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划分,经济法是与社会法并列的法律部门。〔86〕通说认为,经济法以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具有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属于公法范畴。〔87〕那么经济法与本课题的主题社会法以及法律文明史又有怎样的内在逻辑呢?本部分将通过梳理经济法的历史进程,呈现经济法与社会法在思想及制度层面的紧密关联,依据社会法视角下对经济法传统体系进行分解,对于具有社会法特质的经济法规范体系予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