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什么是艺术”到“人们认为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最复杂的人类行为之一。当任何人试图向外星人定义艺术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试图用一个又一个反例为某一定义做辩护时,这一点就变得明显起来。如果回顾哲学史,人们就会发现,试图为艺术下定义是一件恼人的事情。(这些定义主要关注视觉艺术,因此本章的论证和案例也主要与视觉艺术有关。)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曾说过:“每个人都会发自内心地相信,艺术品与所有其他事物有着真正的区别。”1然而,情况总是这样的:再严谨的定义也会忽略很多东西,而我们却想把这些东西也称为艺术,就像这些定义通常也包含很多我们不想将其称为艺术的东西。不过,我们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都认为,一旦我们看到艺术品,我们就知道什么是艺术。
莎拉·戈德施密德(Sara Goldschmied)和埃利奥诺拉·基亚里(Eleonora Chiari)的装置艺术品《今晚我们该去哪里跳舞》(Where Shall We Go Dancing Tonight)陈列于意大利北部的博岑-博尔扎诺(Bozen-Bolzano)博物馆,该作品由散落在一个房间地板上的空香槟酒瓶、烟蒂和五彩纸屑组成。博物馆网站对这一作品的介绍是,它展现了1980年代盛行于意大利的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不过,那里曾举办过一次读书会,会后清洁工被要求打扫该房间。毫不奇怪,他们误将该装置艺术品当成了聚会后的废弃物,把它们全部倒进了垃圾箱。发现这一失误后,博物馆从垃圾箱中追回了这些“废弃物”,并复原了该作品。
以上事件是一个鲜明的案例,表明人们会在无意中将博物馆里的艺术品视为“非艺术品”。类似的案例还有法国观念派艺术家马塞尔·杜尚的“陶瓷小便池”,一个被他发现的现成物品。杜尚把它命名为《泉》(Fountain),并提交给了独立艺术家协会(the Society of Independent Artist)于1917年举办的艺术展。他的展出申请被拒绝了。然而到了今天,博物馆和艺术史家都把他的那些现成物品视为艺术品。杜尚的“小便池”原作已经遗失,但他又复制了一个,1999年该复制品在苏富比拍卖会上以160万美元成交。他命名为《断臂前奏曲》(En prévision du bras cassé)的雪铲以及他安装在刷过漆的木凳上的自行车车轮(参见图2-1)仍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展出,后者已经是第三个版本,最早的1913年版本已经遗失。杜尚相信,只要经由艺术家挑选,任何普通物品都能被提升到艺术品的地位。因此,他的艺术品不仅是真实的物品,更是物品背后所要表达的想法。杜尚想要把艺术从我们观看的东西(他所谓的“视网膜艺术”)变成让我们思考的东西,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也是艺术?”
然而,对于像意大利博物馆里的清洁工这样的外行而言,这些物品只是激起了负面反应:为什么竟然有人认为它们是艺术?人们还可以对先锋作曲家约翰·凯奇(John Cage)的作品《4分33秒》(4’33”)提出同样的问题。该作品要求表演者在舞台上保持绝对安静,持续时间为乐曲名称所提到的4分33秒,以便让观众听到现场发出的自然声响,并将这些声响视为音乐。为什么竟然有人认为舞台的安静以及在音乐厅听到的咳嗽声、座椅吱嘎声和雨声是一种音乐?2
图2-1 马塞尔·杜尚(1887—1968),《自行车车轮》,纽约,1951(第三版,1913年的原作已遗失),金属车轮安装在刷过漆的木凳上(129.5cm×63.5cm×41.9cm)
资料来源:The Sidney and Harriet Janis Collection.The Museum of Modern Art. © Association Marcel Duchamp/ADAGP,Paris/Artists Rights Society(ARS),New York 2018.Digital Image © The Museum of Modern Art/Licensed by SCALA I Art Resource,New York.
我们不仅认为自己有资格宣称被当作艺术品来展现的东西“不是艺术品”,而且我们还可以欣然而自由地认定某些艺术品不那么优秀——回想一下19世纪的沙龙评论家拒绝接受印象主义者的作品,或者1913年伊戈尔·斯特拉文斯基的芭蕾舞剧《春之祭》上演后曾引发的骚动。[1]然而,宣称某个东西不是艺术品与宣称某个东西是糟糕的艺术品不是一回事。我将在第8章阐述我们如何评价艺术的优劣。就当前的问题而言,到底有没有我们认同的标准,可以告诉我们位于博物馆画廊角落的那一堆瓶子是不是艺术品?
哲学家对艺术的定义
几百年来,思想家已经力图用一个或多个充分必要特征对艺术做出定义。我在这里向你提供一个简短而不完整的清单,它包含了哲学家提出的各种定义(其中有一个是俄罗斯小说家提出来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表征(representation)或模仿作为艺术的典型特征。他相信,所有艺术品都是对普通物品的模仿,因此比普通物品低劣,就像普通的物质客体比这些客体理想化的非物理共相(nonphysical form)低劣一样。伊曼努尔·康德将艺术定义为一种自在的、没有外在目的的表征,虽然它具有感染和启迪我们心智的能力。3俄罗斯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从功能方面对艺术做了定义:表达情感。4克莱夫·贝尔将艺术品定义为具有“蕴意形式”[2](significant form)的东西——线条、色彩、形状的非具象性组合,这种组合能带来审美情感,因为只有蕴意形式才能激发审美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所有其他类型的人类情感,能让我们脱离日常关心的问题,达致一种兴奋状态。5乔治·迪奇(George Dickie)提出了艺术品的组织性定义:艺术品是由艺术圈提供并欣赏的一种人造物。6门罗·比尔兹利(Monroe Beardsley)提出了一种功能性定义:艺术品是提供或者意在提供审美体验的东西,即它引导我们去思考物品的审美价值。7杰罗尔德·列文森(Jerrold Levinson)提出了一种意向的历史性(intentional-historical)定义:艺术品就是意在被人们理解的东西,就像以前的艺术品为人们所理解的那样。8
上述某些定义的问题在于,它们并不全面。将艺术定义为一种表征,就排除了诸如大多数音乐或抽象艺术等非表征形式的艺术,而且这种定义包含了我们不会称为艺术的那些表征形式,比如图表和数学公式。将艺术定义为表达情感的东西,就排除了并不具备高度表达性的艺术,比如概念艺术、装饰艺术、极简艺术。将艺术品定义为呈现给艺术圈并由艺术圈认定为艺术的东西,就排除了从来没在博物馆展出的“圈外”艺术品。还有些理论属于循环论证:某个东西之所以属于艺术品,是因为它激起了审美体验(比尔兹利的定义)或审美情感(贝尔的定义),而审美体验或审美情感又是由艺术激发出来的,这就属于循环论证,无法得到验证。
有些理论混淆了艺术和非艺术与好艺术和差艺术之间的区别,或者将两者之间的区别混为一谈。比如,据说克莱夫·贝尔厌恶那种缺乏蕴意形式的画作,认为它们不属于艺术品。在伦敦泰特不列颠美术馆展出的卢克·菲尔德斯爵士(Sir Luke Fildes)的画作《医生》就被贝尔视为非艺术品,因为他发现它既让人伤感,又具有描述性,无法激起美的震撼。贝尔的确意识到,并非每个人都会被同一件艺术品打动。对于这个问题,他是这么回应的:“我无权认为,那些不能在我身上激发起情感的艺术品也算是艺术品。”9所以,很显然,可能一个作品对你而言具有蕴意形式,但对我而言则不然,因此,该作品对你而言属于艺术,对我而言则不然。
2009年,新西兰美学哲学家丹尼斯·达顿(Denis Dutton)出版了一本学术性很强但又非常有趣的书,名叫《艺术本能:美、愉悦与人类演化》(The Art Instinct:Beauty,Pleasure,and Human Evolution)。他在书中通过援引演化理论分析了我们对艺术的需求,认为这种需求是一种“本能”。10在我看来,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处理了如何给艺术下定义的问题。他认为,在下定义时,我们不应该从艺术门类中那些非典型的案例着手,比如散落在博物馆画廊地板上的空瓶和纸屑等。相反,他坚信,我们应该从无可争辩的艺术案例着手,从而使得我们能够理解“艺术的核心及其价值”。11他没有给我们提供一组可以适用于所有艺术品的充分必要特征,而是提供了一张特征清单,他相信这些特征涵盖了典型的艺术品。
在达顿看来,典型的艺术品会具有以下特征,尽管并非必要特征:
技巧精湛
新奇性和创造性
表征
个性化表达
情感饱满
直接的愉悦感
智识挑战
想象式体验
评论
风格
特殊关切
艺术传统和圈子的认可
虽然上述特征都不是必要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艺术品,因为“即便……没有对艺术品的‘唯一’定义,这也不意味着由于存在诸多各不相同的定义就一定不能列举出艺术品的特征”。12
我认为将达顿列举的特征划分为三种宽泛的类别是很有用的:我们在艺术品中感知到了什么,我们如何对艺术品做出反应,以及艺术品的背景因素。接下来,我将逐一解释他的观点。先想想你怎么看待达顿的理论。我敢肯定,你会想出一些反例:有些艺术品不具备上述某个特定特征,因而你会强调,该特征不适用于仍被视为艺术品的那些作品。
我们对艺术品的感知
技巧精湛
一件艺术品需要技巧才能创作出来,而技巧能让人感到愉悦:我们欣赏技巧,知道卓越的技巧能让人极度愉悦。然而,技巧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杜尚基于现成物品的艺术品不需要专业技巧,因为它们不是被艺术家创作出来的。凯奇的《4分33秒》也是如此。那么,技巧是艺术品独有的特征吗?未必。我们只需想一想竞技运动、象棋比赛和伟大的演讲,它们都需要技巧。事实上,达顿从来没说过,他列出的任何一个特征对于艺术品而言是必要的,或是充分的。
新奇性和创造性
一件艺术品应该是新奇的,具有原创性,这一特征也能让人们产生愉悦感。我们喜欢遇到惊喜,我们喜欢欣赏新奇之物,而且识别出新奇性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那么,新奇性和创造性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学院派大师的艺术品有新奇性吗?谈不上。新奇性也不是艺术品独有的。只需想一想以下例子:出租车司机在周围发现了一条新路,或者一位科学家做出了新的科学发现。
表征
很多艺术品都涉及表征。回到达顿提到的第一条标准,他注意到,我们喜欢技巧所传递出的表征,并且我们也许会发现被描绘的物体本身就是令人愉悦的。那么,表征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音乐和抽象艺术就没有表征,而由于地图、公式和编码都具有表征性,因此表征也不是艺术品独有的。
个性化表达
艺术品表达了创作者的某些构思,而我们很喜欢思索这些作品背后的想法。那么,个性化表达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在我看来,答案也许是肯定的。当一件艺术品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忍不住想要知道创作者的想法和个性。但显然,个性化表达不是艺术品独有的特征,因为任何不受规则辖制以及允许创新的行为都具有这种特征,比如厨艺、发型设计和广告。
情感饱满
艺术品是有情感的,这种情感就是人们欣赏这些作品时的体验。一件艺术品所表征的内容能激发我们的情感,比如让我们为画作中的悲伤场景感到伤心。一件艺术品的调性或者表现力也能被人们觉察和感受到。那么,情感饱满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未必。极简主义画家的作品就没有渗透情感。情感也不是艺术品独有的特征,因为葬礼、婚礼和生活中的诸多其他经历都可能饱含情感。
我们对艺术品的反应
直接的愉悦感
艺术品可以没有实用价值,却能因其自身而产生直接的愉悦感。这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未必。一件完全不令人愉悦的艺术品仍然属于艺术,即便我们不喜欢它。引发愉悦感并非艺术品独有的特征,很多事物都会因其自身而带给我们愉悦感,比如网球比赛、日出、冰激凌、性爱。
智识挑战
艺术品会带给我们智识上的挑战,当然,这种挑战也是令人愉悦的。哲学家阿尔瓦·诺伊(Alva No..e)附议了这种观点,13他写道,艺术旨在让我们了解自身,将我们对自己的无知呈现给我们。他把艺术品称为“奇怪的工具”,因为与大多数人造物不同,艺术品是一种没有日常实用功能的工具。诺伊写道,由于没有实用功能,艺术驱使我们追问,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们就拓展了自己的心智,拥有了不同的体验。那么,智识挑战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那些平凡的艺术品就没有这样的特征,畅销言情小说也没有这样的特征,但对于我们归为“伟大艺术品”的东西,智识挑战可能是它们的必要特征。这一特征是艺术独有的吗?也许并非如此。因为当我们试图理解很多非艺术行为时,它们也会带给我们智识上的挑战,比如聆听一场关于弦理论的演讲,或者解开一道数学难题。然而,这些行为不会“让我们了解自身”。也许将我们自己沉浸在艺术中更像是去寻求精神分析师的帮助:这两种行为都会带给我们智识上的挑战,也会驱使我们做出自省。
想象式体验
艺术品既能给创作者也能给欣赏者带来想象式体验。达顿认为,这也许是他提出的12个特征中最重要的一个,我也这么认为。艺术品能让我们体验一个假想的世界。我们知道,虚构人物不是真实的,然而他们却可以使我们感到恐惧、悲伤、宽慰和开心。在我们听音乐时,即便没有事件让我们感到悲伤、快乐或兴奋,我们仍会产生情感体验。艺术带来的想象式体验与任何实际问题无关。用伊曼努尔·康德写于18世纪的话来说,14艺术就是纯粹的沉思。
达顿以足球比赛为例问道,为什么足球比赛不是一种艺术,哪怕它能带来快乐、激发情绪、用到技巧,并且还能引发评论,引起特别的关注。它之所以不是艺术,是因为观看比赛不是一种想象式体验;它也不是一种虚拟现实艺术,它就是一种真实的行为,而我们只关心谁能赢得比赛。
西班牙哲学家何塞·奥尔特加-加塞特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15
艺术客体仅仅在它不是真实事物的意义上才是艺术的。为了欣赏提香的《查理五世骑马像》,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我们看到的不是真实的、活着的查理五世,而只是他的画像,即我们看到的是不真实的人像。画像中的那个人和关于那个人的画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客体:我们要么对前者感兴趣,要么对后者感兴趣。就前一种情况而言,我们是在了解查理五世这个人;就后一种情况而言,我们是在想象与查理五世有关的艺术客体。
在我看来,想象式体验可以算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所有的艺术形式,无论是视觉艺术、音乐、文学还是舞蹈,都邀请我们进入想象空间,将我们带离“非艺术的现实世界”。然而,它又算不上充分特征:其他领域也能邀请我们进入想象世界,比如游戏、角色扮演,也许还有数学,尽管有些数学家可能并不认同。
评论
艺术品伴随着品评之声:评论家和观众都会谈论艺术。评论是艺术品的必要特征吗?如果没有评论家对某件艺术品发表评论,难道我们就不能称它为艺术品了吗?评论是艺术品的独有特征吗?并非如此,任何复杂的人类行为都伴随着评论,无论是科学、政治还是竞技体育。我们会评论跳水比赛,而由于跳水姿势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因此我们对它的评价多少有些主观。然而,游泳比赛就跟跳水比赛不同,前者唯一的评判标准是,谁用的时间最短。
艺术品的背景因素
风格
艺术品是用特殊风格创作出来的,因此也会遵循一系列规则(至少是较为宽松的规则),就像大多数人类行为那样,比如语言运用、礼仪规范、非语言沟通、烹饪。研究者渡边茂表明,甚至老鼠和鸽子也能通过风格区分画作,将莫奈与毕加索、康定斯基与蒙德里安的作品区分开来。16同样,婴儿和孩子也可以做到这一点。17 18我们还能把运用同样风格的不同艺术家归为一类,而计算机也可以在训练后通过风格来区分印象主义、超写实主义和抽象表现主义,准确率可达91%。19
特殊关切
艺术品通常经由舞台、画框、音乐大厅或者博物馆而与日常生活区分开来。这听上去有点像哲学家叔本华的说法,他曾写道,艺术“将其想象的客体从世界进程的流变中分离出来,并让该客体在艺术面前保持独立性”。20另一位艺术理论家艾伦·迪萨纳亚克(Ellen Dissanayake)也表达过同样的意思,她曾说,艺术是独立的,是特殊的造物。21一家大博物馆的讲解员曾经提到,无论艺术家在工作室里对自己的作品有多么忐忑不安,一旦这些作品被带进博物馆,讲解员就会带着极大的关切,像对待圣物一样对待这些作品。
如果艺术品在形式上没有被区隔开来,没有被特殊对待,我们有时就无法识别它们的价值。曾经发生过的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可以说明这一点。著名的小提琴家约书亚·贝尔同意参加一项实验。波士顿交响乐大厅完成了一场座无虚席的演出后,某天早上,他坐在华盛顿特区的地铁通道里演奏巴赫的乐曲,帽子则被放在地上,用于讨要奖赏。大多数路人都没注意到他,完全没意识到他们听到的是一位著名艺术家的演奏。
艺术传统和圈子的认可
跟所有有组织的人类社会行为一样,艺术品存在于历史传统中。当然,这一点不适用于“圈外”艺术,比如囚犯、精神病人、儿童和动物创作的艺术品。
如何评价达顿的方法
当谈到典型的艺术品时,我们很难不认同达顿清单上列出的每一个特征。但这一清单究竟能让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对艺术产生透彻的理解?我们能把这张清单当成一种工具,用于检验某个事物是或者不是一件艺术品吗?正如达顿所说,如果这些特征都不是必要特征,那么前述问题的答案就是否定的。即便有些特征是必要特征,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这些特征都不足以使得某个事物被界定为艺术品,每个特征都适用于艺术之外的领域。达顿告诉我们,如果这些特征能同时体现出来,我们就知道自己正在欣赏一件典型的艺术品。但他又说,实际上不需要所有特征同时体现,我们也能知道某个事物是不是艺术品!就像达顿乐意承认的那样,他的清单告诉我们何为典型的艺术品,却无法告诉我们何为非典型的艺术品。
有时候,达顿将对艺术和非艺术的区分与对好艺术和差艺术的区分混淆起来了。这是因为他提出的某些特征仅适用于伟大艺术品。新奇性和个性化表达只是伟大艺术品的必要特征,而多数艺术品并不具备这些特征,但它们仍是艺术。想想“达·芬奇学派”的画作,该学派艺术家试图用达·芬奇的风格作画,而不是发展出一种个人风格。智识挑战也是伟大艺术品的体验特征,但我们在机场购买的言情小说是否也属于伟大艺术品呢?也许不属于,但如果它们连作为艺术形式的文学作品都算不上,那又算是什么呢?
定义艺术为何如此之难
定义艺术比定义其他类型的事物更难吗?是的,因为艺术不属于“自然类型”。自然类型的事物可以用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来定义。水是一种自然事物,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其定义为氢和氧的某种结合,即H$x2$xO。任何以这种方式结合的事物都是水,任何不属于这种组合的事物就不是水。水的构成不会随时间推移或者因文化不同而发生变化,水是一种独立于心智的真实事物,它的存在与人们是否意识到它无关。黄金或大象的情况和水一样,我们能客观地证实某件事物是不是水、黄金或大象。艺术则属于完全不同的东西。
艺术是由文化塑造的一种社会构建概念。由于是社会构建的产物,因此它不是独立于心智的事物。正是我们的心智把我们称为艺术品的东西归为一个类别。此外,艺术这一社会构建概念有着非常模糊的边界,而同样属于社会构建概念的金钱就有着更为清晰的边界。艺术的定义会随时间和文化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我们可以将艺术的概念与游戏的概念做个类比,后者也属于一种依赖于心智的概念类别。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曾探讨过游戏这一概念。22游戏有很多种,比如象棋、桥牌、单人跳棋、桌面游戏、奥运会、手拉手转圈游戏、角色扮演等,但没有哪种特征或一组特征被所有游戏共有。相反,不同的游戏只有家族相似性:一种游戏在某些特征上与另一种游戏相似,就像家族中不同成员的眼睛颜色是相似的,但没有哪种特征适用于所有游戏或者适用于一个家族中的所有成员。有些游戏需要动用身体,有些需要动用脑子;有些很严肃,有些很有趣;有些是竞争性的,有些则不然,等等。不存在用于定义游戏的最佳例子。维特根斯坦曾使用绳索比喻来阐明这个问题:一条绳索是由扭结的纤维拧成的,但没有任何一条纤维具有整条绳索的长度。
不存在任何方法可以确证某件事是不是游戏。如果人们认为某件事是一种游戏,比如说,试图避开红绿灯、试图不踩上人行道上的裂缝,或者在电视竞技节目《恐怖元素》(Fear Factor)上比赛吃虫子,那么对他们而言,这就是游戏,尽管其他人可能并不认同。游戏的概念就像艺术的概念,是由其功能来定义的。对这类概念的定义是开放的:我们不认为是游戏的东西,也许下一代人会认为是游戏,因为那个时候人们可能发明了具有不同特征的新游戏。哲学家莫里斯·魏茨(Morris Weitz)认为,艺术也是一种开放概念,它的边界是无穷延伸的,因为它必定包含着以前从未想到过的形式。23我们无法完整列举艺术的定义性特征,因为这么做将使艺术的概念变得封闭。
用“何时是艺术”取代“什么是艺术”
要问戈德施密德和基亚里的装置艺术品《今晚我们该去哪里跳舞》是不是一件艺术品,就是在问一个无法用经验回答的问题,因为我们无从知道如何让这一问题得到客观验证。如果我们把该装置当成艺术品,那它就是艺术品。而我们是否喜欢它,或者是否认为它是一件好的艺术品,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哲学家纳尔逊·古德曼认为,我们应该用“何时是艺术”取代“什么是艺术”的提问。24古德曼还是哈佛零点计划(Harvard Project Zero)创始人,而很久以前我正是在该研究小组开始从事艺术心理学研究的。同一个客体是否被视为艺术品,这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该客体。当一个客体被视为艺术品,它就呈现了某些美学“征候”,比如,当该客体被视为艺术品时,它就是一个相对“充实”(replete)的物品。这意味着该客体的物理性质更多是其意义的一部分,相比于其不被视为艺术品时,人们对这些性质投入更多的关注。古德曼让我们考虑一条“之字形线”,参见图2-2。如果我们被告知,这条线是股市走势图,我们就只会关注它的高点和低点,但我们也可以从一组数字中获得同样的信息。然而,如果这条线是画作的一部分,比如说,是一座山的轮廓,那么该线条的全部物理性质就会突然变得重要起来,并成为艺术家希望我们关注的东西,比如它的颜色、纹理、边缘、粗细等,同时我们又无法把这种体验转译成一组数字。
图2-2 人们可以把“之字形线”看成股市走势图,也可以看成对山的素描线条
资料来源:Drawing by Nat Rabb.
我把古德曼的充实性概念理解为一种心理学断言:当我们把某个事物归为艺术品时,我们的态度会发生变化。这是一种心理学家可以验证的断言。充实性概念的重要性让我想起了贝尔的“蕴意形式”。当某个事物被视为一件艺术品时,我们不仅会辨别它体现了什么含义,我们还会关注它的形式和表面特征。奥尔特加-加塞特也提出了与古德曼一样的观点。当我们欣赏一幅关于花园的画作时,我们一眼就能通过画作的表面特征认出这是一座花园,从而只把关注点放在花园上。但如果我们真的这么做,我们就没能采纳一种审美态度。奥尔特加-加塞特以通过窗户看到窗外花园的情形打了个比方:我们能够把我们的视线聚焦在花园上,我们也可以做出努力,把我们的视线重新聚焦在窗玻璃上。
然后,花园就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们所看到的花园是一团混合的颜色,它们似乎附着在玻璃上。因此,看见花园和看见窗玻璃是两种不相容的行为:一种排斥另一种,每一种都需要一种不同的聚焦。25
这种重新聚焦要求人们有能力反思视觉体验的特征而非内容,而且对视觉体验特征的关注可能正是审美体验的核心所在。
哲学家罗杰·斯克鲁顿(Roger Scruton)通过描述一个木匠的行为提出过类似的心理学观点。26这位木匠仅仅基于看上去是否漂亮来选择设计一扇门的方法,这是一种纯粹的审美判断,而不是一种工具性判断。斯克鲁顿将这种态度定义为:27
一种持续聆听、观看或者以某种其他方式体验某物的欲望,人们没有理由认为想要体验该事物的欲望与任何其他欲望或嗜好相同,而这种欲望产生于该事物,也伴随着对该事物的想法。
当我们为客人摆放餐食时,当我们布置客厅的家具时,当我们选取我们的衣装时,我们就是在关注事物看上去的样子。斯克鲁顿认为,对人性而言,这种日常生活美学是一种根本的心智状态,很难在其他动物身上找到。鸟儿可以歌唱,但我们不能因此说,它们的这种行为表明它们正在思考自己唱得如何。因此,艺术品就是以以下方式发挥功用的东西:“因其外显特征而被欣赏的客体,这些客体的外显特征只能被纯然理解为外显特征本身的含义,不指涉某种(进一步的)实用功能。”28在我看来,这很接近于充实性的观点,也接近于康德的观点,29即美学态度是一种无利害的愉悦,不受实用性的限制,也与想要得到令人愉悦之物的任何欲望无关。
接下来,我们将考察古德曼提出的第二种“美学征候”:比喻性例示。我喜欢用一个更通俗易懂的词:表达性。当一个客体被视为艺术品时,它无须讲述自己,就具有独特的激发性质。它能够表达出就其自身而言并不拥有的特征,比如情感。一幅画作能够表达悲伤或愉悦,但画作上并没有“悲伤”或“愉悦”二字。一幅画作能表达喧闹,但画作上并没有“喧闹”二字。一部交响乐能够表达色彩,但交响乐本身没有颜色。人们不会认为科学图表能够表达情绪、喧闹或刺激性。所以,当一个观察者关注同一条“之字形线”的视觉特征而不是其信息内容,并在古德曼的意义上将其视为一件艺术品,而非将其视为一张科学图表时,这条“之字形线”就能够表达其自身并不拥有的特征。当然,我们仍然能够评价一张科学图表制作得有多么丑陋或者多么漂亮,但我们不会赋予科学图表自身并不拥有的特征。
荷兰认知心理学家罗尔夫·兹万(Rolf Zwaan)在1991年做过一项研究,我相信它为古德曼提出的同一个客体既可以被视为艺术品也可以被视为非艺术品的观点提供了直接证据。30兹万向受试者呈现了6篇文章,有些源自报纸,有些则来自文学作品。所有文章都可以同时被视为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一半受试者被告知,他们正在阅读新闻报道的摘要;另一半受试者则被告知,他们正在阅读文学作品的摘要。该研究的预设是,对于被当作文学作品来读的文章,受试者会读得更慢,因为文学作品适合品味而非浏览。正如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所说,31在文学作品中,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诗意,并且读者还会关注信息的结构,而不仅仅是浏览信息,知悉文字意义。接下来,该研究想要验证的是,传递文字意义的方式——比如,准确的用词,应该能够被阅读文学作品的读者更好地回忆出来。以下文字是这项研究中使用的一篇文章,来自一篇新闻报道:
他第一次与警察发生冲突要追溯到1983年冬天。那时他还在夜校学习,想成为一名舞台导演。白天,他在一家工作室工作。由于(政府)在石化行业投资巨大,造成能源极为短缺,两种现象正在同时发生:一方面能源价格在飙涨,另一方面能源供给在大幅减少。宣传攻势与这个寒冷的冬天相伴,并打出如下标语:只需50%的原材料,就有100%的功效。索林画了一个被砍成两半的人,又在这个人下面写上了标语。晚上,他溜到一家工厂的门口,把画贴到了门上。他相信自己没被发现。第二天,正在工作的他被警察带走。刚开始,他在警察局受到了良好对待,警察给他提供了咖啡。在审讯期间,他被问到的核心问题是,谁下令他张贴了这张画。索林一直保持沉默。他们打了他,他还是拒绝开口。他们威胁砍掉他的手,他还是否认与这张画有任何关系。他们指着门口对他说:“快滚吧。”正当他穿过过道,一个警察抓住了他,把他打晕了。醒来时,他已躺在牢房的角落,他的双手和脸上满是鲜血。他右手的两根手指残废了,他们挑断了他的筋腱。之后,警察允许他离开。在大巴上,人们好奇地看着他满是鲜血的脸和双手。
研究发现,当受试者相信他们正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他们读得更慢。与这一结论一致的情况是,当受试者认为他们正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他们能记住更多的表面的文字特征。研究人员从文章中挑选句子呈现给受试者,其中一个单词用大写字母拼出来。有时候,这个单词是原文中某词的同义词,受试者的任务是回答后者是否在文章中出现过。
从古德曼的角度来看,当文章被作为文学作品来阅读时,它变得更“充实”了。相反,当受试者认为他们正在浏览新闻报道,他们就会忽略具体的用词,而只关注文字的意义,于是将实际读到的单词与同义词混淆起来。对古德曼而言,问一篇文章是不是文学作品没有意义,我们只能问,它是否被视为文学作品。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艺术作品。
古德曼的方法不同于达顿,前者坚持认为,某个东西是否属于艺术品,取决于人们看待它的方式。随意喷绘创作出来的画作可以是艺术品,只要人们关注的是它的充实性和表达性。对于戈德施密德和基亚里的装置而言,由于瓶子被布置的方式(无论是有意识的布置,还是随意的布置)可以创造出视觉模式,那些关注视觉模式以及注意到该作品表达了腐败和颓废的观众就会把该装置视为艺术品。但同一个装置在清洁员眼里就不是艺术品,他们想必不会如此看待它。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古德曼的方法与达顿的方法又有相似之处:两者都给予我们一种概率法,用以决定某个东西是否属于艺术品,或者是否被视为艺术品。跟达顿一样,古德曼相信他的征候论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充分的,但如果所有的或者大多数的征候被体现出来,一个客体就有可能被视为一件艺术品。因此,魏茨、古德曼和达顿都没能给我们提供一组规则,使得我们可以依靠这些规则确凿无疑地确定一个客体是否属于艺术品。
用“人们认为什么是艺术”取代“什么是艺术”
哲学家为什么是艺术操碎了心,而心理学家则不然。相反,他们想知道人们认为艺术是什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哲学家的问题隐含了一种假设:如果想得足够清楚,我们就能得到正确答案。哲学家的方法既涉及反思,也涉及思想实验,比如,用一个想象的艺术案例验证一个被提出的理论,看这个理论能否解释这个案例。哲学家的正确答案可能是一种逻辑式定义,比如贝尔提出的观点,也可能是像达顿和古德曼给出的概率式定义,或者就像魏茨提出的,人们应接受没有定义的事实,因为艺术是一个永远开放的概念。原则上讲,哲学家可以提出一个他们认为正确的定义,而该定义不同于普通人的看法。这一点不会让哲学家感到困扰,但可能也不会对普通人产生影响。
这两个问题都有价值,但回答它们需要非常不同的方式,一种通过推理和内省,一种通过经验研究。有些哲学家已经对心理学家的问题产生了足够兴趣,愿意参与到所谓的“实验哲学”中来。32他们先是提出哲学问题,然后研究普通人是如何思考这些问题的。理查德·坎伯(Richard Kamber)就是一位从事心理学研究的哲学家,他研究的问题是,包括艺术专业人士和普通人在内的非哲学家认为艺术是什么以及不是什么。33他相信这种研究能够真正阐明一个哲学问题:如何定义艺术。然而,其他哲学家可能不会认同他的做法。尽管如此,心理学家和坎伯希望回答的问题是,在非哲学家群体看来,“艺术”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
坎伯使用了心理学家常用的最简单的方法——自我评估调查。他设计并发出了两份在线问卷,用于测试人们对不同客体是否属于艺术品的直觉判断。与达顿不同,他只使用了有潜在争议的、非典型的艺术案例,旨在搞清楚人们会将艺术的界限划在哪里。他为受试者提供了我们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归为艺术品的事物,对于每个事物,受试者需要回答它是艺术品,还是非艺术品,或者不能确定。一共有151人完成了调查问卷,其中大多数是大学或学院的教职员工。在所有受试者中,有52%的人是“艺术专业人士”,包括艺术家、艺术史家、艺术机构的员工和艺术哲学家;有39%的人是“艺术达人”,他们曾修过3门或更多艺术史、艺术理论、美术或表演艺术哲学课程,每年至少参观两次博物馆,每年至少参加两场音乐会或戏剧表演;还有9%的人不属于前两类,被视为“普通大众”。
坎伯呈现给受试者的每个案例都是经过挑选的,以便验证某个特定的假说。为了知道人们是否愿意将“糟糕的艺术品”视为艺术品,他展示了一幅画着身着蓝丝绒的埃尔维斯·普雷斯利[3]的画作。大多数人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幅画是艺术品。为了知道人们是否愿意将传统的普通物体视为艺术品,他展示了一个白色信封。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定的,信封不是艺术品。为了知道艺术品是否必须是人造物,他展示了大象用象牙“拿着”画笔“创作”的一幅画,答案为否,不是艺术品。为了知道自然之物是否属于艺术,他展示了一棵枯树,答案仍然为否,不是艺术品。
坎伯简单易懂的调查告诉我们,平均而言,受过教育的、很懂艺术的受试者(占受试者的大多数)能够就如何在艺术与非艺术之间划清界限达成一致。然而,即便大多数受试者同意某个客体不属于艺术品,回答也绝不是一致的。以枯树为例:84%的受试者认为,枯树不是艺术品,但还有16%的人认为这是艺术品。在认为枯树是艺术品的受试者中,超过一半的人是艺术专业人士。坎伯想象一群生物学家被要求回答一棵塑料圣诞树是否属于植物,恐怕没人会说是。然而,与作为生物的植物的归类边界不同,作为社会构建物的艺术的归类边界是模糊不清的。这也是人们出现意见分歧的原因所在。
坎伯将自己的实验设计得非常简单随意,以便验证诸多理论,而每个理论只用一两个例子来验证。心理学家更有可能在设计实验时只关注和测试一两个标准,用于区分艺术与非艺术。这类研究的一个例子是由认知心理学家让-卢克·尤克尔(Jean-Luc Jucker)及其同事提供的。34他提出的潜在标准是“被感知到的意向性”:如果受试者相信某个东西是被人有意创作出来的,而非偶然的产物,他们是否更有可能把它视为艺术?尤克尔及其同事对一群非艺术专家受试者呈现了一组图片,并采用7分制量表,让他们回答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这些图片属于艺术品。这是一种比坎伯要求他的受试者做出是或否、有或无的回答更为精细的测量法,因为它能告诉我们“艺术性”的程度。
尤克尔的聪明的操作方法是让受试者观看一组图片,上面写有艺术家的声明,要么声称该图片的视觉效果是有意为之,要么表明该图片是其他行为的偶然产物。比如,图2-3所示的失焦照片在呈现给“高意向性”组别时,上面留有艺术家的声明,称失焦是为了让色彩更鲜艳的有意之举。对于“低意向性”组别,艺术家在该图片上声明,失焦是因为他忘了让相机对焦。此外,还有一个控制组别,呈现给受试者的图片上没有任何声明。
图2-3 失焦的照片,被用于尤克尔、巴雷特和沃勒达尔斯基的研究(Jucker,Barrett,Wlodarski,2014)
资料来源:Photograph by Jean-Luc Jucker.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of SAGE Publications Inc. © SAGE Publications.
这里再提供另外一组声明,它们也强调了意向性或偶然性。
有一块木板,上面留下了一条又长又大的黑色尾迹,受试者将读到如下两种艺术家声明中的一种:
(1)由于其简单性和表达性,这幅画看上去像是用日本风格创作的树枝。事实上,它就是一块木板,我不小心在木板上留下了黑色尾迹,而我本想在另一幅画作中使用黑色尾迹。
(2)这幅画受到了日本艺术的启发,而我喜欢日本艺术的简单性和表达性。就这幅画而言,我试图只用黑色颜料来表现一根树枝,并在一块木板上应用了黑色尾迹。
如果你像受试者一样作答,你会对你相信是艺术家有意创作而非偶然产物的图像在艺术性方面给予更高的评分。对于在图像上没有任何声明的控制组,受试者对艺术性的评分与图像上有高意向性声明那一组的评分一样高,即控制组的受试者假定这些图像是有意为之,因而属于艺术品。
尤克尔的研究向我们表明,意向性概念是艺术的核心所在,艺术品是有意为之的产物。不过,要记住,坎伯的受试者在一棵枯树是否属于艺术的问题上没能达成一致,即便枯树不是任何人有意为之的东西。这再次向我们表明,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限何以是模糊不清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义。与自然类型概念不同,这是社会构建概念的宿命,我们将在下一章阐述这个问题。
类似坎伯的二选一研究和尤克尔的评分量表研究都缺乏示范效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会问自己一棵枯树是否属于艺术品,我们也不会问自己一个客体在多大程度上是艺术品。这也是为什么我和我所在的艺术与心智实验室的管理者拉布希望以较为隐蔽的方式搞清楚成人和小孩是如何看待艺术概念的。
语言判断
与询问什么被认为是艺术以及什么不被视为艺术的做法不同,我们探究的是人们如何以内隐(implicit)的方式相信艺术属于哪一类概念。35我们是通过让人们判断关于艺术或其他类型的概念的不同句子的合理性如何来做到这一点的。当然,我们的做法采用了心理学家芭芭拉·玛尔特(Barbara Malt)的研究成果,36她调查过人们在思考不同概念类型上的直觉差异。她所考察的概念包括:名义类别(nominal kinds),比如三角形,它可凭借定义而被判断为真,并且也能够用充分必要特征来定义;自然类别,比如动物,它反映了自然世界的结构,具有某些必要特征;以及人造物,即由人类创造的东西,可以用它们的功用来定义,但缺乏充分必要特征。
如接下来所示,呈现给受试者的每个句子以限制语开始,这类文字是一种修饰语,以某种方式修饰句子中的陈述。我们要求受试者回答:对于以下三个句子,你会做出怎样的判断(从完全不合理到非常合理)?
粗略来讲,那是艺术品。
据专家称,那是艺术品。
根据定义,那是艺术品。
现在,用同样的方式判断属于自然类别的事物,比如动物:
粗略来讲,那是一种动物。
据专家称,那是一种动物。
根据定义,那是一种动物。
现在,用同样的方式判断属于名义类别的事物,比如三角形:
粗略来讲,那是一个三角形。
据专家称,那是一个三角形。
根据定义,那是一个三角形。
最后,用同样的方式判断属于人造物类别的事物,比如工具:
粗略来讲,那是一个工具。
据专家称,那是一个工具。
根据定义,那是一个工具。
我们的问题是,人们是否更有可能将艺术概念视为人造物概念,而非自然类别或名义类别概念,因为艺术品通常是人造物。以下是我们的受试者提供的答案:当把某个事物称为艺术品,而非称为工具、动物或三角形时,“粗略来讲”和“据专家称”听上去感觉更好,而“根据定义”听上去感觉最糟。所以,即便艺术品是像工具那样的人造物,人们也不会将艺术品和工具等同视之。“粗略来讲”更适用于艺术品,因为艺术有着非常松散的边界。“据专家称”也更适用于艺术品,因为当某个事物拥有松散的边界,我们可能需要向专家求助。关于艺术属于哪一种概念类型,这些研究成果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答案。也即是说,相较于包括非艺术人造物在内的其他概念类型,艺术概念有着最为松散的边界,最大程度上由专家的判断来划定界限,也是最难以定义的。
孩子认为什么是艺术
在第二项“隐蔽”任务中,我们探究了孩子们是否可以通过为事物命名将艺术与非艺术区分开来。我们的问题是,幼儿是否已经在脑海里形成了一种模糊的类别:艺术。孩子们显然会在入学前和幼儿园中参与艺术活动,老师们显然也会在幼儿面前使用“艺术”这个词,比如,“艺术创作时间到了!”这些行为能在孩子头脑里形成艺术概念吗?
我们向3岁到8岁的孩子们呈现艺术照片和非艺术人造物图片,并解释说,它们都是人们精心创造出来的,然后我们问道:“这是什么?”37非艺术人造物包括我们熟悉的有实用功能的东西,比如一个球、一本书、一个杯子和一把牙刷。当观看一幅关于人造牙刷的图片时,孩子们被告知,“卢卡斯有一些木头和塑料,他用某些工具小心地锯木头,割塑料。然后,他把它们用胶水粘起来。这就是它看上去的样子,它是什么?”艺术人造物则是抽象的画作和图像。当观看其中一幅图时,孩子们被告知,“诺拉用了三种不同颜色的颜料和三罐水。她将颜料与水混合,然后细心地用画笔蘸上混合物在纸上作画。这是它完工后的样子,它是什么?”有些抽象图片中的事物看上去有点像是存在于世界上的某种东西,而其他图片中的事物则什么东西都不像。我们期待孩子们能够为图片中被表达的内容命名,比如,如果被呈现的图片中的事物看上去像太阳,当我们问“它是什么”时,最合理的回答就是把它称为“太阳”。所以,我们尤其感兴趣的是,他们会把这些纯粹抽象的图片中的东西称作什么。
孩子们在命名人工制造的牙刷方面没有困难,也能正确命名其他非艺术人造物,就像成人对照组能做到的那样。不过,一旦涉及为艺术品命名,哪怕是年纪最大的孩子也会很少使用“艺术”“画作”“图像”等词汇。相反,当他们能想到图片呈现了某种东西时,他们就会为被表达的客体命名,比如,“它是太阳”“它是用线条描绘的洋葱”。当他们不能从图片中看出某个东西时,他们通常会以图片所用到的原材料来命名,比如,“它是纸和铅笔”“它是线条、墨水、喷洒的颜料”;或者用形状来描述,比如,“它是蓝色和粉色的斑点”。
在接下来的研究中,我们使用了同样的图片,对于每一张图片,我们会问孩子们:“为什么你认为他会创造图片中的事物?”对于诸如牙刷之类的非艺术人造物,他们能给出正确的功用解释:“为了刷自己的牙齿。”但对于艺术品,他们给出的理由就五花八门了。大约有一半的时间,对于我们出示的艺术品,孩子们能够就为什么有人会创作它们这个问题做出合理的、与功用无关的回答,比如,他们会说,“为了让它看起来漂亮”“他喜欢画画”“为了欣赏它”“为了把它挂在墙上”。
孩子们不愿意将一幅画命名为“艺术品”或“一幅画”,但很容易将一把牙刷命名为“牙刷”,这一事实表明,他们还没有对艺术形成明确的概念。然而,对于为什么有人会创造非艺术人造物,他们能够给出功用理由;对于为什么有人要创作艺术人造物,他们也能够给出非功用理由。这一事实表明,他们模糊地意识到这两种人造物之间是有区别的。此外,正如前面所列举的回答,对于为什么人们要绘画,他们给出的很多理由是相当合理的:艺术家的确会仅仅因为热爱,因为想要展示它们,因为他们希望它们看起来漂亮而作画。这些孩子的回答是完全正确的!
所以,尽管我们可能无法在某些东西是否算艺术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正如坎伯所表明的),但我们的确认为意向性是区分艺术与非艺术的一个标准(正如让-卢克·尤克尔所表明的),并且正如我们对限制语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样,我们可以内隐地在艺术与非艺术人造物之间做出区分。甚至幼儿也能做到这一点,因为我们的研究已经表明,对于为什么有人会创作一幅画,幼儿能够给出非功用理由,这与制作一把牙刷的理由完全不同。
小结:艺术是一种社会构建概念
由伟大的哲学家提出的所有艺术定义都被其他伟大的哲学家否定了。对艺术做出明确定义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艺术家总在扩大艺术的边界,他们故意让我们对艺术的定义感到困惑,让我们质疑我们的定义,让我们扩展我们的定义。相反的情况是,正如我的哲学家朋友娜奥米·谢曼所说,大象不会故意让我们对大象这一物种概念感到困惑。此外,正如阿尔瓦·诺伊所说,艺术让我们审视自身,艺术让我们审视艺术——什么是艺术,它们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又如何对我们产生影响。艺术家喜欢提出和应用新的想法来激发我们的思考。
达顿的分析为我们展现了典型艺术案例呈现的各种特征,而我认为大多数人不会否认这些特征属于典型特征。不过,一旦涉及有些人称为非典型艺术的案例,坎伯的调查研究表明,即便是艺术专家也无法在艺术与非艺术的划界问题上达成一致。然而,人类大脑还是能在差异如此之大的事物之间看到相似性,以至于我们同意如下事物都是艺术品:一部交响乐、一幅画、一件雕塑、一支舞蹈、一出戏剧、一座教堂、一部电影。也许我们内隐地使用了达顿描述的各种特征,将这些事物都归在一个统一的术语之下:艺术。
古德曼的分析向我们表明,抱持我所谓的审美态度是如何使得任何东西都可以被视为艺术品的。当我们决定把喷洒的颜料或者地上的瓶子解释为艺术品,它们就成了艺术品,无论我们认为它们是优秀的艺术还是糟糕的艺术。古德曼提出了一个最重要的心理学断言:这种解释改变了我们看待诸如用颜料喷洒出来的事物的方式,我们开始关注表面特征,即古德曼所谓的“充实性”;我们开始产生好奇,并构建理论,比如,艺术家想让我们如何解读他的某件艺术品?奥尔特加-加塞特针对视觉艺术提出了类似的心理学断言:当我们将一幅画视为艺术品时,我们就是在把焦点从它所表达的东西转移开,仅仅聚焦于我们视觉体验的特征。兹万让受试者阅读既可以被当作文学作品也可以被当作新闻报道的文章,这一实验提供了实证证据,证明古德曼和加塞特的观点是正确的:将文章看作文学作品(即艺术品)来阅读,会降低我们的阅读速度,因为我们希望关注和记住语言的表面特征,而不只是想知悉文字的含义。所以,尽管哲学家和业余人士都无法以无懈可击的方式定义艺术,但追随兹万研究成果的心理学家也许能够阐明持有一种审美态度的心理效应。
无论艺术是什么,我们知道它与我们的情感紧密相关。本书下一部分将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如何在艺术中感知到人类情感的,以及艺术何以让我们产生如此强烈的情感。因此,我把下一部分命名为“艺术与情感”。对于像音乐和纯粹抽象艺术之类的非表征艺术,这个问题尤其令人困惑,因为这类艺术品既没有描述人类展现出的情感,也没有描述情感产生的条件。纯粹的形式能够表达情感吗?纯粹的形式能够激发情感吗?如果能,它是怎么做到的?
[1] 1913年该剧在法国香榭丽舍剧院首演,遭到了口哨和嘘声抗议。在音乐家群体中,该剧也因其在节奏、和声等诸多方面切断了与古典主义音乐的关系而备受争议。——译者注
[2] 蕴意形式又被称为有意味的形式或者言之有意的形式,意思是,作者要含蓄而非直白地表达作品背后的想法。——译者注
[3] 美国著名摇滚歌手、演员,昵称为“猫王”。——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