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主
一、定义及市场地位
简言之,业主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专门为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独立法人。业主可能是项目最初的发起人,也可能是发起人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在项目的保修阶段,业主还可能是业主委员会(由获得了项目产权的买家或小买家群体组成,在国外也被称为“业主法人团”)。业主也被称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通常更被称为“甲方”。
业主在建筑声学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最大,是建筑工程声学需求的提出者、要求者,在某种程度上对声学设计、施工质量起到了监督、标准确定的作用。一项建筑工程,只有业主提出了明确的声学设计、施工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才能很好地进行深化,把业主的声学目标完美、精确地予以实现。
但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建筑声学工程的业主普遍缺乏建筑声学常识,更不用说建筑声学专业知识了。这也导致一种现象的产生,即有些业主对建筑工程不能提出准确、合理的声学设计、施工要求,因而在与声学工程师、建筑设计师及施工技术人员的沟通中处于被动的地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建筑声学理念亟须在中国进行大规模普及,亟须对建筑声学工程业主进行声学专业知识培训。
二、业主类型
依据业主的性质,可以将业主简单地分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相对来说,自然人业主是比较简单的业主,在工程设计、施工方面的沟通较为便捷;法人和其他组织业主是相对较为复杂的业主,相应地在工程设计、施工方面沟通起来程序较为烦琐。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科技实力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成功实施,中国的技术输出越来越多,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说,可以将业主分为:中国公民或组织、外国公民或组织。
显然,由于在中国建筑声学理念还不够普及,很多建筑的声学需求还没有被有效激发起来,所以中国建筑声学工程的业主主要还是集中在公共建筑、文化建筑领域,而这一领域的建筑相对于全国建筑来说所占的比例不高,因此目前中国建筑声学工程的业主数量并不多。
三、发展现状
由于目前中国建筑声学需求主要集中在公共建筑、文化建筑,所以建筑声学工程的业主主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自然人的比例较小。但随着未来建筑声学理念的广泛普及,人们对建筑声学需求的日益扩大,普通住宅、一般建筑的声学工程将成为需求的主要方面,届时建筑声学工程的业主将会演变为以自然人为主。同时,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业主所占的比例将趋于缩小,而其所拥有的公共建筑、文化建筑将处于声学装饰改造和更新的需求之列。
本书以近五年来“鲁班奖”和“工程装饰奖”的获奖工程为例,在近五十项工程中,业主性质均为法人,其中政府机关法人占44.68%,企业法人占55.32%,基本处于持平状态。而在企业法人中,国企和私企平分秋色,各站27.66%。而如果从“国有”和“私营”这两个投资主体来看,机关法人和国企法人的业主占比为72.34%,私企法人业主为27.66%。可见,目前中国的建筑声学工程主要还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其占到了总投资主体的三分之二,私营企业投资的还较少。而从社会组织、自然人属性的业主来看,其规模还太小,远不是当前建筑声学工程投资建设的主体、主流。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未来中国建筑声学工程市场潜力巨大,仍处于待挖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