法》。《十大经》、《称》、《道原》等二十多种书籍、文章,还有三幅古地图,更使得这个问题明朗化。

总起来说,春秋以来开始用缣帛写书、绘画,西汉时期普遍使用,魏晋以后仍然有人使用。但由于丝织品价格昂贵,不能像竹木及纸那样广泛普及,所以帛书始终未有一个独立使用阶段。它的前期伴随着竹木简册的盛行而兴起,后期则伴随着纸书的兴起而衰落,从公元前四五世纪到公元后三四世纪,大约有近千年的时间。

(二)帛书的形制

帛的长短不一,一般说来,标准尺度是40尺,所以在40尺内,不需缝接。但抄写书籍时,还要根据内容长短剪裁或缝接。唐人徐坚《初学记》卷二一说:“古者以缣帛,依书长短,随事截之”。所以帛书的长度,短的有一尺至数尺,长的则有数丈,东汉董卓的官兵因此用来做滕囊和帷盖。考古发现的帛书也是长短不一,如长沙子弹库的十二神像帛书,长38.7厘米,帛画长37.5厘米;陈家大山帛画长31厘米;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长约192厘米等等。

帛书的宽度,古籍记载以一尺为常制,但根据考古实物,实际上也并不一致。马王堆帛书,有一种是用整幅的帛来书写的,宽约48厘米,如《老子》等;另一种则用半幅的帛来书写,宽约24厘米,如《周易》、《战国纵横家书》等。子弹库的帛书、帛画分别为宽47厘米和28厘米;陈家大山帛画宽22.5厘米。本世纪初在敦煌发现的东汉初年级帛书信,其一约9厘米见方,另一件长15厘米,宽6.5厘米,可见帛书的宽度也是经常根据需要来裁截的。

帛书的书写格式,往往仿照简册。开卷一般留有空白,如同“赘简”。帛书文字也是由上而下书写,每行字数没有一定。为使各行文字书写整齐,有的帛书仿照简册形制,用朱笔或墨笔画上界栏。如马王堆帛书《老子》,各行间就有用朱砂画成的红色界行。帛书的界栏,早期大多为手画,当帛书盛行以后,为使用方便,也为了美观,于是有人用赤丝或黑丝事先在缣帛上织出界栏,如同今日稿纸,专门供书写之用,后人称之为“朱丝栏”、“乌丝栏”。

缣帛的质地柔韧,可以随意折叠或卷舒,所以早期的收藏方式是折叠与卷束并用。如子弹库十二神像帛书,就是经过8次折叠,然后放在一个竹匣中(商承柞《战国楚帛书述略》,《文物》1964年9期);马王堆帛书中,用整幅帛写成的,也是折叠成长方形,再放在一个漆盒下层的格子里;而用半幅的帛写成的,则用一长方形木片为轴,卷成一卷(晓菡《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概述》,《文物》1974年9期)。折叠收藏的帛书,天长日久,折叠处难免破损断裂,所以后来的帛书,大多采用卷起来收藏的方式。一部书可以卷成一卷或几卷,所以“卷”就成为计算书籍篇幅的单位,一直沿用到今日。不过,古时所说的“卷”,最早指一册,今日也还有这种用法,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毛泽东选集》等,卷就是一册。但在旧印本书籍中,卷的篇幅往往比册小,一册中常有若干卷。

帛书的卷束,形式与简册不同。帛书与后来的纸卷,质软而薄,卷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轴,粘连在卷子的末端,以此为中心,从左向右卷。而竹木的简册,质硬且厚,最末一根简就起着轴的作用,所以无须另用轴。这也是卷轴形制书籍之所以不包括简册的原因之一。卷轴制书籍所用的轴,要比卷子的宽幅稍长,卷起之后两头在外。其质料早期不过是竹木片,后来通用漆木。皇帝及王公贵族,常用贵重的质料制轴,如琉璃、象牙、玳瑁、珊瑚、黄金等。除卷、轴之外,据古籍记载,卷轴制的帛书及纸卷,还有裸(包首)、带、帙(书衣)、牙签等附属品,以便保护书籍或便于查阅。但今日发现的秦汉帛书中却很少见到这类物品。它们很可能是草创于帛书卷轴,而大备于纸书卷子,所以我们放在下面“纸卷的形制”中一并说明。

(三)纸卷的形制

纸卷的形制初期是沿袭帛书卷轴,古代文献的记载和敦煌卷子等实物都证明了这一点。到了后期向册页制转化时,才演进为独特的形制,即经折装、旋风装。

纸卷如同帛书卷轴,以轴为中心,从左向右卷束。纸卷一般由多张纸连接而成。连接以后的卷子,长度通常9至10米,甚至数十米。每一卷是一个单位,一本书可以由一卷或几卷组成。

为了使字体整齐美观,写书纸上一般要画出界栏。四周的叫“边”或“阑”(也写作“栏”),各行字之间的直行叫“界”。唐人称之为“边准”,宋人称为“解行”。后人也有采用帛书中的名称,称为“乌丝栏”、“朱丝栏”。纸卷各行的字数也不固定,从实物看,十几字到几十字的都有。卷子一般是一面写,也有两面都写字的。如敦煌卷子里,经书的注疏往往抄在背面,叫“背书”。

书籍的注解有的不写在背面。写在正面天头上,叫作“眉批”;有的写在正文行间,叫“夹注”。写在正文行间的注释,为了有所区别,有多种形式:或者用大小两种字体分别写——正文用单行大字,注解用双行小字;或者正文顶格写,注解低一二格写;或者注文仍作单行,但字体略小,写在正文的下面。这后一种方法,抄书者一不小心,往往会使古书的正文与注解混淆,产生类似“错简”的错误。六朝以来还出现用朱、墨两种颜色写成的卷子,正文用朱笔写,注解用墨笔写,这是后代套色印刷的先驱。

纸卷写错了字,自然不能像简册那样刮削修改,古人或用纸贴,或用粉涂,效果都不理想,于是有人发明用雌黄来涂改。雌黄又名鸡冠石,可用作绘画颜料,用来涂写错字,不仅颜色与黄纸相仿,而且错字“一漫即灭,仍久而不脱”(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这种涂改法至迟在南北朝时期已有了,贾思勰《齐民要术》在“染潢及治书法”后,就有“雌黄治书法”一节;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也有“以雌黄改‘宵’为‘肎”’的记载。后人于是讥讽曲解古书、妄加评论者为“信口雌黄”。

纸卷的质地远不如缣帛柔韧结实,所以更需要保护。于是,在帛书卷轴上已开始采取的一些保护措施,到了纸卷时代,便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纸卷的卷头,除了自身留有空白“赘简”外,往往要加一块“包首”(后称“包头”),来保护书卷。包首或者用坚固的硬纸,或者仿效帛书,用绢帛之类的丝织品,古人又称为“裸”。裸的中间系上一根带子,用来捆扎卷子,叫“带”。带一般是丝织品,古代也是很讲究的。有人还用不同颜色的带子,来区分不同门类的书籍。有些大部头的书籍有许多卷,为避免与他书混淆,并保护卷子不受摩擦损伤,还要用“书衣”包裹,叫作“帙”,又写作“袠”。《说文》说:“帙,书衣也。袠,帙或从衣”。用帙包书,只包裹卷身,卷子两边轴头仍露在外,放在书架上,只看见轴头。架上的卷轴如果很多,为便于寻找,就在轴头上挂一个小牌子,上写书名和卷次,叫“签”。考究的用象牙制成,叫作“牙签”。唐代集贤院所藏四库图书,就分别用红、绿、碧、白四色牙签,区分经、史、子、集四部。一般的也有用木、纸或帛的。这样,褾、带、帙、签连同卷、轴,就构成了卷轴形制书籍的各个组成部分,这种卷轴形式一直沿用到唐代木年,才演化为折叠形制,如经折装、旋风装,并进而发展为散页装订,导致了我国书籍形制上的一次革命。

(四)卷轴形制的演进——由卷轴到折叠

卷轴形制适合于缣帛和纸的柔软特性,而且后来发展为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发展,其缺点也就日益明显起来。卷子一般都比较长,甚至可长达数丈,这样长的卷子,阅读时要边拉开、边读、边卷,读完后再卷回去。倘若临时需要查阅其中的某些章节,就更为不便。特别是魏晋以至隋唐,经济、文化都有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工具书,如类书、字书、韵书等。这类工具书一般不是从头到尾阅读,而是供人随时查阅,解决问题的。如果需要的资料不在卷子的开头,而是在中间甚至末尾,查找起来不胜其劳。于是有人对卷轴形制作了改进:不再把长长的卷子用轴卷起来,而是一正一反地折叠成长方形的折子,再在卷子的前面和后面加上较硬的纸,以免书籍损坏,这样就成了一叠书。这种折叠而成的“折本”,与从印度传来的梵文佛经的装帧形式有些相像,所以又称为“经折装”或“梵夹装”。经折装的书籍不用拉开和卷起,可以随时翻阅,比卷轴方便得多。这是书籍形制的一大进步,是由卷轴到册页的过渡形式。但经折装的书籍厚厚一叠,阅读时容易散开成而为长长的纸条,于是又有人将一张大纸对折,作为书皮,再把经折装书籍的首页和末页都粘连在书皮内,读时就不会散开了。用这种方法装成的书籍,从第一页可以翻到最后一页,还可再接连翻到第一页,回旋往复,不会间断;而且迅急如风,所以称为“旋风装”,它是经折装的改进型。

经折装和旋风装大约出现于唐代后期,一直沿用到北宋。由于它们都是折叠的形式,折叠后的长方形折子有点像树叶,所以又称为“叶子”或“叶”;折叠以后成为厚厚的一叠,又称为“册”或“册子”(“册”又写作“策”)。折叠形制的书籍启发了后来的散页装订,形式上也有些相像,所以书籍的册页形制,实质以经折装、旋风装为开端。“叶”、“册”这些术语,后来散页装订时依然沿用,不过“叶”字大多改写为“页”,意义上也由像树叶转变为单页、一页了。

三、册页(叶)制度

卷轴制度到唐代发展至顶峰,唐代后期开始演进到折叠式样。在此过程中,我国发明了雕版印刷术。雕版印刷术的发明,不仅大大提高了书籍的复制速度,有力地推动了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而且对册页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具有相当大的推进作用。

折叠形制的书籍,阅读或查检虽比卷轴方便,但折叠处容易断裂,断裂后整册书就变成了一张张的散叶,容易弄乱。于是有人想到,既然卷轴和折叠形制的书籍本来就是由一张张的印张连接而成,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用印张来装订呢?大约从五代时期开始,人们便开始采用散叶装订的形式了,首先是蝴蝶装,后来改用包背装,最后是线装。蝴蝶装出现以后的散叶装订书籍,彻底改变了延续一千多年的卷子式样,是我国书籍制度上的又一次革命。其方法经不断的改进、革新,一直沿用到今天。

(一)散叶上的名词术语:

书籍采用散页装订法后,刻字版片的式样也随之变化,不仅由原先的长条形变为长方形,还有一套相应的版式,出现了一些专门术语。

散叶装订的书都是单面印刷,一张纸上印版所占的地方,叫“版面”,版面以外空白的地方,上叫“天头”,下叫“地脚”,左右都叫“边”。

版面的四周由线条拼连而成“版框”,拼成版框的线条叫“边阑”。“阑线”,也省称为“边”、“阑”(又写作“栏”)。版框上方的边阑叫“上阑”,下方的叫“下阑”,在左右的叫“左右阑”。边阑有单、双之不同。只有一条线的称“单边”或“单阑”,一般用粗线条;在粗线条内侧加上一条细线,就构成“双边”,也叫“双阑”。雕版印刷的古籍,版框有四周单边、左右双边、四周双边三种形式,一般没有上下双边而左右单边的。

版框内,用直线划分为行,称“界行”或“界格”。正中的一行叫“版心”或“中缝”,不刻正文,有时刻上书名、篇名、卷数、页码、本页字数、刻工姓名等等。蝴蝶装以后的书籍,版心上往往有鱼尾形的花纹,鱼尾交叉之处,正当版面的中心,可作为书页对折的标准点。鱼尾是全黑的,称“黑鱼尾”;白色的称“白鱼尾”,白鱼尾上加各种花纹,是“花鱼尾”。版心上有时只刻一个鱼尾,叫“单鱼尾”,上下各刻一个鱼尾,称“双鱼尾”,在上的叫“上鱼尾”,在下的叫“下鱼尾”。还有的版心上不刻鱼尾,只有上下两道横线,甚至有连横线也不用的。

古籍采用包背装和线装时,一张散叶沿中缝对折,使两个半页的背面相合,有文字的一面露在外面,这时对折的中缝处在书籍开合的一边,因此也称“书口”。为了折叠整齐,有时书口在上鱼尾之上、下鱼尾之下各印一条黑直线,这是版心线。每页的版心合在一起,从书口上看是黑色的,叫作“黑口”。不印版心线的称“白口”。黑线宽粗的称“大黑口”或“粗黑口”,细窄的称“小黑口”或“细黑口”。在上的是“上黑口”,在下的是“下黑口”。鱼尾和黑口连起来看有点像大象,所以又称“象鼻”。

蝴蝶装时期的书籍,有时在左阑外上方刻一个小小的长方格,内刻篇名或篇名省称,叫作“书耳”。因为蝴蝶装书籍每页是沿中缝将有文字的一面对折,背面空白处在外,装订时每页的版心在书背一侧,左右阑线在开合的书口一侧,左阑外有书耳,以便查阅。到了包背装和线装,版心转到了书口一侧,并且时常刻有书名、篇名,书耳也就很少用了。

有些书籍在目录后或卷末空白处刻有“牌记”,也叫“书牌”或“木记”。内容一般是说明刻书人、刻书的时间、地点、所据版本等等。牌记的外形多样,一般是一个长方框,坊刻本的牌记则往往搞得比较花哨,有的还加上几句广告式的宣传文字,以招徕顾客。

(二)蝴蝶装

蝴蝶装始于唐末,盛行于北宋。前面提到,蝴蝶装的装订法,是每页从中缝将有文字的两个半页对折,背面空白处在外,然后把这样对折的一叠散叶用一张纸从前包到后面,并将各页折口处牢牢地粘连在这张纸上,以免脱落,这样就成了蝴蝶装的书。

蝴蝶装书籍继承了折叠形制书籍翻阅方便的优点,装订成册后又不易断裂、散乱,所以很快成为书籍的主要形制。其所以得名,是因为书册打开后左右对称,犹如蝴蝶展开双翅。省称“蝶装”。蝴蝶装用以包裹书册前后、形成封面和封底的纸,叫“书衣”(今称“书皮”)。书衣往往内用软纸,外加一层硬纸,有时还用绫锦力表,很像现在的精装书。书衣封面左边有时贴上张狭长的签条,叫“书签”,上写书名、册次,有时加上卷次。书册的上端叫“书头”或“书首”,下端叫“书根”,右边粘连的一边叫“书背”或“书脊”,左边翻阅的一边叫“书口”。

(三)包背装

蝴蝶装有一个缺点,就是由于每页有字的一面对折在内,空白的背面在外,打开书,往往尽碰上空白的背面。而且读完一页,必须连翻两页,才能继续读下去,也很不方便。于是有人把书叶的背面同背面对折在内,有文字的一面露在外(与后来的线装书各页相同),再用一张书衣,把折叠好的一叠散叶从前到后包裹起来,就成了“包背装”,也叫“裹背装”。包背装的书籍版心转到了书口一侧,一页书版面之外的两个余边粘在书背上,这样,展读时就不会遇到空白,可以逐页读去而不间断。

包背装始于北宋末,经元代,一直沿用到明代中叶。包背装书籍,书口正是书页的版心,上刻篇名、书名、卷次、页码后,作用如同蝴蝶装的书耳,查阅方便。但如果仍然采用蝴蝶装的插架办法,书口向下压在书架上,经常磨损后势必导致书页从中缝处断裂为两半。这样,不仅版心上的书名、篇名等不可辨识,翻阅和展读时又会像蝴蝶装那样屡遇空白。因此,人们便改用平放上架的方法,把许多书平叠放置。既然是平放,书衣也就不必用硬质的材料了,这样就出现了软书衣。而书根上的书名、篇名之类,也就由上下直写改为横写,如同后来的线装书一样。

包背装的书籍,要想把每页的两边牢牢地粘在书背上,比起蝴蝶装更为费事。而需要粘连的两个外边,版框外又总有较宽的余纸,因此有人便采用新方法,在余纸上打小孔,一般打二至三个孔,再用纸捻穿进小孔,把一册书订牢。这打孔穿订的一边叫做“书脑”,外边再用整张的书衣包裹起来,外表依然和起初的包背装一样。这种经过改进的包背装,就已经为后来的线装打开了通路。

(四)线装

线装起源于唐末,盛行于明代中叶,是在经过改进的包背装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背装在书背处容易破损,此时仅靠二三个纸捻,不能把书脑部分压平伏,书脑的上下两角纸张容易卷起,影响外观和阅读。于是又有人作了改进:在打孔订好纸捻后,另外打孔用线穿订,这就是“线装”。线装书不像蝴蝶装、包背装那样用整张的书衣裹背,而是改用两张半页大小的软纸,分置书册前后,作为封面和封底,与书册一起装订。

线装书书脑一侧的上下两角容易磨损,有些贵重的书籍便用绫锦之类把书角包裹起来,叫“包角”。有时旧书修补或重装。在每页书里衬上一张白纸,叫“衬纸”。衬纸往往比原书纸长大,这样修补或重装的书籍,原书纸一般黄旧,衬底则洁白,黄白相间,人称“金镶玉”,又称“袍套装”或“惜古衬”。

由于线装书都是软书衣,为保护书籍,也为便于上架收藏,明清以来的藏书家,还常为线装书制作书套,又称为“函”。套函一般用硬纸作衬里,外面裱糊蓝布,里面裱糊白纸,把书籍的四边包起,只留书头和书根,再用两个牙签插紧。有的则把书头和书根也包裹在内,树为“四合套”。书套因为是用糨糊裱糊而成,易被鼠咬虫蚀,日久又易散坏,所以有些人爱用“夹板”,就是用两块与书册一样大小的木板,上下两头各穿上一根带子,把书册夹紧扎牢。现在图书馆及私人收藏古籍,还常用套匣。

如上所述,我国古代的书籍由简牍到册页(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书籍制度,总是与那一时期人类的文明程度相适应的,书籍制度的发展历程,也同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一样,是沿着由低到高、由粗转精的道路在不断前进,其间凝聚着我国历代人民的心血和智慧。由于书籍制度反映并决定着书籍的外部形态,因此可以说,无论哪种书籍形式,在历史上都曾对记录和交流人类的思想、情感,保存和传播各种文化知识,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悠久文明的形成,也有过不可低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周有光《汉字和文化问题》第二编“汉字和传统文化”

研究汉字,必须认清汉字的性质。

汉字是汉族的“自源”文字,既非“借意”文字,也非“借形”文字。自源创造要经过原始阶段才能达到古典阶段。甲骨文是相当成熟的文字,还可以看出些微原始形态。参看纳西族的东巴文,可以想像汉字更早时期的状况。参看云南、四川和贵州的彝文,可以想像汉字在“书同文”之前的文字异形情形。

文字在长期使用中成为民族图腾是通常现象。汉字也成为汉族和汉文化的图腾。不少民族一再更改文字,因为他们的文化是借人的。汉族有自己的文化,引进佛教只是补充汉文化之不足,没有废除固有的汉文化,所以能长期保持传统的汉字。“文字跟着宗教走”的规律,在汉族不适用。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1)

2.裘锡圭《汉字的起源和演变》(节录)

由于缺乏资料,对汉字形成过程从何时开始的问题,目前还无法进行认真的讨论。我们在第二小节里曾推测大汶口文化晚期(约前2800~前2500年)的乙类符号(引者按,即具有较高图画性的符号)有可能曾对原始汉字的产生起过某种影响。按照这种推测,汉字形成过程开始的时间可能在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

下面我们来讨论汉字大约在什么时候脱离原始文字阶段而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由于前面屡次讲到的研究资料的局限性,我们只能主要根据商代后期汉字的发展水平来推测汉字形成完整体系的时间。

《尚书·多士》记载西周初年周公对商朝遗民的训话说:“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周公特别强调殷的先人有典册记载“殷革夏命”之事,也许我国就是从夏商之际才开始有比较完备的记事典册的。汉字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很可能也就在夏商之际。前面说过,原始汉字可能开始出现于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大约到这一千年的末期,夏王朝建立了起来。我国进入了阶级社会时期。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进行统治,必然迫切需要比较完善的文字。因此原始汉字改进的速度一定会大大加快。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传下来这件事,就是原始汉字有了巨大改进的反映。汉字大概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在夏商之际(约在前17世纪)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的。

(阴法鲁、许树安主编《中国古代文化史》

第一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3.王宁、何九盈、赵诚、费锦昌、曹先擢《汉字与文化丛书·总序》(节录)

汉字与文化的关系,古代和近、现代都有人作过一些研究,但从来没有成为系统之学、专门之学。将汉字与“文化”连在一起而且冠以“学”的名称并明确表示要作为专门学科来建设,至今还不到十年历史……十载经营,这门学科已显示了自己的生命力。它的成就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重新评价汉字。从19世纪末开始,汉字一直处在受批评的地位。从“汉字落后”进而发展到要“废除汉字”。中国也要走拼音文字的道路,似乎已成定论。直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重新反思汉字的优越性,才不再盲目附和,并进而打破了舆论一律的僵化局面;同时,也否定了以往把汉字改革生硬地纳入社会改革、政治革命轨道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只有在这样的形势下,汉字文化学的研究才有可能;汉字文化学的及时提出,又为发展这种大好形势起了推动作用。

第二,揭示汉字本身蕴藏着的丰富的文化信息。目前已出版的汉字文化学著作无不注意发掘个体汉字所包含的文化信息。曹先擢最早出版的《字里乾坤》就是对汉字蕴涵的文化信息进行分析的;何九盈等主编的《汉字文化大观》分上下两编,下编是分析汉字本身的文化信息的;刘志基的《汉字文化综论》分上中下三编,上编为“文化蕴涵考”,其内容都是分门别类探索挖掘具体汉字的文化内涵的;刘志诚的《汉字与华夏文化》,其目的也是“从汉字形体结构证明华夏史前文化”……1935年陈寅恪给沈兼士的信说:“依照今日训诂学之标准,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沈兼士学术论文集》第202页)。”从考古学的观点来看,汉字的确具有“文字生物学”的价值,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古人留在龟甲、牛骨、陶器、青铜、简帛等载体上的“活化石”,利用这些“活化石”考察古代文化的方方面面,其可信程度不亚于另外一些出土文物,甚至高于其他的文物。众多的汉字文化研究工作者,一起步就在“文字生物学”方面下功夫,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三,提出了许多边缘性质的问题,将汉字研究引进前人很少涉足的宏观世界,突现了汉字与汉人、汉民族、汉文化、汉文化圈的种种深层关系,如汉字与意识形态、汉字与思维方式、汉字与汉语及其方言、汉字与原始文化、汉字与境内少数民族境外的其他民族的关系这些问题,一般的汉字学是很少能顾及到的。只有顺时而生应运而起的汉字文化学才能将这类问题集合在一起,放在统一的框架之中,分门别类进行研究。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

4.张秀民《中国印刷史·自序》(节录)

印刷术、火药、指南针,被西人称为我国的三大发明。英国费朗西斯·培根在十七世纪曾说:“这三种发明将全世界事物的面貌和状态都改变了,又从而产生无数的变化。印刷术在文学,火药在战争,指南针在航海。历史上没有任何帝国、宗教或显赫人物,能比这三大发明对人类的事物有更大的影响力。我们现在很清楚的知道发明是来自中国的。”若加入造纸术,则成为中国的四大发明,对人类社会做出伟大贡献,产生无比深远的影响。

5.肖东发《中国图书出版印刷史论·印刷术发明前的图书与出版》

进一步探求“图书”一词的渊源,可追溯到《周易·系辞上》记载的“河出图,洛出书”这个典故上来,它反映了图画和文字的密切关系,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却说明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文字起源于图画。

在我国古代,人们曾对“图书”下过不同的定义。例如,从图书内容方面出发的,就有“百氏六经,总曰书也”;从图书形式出发的则认为“著于竹帛谓之书”。显然,这些定义是时代的产物,是就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的,不可能对以后的发展做出全面的概括。

到了今天,我们已经不把一切文字记录都称作“书”了。如文书。书信、诏书、盟书,虽然都带有“书”字,但不包括在图书的范围之内。上古的文字记载,其内容多是记事的性质的,如甲骨卜辞、青铜器铭文等都是属于这一类,其作用主要是为了帮助记忆,其性质相当于后世的档案。但此后不久,人们便从实践中认识到,这些记录的材料可以加工成总结经验、传播知识的工具,于是便出现了专为传授知识。供人阅读的著作。这样,图书一词便取得了较新而又较严格的意义。到后来,凡不以传播经验、传授知识、供人阅读为目的的文字记录就不算图书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运用文字来宣传思想、传播知识,同时也逐步地形成了一套书籍制度,而处理日常事务的文件又形成了一套文书制度。于是,图书与档案就逐渐被区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