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幕
正在众人陷入沉思之时,那蒋巧儿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拉了拉张阔海的衣服,叫张阔海去了后院。
蒋巧儿:“张警官,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看看是否有用。”
张阔海点点头:“你讲。”
蒋巧儿:“今午夜,小女起夜,隐约看到金爷的身影,大概夜里四点来钟。有身影从楼梯口闪了一下,我拿不准,也许金爷也是起夜。”
张阔海:“哦,但是我的确一直听到金爷的打鼾声,四点来钟,我并未熟睡。”
蒋巧儿:“这就怪了,但是金爷手上常带着的铁扳指,锃明瓦亮的,有点光印上去,就会闪,我确实是看到他那扳指闪了一下,这时候我爹还未起来,客栈也没点灯。”
张阔海犹豫了一下,让蒋巧儿先去大堂待着,自己独自上了楼梯,进了自己房间,又从窗户翻出去,翻进了金爷房间。金爷房间要比别人的大些,毕竟是熟客,也花得起钱,算是客栈的上房,屋内行李包裹也不多,但是张阔海发现屋子边上的斗柜上,放了个铜蟾蜍,有两个拳头大小,而张阔海四处检查,发现窗台的角上,有点痕迹,因为客栈人手不够,窗台落了一层薄灰,而唯独一个角有放置物品的痕迹。张阔海左思右想,拿了那个铜蛤蟆,对了一下,还真是这铜蛤蟆放置的痕迹。
张阔海把铜蛤蟆放在这,也是不明所以,但是,刚好一阵风从窗缝吹进屋里,那蛤蟆竟叫出了声,仿佛人打鼾声一样。
这时候张阔海恍然大悟,收了这铜蛤蟆,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卷烟,点然后,坐在金爷的屋里抽了起来,开始了思考。
不大一会,抽完了烟,张阔海走出房门,顺着楼梯下到了大堂。
金爷抬头看了一眼:“哎?你怎么从我房里出来的?”
张阔海笑了笑:“金爷莫急,警察断案,这里所有房间我都来去自由。好了诸位,刚才我理顺了思路,再给大家伙重新画条线。”于是他站在金爷旁边,把那铜蛤蟆放在桌上,来回踱步。
张阔海:“通过跟大家私聊,我发现,每个人都还是有所保留,这也正常,这也是我们当警察难做的事,但是,断案嘛,就需要警察来断。就从今天凌晨开始说吧,夜里风大,吹的窗户吱吱呀呀的响,我便没有熟睡,但是却听到金爷的打鼾声,我们的屋子虽然邻着,但还是听不太清,只是觉得金爷在打鼾,不过刚才我偷去金爷房间,发现了这个铜蛤蟆,按照窗台痕迹来看,这铜蛤蟆是放在窗台的,孙爷,麻烦您对着蛤蟆嘴吹口气。”
孙六莫名其妙,但还是吹了口气,一吹气,那蛤蟆就发出了“呜呜”的叫喊声。
张阔海:“我也是刚发现,这铜蛤蟆本是小孩玩耍的玩意,蛤蟆肚里有声管,有风了,就会叫,所以小孩子管这叫玲珑响,金爷,大晚上的把这东西放在窗台,风吹着响,想必不是为了催眠,而是为了让我以为,是您在打鼾。”
金爷瞥了一眼张阔海,面沉似水,不再搭话。
张阔海继续道:“刚才蒋巧儿告诉我,夜里是见到金爷的,四点来钟,屋里没点烛火,是看见金爷带着的铁扳指,不过啊,从早上来看,金爷这铁扳指可没在手上,双手空空,蒋巧儿之所以这么想,也是因为金爷是熟客,所以常规想法下,以为金爷一直带着,但是章泰却说,夜里大约四点多的时候,楼下的点了灯的,煤油灯不亮,但也是能看到的。那么问题来了,金爷那铁扳指,有光就亮吗?如果章泰所说是柜台点灯,蒋巧儿又说是楼梯口看到,那点灯光不足以让铁扳指发亮。那么蒋巧儿有可能撒谎,她压根就没看到。可是金爷的扳指去哪了?其实之前检查罗婉的包裹,我也发现了一枚扳指,搞不好就是金爷的。那就请罗小姐把包里那扳指拿来看看。”
罗婉听罢,不情不愿,但还是上楼取了包裹,又下楼摊在桌上,金爷仔细辨认,说:“这确实是我的扳指,哦,原来也被偷了。”
张阔海:“金爷,手上戴的东西不容易让人给撸了,那肯定是干了什么,掉了,让人捡了去。这捡了扳指的,想必就是章泰了。”张阔海走到章泰面前,章泰低头不语,但双腿来回摆荡。
张阔海:“你半夜想去找罗婉偷情,看楼下有灯,便看了一眼,我想你应该是看到蒋福躺在椅子上,而地上,或者桌上,有东西闪闪发亮,便偷摸下楼,发现是这只扳指,便捡了去,是也不是?你没有听到有人说话,你也没发现是伊藤贤在楼下,你之所以说是伊藤贤,大约是早就发现了他并非中国人,是也不是?”
章泰脸色通红,点了点头。
张阔海:“所以,其实你早就发现蒋福已经死了,但是你胆小害怕,只是收了扳指,就去了罗婉的房间,这事,想必你也是跟罗婉提了的。至于你是怎么发现伊藤贤是日本人,想必还得问罗小姐。我想是这样,罗小姐是孙大帅小妾,见多识广,搞不好之前就见过,只不过伊藤贤不认识你,而你认识他,对吧?”
罗婉也低头不语。
张阔海:“所以当伊藤贤来到客栈的时候,你就料定他是卖家,因为你认出他了。所以让章泰经常盯着他些。因此,当你们被怀疑是杀人凶手的时候,章泰的第一反应是甩给伊藤贤,因为你们知道,伊藤贤是金丝葫芦的买家,干的是非法买卖,甩给他,你们也就能脱身,注意力也不在你们身上。”
张阔海又接过金爷的筷子:“金爷,说得多了,口渴。”说罢用筷子夹金爷的茶碗,却夹不起来,他说:“金爷好稳的手腕,这筷子夹瓷器,这是功夫啊。”
然后,张阔海起身,拍了拍金爷的肩膀:“金爷,能从烟锅手上偷出来东西的,非你莫属,八旗子弟,都有些练家子,本身以玩为主,现在刚好派上用场,那日烟锅从你身边经过,您要拿蒋巧儿盆中的馒头,刚好就这么巧,您就划了烟锅的包裹,我看了包裹的划痕,西洋手术刀,不是平常百姓能有的物件,在座的所有人,能用得上这东西的,只有您和伊藤贤,而伊藤贤并不在场。所以,您划开包裹,用筷子把葫芦夹了出来,顺手还夹出来了一包迷药。”
张阔海又点了一根烟,深吸一口,慢慢吐出。
张阔海:“但是金爷肯定不会下药的,因为没有机会,所以,下药的是蒋巧儿,那坛酒,是蒋福一直备在那的,别人没有机会去下药,只有蒋巧儿有机会,所以呢,金爷和蒋巧儿之间,怕是有什么勾当。我猜,八成是为了金丝葫芦吧。”
蒋巧儿声音有些发抖:“此话怎讲?”
张阔海瞥了一眼,又吐了口烟:“那就得从这金丝葫芦的用途开始说了,金爷说的这么详细,小弟也是茅塞顿开,既然是传信用的,想必孙大帅也不会只送一支葫芦给冯大帅,那里面必然内有乾坤,想必是孙大帅要联络冯大帅的军机要务,但不想被烟锅偷了去。不过,以孙大帅的精明,我想这葫芦八成是个幌子,里面并没有信件,但是江湖上放了风出去,果不其然,烟锅闻风而动,偷了葫芦,金爷和伊藤贤也开始张罗,想必在这,不止金爷一人知道金丝葫芦的奥妙。所以,买葫芦是假,而偷取情报是真。”
伊藤贤听到这,面露难色,下意识的将手插进裤兜。
张阔海继续说道:“烟锅偷的葫芦是真的,却被金爷拦了道,金爷准备充分,那假葫芦应该也是金爷的,掉了包,所以给了蒋巧儿,毕竟是一伙嘛,但是烟锅不服气,那日雨夜的时候便一直在找,而蒋巧儿帮着住客收拾房间,应是发现了烟锅房间有水滴,大约知道烟锅正在寻找,这江湖大盗也不是小女子惹得起的,心生害怕,本来赝品是准备给蒋福,卖给伊藤贤交差的,索性就塞进了罗婉的包袱,这一天多以来,想必罗小姐也没看包裹,直到我们查房的时候才看到。但是其他计划不变,蒋巧儿拿了金爷偷的烟锅的迷药,下进了蒋福的黄酒里,其实说来也怪,我在武清这么多年,没听过蒋福有个女儿,但前些年便有了蒋巧儿,大家也并未生疑,不过仔细一想,这蒋巧儿出现的日子,刚好是北平城清了八大胡同的日子,烟花柳巷的女子纷纷出逃,蒋巧儿怕是其中一个,而金爷呢,当年可是八大胡同的常客,熟识也是人之常情,而蒋福孤家寡人一个,收了蒋巧儿当闺女,实际上,估计也是情人而已。”
蒋巧儿面红耳赤,怒道:“是又怎么样?”
张阔海:“不怎么,只是推论,那么好,蒋福半夜起来,点了灯,应该是准备和什么人夜里聚头,蒋巧儿呢,便准备迷晕蒋福,至于为何要迷晕他,大概是准备跟金爷私奔,毕竟真的葫芦已经在金爷这了,而蒋福又是黑市买卖的中间人,黑白通吃,不下点手段,怕是跑不了,所以,蒋福起了床,坐在柜台,蒋巧儿便督促他喝了两口酒,但是烟锅的迷药效果很好,不大会就麻翻了。这时候,金爷摸黑下楼,准备和蒋巧儿离开,却发现蒋福已经死了,刚好,章泰又偷偷摸摸的开了门,夜深人静,章泰怕引起关注,定是一步一步慢慢走,但是这客栈年久失修,木头吱吱呀呀总是有声音,这声音楼下也听得到,于是金爷抱着蒋福的尸体,放在了柜台内的凳子上,慌乱中掉了铁扳指。”
孙六:“哦,这么说来,金爷就是凶手。”
张阔海笑了笑:“非也,金爷若想杀人,何必这么麻烦,蒋福之所以半夜出来,定是约了人,这人,现在来看,就只有伊藤贤了。依我看,蒋巧儿看蒋福喝了酒,便躲回了内屋,而金爷应当也在那内屋。这个时间差上,伊藤贤下了楼,见到了蒋福,不过蒋福还没有被麻翻,也许二人话不投机,蒋福起身准备和伊藤贤理论,不料药劲上来,直挺挺往前倒去,刚好是个寸劲,伊藤贤想扶,却扶到了脑袋,这蒋福体胖,赶巧了,脖子就折了,伊藤先生,是也不是?”
伊藤贤一手插在口袋,一手扶了扶眼镜:“张警官,你这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金爷哈哈一笑:“是啊,简直就是胡诌!”
张阔海:“并非胡诌,之前我说去了茅厕,但是并没有,而是去了蒋掌柜房间,不过呢,我也去了蒋巧儿闺房,摸出了这个东西。”
张阔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件,正是金丝葫芦。
张阔海:“这便是在蒋巧儿枕头下翻出来的,不错,正如金爷所说,这葫芦的盖,能打开,还拴着葫芦链。”
蒋巧儿震怒:“姓张的,你竟然去我房间偷东西!”
张阔海:“稍安勿躁,我是警察,办案而已。”
说罢便转头问向伊藤贤:“伊藤先生,这就是你要的葫芦,至于蒋福,算你误杀,跟我走一趟如何?”
伊藤贤面沉似水,也不答话,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驳壳枪,正对着张阔海,大喊:“葫芦给我,免你一死!”
孙六正在伊藤贤旁边,直接飞起一脚,正中伊藤贤手腕,伊藤贤手臂抬高,放了个空枪,子弹刚好打在大堂那“招财进宝”的牌匾上。
张阔海从腰间掏出手枪,对着伊藤贤就开了一枪,正中眉心,当场毙命。
电光火石间,众人一惊,罗婉不禁发出惊呼。
张阔海将枪又对准烟锅:“老人家,您可是江洋大盗,落了我的手,我也得拿你交差。”说着拿了绳索,便绑了烟锅,拴在大堂柱子上。
然后,张阔海说:“行了,这事到此为止,死了个日本人,也算案子了了,至于你们几位,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