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而一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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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是沧海,我是遗珠

我们奢求是爱,

可他/她从来不讲

史努比太碍事儿了。

真的太碍事儿了。

平常我跑步算快的,高中还是女子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可穿着羽绒服外加抱着史努比的我,在火锅店门口位移得像相扑选手。

兴许因为节庆的热闹对比了冷清的心境。一度,我还文艺病爆发地觉得,自己抱着的根本不是玩偶,而是往事。

我只能将“它”扔给制造往事的人,才有机会解脱。

砰!

当我距离叶慎寻的车越来越近,头顶炸响烟火。

今年滨城的礼花与往年略有不同,居然是爱心形状。附近的商场大屏也为了迎合年轻人喜好,开始直播商场门口的观礼盛况。

我被这样的热闹吸引了半秒视线,再回神,目光不自觉地定在了反光镜上。

烟火太耀眼,与路灯一起,将镜子里的人打得透亮,可我看不见他眼光。因他忽地埋下头去,拒绝一切光线的窥探,只留下猛烈颤抖的肩膀。

奇怪,我明明没真切看见鳄鱼的眼泪,但我就是知道,那张自以为是颠倒众生的脸上,此刻泪水滂沱。

我想起公寓的最后一次别离。

二十几层高楼上,烟火离更近,似伸手可触摸。有人眼神滚烫,几近碾碎我的肩膀,要我说爱他,我终究没说出口。

事后想想,即便无关苦衷,我可能也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

我和叶慎寻之间的相处模式并非偶然,世间必定还有许多与我们相同的红尘男女——越在意,越无法诉诸口头。

否则我也不会与光阴蹉跎十年之久。

但,就在此刻,我竟生出穿越回去的念头。回到那高楼,用力撕开自己倔强的嘴,对满目疮痍的人说:“是的,我这棵铁树,为你开过花。”

我曾以为此花一生开一次,只为叫光阴的男孩。

终究是我高估了自己,亦再配不上他。

没错,我要追上车里的人。

不管他让谷朵、李朵、张朵……怀孕也好,我得告诉他:别再哭了,叶慎寻。

“我没死啊,和你一样是遗千年的祸害。我俩不仅祸害,还很渣。你看,你明明都决定和谷朵结婚了,还带着这只笨拙的史努比,跑来我最爱的火锅店,为我的‘离去’痛不欲生。我呢,分明亲手将那姑娘推到你身边,现在却想反悔重来。”

但,那又怎样?

还没活够一世,我已错过多太多,不想再失去你了。

如果注定要伤害谁才能获得幸福,那我为这样一个你,做一回渣女……又如何。

热烈火花下,豁然开朗的我顿觉身轻如燕,抱着玩偶也不再觉累,三步并作两步地朝前方车辆跑去,跟燕子回巢似的。

为了显得匹配,我一边靠近一边还冲他大喊:“渣男!看这里!”

然而估计烟花声音太大,盖过了我的声嘶力竭。

商场外聚集的人潮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倒数:“三、二、一……”

当“一”落地,那人捏着方向盘忽直身。然后,然后我就眼睁睁瞧着轿车冲上马路,仿佛已经在刚刚的倒数里将回忆全部了结了。

我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抱着史努比蒙在马路上,所有一往情深的戏码烂在肚里。

就这样……跑了?

仙女和凡人果然不能在一起。违反天条,必遭雷劈。

有件事,我应该永远不会承认。

那就是,在叶慎寻绝尘而去的夜晚,我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还抱着史努比,不甘心地追去了他的公寓。

正如方才的火锅店之行,我与他前后脚到。只是出租进不了小区车库,我不得已在马路边下车,没想他也没进地下停车场。

我在后座等司机找零钱,张望的眼睛转不停,差点儿就说出土豪专用台词:“不用找了。”

还好我没说。

否则我兴冲冲下去后,将如何面对那样足够刺破黑夜的温情画意?

流产过后的谷朵简直瘦骨嶙峋。

望城初遇,她也瘦,但很有生气。拮据的生活并没将她压弯腰,眼里的光华不比谁少。

我甚至怀疑过,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日子里,叶慎寻也曾被那束明媚照耀,连别开眼光的动作都有些迟疑。

那晚,我印证了自己的猜想。

谷朵应该是特意下楼等人的。

进车库必然经过小区正门,她裹着带绒的披肩等在那儿。但正月的寒风并没对女孩恩赐,吹得一张小脸青了又白。

叶慎寻显然看见了她才停车,推开车门与她交谈几句。

忽地来了阵更邪的风,谷朵正好站在风口,他下意识展开外套为她挡寒流。

女孩可能没料想到他有此举动,怔了怔,旋即顺势而为栽进那怀抱,细细的骨骼将人箍得死死的,他没躲。

写东西的人大多对细节敏感,我亦不例外。

小说和电视里要生要死的离别场面,有时并不能打动我。打动我的,往往正是这些不自觉的小互动,叫人欢欣或鼻酸难抑。

虽然,直到这一刻,我都没怀疑过叶慎寻对我的真心。

但谁规定,真心只有一份,并且期限是永久呢?

至少他没对我说谎。

他说要重新开始,立马就能言行一致。我羡慕他。

我还羡慕可以在他怀里正大光明躲风的人,不用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姑、姑娘,我是真没五毛的零钱,没有要黑你的意思……要不,我微信扫码?您能别哭吗?”出租车里,司机小心翼翼地说。

我趁水花还不多的时候迅速抹把脸,头一甩:“五毛我不要了,再带我转一圈吧。”喊出了不要一亿的架势。

因着酒店就在公寓附近,我现在没法儿下车,只能毫无目的地游荡。

等再次回到酒店,我愕然发现自己身上也没现金了,手机也宣布电量低关机。

驾驶座上的司机一脸“城市套路深”的表情:“算了,也不远。下次遇见你们这种表演学院的,我绕道呗。”

企图维护半透明作者尊严的我尽力解释:“不,师傅,你误会了,我不是坐霸王车的人,我可是微博黄V!”

为了证明我不是霸王,我留下了那只史努比——

“看照片,那是您女儿?”我顺手指向车灯附近的挂件,“五六岁的小姑娘最喜欢玩偶啦,这个就送给她,抵消车费吧。”

司机应该觉得赚到,没推辞:“小女孩嘛,还真是,前阵子央着我买……”

男人眼里发着类似宠溺的光,我差点又热泪盈眶。

曾经也有这样一个人,在情浓时对我的耳朵讲,会宠我如掌上明珠。但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只是他的沧海遗珠。

他是宽广的沧海,我是遗珠。

叶慎寻和谷朵的婚礼正如各方消息所言,按期举行。

婚礼地点选在滨城一座海岛上。上面只有一家酒店,却从不对外营业。不知谁开的,有点富人后花园的意思。

我自知叶家长公子的婚礼能有多声势浩大,却没想提前三日就有私人邮轮靠岸,开始张罗。

受邀前去的宾客大多从海内外各地赶来,陆陆续续被接上岛入住酒店,那几日的报纸头条也多是跟踪报道和现场照片。

婚礼当日,我自然没伟大到去现场送祝福……

OK,是因为没邀请函的我进不去岛。总不能告诉别人“我是你老板的前任,没有婚礼请柬,可不可以刷脸?”

总之,我就站在最高的礁石上,远远望了那座热闹喧腾的小岛一眼。

海风吹得和拉萨山巅的风一样狠,我恍惚说过同一句话——

“I Miss you.”

“But,I Missed you.”

我想你,

但我终究错过了你。

那天的二十四小时究竟多漫长,我第一次笔拙。

我只记得自己如何彻夜不眠地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过去,然后在翌日清晨,鬼使神差地跑去迷谷森林,打算撕掉假墓碑上的照片。

白头偕老需要仪式,告别也需要。

我幻想着擦掉有关自己的所有痕迹,就能与过去真正道别,不料遇见叶慎寻的私人助理,沛阳。

沛阳当日应该是休假。惯穿正统西服的青年男子,身着闲闲的家居服,手里握着一盘录像带子式的东西。

他蹲下身去将带子埋进土里,一边埋一边哼哼唧唧:“这里面装着昨天婚礼的全过程。我猜,你八卦心这么重一定想知道。”

我扒着粗壮的树干兀自感动,沛阳还是挺有良心的嘛,不枉我“斗地主”的时候老让他赢……

“你看看吧,好好瞧瞧,自己究竟错过了怎样一个飞上枝头做凤凰的机会。”感动宣言没发表完成,我又听见这么一句。

这不是最绝的。

更绝的是,他忽然抱着墓碑,几近崩溃道:“看这形势,你是真要投胎做我的女儿啦?不要啊,程小姐,求求了,我不想将来和老板一样糟心!”

“如果非要这样做,那你就保佑叶太太将来生个儿子。你去祸害他儿子,让他儿子叫我老子,带我一起飞,这样我就不排斥……”

……

叶慎寻把你当助理,你却想做他亲家,这年头真是人心难测。

但我还是接受了沛阳的好意,在他离开后,扒拉出录像带,带回纽约。

不久前才经历过一场大手术,来来回回的长途飞行还是让身体产生了不适。我在强烈的气流中吐得七荤八素,迷迷糊糊发誓,要找个金发碧眼,长得像布拉德·皮特的老外嫁了,生个可爱混血,才对得起这来回几万里路。

渐渐,飞机开始上到更高的云层,颠簸逐渐趋于平静。

没一会儿,空姐推着餐车经过。我要了瓶可乐,灌了一大口醒脑。脑子是醒了,却因为灌得急,忍不住打了个嗝。

恰巧有旅客去洗手间,越过我身边时忍不住回头嫌弃我一眼。

就那么一眼,再也没能忘记我容颜……

时间:2018年××月××日

地点:飞机

场景:我举着可乐,打着嗝,僵着胳膊,和刘大壮四目相对。

不知过多久,有其他旅客提醒他让让道,刘大壮才回神,眨了下眼,抬腿向我走来。

明明就四五步的距离,他像走了四五年。

待刘大壮近到跟前,我的手还僵着,最终颇为机械化地摇了摇,声音也特别虚:“好巧,你这是去纽约吗……”

“不然?”

良久,他面无表情地反问:“难道我玩‘绝地求生’,中途跳B城?”

呵呵,果然变了。

得知好友死而复生,不该是惊天动地地痛哭流涕吗?

他这都不叫冷静了,堪称冷漠啊!

我果然是个没人爱的孩子!我要闹了!我真的要闹了!

“看样子叶慎寻对你也不是多上心嘛。”忽而,刘大壮又说话了,这回是赤裸裸的讽刺语气,“带你度蜜月没私人飞机伺候就算了,连商务舱也不准备的吗?”

他迅速瞟完我周遭的一切:“咦?你老公人呢?该不是你俩结婚第一天就感情不和吧!”

敢情他把我认成了……谷朵。

一时间,我真是悲喜交加。悲的是,我已经美得让他认不出我。喜的是,在他的认知里,我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站在我这边。

谁能想到,有朝一日我原谅刘大壮,竟是因他从头到尾将“我”奚落了一遍。

当即我可乐也不再喝,转去担忧地握着他的手说:“朋友,和‘我’老公作对不是长久之计,毕竟叶家长公子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回头是岸啊。”

语出,刘大壮陡然凝固在我手中,讶然的神色跃上面庞。

“怎、怎么?这就被吓到了?”

没出息的!我能指望你什么!

“改改。”

他终瞠目结舌地说。

事后,我问刘大壮怎么忽然又认出我。他说,因为我的厚脸皮。

“能如此厚颜无耻地叫叶慎寻老公还一点儿不颤抖的人,恐怕就你一个。”

滚滚滚。

现在让他跳B城还来不来得及。

言而总之,魏光阴精心为我策划的假死戏码,就这样轻而易举穿帮了。在我还没享受够折磨他们的时候,哼!

虽然,好像他们也没怎么受折磨。

盛杉顾着养胎。

叶慎寻依旧结婚。

我的编辑升职了。

连刘大壮都和好淑女交往了,这次就是结伴去纽约玩的。

世界并没因为任何人的离去停止运作。只有我,还是孑然一身的我。

想到这儿我就惆怅,好淑女看我脸色以为我还没原谅刘大壮,一路诚惶诚恐地扯着我的衣袖,生怕我又凭空消失。

“程程姐,你就原谅刘维吧。”她楚楚可怜地哀求,“你不知道,那叶公子的婚礼,他都差点绑炸弹去炸现场了。”

“那为什么没去炸呢?”我问。

刘大壮抢答:“因为上不去啊!”

他吼:“瞧瞧你这恋爱谈得,不仅自己鸡飞蛋打,连我们这些做朋友的也没捞到半点好。本来我爸还想趁机去送个礼,攀关系……”

“呵呵。”我直接笑出了声,“送礼我是帮不了你了。不过,送死可以。”

刘大壮寒噤一打,拉好淑女和萧何的母亲做挡箭牌。

哦,忘了说,他俩此行一是为了游玩,二是帮着萧何送他妈妈到美国去过年,让她多走动走动看看世界。

回到魏宅,我质问萧何:“为什么你没告诉我刘大壮要来纽约,搞得我半点准备都没有!”

他一脸的莫名其妙:“怪我啰?谁能想到你会抢婚失败呢。”

他想着,我都死皮赖脸回滨城求和好了,那婚礼的女主角肯定就是我了嘛,那我的假死亡信息大家都知道了啊,没必要再圆无谓的谎。

谢谢他考虑得如此周全。

刘大壮等人的到来,魏光阴也知情。

他似乎就是和大家开开玩笑,帮我出口气,没打算瞒多久,于是顺理成章地将萧妈妈与萧何等人都安排在别院住下。

兵荒马乱的一日,大家都忙着倒时差,魏光阴将接风宴定在第二天。

可叶慎寻与谷朵的婚礼尚有余威,让我患上某种无法闭眼的病,百无聊赖下翻出沛阳埋的那盒录影带。

宅子里有个小地下室,观影专用。我缩在沙发里欣赏大型挥金如土纪录片,还有各式各样在财经杂志上才能看见的面孔。

萧何不知是失眠,还是知道我会失眠,也适时地钻下来,说要见识见识土豪。

现场所有摄影好似都是用无人机完成的。不仅有岛上风光,还有上岛前一系列豪车抵达码头的盛况,隐隐约约还录下了我。

镜头很快,估计就两秒时间,很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但看着那个站在礁石上的白色身影,我还是一慌:“能不能不拍我略显佝偻的背影,拍拍我完美忧伤的侧颜?!”

萧何经我提醒才倒回去,定格,啧啧道:“前男友结婚,你就穿这身去?即便不能打扮成新娘,也不至于弄得跟伴娘似的吧……”

最近大家都不太想活的样子,究竟怎么回事!

鉴于我和萧何在地下室已经打成一团,自然没注意入口处多了道修长落寞的影子。黑暗成功将影子吃进嘴里,反复咀嚼,终于将它和自己融为一体。

翌日,接风宴。

还好有萧妈妈在场,刘大壮比较顾忌,没怎么发疯。只是在菜上桌的时候夸了几句地道的回锅肉与辣子鸡。

“哇,没想到美国也有这么正宗的中国厨师!”

第六感促使我尝了口,一下子尝出是小厨娘的杰作,想也没想“呵”一声。现在所谓的撒狗粮都不抽象了,来真的是吗?

坐我右手边的魏光阴秒懂,侧头瞄我一眼,尴尬地拢手轻咳:“蔻蔻今天没课,怕伯母吃不惯西餐,所以就麻烦她了。”

一桌的男人都:“不麻烦,不麻烦,好吃就行了!”

只有好淑女注意到重点:“蔻蔻是谁?”

这下魏光阴没敢接话。

好淑女将视线投给我,我阴阳怪气道:“不重要,吃菜就行了。你品,你细细品。”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恍惚看见右边的人弯了弯唇角。

可能带了滤镜吧,魏光阴无论做什么都好看极了,包括吃饭。男子细嚼慢咽着,眉骨轻轻跟着动,似乎海啸来了也岿然不动。

一顿饭吃到尾,萧何送萧妈妈去别院洗漱休息。

人一走,刘大壮就疯了,嚷嚷着要喝酒,为久违的团聚干杯。尤其他还要找魏光阴的碴,说我死亡的假消息都差点让他陪葬了。

“最痛苦的,不是遇见一个人,犯了一个错。而是你犯了一个错,却永远无法被原谅了。当我知道改改……当你那么认真地说她……你俩知道吗?我真的以为自己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被原谅了。”

刘大壮难得煽情,还是挺有效果,起码连我都给面子地陪他喝了一小口,萧何更不用说。

魏光阴今儿也不知哪来的兴致,刘大壮推多少过来他都接招,让我有幸见证了他从清醒到迷蒙的全过程。

原来,什么谪仙不谪仙都是忽悠人的。

不怕神仙清贵,只要他喝醉,都是三岁。

魏光阴喝多了倒不怎么胡闹,就是比较拧,你说什么他都和你反着干。你让他少喝,他就直喊倒酒。你让他休息,他说嗨到天亮。

中后程,男子上头,脸颊红红粉粉的,像成熟的蜜桃,让人想咬几口。

怕他身体熬不住,何伯终于肯与我眼神交流,齐齐将他架回了卧室。

只是这老头,一把他家先生扔上床就匆匆退出房间是怎么回事?像要送羊入虎口一样,可怕!

当然,魏光阴是羊,我是老虎。

身为老虎的我费尽力气将我的羔羊挪正位置,扯出被他压着的被角,盖在他身上。他可能头晕,手背贴着额头,我象征性地替他揉了揉。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如此温柔。

当初在斯里兰卡,为叶慎寻“滚蛋”,我还借机用力,报了仇。

但我也许,终生都无法对面前的男孩狠心吧。

哪怕他用我妈的骨灰威胁我,用药灌我,我还是连反抗都没有,视死如归。

啪。

一只长手忽抬起,没注意方位和分寸,打到了我的侧脸。我捂着脸稍稍往后退,便见床上的人两眼迷蒙、双臂打开对我说——

“来吧。”

我一惊:“来什么来!”

都怪叶慎寻这挨千刀的,老给我灌输些少儿不宜的词语和画面,让我此刻的想法显得很不正人君子。

没关系,我的光阴是正人君子。

我不断暗示自己别想歪,岂料那人压根没有放下手的意思,反而不自觉地嚼着嘴,好像有些不满:“玛丽苏必备桥段,男主角喝醉,女主角一定偷吻……来吧。”

呃。

“宝宝不是很明白玛丽苏的梗啊。”我半真半假试探着不知清醒还是不清醒的他,“吻之前需要说点什么吗?”

魏光阴孩子气地猛摇头:“不用说,做就行。”

喝醉的他还真是让人!

惊喜啊。

“既然这样,”我色鬼附身地咂几下嘴,甚至搓了搓手,“让我找个完美贴合机位的姿势!”

床沿,我左腾右挪,依旧怎么坐怎么不舒服。

还没等找到最完美的姿势,魏光阴先不耐烦了,唰地垂下手,泄气的口吻——“哦,对不起,忘了、我忘了……我……”

“根本不是你的男主角。”

簌簌簌。

我一下感觉自己是颗柠檬,被人用力一捏,掐出酸水,浑身上下哪儿都腌得疼。

一瞬间,我觉得傻气的并不是魏光阴,而是我自己。

因我和叶慎寻一样,从头到尾都在期待一句真切的“我喜欢你”。

我们或许是在感情里缺乏安全感的人,才导致对方做再多,只要没郑重其事说出真心,就都不敢相信。

会猜他/她对我的好究竟是责任,是回报,是愧疚,还是爱。

我们奢求是爱,可他/她从来不讲。

现在,他一句“不是你的男主角”讲得那样隐忍深情,连带醉意里都染上哀愁,我心中一堆死灰眼看要复燃。

“原来,我不是你的男主角……蔻蔻。”

说完这句,魏光阴彻底睡蒙过去。

哈,哈,哈。

我会变脸是不是?

一会儿变他家谷朵,一会儿变你家蔻蔻是不是?

我不配拥有姓名是不是?

为什么没有一个人,从始至终只肯记住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是改改啊,光阴。

我是程改改。

那夜的插曲,魏光阴一觉醒来后就忘了,我也没打算再提。

当你过于不想失去一个人,你就能自学成才如何权衡利弊,杜绝任何能让你俩变尴尬的可能性。

好在有刘大壮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带他和好淑女好好逛逛纽约。

听说盛杉的宝宝已经能判断出性别了,是个男孩儿,路过母婴店的时候我没忍住停下了脚步,搜罗了好几套男婴衣裳,料子柔软,看上去也酷酷的。

刘大壮蹦过来摸我肚子:“不是吧,你们不过待了一晚上,就……”

激得我差点反手给他一耳光。

还没来得及打,微信弹出视频邀请。我摸出看,竟是盛杉。

“你已经告诉她我假死的事儿了?嘴巴怎么这么大!”这下我真的推了刘大壮一把。

不是我故意要瞒着谁,而是有的谎一旦撒下,要去戳穿,极其需要勇气。尤其盛杉有那狠劲和能力,让我真正魂归西天。

“我没有哇!”他举手连喊冤。

只有好淑女镇定:“她不会是看见了婚礼纪录片?程程姐你不是被拍到里面了吗……”不愧是名校毕业,逻辑这么清晰。

铃声歇了又响,大有不拨通不罢休的架势。

见避不过去,我才心一横,接起。

“喂。”

地地道道的男音。

睁眼,发现屏幕上是周印。

我松口气,假装和他嬉皮笑脸缓和气氛,他却没打算给我脸,开门见山:“能尽快回滨城一趟吗?”

周印这人,气场和叶慎寻相似,尤其发号施令的时候。就算我不是他的下属,都有种必须听他差遣的错觉。

见他丝毫不关心我诈尸的问题,我意识到问题可能不小:“怎么了吗?”

“杉杉动了胎气。”

这趟回国我抱了必死的决心。

要么死在盛杉手里,要么死在十几小时的航程颠簸里。

其实,接视频电话的时候我还心存侥幸:盛杉在滨城,又怀着孩子,暂时杀不到纽约来。

可盛杉与周印这两口子何其人精,只怕早猜到我怎样想,直接找了个我没办法拒绝的理由,封喉。

如好淑女所想,盛杉是看了婚礼纪录片,在两秒内发现了我,可她不敢确定,才有周印打来的这通视频电话。

因为,她怕认错,怕这头还是无人接听。

医院。

好不容易挨过飞机一劫,现在来到终极难关。

打一进门,床上的人就只轻描淡写地瞅了我两眼,然后接过用人手里洗净的葡萄。

这个阶段的孕妇嘴好像很馋,却不能吃其他东西,只能吃些补充维生素的水果。不过这葡萄倒是可口,叶氏新引进的农业技术种植的新品种,一粒籽儿都没有,甜得发腻。

为什么我知道?

因为在盛杉审视的目光下,我紧张得口干舌燥,恬不知耻地抢了两颗她盘子里的葡萄润喉。

“说吧。”

看我准备得差不多,她出招了。

我这一说,差些说到天黑去。包括我为什么突然离开滨城,生了什么病,经历了怎么样的劫难,就差没把心窝子掏出来。

“反正,是光阴的锅,我也是事后才知道我‘死’了。”

谁叫他醉了还念念不忘别的女人!害我差点又自作多情!我要报复!

盛杉不知信了多少,眼珠子都没动一下,倒是葡萄吃到见底儿。三斤啊,她也是能干的。幸亏周印会赚钱,不然她能把他吃破产。

“知道了,滚吧。”

从我进去到结束,她统共说了这么两句。

我如蒙大赦:“嗯、嗯、嗯,奴婢告退!”一个福身后就往外跑。

生怕脚程不快,盛杉反悔,让她家保镖将我就地正法。

不过,我不会告诉别人,在转身的时候,我曾看见女子捏最后一颗葡萄时,指尖颤抖。很小很圆的玩意,她却像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将它捏稳似的。

很多年后,再提起这段,盛杉漫不经心地讲:“那天,我居然发现,原来比中彩票还幸福的事情,是虚惊一场。”

对她而言,没什么比“虚惊一场”更能形容当时的感受了。

就像在梦里梦见恶鬼缠身,醒来发现只是梦。就像你以为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回头发现他就在身后。幸亏所有的黄粱一梦背后,都可能是虚惊一场。

“那我和你不一样。”我说,“对我而言,最幸福的事情还是中彩票。”

怎么可能有比中彩票还重要的事情呢?

如果有,那一定是因为他不缺钱。

盛杉:“是的啊,我不缺钱。”

……友尽。

但想想,我又不介意了。

起码,她真的怕过,失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