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石虎胡同七号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雪花的快乐》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幽静娴雅,古色古香。庭院正中,一棵百岁古槐与几棵海棠树参差站立,相映成趣。四面墙壁上藤牵萝绕。黄狗懒洋洋的伸腰、打哈欠,小雀在檐间墙头啁啾自鸣,不倦地歌唱着“求婚的艳曲”。小小庭院,自成天地,诗意盎然,荡漾着无限温柔。
徐志摩自1923年从英国回国后,暂寓于这个被称作石虎胡同七号的地方。后来,还在北京大学等处担任了教职。
石虎胡同七号的生活是奋发努力、富有收获的。
海外四年,他拓宽了胸怀眼界,尽情地呼吸吐纳着新鲜空气,思想意识逐渐朝着一个方面发展、固定下来。但,他的个人生活却遭受了挫折,梦想中的理想生活,被现实撕了个粉碎。他回首往昔,不胜感慨,觉得过去整个生活过程就是“冒险——痛苦——失败——失望”。他曾经企图在限制重重的生命里寻找一些不变的价值,在充满谎言和欺骗的世界上寻找经久不磨的真,最后都失败了。由失败而失望,他敏感的心灵经验了一种深刻而持久的痛楚。
但他才二十七岁,生命的火焰燃烧正旺。他失败了,可他咽不下这口气。
“我的头是流着血,但我的脖子还是硬的。”
他激烈地与朋友争辩,热烈地自我表白:“我并不否认黑影、云雾与恶,我只是不怀疑阳光与青天与善的实在;暂时的掩蔽与侵蚀,不能使我们绝望。”
他如同一个好斗者,大声地向生活发出宣言:“我是一个生命的信徒,起初是的,今天还是的,将来我敢说也是的!”
在他努力奋起,同失望与绝望情绪搏斗的时候,哲人尼采给他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
他反复诵读这句话,感到铭心刻骨般的爽利、干辣。他涕泪滂沱,写下如下一些话以自警自策:
我不辞痛苦,因为我要认识你,上帝;
我甘心,甘心在火焰里存身,
到最后那时辰见我的真,
见我的真,我定了主意,上帝,
再不迟疑!
徐志摩决心不再睁着眼睛做梦,从今起要“把现实当现实看”,扎扎实实做一点“人的事业”。
我再不想成仙,蓬莱不是我的份;
我只要这地面,情愿安分的做人。
这“人的事业”从何做起呢?徐志摩不再犹疑。他手里有一支笔,用这支笔唱出自己的痛苦、忧伤、欢欣、理想、思考……唱出痛苦中的欢欣、忧伤时的希望、思考中的迷惘——安安分分做一个诗人。他决心把自己的生命无保留地交付给艺术女神。
对徐志摩而言,想做诗,诗的灵感便源源而来。它们好像早就在某一处埋伏着,只待瞅准一个机会,便不择地而出,汇成一片诗情诗意的海。徐志摩惊喜的发现,在他的性灵深处,有一个顽皮的小精灵,这精灵,如今已经被他一把掠住了。
神异的精灵!生动了黑夜,
平易了涂径,这闪闪的光明;
闪闪的光明!消解了恐惧,
启发了欢欣,这神异的精灵。
徐志摩对自己的期望很高,他不愿做一个平庸的诗人,在诗歌王国里,他自有自己的追求。
我想——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
我想拉破我的袍服,我的整齐的袍服,露出我的胸膛,肚腹,肋骨与筋络;
我想放散我一头的长发,像一个游方僧似的散披着一头的乱发;
很显然,诗人是在试图选择一条别人没有走过的路。他宁愿自己的歌听起来有些“傲慢、粗暴、荒唐”,但决不能失掉赤诚、真实,不能在里面掺上半点虚假。“捏着细嗓子唱大花脸,我不干。”他说。
他漫游欧美,见过世面,知道所谓文学是怎么档子事。所有的巨匠高手都启导他:文学不应该是“雕虫小技”,文学面对的对象宽广无比;深厚无比、永恒无比。因而,这使他认定了一个宗旨:“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们灵魂的自由。”
我伸出我的巨大的手掌,向着天与地,海与山,无厌地求讨,寻捞;
我一把揪住了西北风,向他要落叶的颜色,
我一把揪住了东南风,问他要嫩芽的光泽;
我蹲身在大海的边旁,倾听他的伟大的酣熟的声浪;
我捉住了落日的彩霞,远山的露霭,秋月的明辉,散放在我的发上、胸前、袖里、脚底。
徐志摩论诗,相信灵感,相信天才,他也颇以具有诗才自负。不过,真的写起诗来,一点不含糊,他可是舍得投进全副精力,甚至整个生命。热爱诗的人才懂得尊重它。要徐志摩苟且从事,那他是不答应的。亲见过他做诗的人,都为他难受。挺风流漂亮的诗行,不知呕尽了多少心血!
“我再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你们记得有一种天教歌唱的鸟不到呕血不住口,它的歌里有它独自知道的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也有它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
只要是真正的创造,就得预备挨受最深最尖的痛苦,但也准能享受到最高最大的快乐!
石虎胡同七号的生活,有时也会有烦恼。
徐志摩重友情、讲义气,一般地说,由于他肯和事,能退让,也能得大家的喜欢。不过,也不尽然,有时也会产生些不愉快。比如,同鲁迅,关系就怎么也弄不对付。
他一向敬重鲁迅,愿意同鲁迅攀交情。但鲁迅铮铮硬汉,哪里瞧得起徐志摩那种风情万种的柔媚,对他文艺上一些神秘得未免莫名其妙的议论尤为厌恶,曾不客气地予以讽刺,给了他老大一个不愉快。
刀口是1924年的事。
徐志摩一次译出波德莱尔(按今译为波特莱尔)《恶之花》集中的一首诗,送《语丝》发表。不幸忽然头脑发热,信笔所至,发了一通“神秘主义”议论。
……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天上的星,水里泅的乳白鸭,树林里冒的烟,朋友的信,战场上的炮,坟堆里的鬼磷,巷口那只石狮子,我昨夜的梦,……无一不是音乐。你就把我送进疯人院去,我还是咬定牙根不认账的。是的,都是音乐——庄周说的天籁地籁人籁;全是的。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别怨我。
议论不太高明,很明显,是从象征派诗人那里剥来些皮毛,在本来还不算太离谱的一个立论中,掺杂了些不清不楚的意义,不明不白的用语,再加些不三不四的判断,结果弄成一篇叫人似懂非懂的糊涂账。
文章若发表在别处也还罢了,偏偏又是《语丝》,正是鲁迅参与创办,最为关心爱惜的一家刊物。他老先生一向恶心这类卖弄夸饰、神秘玄虚、故意让人摸不清深浅的玩意儿,就不客气地跟徐志摩开了个“玩笑”。虽说是小“玩笑”,也把徐志摩给噎了个脸黄。
鲁迅的玩笑可谓妙趣横生:
“咦,玲珑零星邦滂砰珉的小雀儿呵,你总依然是不管什么地方都飞到,而且照例来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么?”
用不着过多推详,这只唧唧啾啾叫轻飘飘地跳的“小雀儿”,便是徐志摩精魂所化了。
针对徐志摩“你听不着就该怨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的话,鲁迅故意装出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不是我的皮,还能听到什么庄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籁地籁和人籁。”
像这等已臻神化之境的论辩艺术,徐志摩无论如何也是难以匹敌的。
但,整个“玩笑”里,最妙的还是鲁迅模仿徐志摩笔调,杜撰:出的一篇“神秘主义”文章。不仅得其形,而且传其神,要在天地间再找这样的妙文,恐怕是很困难了。
鲁迅仿徐志摩文
……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展开馥郁的安琪儿的黄翅,唵:颉利,弥缚谛弥谛,从荆芥萝卜玎琤湖洋的彤海里起来。Br——rrrtatatatahltal无终始的金刚石天堂的娇袅鬼荣萸,蘸着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蓝血,将翠绿的忏悔写在腐烂的鹦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么?咄!吁,我将死矣!婀娜涟漪的天狼的香而秽恶的光明的利镞,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艳光滑蓬松而冰冷的秃头,一匹黯跺欢愉的瘦螳螂飞去了。
哈,我不死矣!无终……
徐志摩领教了鲁迅的手段,从此望风生畏,再也不敢贴近他的边,也不敢再上《语丝》发议论。鲁迅很开心,背地里莞尔一笑:
“徐志摩,想挤进我们的刊物。我同他开了个小玩笑,使他从此不能再来。”
“音乐事件”成为徐志摩及新月派与鲁迅先生“积仇的第一步”,此后不久发生的“闲话之争”乃使徐志摩等人与鲁迅的矛盾进一步大大升级。
所谓“闲话”,乃是《现代评论》上开设的一个不定期的杂文专栏。它最初的作者是与徐志摩有着密切友谊的张奚若。自1925年5月9日的第一卷第二十二期起,改由陈西滢为之撰稿,文章均无标题。
据说,陈西滢这个人惜墨如金,“有话说时他可以滔滔不断的讲,没有话说时他宁可保持沉默。不轻发言,言必有中。”大概,主持《现代评论》的“闲话”专栏时,正是陈西滢“有话说”的时候,所以,他便一直“滔滔不断”的讲下去,一直写到1927年8月13日的第六卷第一百四十期为止。前后共得数十篇。这些文章,纯属学者类型,在当时的杂文作家中独标一格,人们评之为“文字晶莹透剔,清可鉴底,而笔下如行云流水,有意态从容的趣味”。后期新月社在上海崛起后,曾由新月书店将这些“闲话”辑录成书出版,书名即为《西滢闲话》(书内也收有少量作者在其他地方发表的文字),成为当时新月社的最畅销书之一。
作者在阐述《现代评论》的办刊方针时,曾表示:一是摒弃“党同伐异”的偏见,“本科学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的讨论是非”,不但要“攻击公认的仇敌”,而且还应“大胆的批评自己的朋友”;不但“反抗强权”,而且“针砭民众”。二是所有的批评都要“本于学理和事实,绝不肆口谩骂”。这两条也是陈西滢个人治学为文中所遵奉的宗旨,他的《西滢闲话》是基本上体现了这种精神的。
按《西滢闲话》一书共收入七十八篇文章,从思想内容看,大约可划分为四种类型。
一、文化批评类(亦即鲁迅先生当年曾大力呼吁过的“社会批评”与“文明批评”)。
二、抨击批判帝国主义者与军阀统治类。
三、介绍国外文人和文化类。
四、批评时事类。
在这几个类型的文字中,一、三类所占比重为大,尤其第一种,不仅数量多,而且最能表现出作者的思想见地。不管是对一种现象的漫论,还是针砭具体不良国民性都能娓娓道来,有理有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第二、四类所占份量较小(收录成书时当有删除),但是数量不多的第四类,却正是引起同鲁迅先生纷争的根苗。鲁迅先生《华盖集》中二分之一的篇幅、《华盖集续编》中近三分之一的篇幅,大都是针对这一部分的“闲话”而发。
是以谓之“闲话之争”。
陈西滢本人是“现代评论派”的主干人物,同时又是新月社的要角,论争中涉及到的人物如徐志摩、凌叔华、丁西林、唐有壬、李四光等,或同新月社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或就是新月社的重要成员。所以,这次论争,又完全可以看作是鲁迅同新月派之间的论争。
细细推究品味一下这种矛盾所包含的内蕴是很有意思的。
新月派的主要成员与鲁迅,都受到过严格系统的中国传统教育,青年时期又都有留学外国的经历。所不同者,鲁迅是在日本留学,而新月派成员则多数就学于英美等西方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不同的文化背景也决定了他们不同的人生观念和价值观念,甚而影响到他们个人的禀性气质,处世原则。
一般而言,新月派中人较为强调个人的主观修养,他们讲究科学、文明、公理、道德、忠恕、宽容,常以一种更高文明层次的社会标准来观察、要求一个尚处于愚昧、落后社会状态中的子民。
因而,这就使他们有时不免失之过于超然、于世无补。
而鲁迅,在其心理意识深处,时刻鼓动奔涌的,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历史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他严正、峻急、一丝不苟、愤世嫉俗,一般的所谓公理、教养之类,他是不谈的。他要把一切都纳入由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而形成的独特价值观念体系中。
新月派中人濡染西方文化的结果,使他们自己似乎也沾上了许多“贵族气”,他们更欣赏的是绅士淑女的雍容、大度、高雅宽厚。而鲁迅,一生未曾脱离东方文化的氛围,身上更多地保留有某种“拉丁化”气质,执著于泥土,着眼于实际,才更是他的本色。
由不同文化背景而形成的不同心理意识、思维方式,使之在对一些具体事物的认识上出现歧异,从而导致思想原则的分歧,是非常自然的。
比如,徐志摩、陈西滢等初回国时,积习不改,经常在公众场合大谈西方、大谈莎士比亚,言语间,流露出浓厚的优越意识。徐志摩说:
“我们是去过大英国,莎士比亚是英国人,他写英文的,我们懂英文的,在学堂里研究过他的戏,……英国留学生难得高兴时讲他的莎士比亚,多体面多够格儿的事情,你们没到过外国看不完全原文的当然不配插嘴,你们就配扁着耳朵悉心的听。……没有我们是不成的,信不信?”
陈西滢也对着他的读者危言耸听说:“不爱莎士比亚你就是傻子。”
这确实是叫人挺讨厌的。太自我夸饰,自我炫耀了。虽然写文章允许多种角度,多种口吻,多种风格,但向自己的同胞这么直露夸耀自己的洋面包味儿,毕竟有些不合中国“国情”。
鲁迅对此产生强烈的反抗,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在阐述自己的人生观念时,他经常对陈、徐的上述言论“刺”一下:“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
这是一个很微妙的问题:同一个莎士比亚在不同人眼里的地位也有着显著的区别。也正是在这里,深刻表现出了双方心理深处的差异。
但问题也还有另外的一面。不同的文化心理结构也使他们的胸襟产生区别。在这一方面的表现是:新月派是较为开放的,而鲁迅则相对封闭。对莎士比亚乃至对泰戈尔的态度可以说明问题,同样,在那次“音乐”事件中的不同表现也可以说明问题:徐志摩不以法国象征派创作现象为异,非常自然地接受了它;但鲁迅却似乎很难接受,表现出强烈的排他色彩。
还有,在一些日常行为上,双方各自内心早存芥蒂,也是造成他们之间纷争的原因。
比如,同道之间互相说些好话,这在文坛上是司空见惯的事,不足为奇。鲁迅也深明这一层,但他对新月派成员这么做仍是不肯放过。徐志摩说过:
“我很少夸奖人的。但西滢就他学法郎士的文章说,我敢说,已经当得起一句天津话:‘有根’了……像西滢这样,在我看来,才当得起‘学者’的名词。”
陈西滢说过:
“中国的新文学运动,方在萌芽,可是稍有贡献的人,如胡适之,徐志摩,郭沫若,郁达夫,丁西林,周氏兄弟等等都是曾经研究过他国文学的人。尤其是徐志摩他非但在思想方面,就是在体制方面,他的诗及散文,都已经有一种中国文学里从来不曾有过的风格。”
可能是基于真切的认识,也可能是有相互誉扬的成份在内。反正鲁迅对这两人的两番话是极端不满的。在《无花的蔷薇》——文里,他只说了一句话:“……中国现今‘有根’的‘学者’和‘尤其’的思想家及文人,总算已经互相选出了。”话虽简短,但杀伤力却相当大。
自然,双方的这些言辞,都是在正式论争爆发之后才写出的,但双方怨毒的积累远远早于正式的纷争,还是可以由此看得清清楚楚的。
导致徐志摩等与鲁迅纷争的,除掉上述的一般性意见不合原因外,还有更直接的原因。
1925年10月1日,徐志摩接编《晨报副镌》后,报头用了英国画家毕亚兹莱所做的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方女人黑白画像,下面没有署名,发刊词中也未声明画的来源。但在同日刊载的陈西滢夫人凌叔华女士所做《中秋晚》后的附记中,却又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
这是编者徐志摩的一个严重技术性错误,后来他也确实站出来承担了责任。但在当时,却立即造成了一个不愉快场面。10月8日,《京报副刊》刊载署名重余(按即陈学昭)的《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指责凌叔华公然剽窃他人作品。论者言之凿凿,无可应对,弄得凌叔华一时大窘。
无独有偶的是,随后不久,11月7日,凌叔华的又一篇小说《花之寺》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上发表后,又有署名晨牧者,在11月14日《京报副刊》上发表《零零碎碎》一则,暗指作者有抄袭行为,说:“挽近文学界抄袭手段日愈发达,……现在某女士竟把柴霍甫(按即契珂夫)的《在消夏别墅》抄窜来了。……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小说,瞒得过世人的吗?”
剽窃毕亚兹莱根本就是一场误会,错在徐志摩的疏忽姑且不论,单就“抄袭”契珂夫一案而言,凌叔华也是冤枉的。新文学运动初期,创作中借鉴国外的作品以至不脱模仿痕迹者,本是一个普遍现象,正是处于幼稚阶段的新文学发展中的必经阶段。
《花之寺》究竟是否“抄袭”,现在已有定论。但在当时,不管指责正确与否,对凌叔华来说,却无异于一记闷棍。在仅仅一个来月中,连续两次被人攻讦为“剽窃”与“抄袭”,也真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羞辱。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陈西滢失去了往日的雍容与大度,他为妻子的无端受辱感到愤懑,一向反对报复的他竟也产生了报复的心理。
然而,他犯了一个重大的判断错误。或许是火气太盛,未加细考吧,他竟误认为以上两篇攻击文章都是鲁迅所做。
接着,他又犯了一个更为重大的错误,竟然采取了一个极不高明的报复手段,反诬鲁迅的著名学术著作《中国小说史略》中也有“抄袭”和“剽窃”嫌疑。在一篇“闲话”中,陈西滢一方面为凌叔华的无端受辱洗刷,以维护妻子人格上的清白,另一方面却对鲁迅大施影射攻击:
“我们中国的批评家有时实在太宏博了。他们俯伏了身躯,张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寻找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么?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再开罪‘思想界的权威’。”
所谓“思想界的权威”也者,正是当时一些人加给鲁迅的讽刺性称号。
对此,鲁迅的反应同样强烈。在《不是信》厂文中,他详细介绍了自己著作写作过程中的甘苦,有力地证明了诬称《中国小说史略》为“剽窃”与“抄袭”有多么荒唐。他愤怒地斥责陈西滢道:“绅士的跳踉丑态,实在特别好看,因为历来隐藏蕴蓄着,所以一来就比下等人更浓厚……可怜教授的心目中所看见的并不是我的影,叫跳竟都白费了。遇见的‘粪车’,也是境由心造的,正是自己脑子里的货色,要吐的唾沫,还是静静的咽下去吧。”
随后,在一封公开发表的通信中,陈西滢又指名道姓地公然指《中国小说史略》剽窃了日本学者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一书的成果,而且措词十分刻薄:
“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镂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就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在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去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的把人家刻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这真是毫无道理的挑衅。不仅《中国小说史略》是一部具有着首创意义的学术专著,就是攻击鲁迅骂“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一事,也完全是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之谈。为那事“骂得刻骨镂心”者似别有人在,但却绝对不是鲁迅。
愤怒的鲁迅理所当然地进行了反击,毫不客气地“回敬他一通骂街”:
“……我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或者以半牙,以两牙还一牙,因为我是人,难于上帝似的铢两悉称。如果我没有做,那是我的无力,并非我大度,宽恕了加害于我的敌人。还有,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
毫无疑问,围绕“剽窃”与“抄袭”事件所发生的争吵,其过错完全在于陈西滢一方。凌叔华不幸为他人所羞辱,陈西滢却又完’全根据不切实际的臆测和“流言”转而羞辱了鲁迅。在这个问题上,唯有胡适的态度是公允而明确的。他在写给女作家苏雪林的,一封长信中,除了严厉批评她对鲁迅的无聊攻击外,也批评了陈西滢的行为。他明确指出:“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
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涮明白。”
石虎胡同七号的生活充满了甜蜜芳香,留下了年轻人再也涂抹不掉的梦。
徐志摩有一句话常挂在口头上:“我们从英国来的”、“我们英国留学生”。并不是自卖自夸,也没有多少骄人的成分,习惯成自然而已。习惯了,自己不觉得,反倒怪别人眼界低,“怪极了……难道我们英国留学生的腔调的确有与人各别的地方,否则何以有许多人把我们俩(指自己与陈西滢)混作一个?”
其实,用不着怪讶。对一个人的整体印象从来都是由一点一滴无数零碎具体的小印象组合成的。徐志摩风度翩翩,像一个才子;不过,他这个才子已不像中国旧时的才子,甚至也不同于郁达夫型的才子。他身上的‘:洋”味比较浓也比较多。
徐志摩懂得怎样享受生活。他喜欢英国的生活方式,就不顾别人怎样说怎样看,管自按照自己的趣味安排生活。比如,他穿长袍戴瓜皮帽登布底鞋,但有时也穿皮鞋穿西服戴礼帽,而不是一味的穿长袍戴瓜皮帽登布底鞋。他吃蒙汉全席吸烟卷品龙井,但有时也吃西餐吸雪茄喝咖啡还拄手杖戴墨镜,而不是一味的吃蒙汉全席吸烟卷晶龙井。
徐志摩最喜欢的是跳舞。在英国时,每逢见到舞厅里那红红绿绿的灯光,锽锽锵锵的声响,那飞快的旋转、蓬松的头发、光滑的肩膀,那笑声软语、意味深长的眉眼……他体内都要腾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激动。
归国后,徐志摩悲哀地以为,从今后再也享受不到那种疯狂般的欢乐了。北京文化古城,岂能容得这般与自己完全异质的文化现象存在。但不久,他即发现,这一推想并不完全正确。在民族古式的飞檐琉瓦覆盖下,同样可以在爵士乐的伴奏下旋转起狂欢的舞步。与石虎胡同仅一巷之隔的东交民巷,便时常有北洋政府外交部在那里举办舞会。
这一发现,顿时使徐志摩心花怒放了。他不肯放过每一个机会,成为这一交际场所中的活跃分子。在那里,官员、名流、交际花、演员、东洋人、西洋人……全都汇合在一起,钗环玉簪与戒指钻石相辉映、旗袍与长裙相交错,各显其能,各尽其致,比之英国夜总会中的“清一色”“一边倒”倒加倍有趣。
这样的场合,照例是会有“奇遇”的。
徐志摩终生都不会忘记,正是在这样一次舞会上(时间该是1924年了吧),他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那男的穿一身笔挺的军装,肩章闪闪发亮,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神情严肃,举动显得有些僵硬矜持,一望可知是官场中一个少年得志者。
至于那女的,他可就难以为词了,费尽心机,也选不出一个合适的字眼去形容。……淡雅、窈窕、艳丽、高尚纯洁,身段是苗条的,皮肤是晶莹洁白的,脸庞娇美,眉目秀丽……他脑子里很乱,只觉得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也不相信天下还可能有比这更美丽的女人。
望着那一对男女轻轻款款,向人稠密处走去,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惆怅与悲凉。
从朋友口中,他很快了解到,那男的名叫王赓,字受庆,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现正在军界供职,据说极受上峰赏识,有识者都以为此人前程将不可限量。至于那女的,也是大名鼎鼎,非同一般,是北京交际界的一朵名花,名字叫——陆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