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结构转型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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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政府干预与土地错配的来源机制与稳健性分析

4.5.1 进一步证据

土地价格扭曲可能是土地错配的内生原因。遗漏变量可能同时影响土地价格扭曲和土地错配。此外还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地方政府引起的工业与商住用地出让面积扭曲可能导致工业与商住用地出让价格扭曲。

为解决这一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工具变量(IV)方法。首先,我们利用适合城市发展的土地面积变量作为工具变量来估计土地价格扭曲对土地错配的影响。假设一个城市拥有的可开发土地越少,地方政府扭曲土地价格的动机就越强。基于Saiz(2009)的研究,我们构建一个类似的指数来衡量每个城市适合开发的土地比,该指数基于土地适宜性标准,统计坡度低于15度的可供城市开发的土地(这部分土地对城市开发相对安全)。我们首先从美国地理服务局获得中国30米分辨率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我们在Envi5.2软件中计算每个网格的坡度,然后将坡度图与地级市行政边界图进行叠加。我们将坡度小于15度的网格赋值1,否则赋值0。由于水体被认为是不可开发的,我们从坡度低于15度的土地上减去水体面积。最后得出适宜城市发展的土地适宜性指数,即适宜城市发展的土地面积比(即适宜土地开发的栅格与总栅格比)。为增加工具的时间维度,我们进一步以2005年招拍挂出让政策为基准,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2004]71号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采用城市实施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政策的时间(招拍挂政策后)。地方政府实施招拍挂政策时间越早,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出让价格时面临更多约束。其次,我们使用工业和商住用地价格比滞后变量(价格扭曲滞后值)作为工具变量。

表4-4给出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第1、3和5列报告第一阶段的估计结果,表明工具变量与土地价格扭曲显著相关。第2、4和6列表明第二阶段估计的结果,土地价格扭曲对土地错配的影响仍然显著。第2列结果表明,该工具变量与土地价格扭曲变量显著相关,在横截面回归中也是如此。第4、6列土地财政依赖度在统计上显著且为负,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越依赖,越将出让更多的商住用地和较少的工业用地。

表4-4 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结果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数值为标准误,在地级市层面聚类。

考虑到潜在内生性问题和动态效应,我们进一步采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表4-5显示了使用GMM(广义矩)方法对该模型的估计结果。1~3列滞后因变量显著为正,价格扭曲系数显著为正,系数值略小,但仍接近前述结果。这些结果进一步证实,政府干预地价对土地错配存在显著影响。

表4-5 动态面板数据模型估计结果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数值为标准误,在地级市层面聚类。所有回归包括相同的控制变量集。

4.5.2 政府干预和土地错配的根源

地方政府干预地价的动机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其一,土地财政假说。Cao等(2008)和Wu等(2015)提出,地方政府高价出让商住用地以获得土地出让收入来追求预算外收入和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其二,土地引资假说。Tao等(2010)认为,地方政府存在低价出让工业用地来吸引投资,因为投资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为检验何种假说更合理,我们又进行以下回归分析。我们检验政府干预土地价格具体来源的计量检验方程设定如下:

在式(4-5)和(4-6)中MisallocationitInterventionit同前。Landrevit是土地财政依赖度,Investmentit为人均投资。Xit是一组控制变量。由于这里我们主要关注政府干预如何产生及政府干预与土地错配的关系,我们没有将全部控制变量包括在土地错配方程中。

表4-6给出式(4-5)和(4-6)的SUR(看似不相关回归)和3SLS(三阶段最小二乘)估计结果。首先,第2和4列结果表明,土地财政依赖度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依赖度越高,对商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相对价格干预越强,支持土地财政假说。其次,第2和4列对数人均投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地方政府吸引投资意愿越强,越压低工业用地相对价格。这表明,土地引投资假说得到证实。此外,第1和3列中价格扭曲系数显著为正,与前述估计结果一致。

表4-6 土地错配机制测算结果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数值为标准误,在地级市层面聚类。

我们进一步研究政治周期对土地错配的影响。由于土地出让是地方官员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取得政绩的重要工具,地方政府以低价出让工业用地来吸引投资,并高价出让商住用地来获取大量土地收入和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此外,政治周期内省级领导更加关注城市领导政绩,地方官员可能更积极干预土地出让价格。为检验这些预测,我们设立两类政治周期虚拟变量。第一类是中国省级党代会(CPCPC),包括一年前的CPCPCCPCPCPri1),当年CPCPCCPCPC)和一年后的CPCPCCPCPCPost1)。第二个是地方官员任期,包括任期的第一年(T1)、第二年(T2)和第三年(T3)。然后我们将这些变量与价格扭曲进行交互相乘。

表4-7显示估计结果。第1和2列结果表明,地方官员在省党代会期间及其任期初期更积极地干预土地出让。第4列结果表明,价格扭曲对土地错配的影响在地方官员任期第三年较大。这些结果表明,政治周期加剧工业和商住用地间的土地错配。

表4-7 政治周期和土地分配不当的估计结果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数值为标准误,在县级层面聚集。所有回归都包括同一组控制变量。所有回归包括相同的控制变量集。

4.5.3 稳健性分析

为确保这些结果的稳健性,我们进行进一步回归分析。首先,我们采用另一种方法来测度土地错配。我们假设,城市工业与商住用地面积比均衡值(最优值)与城市自身特征有关,包括人均GDP、人口密度、第二产业比重和人均FDI(式(4-7))。我们采用与城市工业与商业用地面积比均衡值的偏离来测度土地错配(式(4-8))。

表4-8给出式(4-7)和(4-8)的估计结果。第1列显示工业和商住用地最优土地配置影响因素的估计结果。第二产业比、对数人口密度、对数人均投资系数均显著为正,而对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系数不显著。这表明人口密度、产业结构(第二产业比重)、FDI等城市特征对工业与商住用地最优土地配置有显著影响。

表4-8 土地错配的稳健性分析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数值为标准误,在县级市层面聚类。回归2~3包括同一组控制变量。

第2~3列显示式(8)的估计结果。价格扭曲变量在不同回归模型中均显著为正,表明地方政府扭曲土地出让价格将导致土地错配。这与前述结果一致。任期系数显著且为负,表明地方官员倾向于在任期初期出让更多工业用地,以吸引投资和显示其政绩。

其次,考虑到不同产业结构城市的土地利用需求存在差异,以工业(服务)为导向的城市一般拥有较多的工业(商住)用地,因此我们加入城市产业结构虚拟变量。我们设立两个虚拟变量,一是工业城市(第二产业份额超过50%),另一个是服务业城市(第三产业份额超过50%)。表4-8第4列结果表明,回归结果基本不变。当我们控制第二产业占比后,工业城市和服务业城市的虚拟变量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