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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邻里.有居

张大春是个不幸的男人,这种不幸可以追溯到他5岁那年。

那一年,他的爸爸张大宝,跟妻子离了婚,跟邻居家的小寡妇杨春花结了婚,两个人去外地生活了。

那天晚上,妈妈没有做饭,没有开灯,张大春看见月光从窗外投进来,照在哭泣的母亲身上,给她颤抖的身体描了道冰冷的边,那种冰冷让他觉得鼻尖都凉飕飕的。

当天晚上,张大春跟妈妈一起躺在卧室的大床上,伴着妈妈哀怨的啜泣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在梦中,他还听见妈妈念叨着:“……邻居不是好人,都该死。”

早上醒来,张大春发现妈妈不在身边,大床上只有他一个人。他坐起身,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了妈妈,她的拖鞋掉了一只,白皙纤瘦的脚在空中晃晃荡荡。

后来张大春居然一个人长大了,就像野地里冒出嫩芽的树苗,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就枝繁叶茂起来。

只不过没有经过修剪的小树,都是歪的。

村子里的李四在深秋把他推到河里,他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邻居;长舌妇张婶

总是偷偷说他妈妈管不住自己老公真窝囊之类的话,他也给张婶起个外号叫邻居;

家里没有人收拾,渐渐出现了很多蟑螂,晚上的时候,他拿着爸爸留下的拖鞋一边打一边恨恨地叫着:邻居!邻居!邻居!

18岁的张大春去了外地,找了个发小广告的工作,租了房子,事情就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不知道是他倒霉还是他的邻居倒霉,总之,他的邻居总是不长命,他只好不停地搬家,然后他的邻居不停地死亡。张大春看上去老实又本分,见了警察丝毫没有畏惧,当警察问起他有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他总是摇头,警察问他邻居是个怎么样的人,他也摇头:邻居不是好人,都该死!

于是张大春被抓进了公安局,大量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可是警方却不知道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无论警察问多少次,他都是那句话:邻居不是好人,都该死!

后来经过司法鉴定,张大春有偏执性精神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只好把他送回老家的精神病院治疗。

可是,张大春没有钱付医疗费,又没有亲人可以帮忙。精神病院的领导商量着找个理由把他放出去算了,谁也不能让他白吃白住,本来医院效益就不好,他简直在吃领导的血汗钱。

事情有了转机是在张大春要出院的前一天。一个五十来岁的老人拄着拐杖,出现在张大春面前,他付清了张大春的各项医疗费。

“杨春花死了,你妈妈也死了,我又是一个人了,还好有你这个儿子……”张大宝把一个档案袋交到他手上就走了。

当天晚上,张大春用牙刷戳穿了自己的脖子。

尸体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张房产证和一张遗嘱。

房产证是杨春花的名字,但是遗嘱上说这栋房子将属于张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