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一晚芙洛拉倒酒倒到手酸。
起先是斯文的喝法,一口一口的,就着腌青瓜(广东话:黄瓜)和花生米。三个五个聚成一推,围着几张桌子不知玩着一种什么牌路。芙洛拉只见桌子上一横一竖画了一个十字,隔出来的四个方格里写了一、二、三、四,四个数目字。每个方格里都摆了大大小小的一堆金砂。有人拿了一个碗倒扣在桌子上,碗底是一把豌豆。那人开了碗,用一根筷子,四个四个地往外数豆子。数得只剩最后几个了,就喊剩下的数。有人就把空格里的金砂石,统统掸进了自己的兜里。芙洛拉看了一会儿,渐渐看出门道来了,知道众人是在赌钱。当然,后来芙洛拉才知道,这种赌法叫“番摊”。
没人理会阿昌。阿昌一个人垂头坐在屋角,露出后脑勺一块铜钱大的秃斑。身上被刀挑破的地方,已经止住了血,在布衫前襟结出污黑的一朵硬花。
“阿嫂,好歹给我一杯酒,我快渴死了。”见芙洛拉走过,阿昌就叫了一声。
“谁是你阿嫂?一身的壮力气,非得去偷?渴死活该。”芙洛拉回道。
阿昌叹了一口气:“阿嫂,他们一天净拿几百,我两头不见天光做到死,才挣三块,哪天是个头?”
芙洛拉呸了一口:“一天三块,一个月是多少?一年又是多少?积少成多,你也可以买地皮,跟他们一样。你脑壳进水,算不得账啊?该着送死。”
阿昌低了头,说不得话。
“酒你配不得,要想喝粥倒还有一口,你自己舀,我不伺候贼。”芙洛拉指了指浅得快要到底的铁锅,转身就走了。
她提着酒瓶子,已经在屋里走了好几个圈。她低着头,谁也不看,朝每一只向她递过来的酒杯里倒酒。一只手臂又一只手臂。她不知道一个肚子怎么装得下这么多的酒水,连猪尿脬都要炸裂呢。
芙洛拉倒完一圈酒,就走到门口歇口气。站在台阶上朝街头望去,煤气灯在街的两侧一路远远地亮过去,像是两条粗细不均的珠链。小时候她和弟妹去镇上看过元宵灯会,那是她一生的记忆中最亮的灯啊。可是就是把灯会里最亮的那盏灯笼挑出来,放到柱子上那些玻璃灯盏跟前,也是暗得跟飞火虫一样了。
屋里的人渐渐地就喝得没那么斯文了,不再是一口一口,而是一杯一杯。男人们兜里的金砂,也已经转换了好几拨主人。声响一浪一浪地高了起来,屋顶盛不住了,簌簌地掉着沙子。
“阿嫂,阿嫂哪儿去了?”卷毛喊道。卷毛已经喝高了,鼻子红得像一头在醪糟里泡了很久的大蒜。
“都说新嫂子脚大,我,我看看,是真大,还是假大?”
卷毛的酒气毛烘烘地扎了过来,扎得芙洛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还没容她别过脸去,她已经被卷毛抱到了酒吧台上。
她的脚被卷毛捏住了。她扭过身子,踢了他一脚。卷毛没料到她的力气这么大,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烂眼阿贵跑过来按住了芙洛拉的腿。芙洛拉力气再大,也大不过两个有了准备的男人,一边一个,就把她的绣花鞋脱了下来。一屋的人哄哄地涌了上来,都来抢卷毛和阿贵手里的鞋子。有人把鞋子高高地抛到天花板上,又正正地落在了见了底的铁锅里,一屋的人笑得前仰后翻。
“吉,吉姆……”芙洛拉喊道。
这是她第一次叫这个男人的名字,叫起来很涩口,可是她顾不得了。她看见吉姆朝她走过来,脸乌乌的像一扇没洗干净的磨盘,正想说话,就被卷毛拦住了。
“新郎官比狗小,阿哥你可恼不得。”
吉姆知道卷毛话里有话——卷毛还没过去阿昌那个坎。吉姆脸上的皱纹挪来挪去,勉强挪成一个笑意。
“兄弟们是闹洞房,给你面子呢,别给脸不要脸。”吉姆喝道。
“狗娘养的。”这是她在田头干活时听男人们骂过的最难听的一句话了。她用上了,却没人听得见她的声音,人流潮水似的把她的话淹没了。
她的布袜子给扒了下来。她死命地往后缩着身子,想把那双脚藏在柜台底下的阴影里。可是没有用。踢蹬了几下之后,她那双梦里都不想看见的丑脚,终于明明白白地展露在这群男人眼前。
“船,水船啊。”卷毛说,鼻子湿漉漉地凑了上去。
卷毛的手蛇似的绕着她的脚趾爬了一圈,爬上了她的脚踝,又慢慢钻进了她肥大的裤腿,捏住了她的腿肚子。
“卷毛,你想吃独食啊?”后面的男人在催促着卷毛。
圈子越围越紧了,紧得她的脑瓜仁子一蹦一蹦地跳了起来,眼珠子仿佛要飞出去。她想起老家下大雨前,天低低地压在地上的时候,河面上泛上来的鱼,那眼睛就是这样凸鼓着的。
那个用两千块洋元买了她的男人,正靠在墙角抽烟,眼睛盯在烟头上,耳朵不知在哪里。
咚的一声,她的心掉在了地上,摔成了许多瓣。
指望不了,谁也指望不了了。这一片天一片地里头,她靠的,只有她自己了。
她突然就有了胆。
她扬起手里的酒瓶子,对着柜台狠命地砸了下去。酒瓶砰地炸碎了,酒汁像女人的经血似的,在柜台上淌出了一团龌龊的黑迹。
“要看,回家看你老母!谁敢再过来半步,我割了你的狗东西。”
这样的粗话,在她肚子里生成的时候,只是一根细细的、怯怯的绳子。等它攀缘过心肝肺腑,一路携裹着胆气,走到喉咙口的时候,就已经粗得要挣破她的喉管了。它在舌尖蹦落,她自己也吓了一跳。那种娴熟,那种自如,仿佛她已经练习了千百次。
她终于知道,从少女到悍妇,只需要一个瞬间。
男人们看着芙洛拉手里捏着的半截酒瓶上尖利的玻璃碴子,一下子愣住了,不敢进,也不甘心退,就不知所措地呆站成了一堵墙。
这时有人拨开人群走了进来,噌地一下,跳上柜台,坐到了芙洛拉的身边。众人认出来是街头“苏格兰高地”酒馆的东主丹尼,都吃了一惊:这可是头一个进街尾酒馆的番鬼(洋人)啊。
丹尼坐定了,就开始解鞋带。
“不是要看脚吗?看就看吧,还有我的。”
洋人说的是英文。话说完了,鞋带也解完了,就脱脚上的马靴。一股恶臭从靴子里钻出来,钻进众人的鼻孔,卷毛扑哧打了个喷嚏,鼻涕水蚂蟥似的爬出了鼻孔。
“作死呢,这个番鬼,人臭毛臭脚也臭哩。”
围看的人说的是洋人听不懂的广东话,众人捂着鼻子,哄哄笑着散开了。
芙洛拉扭头看了一眼洋人,依稀觉得面熟,过了一会儿才想起,原来就是早上帮她咬开包袱绳扣的那个人。就说了一声:“谢谢你,解救我。”
洋人吃了一惊:“你会说英文?”
芙洛拉脸红了,英文顿时就结巴了起来。
“只会,一点点,几句话……”
“我叫丹尼,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不回话。他以为她没听懂,就又问了一遍。她的嘴唇动了几下,最后说出来的是“芙洛拉”。她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很犹豫,仿佛是在一打的名字里斟酌着挑选哪一个。他听了就笑:“好名字啊,美丽的女人都像花(注:芙洛拉在英文里是植物的意思)。”
“如果你能放下这个危险的玩意儿,我就可以不那么提心吊胆地和你说话。”丹尼说。
芙洛拉这才意识到她手里还一直捏着那个半截的酒瓶子,顺手一扔,却忍不住笑了。
丹尼跳下地来,捡起了芙洛拉的袜子。他把袜子递给芙洛拉的时候,就近近地看见了她的脚。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一双脚:小脚指头翻转过来,压在脚板底下,脚背微微弓起,像一只受了惊的鸟儿。
“丑。”芙洛拉穿袜子的时候,手在抖,扯来扯去穿了半天才穿妥帖了。
“不丑,只是有些不一样。”丹尼说。
芙洛拉穿上了袜子,就用眼睛满屋子找她的鞋。此刻她的鞋子正躺在锅里,被浅浅一层的鸡粥泡得散开了线。
丹尼一把抱起了芙洛拉,朝吉姆走去。
“你的新娘子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不认为她需要休息了吗?”
吉姆立即接住了丹尼的话头,对芙洛拉说:“你去,别碍着弟兄们喝酒。丹尼,你也喝两杯。”
丹尼把芙洛拉放到了后屋,小声说:“你上楼,天塌了也别下来。”
芙洛拉还没来得及说话,丹尼就已经出去了。
“我不喝你那些甜水,那是女人喝的。我带了威士忌,瑞奇菲尔买的,看谁先喝倒下。就你和我,谁先倒下谁给十块钱。”芙洛拉听见外头丹尼对吉姆说。
芙洛拉倒了一盆热水上楼,坐在床前烫脚。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好好地洗过脚了。热水漫过脚面,泥垢将水搅浑了,脚掌如同一片藏了一个冬天的枯粽叶,在水里渐渐舒展开来,露出颜色和脉络。连躲在脚板之下的那两个小脚趾,也悄悄地探出了一个头。
丑啊,真是丑。这样的丑脚,却叫那班男人看见了,还有那个丹尼。
楼下酒馆里声响瘦了些下去,人大约散了。芙洛拉看了看窗外的月影,猜着大约是入更了。一路的疲乏山一样地压过来,她擦干脚,上了床,扯过床上的被子,一摸被头,硬硬地结着些黄嘎巴,不知是鼻屎还是口水。她把被子掉了个头,那头也是臭,是脚汗的臭。她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一件夹袄来,裹在被头上,侧身躺下了。
这个,就是她要躺一辈子的被窝了。
这会儿楼下似乎只剩了吉姆和那个丹尼,依旧在喝酒。吉姆喝得很高了,说起话来,一嘴都是舌头。威士忌泡得吉姆的舌头厚了,倒也圆了,说起英文来,竟不再东磕西撞。
“两千块钱,买匹马放家里,想什么时候骑,就什么时候骑。想怎么骑,就怎么骑。”
丹尼的声音倒是越来越小,小得几乎是在哼哼。渐渐地,芙洛拉终于听出来,丹尼是在唱歌。丹尼的歌只有几句话,颠过来,倒过去,多听了几遍,芙洛拉就模模糊糊地猜出意思来了。
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的心在高原,
追逐野鹿……
(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诗)
这个番鬼,大概是想他爷娘了。芙洛拉昏沉沉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