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的现象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3]哥廷根精神分析中的现象学

今天,我们不可能再次体验在胡塞尔现象学未展开时代的哥廷根心理学的理智氛围。显而易见的是,大多数的胡塞尔同事都排斥他,而胡塞尔对新一代的学生(尤其是1910年左右,哥廷根哲学学会所组织起来的学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但我们必须要知道:这个小组不是“正统的”。具体来说,这些学生没有遵从胡塞尔的日益形成的先验现象学,及其对“还原”与初期唯心主义的强调。对这个小组来说,胡塞尔主要是一个对传统理论的解放者;胡塞尔邀请学生们直接面向“实事本身”,并如他们所见的那样去进行描述。我们还必须知道:当时他们唯一可读到的胡塞尔著作是《逻辑研究》。

这个受到胡塞尔启发但不由他来指导的小组,不局限于哲学家。它包括数学家、历史学家、神学家,尤其是心理学家。事实上,在学术上与哲学不相分离的心理学,尽管与哲学分属不同的系科,但它是与哲学最相邻的学科。因此,胡塞尔的学生们不会不看穆勒的心理学。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穆勒的学生们必须了解胡塞尔的课程内容。胡塞尔的一些学生还作为被试参加了哥廷根实验室;实验室报告中有以下名字:霍夫曼(Heinrich Hofmann)、赫林(Jean Hering)、科雷(Alexandre Koyre)。因此,这并不让人惊讶:胡塞尔的一些思想开始影响到穆勒的学生和助手。由于当时穆勒的实验室是实验心理学家最好的训练地之一,所以穆勒的学生和助手们作为新的现象学心理学的可能承载者,而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按照时间顺序来说,接受了新思想的最重要人物可能是:杨施、凯茨和鲁宾(Edgar Rubin)。

这种影响不总是那么容易追溯的。与我们在维尔茨堡学派中观察到的情况相反,这种影响很少来自于文字渠道。因为哥廷根的心理学家可以将胡塞尔及其追随者本人作为他们的信息与启示来源。凯茨尤其参加了胡塞尔的讲座与讨论会,而其他心理学家显然也在某种程度上这么做。然而,根据赫林的说法,他们没有参加哥廷根哲学学会的活动。尽管现在我们无法确定这一点,但是哥廷根心理学家与胡塞尔没有很多个人联系;人们可能会猜测:胡塞尔与穆勒之间的紧张关系与这种情况有关。更值得注意的是:胡塞尔的影响没有停止心理学实验室。显然,对哥廷根心理学家来说,胡塞尔主要是推动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催化剂,而不是他们现象学冒险事业的源头。

A.杨施(1883—1940)

胡塞尔影响的第一个明确轨迹出现在杨施(Erich Jaensch)的早期著述中。杨施后来的声望,源于他对人格的本质意象与本质类型的研究。然而,没有证据表明,这种发现与杨施早期的现象学兴趣相关,除非人们能看到现象学对于直观的兴趣与本质人格的图画意象特征之间的近似性。

但是,有具体证据表明:杨施早期曾亲近胡塞尔;这也得到了胡塞尔女儿艾莉(Mrs. Jakob Rosenberg)所提供的、现存于比利时卢汶胡塞尔档案馆的1906—1922年间杨施写给胡塞尔十封信的证实。这些信表明:杨施不仅参加了胡塞尔的一些讲座,而且注册了胡塞尔在1905—1906学年冬学期的研讨会(这段时间是胡塞尔现象学发展的关键期之一)。尽管杨施在1909年将他有关知觉的博士论文寄给胡塞尔时,没有说明现象学对于他实验工作的任何意义,但他确实计划在第二本将出的有关空间知觉的书中阐明:他确信现象学对于心理学有普遍的意义。“这个学科中的大多数错误,是主要由生理学家们来进行研究,而对于在显现中直接给予东西的纯粹现象学描述,从来没有进行充分的关注……”(1909年12月31日,致胡塞尔的信)。

杨施作为斯特拉斯堡大学讲师的任教资格论文,明显有受到胡塞尔启发的印迹。41最后的脚注(《论空间知觉》,第486页及以下)质疑了整个实验研究并说:“只有优先进行基本功能的详细现象学研究,才能成功地解释这种现象”;现象学的要求,对于“更复杂的现象”来说甚至更为迫切。在这种联系中,杨施提到了那些宣称这种知识对于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来说是不可能的人。更为重要的是:杨施本人不仅认为深度印象现象学是对其进行解释的前提,而且提出了他所谓的“虚空现象学”(第六章)。在1917年12月29日,杨施宣布要做胡塞尔研究:他想说明“所有心理学的第一个字母与最后一个字母(起点与终点),意向活动从错误标记的感觉生理学到宗教哲学的整个范围。”但是,这些研究没有实现。因为在1922年1月1日的最后一封信中,杨施仅仅承认他受到了盖格尔将心理学与现象学相联系方式的促进与引导。

然而,杨施后来的著作中,尤其是在他最后畸变为种族主义的、超自然和病理偏离的人格类型理论(使他原来的学生凯茨与鲁宾都受了骗),没有受到现象学影响的迹象。

B. 凯茨(1889—1953)

凯茨(David Katz)是受胡塞尔影响最深与最持久的哥廷根心理学家。他在发展胡塞尔的思想时也是最原创的。这种原创性使得我们相对难以确定胡塞尔在他工作中的确切及根本作用。

凯茨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

如果要评价胡塞尔对凯茨的影响,那么我们可以从凯茨自己的证词开始。这些证词似乎没有得到充分的注意。由于当凯茨回顾他哥廷根学术生涯的早期时,它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凯茨提供的主要证据是值得记录的。

令人吃惊的是,凯茨在论颜色的经典著作第1版中很少提到胡塞尔。在这里,他对胡塞尔的唯一引用是书中第二部分的一小段:他对颜色的显现模式做出了新的区分:42


我认为,我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胡塞尔教授讲座与研讨会的影响;而胡塞尔教授远比迄今为止的传统更为强调颜色现象。这种分析对于颜色心理学来说不是全新的,而这可以得到经常引用的赫林讨论的证实。胡塞尔教授对我的影响,更多的是在一般现象学态度的采纳上,而不是在具体分析上;胡塞尔教授在他的讨论与研讨会中,没有提出我这里所进行的颜色类型分析。43


凯茨在论颜色的经典著作第2版中(1930),用序言第一段中的两句话替换了对胡塞尔影响的承认:


我的方法是对现象的无偏见描述(“现象学方法”是通用的)。我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是在我作为学生参加现代现象学哲学奠基者的讲座时,而我要对胡塞尔致以诚恳的感谢。44


在他后来的著述中,凯茨甚至越来越提倡现象学方法。因此他的论格式塔心理学的著作45中专门有论“现象学方法”的章节;在这一章中,他说:“对当代心理学的把握,必然要求对现象学方法的理解。”(《格式塔心理学》,第24页;英译本第18页)他还说:“格式塔心理学的批判,针对的是旧的心理学,而格式塔心理学本身的立场,利益于现象学方法。”他把赫林作为现象学方法在心理学中的第一个实践者。“哲学家胡塞尔(1901—1902)对现象学方法进行了系统的使用,并对之进行了扩展。”凯茨指的显然是《逻辑研究》中的胡塞尔,而非晚期著作中的纯粹现象学家。

但凯茨在他的自传中,表达了胡塞尔留给他的最深印象:


对我来主说,当时(即凯茨的学生时代)胡塞尔所提倡的现象学,是哲学与心理学之间的最重要联结。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对我在心理学中的程序以及态度所产生的影响,大过我所有除了穆勒以外的学术教师。46


在这个语境中,凯茨还提到了他与舍勒的友谊。他说舍勒是“另一个对心理学持同情态度的哲学家”,并且在当时属于哥廷根圈子。他补充说:“对于我在论颜色和触觉的两本书中的分析,胡塞尔与舍勒有强烈的兴趣。”不幸的是,现在我们无法知道,这是否意味着胡塞尔与舍勒确实为凯茨写了题词。

人们会想,在凯茨的回顾中,胡塞尔的作用是否没有增加,除非人们考虑到,凯茨将他对胡塞尔的致敬温和化了,以便不冒犯他在心理学中的导师穆勒。显然,凯茨以拖延的方式,承认了胡塞尔对心理学的重要性。最后,他毫无疑问地确认了这个事实:他不仅认可现象学,而且认可胡塞尔在现代心理学发展,尤其是他自己研究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感谢他在穆勒实验室受到的实验训练的情况下,凯茨和杨施一样,认为心理学“需要心理学化,如它可能的那样矛盾”。穆勒对知觉的处理,纯粹是在心理物理意义上的:“几乎专门的从生理立场出发……得到反思观念的补充……心理学问题只是被轻微的触及……在这个如此丰富、吸引人的领域中的心理学缺乏,以及在这个领域文献核心理学数据的缺乏,让我感到深深的担忧,并且这也是我开始颜色研究的原因之一。”(《自传中的心理学史》,第189页)现象学方法是凯茨对这种心理学缺位的根本解释。胡塞尔是现象学方法的主要实践者。

然而,在接受凯茨的自我解释以及他对现象学的致敬之后,人们必须知道他的现象学概念及其在他研究中的实际地位。

凯茨的现象学概念

显然,凯茨认为他的现象学概念与胡塞尔是一致的。但是,他参考了赫林——赫林作为生理学家从来没有使用现象学这个概念,而且胡塞尔也不太注意赫林(例如《胡塞尔全集》第4卷,第302页);这说明凯茨有他自己的特殊视角。

他对胡塞尔方法的第一个明确表达,出现在了他论颜色这本书的第2版序言中;他说到了“现象学的无偏见描述”。他没有引用胡塞尔自己的话,甚至没有引用《逻辑研究》中的话,更不要说《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的话了。1937年,在他的比较心理学研究中,47凯茨将现象学方法作为“提供最大可能自由的方法”,介绍到了动物心理学——动物心理学的目标是在心理学上如其所是地描述动物的有意义行为(《人与动物》,第46页)。“我们将这种进路称为‘现象学方法’。”这听起来像是对现象学这个术语的再定义。实际上,凯茨在这里不仅“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去看待动物”,而且“在最自然的条件下去设身处地于动物的情境中”。作为这种方法的例子,凯茨提到了科勒对黑猩猩的观察以及冯·弗里希(Kurt von Frisch)对蜜蜂语言的研究;科勒与冯·弗里希没有采纳现象学,至少没有在这种语境中采纳现象学。但即使是在这种对现象学的扩展用法中,凯茨仍然宣称,对现象的无偏见描述是基本的东西。

与这第一个对现象学的明晰讨论相比,凯茨《格式塔心理学》中有关现象学方法的特殊章节看起来更为有限与保守。在这里,他将现象学方法定义为对现象进行单纯的、如其所是的和无偏见的描述(《格式塔心理学》,第24页,英译本第22页)。现象“可以将其本身如其所是地呈现出来”(同上书,第24页,英译本第18页)。凯茨用混淆了物理原因知识与它们所表达感觉的“刺激错误”,来解释对现象学方法的需要。

凯茨没有介绍胡塞尔以及其他现象学哲学家的完全成熟的现象学方法。然而,凯茨在他的自传中至少多走了一步;在他对胡塞尔现象学的陈述中,他不仅提到了现象学中的本质洞察(Wesenseinsichten),而且提到了与心理学相关的本质洞察,例如:“颜色的不以单纯实际体验或统计为基础的几何安排”。48但是,凯茨没有提到胡塞尔的作为现象学还原的纯粹或先验现象学的特征。

尽管凯茨对现象学方法的解释,没有提到所有现象学家(尤其是胡塞尔)的特征,但这不能说明凯茨在实践中回避了他们。要确定凯茨有没有进行这种回避,就要去考察在他实践中的现象学。

凯茨的现象学实践

凯茨对现象学心理学的主要和最原创贡献是他论颜色与触觉的两本书。为了确定这两本书所体现的那种现象学,人们可以从它们的标题和内容目录入手,然后去考察实际文本的一些方面。

论颜色这本书的1911年版与1930年版非常不一样。第一个标题读起来有点拗口:《颜色的显现模式及其通过个体体验发生的修改》。第二个标题是《颜色世界的结构》;这个标题与凯茨在1925年的第二本书《触觉世界的结构》相平行。人们可能会去猜想这种标题变化的意义。凯茨本人在第2版序言中只是说:他删除了第一个标题中第二部分(通过个体体验发生的修改);他在第2版中认为“通过个体体验发生的修改”是错误的,因为他的研究结果表明,个体因素是相对不重要的。这也说明:只有那些普遍(如果不是本质)特征决定了颜色现象的结构。但是,凯茨没有解释为什么他用“结构”替代了“显现模式”,用“颜色世界”替代了“颜色”。在没有过多强调这些替代项的情况下,人们可以把它们当作凯茨发展中现象学的一些特征。

凯茨对显现模式(Erscheinungsweise)这个术语的使用(即使没有在标题中,但至少在第2版文本中),首先让我们想到了胡塞尔提出的先例以及同义词——给予方式(Gegebenheitsweise);这使得凯茨甚至更接近胡塞尔的体验意向结构(所有东西都在不同的视角模式中显现)。然而,人们必须意识到:这不是凯茨的主要关注点。对凯茨来说,不同颜色显现模式的主要例子是显色(Flächenfarbe)与表色(Oberflächenfarbe)。它们是不同环境中的颜色,而不是同一颜色的不同显现模式。它们有共同的物料(Materie)。但在它们各自的环境中,它们改变了个性。因此,更为合适的是将它们称为同一颜色的不同表现或“化现”。因此,凯茨对《颜色世界》标题的改变,不能说明他在探索显现模式时,摒弃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概念。

更为重要的是,他将“世界”这个术语引入了有关颜色与触觉两本书的标题。论触觉这本书的序言,特别谈到了“可触世界的几乎不可穷尽的丰富性”以及独特触觉构成的令人惊讶的巨大领域(它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早期著作中所揭示的颜色显现模式)。因此,“世界”这个术语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强调感觉场中的现象丰富性;前现象学的心理学,在根本上忽视了这种现象学的丰富性。

最后,凯茨本人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引入“结构”(Aufbau)这个术语(英译本忽视了这个术语)。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兴趣在于颜色世界元素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按照歌德式的颜色理论,对所有的世界内容进行完全的解释。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这本书的实际内容。初看起来,这本书的第一版目录不会让人怀疑:这是迄今为止现象学心理学研究中最重要的著作。但这本书几乎没有提到“现象学”这个词。只有在§2承认胡塞尔的段落过后,凯茨才说到了他自己的、新式的“对颜色现象的无前提性现象学分析”,并且仅仅以赫林的研究为前驱(《论颜色》,第30页)。在回顾中,人们几乎会产生这样的印象:凯茨不想在取得成果之前就宣传他的现象学。相反,第2版不仅在第一部分(光线的现象学与虚空)展现了“现象学”这个术语,而且开始以对现象学方法的明确倡导,来开始新的序言(他由于第1版的成功而相信了现象学)。尤其是在§7中,凯茨用现象学来区分作为不同现象的光度与光线。

论触觉这本书,不仅明确地在它的标题中展示了“现象学”这个术语,而且更为详细地讨论了作为显现方式的触觉现象;在论触觉这本书的第1版中,颜色现象不太突出。

然而,对凯茨现象学的决定性检验是它在实际文本中的地位。如果我们不看这些文本的内容,那么我们就不能详细地分析它们。任何节略都会使我们不能正确地看待它们。从现象学上来说,开始的部分总是最清晰的,因为在后来的部分中,凯茨越来越喜欢去探索现象对于超现象因素的因果依赖。

论颜色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介绍了对于现象的全新区分:从对显色(没有确切的三维空间位置)与表色的区分开始(显色与表色都在空间客体的表面)。在这两种颜色类型之后的是散布于明确空间的颜色。凯茨区分了透明色、反射色、光泽、透光率、白热等不同现象。凯茨认为,通过使用特殊的“还原”方法(通过多孔板筛去看它们)(显然不是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它们可以被转换为显色。但这不是赋予显色以现象优先性的理由。

所有这些现象区分都是十分原创的,并且对颜色现象学有重要的贡献。凯茨没有尝试将这些新的区分与胡塞尔的著作相联系,同时也没有这样做的明确理由。但是,在凯茨与胡塞尔概念之间可能存在着平行,而这表明胡塞尔对凯茨有某种推动,尤其是在凯茨对显色与表色的区分当中。在这里,我指的是胡塞尔“意向性”意义上的知觉解释:“感觉数据”是“意向”客体的属性。因此,在他的《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观念》(§41)中,胡塞尔讨论了颜色以持续视角颜色阴影(Farbenabschattungen)显现的方式。这些颜色阴影被发挥客观化功能的解释所“激活”,并导致了我们称之为初始颜色显现的东西。显然,胡塞尔的术语没有明确指向任何诸如显色的东西。但是我认为,显色与表色的整个关系图景,与胡塞尔对颜色及其视角阴影的区分相关。凯茨把显色“还原为”表色,正如他通常把视角阴影解释为客体的属性那样。如果凯茨从来没有参考作为所有感知觉基本结构的“意向性”,他就不会区分这两种类型的颜色。

凯茨论触觉世界的主要著作,在若干部分(不只是在现象学)上,甚至比论颜色世界的著作更为值得有选择的翻译。尽管在总体上,凯茨遵循着他早期著作中的程序,并且以平行方式来进行组织,但他的发现有额外的意义。例如,他的发现使得人们去重审过去将触觉数据作为“低级感觉”的评价。凯茨的现象学不仅揭示了触觉有令人惊讶的多种多样性,而且揭示了这个事实:触觉根本不是不连贯的、杂乱无章的东西。触觉的内容及秩序,构成了凯茨意义上的“世界”。因此,凯茨反对将触觉归为如味觉和嗅觉这样的“低级感觉”。事实上,凯茨出于认知价值的考虑,而主张触觉优先于视觉与听觉;因为触觉更为不可或缺,如果是说它不是变化多端的话。然而,凯茨不否认,就“多样性”而言,触觉世界次于颜色世界;触觉世界的基本质料(它由压力数据构成)是“单调的”。只有在这种单调数据组织起来时,它的显现模式才有多种多样性。在这方面,触觉世界完全可与颜色世界相匹敌。

例如,在第二章中对“触觉现象”的研究,揭示了与颜色世界中显色与表色现象相同的差异。一些触觉现象有空间深度(如空气)。一些触觉感受质在我们可以通透它们的意义上,是透明的。因此,我们可以摸透一只手套,但我们也能摸透整个组织层(正如在临床叩诊法中那样)。然后,凯茨考察了诸如坚硬和光滑这样的表面感受质模式;他探寻了自然与人工质料的触觉差异、触觉场的连续与不连续性,并指出了触觉构成中数字与基础的特定差异。值得注意的是,记忆中的触觉数据,类似于记忆中的颜色。这说明凯茨倾向于胡塞尔的建构或发生现象学。

这本书最长的一部分,详细报告了对触觉功能的实验与测量。但是,在确定了量化关系时,这一部分详细地考察质的关系,并指出了触觉数据与其他感觉数据(如温度感)的关系。最后,这一部分整合了凯茨对振动感的研究结果;他把振动感作为在触觉与听觉之间的新感觉。振动感甚至解释了凯茨与里夫斯(Geza Révész)所深入研究的、聋人的音乐欣赏力。

值得注意的是:颜色与触觉现象的平行性;凯茨大量地运用这种平行性来进行比较,但他没有将二者合并起来。二者的差异在于:颜色现象有更大的“客观性”(观看的主体不是有意识介入的),而触觉现象是“两极的”,因为触觉主体与客体都在实际体验中占据显著的位置。显然,这说明了这本书现象学内容的丰富性。我希望上述例子可以让一些读者更仔细地去读原著。

哲学现象学对凯茨的作用

在上述例子以及凯茨自己证词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推断出现象学哲学对于他的精神病学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不可否认的是,现象学哲学对他的精神病学产生了影响,尽管主要的影响是延迟产生的。但是,这种影响有多么根本呢?这种影响的痕迹不太显著,尤其是在颜色这本书的英文缩译本中不太显著,或者说,即使从凯茨其他著述中所包含的具体研究来看,也不太显著。凯茨是否误解了胡塞尔与舍勒对他现象学的意义了呢?显然,我们无法判断:如果凯茨没有接触到胡塞尔及其圈子的影响,那么他的现象学是否还能发展出来以及会往哪个方向发展。凯茨在颜色现象研究上得到的启发以及他对更好描述的追求,显然来自于赫林,尽管他在赫林的颜色现象研究发现了区分的不足。这就是赫林“现象学”中需要解释的地方。

当然,在如凯茨这样原创与开放的观察者这里,他的洞见不需要通过外在影响来得到解释。原因可能是这样的:凯茨像许多在实证主义贫乏阶段之后致力于丰富心理学领域的新心理学家一样,需要新的方法来为他的实践提供辩护。这就是现象学可以做的比其他哲学家更好的地方。现象学也鼓励转向具体的实验,因为哲学现象学家甚至从他们自己的角度出发进行现象描述,而不考虑可能的非法入侵。另外,活跃的交流(尤其是与如舍勒这样的人的交流),对凯茨自己的研究产生了令人振奋的影响。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些特定思想(如知觉的意向性理论),可能对凯茨的显质与表质区分产生了较远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最多是证实,而不是创始。凯茨的现象学心理学,实际上受益于胡塞尔现象学的一般概念,而不只是他自己后来的角度。胡塞尔现象学支持了凯茨的现象学心理学;在这种意义上,胡塞尔现象学是凯茨现象学心理学的一个推进器,而且可能是一般的推动力(通过由胡塞尔的讲座到穆勒实验室的渗透)。

在宣称现象学对凯茨的这种影响时,我们当然不能忽视他在心理学中非常广泛的兴趣以及活动。因此,他越来越靠近格式塔心理学,尽管不是没有保留;在强调格式塔心理学的现象学基础时,他宣称:他自己的现象学提供了反对原子论的证据,并且“整体性”是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他还受到了斯特恩与卡西尔的影响。但是,与这种开放性不相矛盾的是,凯茨本人显然认为对现象学与“现象学阐明”的基本方法论诉求,是所有其他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并且在“所有心理学价值中是最高的”。49

C.鲁宾(1886—1951)

《视知觉图像》50区分了图像与基础的显著区分以及它们的可逆本质;这本书的丹麦作者初看起来与现象学是无关的。鲁宾(Edgar Rubin)在这本书中从来没有明确提及现象学,而且胡塞尔的名字在这本书中只出现了一次(《视知觉图像》,第201页);事实上,他对胡塞尔报以怀疑的态度,尽管他引用了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然而,鲁宾的朋友凯茨在他的纪念文章中说:除了缪勒“对鲁宾思想的影响”,鲁宾“和其他实验心理学家一样,深受现象学观点的影响。当时,在胡塞尔思想的影响下,哥廷根大学的科学气氛中充满了现象学观点。鲁宾的主要著作就表现了现象学的观点”。51

如果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鲁宾的工作,那么人们还会发现:他把视知觉图像看作是体验图像,即鲜活体验的部分。52他还告诉我们,不要把这些现象属性归属于“客观世界”(《视知觉图像》,第xi页),即我们从物理科学中知道的东西。在这种联系中,值得注意的是,鲁宾没有把图像知觉当作缪勒所强调的注意,而是把图像知觉当作体验。

鲁宾对心理学的最著名贡献是对图像与基础现象及其心理学条件的详细研究。事实上,格式塔心理学比现象学更多地运用了他的发现。然而,鲁宾的书不局限于这些现象。在《视知觉图像》的第2版中值得注意的是:对平面图像(轮廓和描边)的观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对于在两个不同颜色的平面图像转换中没有宽度和颜色的、我们可以“跟随”的轮廓现象的解释。在里,“纯粹自我”甚至被乞求为是使轮廓往前走的存在,而这种描述方式显然是哥廷根的现象学化风格。(同上书,第153页)

鲁宾显然不只是胡塞尔现象学的追随者。然而,与凯茨的证词十分不同的是,鲁宾的实际研究表明,他创造性与批判性地吸收了新进路(现象学)的精神。

D.里夫斯(1878—1955)

非常多才多艺和有魄力的匈牙利心理学家里夫斯(Géza Révész)的范围,显然比现象学广泛得多。但在哥廷根求学期间,他对现象学的兴趣足以使他将第一部著述命名为《感觉次序的现象学》。53他也参加了胡塞尔的讲座。然而,他对现象学的最终坚持是合格的。因此,在他最有抱负的著作——两卷本的《触觉的形式世界》54(这个题目类似于他的朋友凯茨的著作)中,他对现象学进路的讨论是高度批判性的。实际上,他没有将现象学的重要性最小化:


在近来的心理学史中,我不知道有能在重要性与成效上与现象学进路相匹敌的方法论思想……我们由这种洞见而获得的重要进展,充分证明了布伦塔诺、赫林、胡塞尔、屈尔佩和李普斯所采取的进路(《触觉的形式世界》第1卷,第75页)。


但是,里夫斯强调人们要小心现象学进路的主观性,尤其是在未受训练的、专制的和“摒弃了实验变量的”现象学家手中的主观性(同上);在这种情况下,他提到了凯茨十分称赞的沙普以及雷耶德克(Herbert Leyendecker)(这二人都是胡塞尔的学生,并且是“引以为戒的”例子)。然而,里夫斯的杰作中包含着若干现象学部分,例如在听觉空间研究,以及视觉与触觉印象的异质性讨论中,他尤其注意凯茨的工作(《触觉的形式世界》第1卷,第65页)。

因此,现象学在里夫斯心理学工作的创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里夫斯对现象学的忠诚不能与凯茨相比。

E. 沙普(1884—1969)

如果要全面地理解哥廷根现象学心理学家与胡塞尔圈子的关系,我们就必须仔细地检查胡寒尔的两个学生的工作。沙普(Wilhelm Schapp)与霍夫曼是心理学与现象学的中介者,而他的博士论文讨论的主要是心理现象。二者当中,只有霍夫曼是凯茨的密友。但是,正如霍夫普所指出的,当他与凯茨发现,他们正在从事同样的主题时,他们决定在对话中避开这个主题。然而,霍夫曼是凯茨主要的实验被试之一。在哲学上比霍夫曼更有创造性的沙普(尤其是在他的后期著作中),显然没有与霍夫曼一样保持与哥廷根心理实验室的紧密关系。然而,凯茨在关于颜色的著作的第2版中提到:沙普有关知觉现象学的博士论文,是对颜色现象之认知价值的明晰讨论。沙普对触觉的一些观察,也在凯茨论触觉的书中被提到了。

沙普的博士论文55作为对具体现象学的最原创和最有成效的阐释之一,甚至在哥廷根以外都有很大影响。然而,尽管沙普高度评价了胡塞尔的发现,他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很少提到胡塞尔,并且他的思考与写作风格明显不同于胡塞尔。沙普的学术主要是他自己的“回到实事本身”,以及尽可能鲜活地(主要是第一人称视角)报告他的发现。如他所说的:“我只希望:我没有写下我自己没有看到的任何东西。”因此,他的博士论文很少有对专业文献的引用,尽管它也提到了由柏拉图到黑格尔的伟大哲学家。

沙普在这大约160页的非同寻常丰富和生动的研究中,主要讨论了我们日常体验事物的世界在知觉中被给予的方式。第一部分研究了世界的呈现方式(主要通过颜色、声音和触觉),以及这些方式之间的关系。在最后一部分,沙普探索了被呈现东西的问题,即事物的空间世界。沙普渴望说明的东西不只是:这些感觉直接将它们的特质(颜色、声音和压力)传递给我们,而且是:通过这些感觉,我们看到而不只是推断出如坚硬、弹性和流动等的特质。第二部分详细探讨了这种特质(如颜色)如何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向我们揭示了事物的世界,并分析了照明、光泽和色差在这种过程中的作用。尽管所有这些内容非常类似于凯茨稍晚之后的著作,但沙普的研究缺乏凯茨的实验支持。沙普增加了大量的认识论考虑。

F. 霍夫曼(1883—)

霍夫曼(Heinrich Hofmann)对感觉概念的研究,56相比沙普要更接近胡塞尔与穆勒的著作。尽管霍夫曼宣称他独立于胡塞尔的进路,但霍夫曼承认,胡塞尔在1904年和1907年的讲座,非常类似于发源于给予性知觉模式的空间事物建构(霍夫曼称之为层次分析)(第100页)。霍夫曼的研究很少是因为它们对于伽塞特的影响而变得重要的。霍夫曼认为传统的感觉概念是站不住脚的。他最后所使用的是他观看客体呈现的角度(他明确把这个概念归于胡塞尔)。他还经常赞同地提到凯茨论颜色的研究。

G.回顾

当前这一章很难对受胡塞尔直接影响的哥廷根心理学进行重构,而且我们也不打算这么做。之前所有的例子都是想要说明,哥廷根的心理学与哲学现象学(尤其是胡塞尔早期的哲学现象学)有大量的联系。胡塞尔大多数的影响都在他没有参与的情况下发生。显然,若干探索中的年轻心理学家转向了胡塞尔,而不是说胡塞尔黏附于他们。人们可以通过画出以胡塞尔为中心的圆,去描述这些年轻心理学家与胡塞尔的紧密性。霍夫曼与沙普处于最里面的圆中,而凯茨是实验心理学家中的第一个圆;里夫斯处于最外面的圆中(中性和敌意)。

回顾我在这一章中所尝试提供的证据,我相信以下估计最大地描述了现象学心理学在胡塞尔所处的哥廷根大学的情况:实验心理学确实转向了更为描述的进路。这种影响不是有意的融合,也不是直接的借用或接管。在这个阶段,哲学现象学对心理学的影响主要是,作为催化剂,加强与促进了对心理现象的更为开放与直接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