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编纂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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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撰稿流程

2.2.1 布置工作

各撰稿单位根据年鉴组稿通知文件,及时落实年鉴撰稿人,并尽量保持年鉴撰稿人的相对稳定;明确撰写任务、交稿时间和具体要求。

2.2.2 收集资料

撰稿人根据年鉴大纲要求,向相关单位(部门)等收集资料,从中筛选、提炼、挖掘有价值的信息。

2.2.3 撰写初稿

撰稿人将收集来的材料加以整理、甄别,选取有效资料进行撰写,事件前因后果、发展过程、效果如何等都要交代清楚,记述要客观、准确、翔实。

2.2.4 修改审定

撰稿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对初稿引用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做到准确无误;检查撰写的内容是否有遗漏,是否做到大事写全、本单位主要的工作不遗漏;删除文中套话、虚话,规范文字、语言。

2.2.5 稿件报送

供稿单位把审定的稿件交编辑部(编辑人员)。编辑部(编辑人员)对稿件作进一步的审稿(详见“2.4.2审稿工作”),由总纂人员对稿件进行统稿(详见“2.3统稿”),以达到“齐、清、定”的标准。“齐”指拟发稿件各组成部分必须完整齐全,不能有遗漏;“清”指稿面必须清晰无误;“定”指拟发稿件必须是定稿,不再修改。

编辑部(编辑人员)将“齐、清、定”稿件交出版社编辑出版(需提供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及纸质稿各一份)。

2.2.6 配合修改

出版社编辑参照编辑大纲、编辑规范对报送的稿件进行审核。有的稿件可能会因内容缺失、字数超标、文体不规范等问题予以退稿,或需要补充修订相关内容。撰稿人要有大局观念,及时按要求认真更正、补充修订,积极配合修改,以免影响年鉴整体进度。

2.2.7 校对审核

重要稿件或在编辑环节有较大改动的稿件,经过编辑、排版、校对后的定稿需退撰稿人再次审核,撰稿人需对内容、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以确保准确无误。

书稿一般在一校后退作者单位审校,作者单位需在1~2周内审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