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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片类药物的用药原则
(一)一般原则
适当的镇痛剂量是指在整个用药间期既能充分镇痛又无不可耐受的副作用的剂量。一般来说,口服为最常见的给药途径;但是,有指征时也可考虑其他给药途径(静脉、皮下、直肠、经皮、经黏膜、含服),最大限度地使患者感觉舒适。根据前24小时内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总剂量(按时给药以及按需给药的剂量)计算增加剂量。当需要增加按时以及按需给药的剂量时,剂量增加的速度应参照症状的严重程度。根据FDA指南,如果所需阿片类药物的剂量导致复方制剂中非阿片类成分的剂量过度(或不足),则由阿片类及其他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转化为单纯阿片类药物。如果患者出现难治的副作用,疼痛评分<4分,考虑阿片镇痛药减量25%,然后再评估镇痛效果。并且对患者进行密切随访以确保疼痛不再加剧。如果疼痛控制不佳或副反应持续存在,考虑从一种阿片类药物转换为另一种阿片类药物。
(二)阿片类药物维持治疗的原则
对于持续性疼痛,最好按时给阿片药物,同时应用短效药物治疗爆发痛。
对于稳定剂量短效阿片类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持续性疼痛,增加缓释或长效制剂,以提供控制镇痛背景。
当24小时阿片类药物的止痛剂量比较稳定时,考虑将短效阿片类药物更换为缓释阿片类药物来控制慢性持续性疼痛。
对于无法通过缓释阿片类药物缓解的疼痛,包括爆发痛或急性加重的疼痛、与活动或体位相关的疼痛、或在给药间期末出现的疼痛,给予解救剂量的短效阿片类药物进行治疗。如果可能,短效和缓释剂型最好采用相同的阿片类药物。短效阿片类药物的解救剂量为24小时口服剂量(mg)的10%~20%,需要时每1小时给药。如果需要重复多次给予解救剂量,提示需要调整常规给予的阿片类药物剂量。某些短暂性急性疼痛加重并非按时给药的阿片类药物剂量不足所致,在这种情况下可考虑芬太尼经黏膜给药(锭剂、片剂、薄膜剂型)。尚无数据表明芬太尼透皮贴剂与其他阿片类药物的确切等效镇痛剂量。因此,应从最低剂量开始用起(200μg锭剂或100μg含服片剂,或200μg含服薄膜剂型),逐渐滴定至有效剂量。(给药间期参见特定经黏膜给药处方信息)。
如果患者经常需要按需给予阿片类药物,或按时给药的阿片类药物剂量在峰效应或给药结束时无法缓解疼痛,可增加缓释阿片类药物的剂量。
(三)阿片类药物口服及肠外给药的等效剂量以及相对效能换算(表6-10)
表6-10 阿片类药物的等效剂量换算表
续表
*1由于含有乙酰水杨酸(ASA)或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具有安全限制剂量,故应密切监测剂量。所列出的剂量仅指阿片类药物成分。
*2肾衰竭患者避免使用可待因或吗啡,因为通过肾脏清除的代谢产物会累积于体内。
*3列出的等效剂量仅适用于芬太尼静脉给药与其他静脉用阿片类药物的转换。
*4等效剂量还未确认。临床经验提示,该药作用温和、可作为起始治疗的阿片类药物,但有效剂量可能差异较大。经常和乙酰水杨酸或对乙酰氨基酚组成复方制剂,剂量为325~750mg。用药时需监测乙酰水杨酸和对乙酰氨基酚的剂量确保在安全范围内。所列出的剂量仅指阿片类药物成分。
*5半衰期长,2~5天后注意观察药物的蓄积和副作用。开始时可能需要每4小时口服一次,达稳态后(1~2周)改为每6~8小时一次。
*6口服美沙酮的换算比存在差异。建议不熟悉美沙酮用药的医生咨询疼痛或姑息治疗专家有关该药的用法。
*7列出的转换系数适用于长期给药时。
*8具有弱阿片受体激动作用及部分抗抑郁作用。用于治疗轻中度疼痛。为避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推荐剂量为100mg,一天4次(最大日剂量400mg)。即使在最大剂量(100mg,每天4次)下,曲马多的镇痛效能仍低于其他阿片类药物如吗啡。
*9持续时间较短一般指肠外应用的阿片类药物(除外有一定波动范围的控释剂),持续时间较长一般指口服阿片类药物。
*10因为代谢物(去甲哌替啶,去甲丙氧酚)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不推荐用于控制癌痛。
特别注意:混合激动-拮抗剂治疗癌痛作用有限。不应把它们和阿片类激动剂联合应用。对阿片类依赖患者,将一种激动剂换为一种混合激动-拮抗剂容易引发戒断危象。
(四)阿片类药物转换的原则
1.计算有效控制疼痛所需服用的目前阿片类药物的24小时总量。
2.计算出新阿片类药物的等效剂量,见表6-10。
3.考虑到不同阿片类药物之间的不完全性交叉耐药,如果疼痛得到有效控制,应减量25%~50%。第一个24小时内,充分、快速地滴定剂量以达到镇痛效果。如果之前的剂量无效,可给予100%的等效镇痛剂量或加量25%。
4.最后,对于口服阿片类药物,将每天需要的新阿片类药物剂量按所需的给药次数平分(如常规口服吗啡需每4小时服用一次,即分为6份;吗啡控释制剂每12小时用药一次,即分为2份)。
(五)其他阿片类药物转换成芬太尼贴剂
1.确定当前阿片类药物镇痛的24小时总量。正在使用羟考酮、氢吗啡酮和可待因的患者可直接使用表6-11换算。如果不是使用上述阿片类药物,需转换为等效剂量的吗啡。
2.按照表6-11,根据所列24小时吗啡、羟考酮、氢吗啡酮或可待因剂量,换算出芬太尼透皮贴剂每小时μg数,若所需芬太尼剂量>100μg/h,则需使用多片贴剂。
3.按需(prn)处方吗啡或其他短效阿片类药物,尤其在最初的8~24小时内。一旦2~3天后达到稳态,根据每日所需阿片类药物按需(prn)给药的平均剂量增加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剂量。一旦贴剂用药剂量稳定,仍需继续处方药物治疗爆发痛。
表6-11 其他阿片类药物转化为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推荐剂量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