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制度特征、政府干预与土地错配
4.1 问题提出:政府干预是否影响土地错配
政府干预土地市场一直是土地经济学和公共管理等研究的重点。一些学者支持政府干预土地市场,以减少土地利用外部性和规范土地市场(Brueckner,2009)。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这会导致土地市场扭曲(Peng和Thibodeau,2008;Glaeser和Ward,2009;Jansen和Mills,2011)。虽然政府干预对土地市场很重要,但土地政策扭曲,无论其意图如何良好,都可能导致意料之外的资源错配和生产力减损的后果(Restuccia和Rogerson,2013;Restuccia和Santaeulalia-Llopis,2015)。
中国为研究政府干预和土地错配提供了理想的案例与环境。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土地市场存在更多的政府干预。政府干预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同于西方国家,后者通过土地分区或规制进行干预,包括土地开发许可、城市增长边界、密度限制和分区(Brueckner,2009)。然而,中国城市土地虽然为国家所有,却由地方政府实际控制(Ho和Lin,2003),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垄断土地供应来干预土地市场(Deng,2003;Lin和Ho,2005)。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市场,通过将不同用途的土地以不同价格出让给不同部门,导致土地价格扭曲(Lin和Yi,2011;Yang等,2014)。
政府干预土地市场导致土地资源错配。与发达国家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中工业用地占比过大,商业和住宅用地(商住供地)占比相对较低(Cai,2011)。全国工业用地平均比例为26%,一些城市甚至达到40%,比欧美城市要大得多。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中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存在扭曲,这与地方政府的土地供给与出让行为有关(Tao等,2010)。居住用地出让比例过低导致高房价、土地供给结构扭曲、土地错配加剧和城市生产率下降(Bertaud,2007)。
许多对中国土地市场的研究都集中在政府土地供给行为上。他们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土地供给模式(Tao等,2010;Yang等,2014),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激励机制(Lichtenberg和Ding,2009;Cai等,2013;Chen和Kung,2016)以及政府干预对土地市场和城市发展的影响(Ding,2004;Tian和Ma,2009;Ding和Lichtenberg,2011)。例如,Du(2016)发现政府限制土地协议出让提高了城市土地生产率。Yang等(2014)针对北京的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政策对土地市场有显著影响,挂牌与招标出让存在显著价格差异。一些学者对中国地方政府土地融资行为进行研究,并分析地方政府的财政和政治激励(Wu等,2015;Chen和Kung,2016)。然而,现有文献中关于中国政府土地出让干预原因和后果的研究还较少,特别是从资源错配角度进行分析。
本章研究旨在探究政府干预对土地错配的影响,并识别土地错配及地方政府干预的来源。我们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导向的土地供给行为导致土地供给结构扭曲,从而导致土地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