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汇聚利益,以识别和利用财富的来源
所有理性投资者的根本目的都是让自己的财富实现增长。[1]私募股权为投资者提供机会,给私有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并从它们的成功中获益。从历史来看,这些企业存在的理由是能够识别和控制资源,从而通过占用这些资源为创业发起人创造财富。
私募股权业务需要资助人
主要的金融资助人可能是一位政治领袖,他会为了国王和自己的利益,从法律和金融上降低项目准备和执行的难度。对资源的控制和对土地的征服,刺激了探险项目的出现。为了支持政治事务,企业开始设立,[2]从而保证满足对企业产品的需求,以换取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创建新的市场,以及更普遍地鼓励商业的发展和财富的创造。企业可以利用公共计划,但显然,当时利益冲突的警钟尚未敲响。
私募股权业务与公共计划互利共生
通常,私人投资者对兼具技术竞争力和专门知识、拥有远见和营销天赋的人深信不疑,并投资于这些公共计划。这类人如今被称为企业家/创业者,在哥伦布的案例中,营销演讲变成了一场历时七年的布道,因此,这类人也可以看作是电视布道者的前辈。
1.1.1 识别、控制及利用资源
对时间和空间控制的追求,催生了开创性的公共和私人计划,其中的风险巨大,但潜在收益也很高。这些收益通常与地理上发现新资源(土地的控制)和效率(例如前往印度群岛的新航线)相关,它们可以用来优化资产周转和提升收益。
高风险,高潜在收益
相对于传统的东向航线而言,哥伦布的计划风险要高很多。这个计划之所以被认为可能成功,要归功于航海和测绘技术的进步,以及技术和工程上的一些其他发明。在这方面,哥伦布的探险队不仅是技术趋势的象征,也是政治、宗教和科学进步的象征。哥伦布正是掌握了这一切,才提出了他的航海计划。
哥伦布承受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不同的类型:
(1)理论假设的初步验证。从理论体系到实际操作的转化存在巨大的风险。[3]哥伦布对地球周长的预测是错误的(他以为是3700公里,而实际是40 000公里),但他的冒险却取得了成功,他到达了一个未知的新大陆。即便是在今天,这种结果(重新调整“研发”重点而导致不同结果)在获得了创业投资的公司身上也时有发生。幸运的是,不是每家获得创业投资支持的公司的CEO都像哥伦布一样把自己的工作产出低估了九成。
(2)连续四次航行的实施,需要哥伦布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力的风向和海流,正确计算海上航行的时间以运载适量补给品,避开自然灾害(暴风雨),鼓舞船员士气,以及其他操作方面的问题。运营风险通常由后期创业投资和扩张期投资人来资助。[4]
基于上述原因,哥伦布的计划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创新性。该计划以雄心和远见为指导,旨在具体测试一些理论的有效性,如果哥伦布完成了西向航行并踏上了印度的土地,那么这些理论将获得丰厚的收益。
高潜在收益与哥伦布的计算有关。根据他的计算,尽管存在葡萄牙陆地的影响,但从新航线抵达印度群岛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降低风险)。潜在收益并非从最初的航行本身获得的,而是来自为未来的航程开辟了一条新的线路,以利于收集贵重商品(主要是丝绸和香料)并将其带回欧洲。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这条新航线为展开其他一系列的探险和获得其他有价值的商品铺平了道路。哥伦布的成功并不是一次性的收益,而是持续的、长期的收入来源。
受有利法律环境保护的长期投资
航行的时间期限以月为单位计算,代表这是一项长期投资,并且收益以年为单位计算。这是哥伦布西向航行可以视为一个私募股权项目的因素之一。
项目的私人资助人将获得使用新航道的合法权利(类似于今天某特定市场的“进入门槛”),西班牙君主对此项权利的保护是评估投资收益的一个核心要素。哥伦布被西班牙君主封为“海军上将”,并被预封为新发现土地的总督。这意味着在完成最初的突破之旅后,他只要坐等利润即可。
作为额外的奖励,哥伦布可以从这条航线上获得一部分利润。具体来说,除了头衔和来自官方的收入之外,哥伦布还要求获得这条西向航线所实现利润的10%。对于任何愿意使用他开辟的航线的商业企业,他拥有购买其1/8股份的期权。如果达到一定数量的目标,这种财务激励措施(已实现利润上的百分比以及股票期权等价物;在私募股权中,这种激励被称为业绩报酬)通常用于奖励公司的管理层。
在这方面,西班牙君主在哥伦布完成航海后给予他奖励所引发的争议,以及难以给热那亚的投资者提供快速和简易的收益(因为在加勒比群岛上几乎没有黄金可开采),是一个可以与典型的私募股权业务相提并论的要点,即结果不同于最初的计划。近年来,互联网创业公司的创始者和管理者与他们的资助者之间的一些纠纷证明,这种情况如今仍然存在,而且就像当年一样在法庭上发生。
汇集资源
来自创业者(哥伦布)、热那亚私人投资者(占资金池的50%)和作为项目联合资助者的西班牙君主的精力及资源的汇集,是哥伦布探险可以被视为私募股权项目的一个标准。商业目的也是鉴别私募股权项目的一个标准,尽管在这个例子中并非唯一目的。
还不是现代创业投资的模板,但相差不远
哥伦布的探险,与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不尽相同。他得益于当时的政治和法律支持,而这些在如今公开、公平的交易市场中已不被允许,至少无法如此公开提供。
然而,民族国家现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参与创业投资。基础研究主要由公共资源资助,特别是用于军事目的研究(Mazzucato,2015)。此外,这项基础研究的应用也得到针对初创公司的公共契约的资助。1958年的美国《小企业法》就是一个例子,它将公共采购的一部分保留给中小型企业。这些初创公司也可以由公共资金间接或直接提供资金。欧洲投资基金(European Investment Fund)间接将公共资金投资于风险资本基金。在联邦一级,美国投资了专门为中小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资助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rporation)。英国、法国和其他国家也设立了类似项目。直接来说,In-Q-Tel是一只非营利的创业投资基金,主要由美国中央情报局(CIA)资助。法国、比利时瓦隆等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有针对非上市公司的直接投资计划。
意大利投资者对这个项目“袖手旁观”,但是哥伦布说服了他们,让三艘船只的提供者加入了他的探险。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一位相当于“领投投资人”和“投资经理”(见第2章)的角色来看管哥伦布的项目,依据有史可依的标准而言,监管也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在现场,每天都可能进行激烈的争论——是冒着变成残骸或更糟的风险继续前进,还是为了保护船队和船员而返航。
1.1.2 利用公共政策和有利的商业环境
虽然哥伦布的计划是出于宗教和商业目的,但西班牙君主的政治野心是触发公众承诺的关键因素。[5]政府支持和更普遍的公众支持通过为基础研究提供资金、为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融资、为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促进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兴起。然而,类似这种为公共政策提供服务的私募股权项目数量有限,且只靠公共项目是远远不够的。[6]
1.1.2.1 公共财政和私募融资的分离是独立私募股权行业兴起的关键因素
这源于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公共机构的国王与作为个人的国王两者身份分离,项目不再能获得公共补贴的资助,哥伦布启动他的项目所依赖的特定的利益一致性变得越来越罕见。
对公共资金使用的控制不断加强,对公平贸易的日益重视,以及让市场力量尽可能基于私人和公共利益而行动的社会野心,在限制国家直接介入私募股权项目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这一角色已经完全消失:它已经朝着建立适当的法律和税收体系以及更复杂的介入方式,并且混合着公共合同和积极管理公共资金的方向发展了(Mazzucato,2015)。勒纳认为:“政策制定者(今天)面临着必须考虑众多不同政策的挑战。人们往往不清楚,政策的变化将会如何相互影响。没有一份明确的‘使用说明书’来解释哪一种变化会产生预期的效果。”(Lerner,2009)
1.1.2.2 公共介入的转型:建立法律和税收体系
随着商业、运输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创业者可以拥有更多的客户、更大的生产规模,以及更多的资本密集型商品。为了顺应这一趋势,并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创业者往往不得不寻求外部融资。于是,他们通过与第三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和建立合伙关系,创建正式的公司。
为实施这些约定,必须建立并遵守一套法律和税收体系。法律体系最古老的例子之一是巴比伦国王(公元前1792~1750年;参见Gompers & Lerner,2006)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这部法典共有285项条款,展示在公共场所供所有人阅览,这样就可以让人们了解和执行。《汉谟拉比法典》解放了巴比伦文明的商业潜力,特别是为建立合伙关系以及之后的私募股权合伙制铺平了道路。在那以前,大多数公司由家族发起及经营。资金支持往往来自个人和家庭的财富,以及来自在成员加入商业协会后,协会成员之间的互助。
通过合伙关系,美索不达米亚的家族可以汇聚必需的资本来支持一个特定的项目,从而分散风险。但是,这些项目并不是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融资的,绝大部分资本以贷款的形式注入,这有时候需要一个人以包括他的妻子和孩子在内的全部身家作为担保。如果不能偿还,他的家人将被卖为奴隶以偿付负债(Brown,1995)。正如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曾描述的那样(借款人/冒险者将自己的一磅肉,实际上是心脏的一部分,作为贷款的抵押品),以支持高风险项目的借贷行为直到16世纪仍在流行。这相当于如今的私募债权,只不过抵押品不同而已。
在这方面,《汉穆拉比法典》通过区分权益和债权、创建债权的抵押品和贷款的附加特权(如公司清算时的优先清偿权),开始将创业者和资本家进行区分。
1.1.2.3 公共介入的转型:基础设施融资
但是,私募股权的出现仅依靠这种法律和税收的支持可能还不够。除法律之外,其他的公共行为通常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帮助,为公司设立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但是,正如勒纳所指出的:“每次有效的政府介入背后,都会有成百上千次的失败,而大量的公共支出却没有开花结果。”(Lerner,2009)结果,由于高昂的公共预算成本,以及引入的竞争扭曲,直接帮助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并逐渐让位于更为间接的介入方式。这种间接介入方式早已被汉谟拉比所采用,他除了是一名军事领导者之外,还投资基础设施以促进其帝国的繁荣。
汉谟拉比在位期间,他还亲自监管和制订航海和水利计划、储备粮草预防饥荒、提供无息贷款来刺激商业。广泛的财富分配和更优质的教育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促进了所有知识分支的发展,包括天文学、医学、数学、物理学和哲学(Durant,1954)。在这方面,私人能量的解放,以及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之间的共生关系,极大程度上激励了国王。与私营部门的这种互动可能是对现代项目的考验:如果公共行为没能起到催化剂作用或提供间接的支持,那么该项目可能根本就没有意义。
实际上,公共行为和私募股权融资在很多方面仍然盘根错节,不过这两个领域之间的关系,已经演进到私募股权行业的独立(在基础设施的特定情况下)以及在公共介入方面更加放手的策略。结果,公共介入通过微妙的互动、合作协议、激励和宽松的监管,已然为私募股权的发展创造了背景。
这并不一定会使合作一帆风顺,在挪威最近出现了一个案例。2011年和2012年,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道达尔(Total)、挪威国家石油公司(Statoil)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将其在挪威的天然气管道运营商格拉斯莱德(Glassled)的48%股权出售给了以下投资财团:安联(Allianz)、瑞银(UBS)、阿布扎比投资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和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投资委员会(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挪威通过一些国有企业持有其余的股份。2013年,挪威单方面决定将管道运输天然气的运输关税降低90%。投资财团估计,到2028年其收入损失将达到18亿美元,并因此起诉了挪威,因为它们认为该法规的变更是非法的。该诉讼于2015年被第一地区法院驳回,于2016年被上诉法院驳回,并于2018年被挪威最高法院驳回(Elliott,2018年)。
[1]有些投资者可能也会有第二目的,比如立足市场或特定的公司(企业投资者)、监控技术发展、取得社会认可等。但是,可持续的投资计划通常都把财务收益放在首位(至少是为了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实现自我维持)。
[2]结果,直到今天,针对初创公司创业者的公共“计划”最终依然可能会拉拢该国统治者或立法者的亲信(Lerner,2009,第11页)。
[3]现在,这被视为是从“研发”向“市场”的转化。
[4]这是约翰逊的“10/10法则”(Johnson,2010)现象的一个早期例证:用10年建设平台,用10年找到大规模受众(开发)。
[5]有趣的是,勒纳(2009)指出:“关键的早期投资并非来自国内机构,而是来自成熟的国际投资者。”(第12页)
[6]“政府官员往往鼓励在根本不存在私人利益的行业或地区提供资金”(Lerner,2009年,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