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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传染病防治的历史背景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成效,完全取决于与其相对应的传染病管理任务、流行人群及流行环境等重要历史背景。
一、传染病管理的任务背景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需要,中国法定传染病的管理任务在不同年代有过与时俱进的调整:
1950年法定报告鼠疫、霍乱、天花、斑疹伤寒、流脑、回归热、伤寒副伤寒、痢疾、白喉、麻疹、猩红热、疟疾、黑热病13种。
1951年增加报告乙脑、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炭疽、波状热、森林脑炎、狂犬病,报告病种增加到20种。
1959年增加报告流感、钩体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恙虫病,报告病种增加到25种。
1990年规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为24种,即在1959年25种的基础上减报天花、回归热、波状热、森林脑炎、流感、恙虫病6种,另增报艾滋病、淋病、梅毒、布鲁菌病、登革热5种,共计24种。
丙类传染病规定报告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995年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
1997年肺结核由丙类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
2000年中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此后不再报告。
2004年增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13年调整为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2005年斑疹伤寒由乙类调整为丙类传染病管理。
2008年增报手足口病为丙类传染病管理。
2009年增报甲型H1N1流感为乙类传染病管理,2013年甲型H1N1流感并入流行性感冒报告。
2013年增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为乙类传染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第二次修正,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公布。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至2018年年底,已由2004年的37种增为39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二、传染病流行的人群背景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半个世纪以来人口增长较快,住户众多,文盲半文盲人数比例在迅速减少。基本变化情况见表1-1。
表1-1 中国历次人口普查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
注:1.1953年、1964年、1982年及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当年7月1日零时,2000年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当年11月1日零时。
2.历次普查总人口数据中包括现役军人。在城乡人口中,现役军人列为城镇人口统计。
3.1964年文盲人口为13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文盲人口为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亿3 972万4 8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亿6 582万5 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 899 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其中,0~14岁人口为222 459 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 616 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 648 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 831 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已经出现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年均增长约800万人左右。
中国也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密度为148人。《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
三、传染病流行的环境背景
中国传染病流行的环境背景极其复杂,是中国传染病扩散、蔓延、流行、暴发的根本原因。
(一)地域广阔,地形复杂
中国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太平洋西岸。其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是世界上第三大疆土国。从空中俯瞰中国大地,地势就像阶梯一样,自西向东,逐渐下降。几百万年前,青藏高原隆起,平均海拔4 000米以上,号称“世界屋脊”,构成了中国地形的第一阶梯;高原上的喜马拉雅山主峰珠穆朗玛峰高达8 844.43米,是世界第一高峰;第二阶梯由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四川盆地组成,平均海拔1 000~2 000米;矗立的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和雪峰山,向东直达太平洋沿岸是第三阶梯,海拔下降到500~1 000米以下,自北向南分布着广阔的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边缘镶嵌着低山和丘陵。再向东为中国大陆架浅海区,为第四阶梯,水深大都不足200米。
中国领土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距离都在5 000公里以上。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和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和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祖国大陆海岸线长约1.8万公里,东部与南部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面积473万平方公里。
中国境内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 000平方公里以上者多达1 500余条。注入海洋的外流河,流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64%;流入内陆湖或消失于沙漠、盐滩之中的内流河,流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36%。
(二)气候悬差,冷热不均
中国的大部分地区位于北温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适宜人类居住与生存。大陆性季风气候是中国气候的主要特点。每年9月至次年4月,干寒的冬季风从西伯利亚和蒙古高原吹来,寒冷干燥,南北温差甚大。每年的4~9月,暖湿的夏季风从东部和南部海洋吹来,普遍高温多雨,南北温差甚小。从温度带划分看,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寒温带和青藏高原区;降水量从东南向西北逐渐减少,各地年平均降水量差异很大,东南沿海可达1 500mm以上,西北内陆只有200mm以下。这些自然的气候变化,容易形成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民族多类,习俗各异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截至目前,全国有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0%,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
人们的信仰有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在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
居住习惯:多民混居、大众杂居、小地聚居、交错散居;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生活习俗因信仰不同而异。
饮食习惯:主要食物有大米、小麦、玉米、大豆、高粱、番薯、木薯及各类蔬菜,烹调熟食为主,也有生食之习惯,但已经告别“虐食”之习性,肉食、素食兼而主之。有食疗、药膳等特殊饮食习惯。目前全国尚有3亿多农村人口(中西部地区占80%)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仍有1亿农村人口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在血吸虫病区仍然存在水质不达标现象,局部地区还有严重缺水的问题存在。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一些习惯直接影响了肠道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对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血源性疾病的扩散与蔓延也有不同程度影响。
(四)流行因素,普遍存在
一些人居的地理因素存在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普遍现象;六个温度带的不同风型地区存在各类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及肠道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有利条件;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平衡与老、少、边、山、穷等因素的结合是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极其困难的因素;海岸边境线与国际贩毒通道的结合是特殊传染病传入的重要因素。
人居的环境因素突显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习俗还比较落后,人畜混居现象在农村还普遍存在,人生活于高密度的虫媒环境中,人兽共患病、媒介传染病、肠道传染病传播的隐患还相当严重;卫生设施简陋的自备水源和失之管理的学校食堂仍然是各地寄宿学校传染病高发的主要原因;不安全的地表饮用水源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还普遍存在!
旧传染病的历史因素仍然猖獗。有些古老的传染病与人类斗争了几个世纪,至今仍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始终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问题!狂犬病、结核病、乙肝、性病、艾滋病、鼠疫、乙脑的发生与传播;各类人兽共患病也成为长期危害地方居民健康和生命的重要传染病。
新发传染病构成新健康威胁。在过去的30年中,全球共发现了30多种新发传染病,让全人类始料不及,防不胜防。HIV/AIDS症状隐匿,潜伏期长,传播方式与特殊生活方式密切,目前无法根本治愈,疫苗生产还暂时困难,社会影响大,需要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从根本上改变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责任相当重大。SARS的突如其来,来势凶猛,传播快,扩散面大,发病急,病死率高,社会影响前所未有,为21世纪全球公共卫生管理带来深刻变革。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形势严峻,世界各地禽间流感疫情此起彼伏、世界大流感周期性学说、因病毒变异可能导致“人传人”的猜测至今未有定论,令人不可掉以轻心;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偶有发生,病死率高,一些地区出现过聚集性发病的案例。但是这些新发现的人兽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与运用受到《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法》的极大限制。
经济全球化、农村城市化建设也形成了重要的流行因素。人流急剧增加导致远距离生物性传播;物流急剧增加导致远距离机械性传播;基建急剧增加导致人为的环境性破坏,造成人为的生态失衡;建材品种增加导致无形的、潜在的危害性因素产生,也同样成为传染病流行的重要因素。
(五)预疾防病,力量失衡
无论是过去的全国卫生防疫体系,还是现在的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市、各县的技术机构虽然已经基本形成,但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之间仍然呈现出“财力悬殊,保障不一;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技术能力,储备各异;技术队伍,配置不均;职能定位,互不统一”等现象,还不能真正实现民生健康利益的地区平衡。应该认真研究,统一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担负的业务职能、业务范畴、业务内容,目前有些省CDC的职能只局限于部分法定传染病的防治,不承担健康教育、结核病防治、寄生虫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皮肤病防治的职能和任务,而有些省CDC的职能却大包大揽,不仅包括上述所有职能,还增加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形形色色,极不规范。
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而言,CDC的职能应该包括所有法定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精神病、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健康教育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社会与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虽然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各省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划存在极大差异,各行其是。应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其相应的国家、省、市、县、乡、村和城市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规范和能力要求,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议程,进行“科学规划、补缺建设;确定编制、明确职能;统一预算、保障经费;核定资质、标化能力;职能监督、适时评估”。自上而下,各级CDC形成科学、明晰的能级定位,共同承担覆盖全部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历史重任!
从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而言,作者以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该突显能级作用,自上而下,定位明晰,构建一个国家CDC以“科学研究为主,技术指导为辅”;省级CDC以“技术指导为主、科学研究为辅”;市级CDC以“疾病管理为主、技术应用为辅”;县级CDC以“疾病监测为主、技术推广为辅”;乡级机构以“疫情监测为主,疾病诊治为辅”;村级机构以“疫情巡查为主,健康促进为辅”的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能级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紧紧围绕“管理能力、应急能力、检测能力、服务能力”的主题进行科学管理,整体提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整体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服务能力,确保国家法定的39种传染病的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的14类疫苗预防15种可免疫性传染病的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完成,持续实施新确定的消除“三病”(麻疹、疟疾、地方病)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可免疫性疾病、结核病、麻风病”的防治成果,努力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常见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切实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让广大居民真正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利益。
(董柏青 李国坚 谭 毅 付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