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一
半年后,那是一个4月的早晨,我在费拉角自家房屋顶层的书房里正忙着写东西,仆人进来说隔壁圣让村的村警在楼下要见我。受到外来的干扰,我心里没好气,吃不透他们找我有什么事。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而且还慷慨解囊,交了慈善基金。作为回报,他们给了我一张卡片,时时放在汽车上,万一因超速行驶或者违规停车被警察抓住,我便可以在出示驾驶执照时,把这张卡片也拿出来,警察就会叮咛我下次小心,对我免于处罚。我心想可能是我的哪个用人遭到了匿名举报(这在法国是很正常的),说她的身份证件有问题。平时,我和当地的警察相处得不错,他们每次登门,我都要请他们先喝上一杯才放他们走,所以觉得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一次来两个警察,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我和他们握了手,彼此问安。然后,年长的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个本子,用脏兮兮的拇指翻着——此人绰号叫“将军”,蓄着威风凛凛的大胡子(这样的胡子我以前从未见过)。
“索菲·麦克唐纳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他启口问道。
“我认识的人有叫这个名字的。”我小心地回答。
“我们刚和土伦的警察局通电话,那边的警察总长要你去一趟,Vous prie de vous y rendre,[138]立刻就去。”
“为什么?”我问,“我和麦克唐纳太太并不太熟。”
我立刻想到索菲一定出事了,很可能和鸦片有关系,但弄不懂为什么会把我牵连进来。
“这个不归我管。毫无疑问,你和这个女人是有过交往的。她好像五天没有回家,后来从港口那边的海水里捞出一具女尸,警方觉得可能是她,要你去认一下。”
一股寒意传遍了我的全身。不过,这样的结局也是在意料之中的。她过着那样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早晚会走投无路,结束自己的生命的。
“她穿的有衣服,身上带着证件,凭这些是可以辨认出来的呀。”
“她一丝不挂,喉咙被人割断了。”
“我的老天!”我吓得失声叫道。我略加思索,觉得识时务者为俊杰,警方反正是可以强迫我去的,倒不如顺从的好。“好吧,我这就去,马上搭乘火车去。”
我看了看火车时刻表,发现可以搭乘五点至六点之间的一趟车到土伦去。“将军”说他将通知土伦的警察总长,让我一到土伦就直接去警察局。那天上午,我没有再写稿子,把一些必需品塞进行李箱,吃过午饭便开车去了火车站。
二
我到了土伦警察局,立即被领进警察总长的办公室。警察总长是个粗汉,坐在办公桌旁,一张脸黑不溜秋,面色阴沉,看上去像个科西嘉人。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吧,他狠狠地扫了我一眼,目光疑神疑鬼的。可是看见我的纽扣孔里挂着荣誉军团勋章(那是我以防万一临时挂上去的),他便满脸堆起笑容,急忙请我坐下,说了一些道歉的话,声称惊动我这样一个有身份的人,实在出于不得已。我对他也以礼相待,说能为他效犬马之劳,我感到不胜荣幸。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他又恢复了先前的那种严厉、粗暴的神情,眼睛看着桌子上材料对我说:
“真是伤风败俗。这个叫麦克唐纳的女人好像名声很坏,是个酒鬼、瘾君子、野鸡。她不但和上岸的水手睡觉,还同城里的地痞流氓上床。以你这样的年龄,以你这样的身份,怎么跟这种人搅和在了一起?”
我本来想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可是,根据我钻研几百本侦探小说的经验,觉得对待警察还是客气点好。
“我和她并不太熟。初次在芝加哥见她时,她还是个孩子。后来,她嫁了个有头有脸的人。大概在一年前吧,通过她和我共同认识的几位朋友,我才又一次见到了她。”
我一边说话一边纳闷,不知道这位警察总长到底是怎么把我和索菲联系在一起的。此时,只见他把一本书推到了我面前说:
“这是在她的房间里找到的。你看看上面的题词,恐怕就不能说你和她不太熟了。”
此书就是我的那本法译版的小说,索菲在书店看到过,想请我签名题词。我签了名,并在下面题了词:“亲爱的,让我们看看这玫瑰花……”题词是当时随便想出来的,语气的确有点太亲热了些。
“假如你怀疑我是她的情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是不是情人不关我的事。”他回答说,眼睛里闪闪发着亮光,“我无意冒犯你,但此处必须补充一句:根据我所了解到的她的性生活取向,你不是她的意中人。可是,有一点得弄清楚:你绝不会把一个自己不太熟悉的人称为‘亲爱的’。”
“这是龙沙的一首名作中的头一行诗,总长大人。像你这样有文化修养的人对龙沙的诗肯定是很了解的。我当时引用这句诗,是觉得她知道这首诗,会联想到下面的诗行,从而感到愧疚,至少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有失检点。”
“当然,龙沙的诗我上学的时候是读过的,可现在乱事如麻,你刚才提到的诗句我早已忘掉了。”
接下来,我把那首诗的第一段背诵了出来。我断定他以前对龙沙的名字连听说也没听说过,所以不怕他知道后边的诗句并不包含劝人改邪归正的内容。
“她显然是读过一些书的。我们在她的房间里找到了许多本侦探小说和两三本诗集。一本诗集是波德莱尔[139]写的,还有一本是兰波[140]的诗集。另有一本英文诗集,是一个叫艾略特[141]的人写的。他的名气大不大?”
“名气非常大。”
“我没时间读诗。再说,我也看不懂英语。可惜呀,如果他是个好诗人,何不用法语写诗,这样可以让法国有文化的人拜读拜读。”
一想到这位警察总长阅读《荒原》的情景,我的心里一下子乐了。突然,他把一张照片推到了我面前。
“对这个人你了解吗?”
我立刻认出是拉里,穿着游泳裤,是最近才拍的一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大概就是去年夏天——当时他和伊莎贝尔及格雷在迪纳尔避暑。我一急,想说不认识,因为我不愿让拉里也陷于这件麻烦事之中,可是细细寻思,觉得既然警方知道了他的身份,我再推说不认识,只会叫人以为里面有不可告人之处。
“他是个美国公民,叫劳伦斯·达雷尔。”
“在那个女人的物品中,这是唯一的一张照片。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他们都是芝加哥附近一个村子里的人,从小就认识。”
“不过,这张照片可是在不久前拍的,我想大概是在法国北部或者西部的一个海滨疗养地拍的吧。要确定位置不会是难事。他是干什么的?”
“是个作家。”我大着胆子说。警察总长的两撇浓眉稍稍抬起来了一点,大概是认为干我们这一行的人,行为都是不大检点的。“不过,他不是靠撰稿为生的。”我又补充了一句,想让拉里的身份显得体面一些。
“他现在何处?”
我又想推说不知道,可还是觉得那样会叫事情更为尴尬。法国的警务也许有各种弊端,但他们有一张网,立刻就能查出一个人来。
“他住在萨纳里。”
警察总长抬头看了看我,显然对我的回答很感兴趣。
“地址呢?”
拉里曾经告诉过我,说奥古斯特·科迪特把他的乡间小屋借给了他。我圣诞节回家时,给那个地址写过信,请他来我家做客,住上几天,可不出所料,他谢绝了我的邀请。此时见总长问起,我就把他的地址说了出来。
“我会给萨纳里那边打电话的,让他到这儿来一趟。从他嘴里也许能问出些情况来。”
我心中暗想,警察总长一定把拉里当成了嫌犯,于是觉得好笑。我断定,拉里很容易就可以证明自己与此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所关心的是索菲的惨剧,想了解更多的细节,可是总长告诉我的情况并不比我已经了解到的多多少。尸体是两个渔民打捞上来的。至于我们那儿的村警说死者一丝不挂,纯粹是夸大其词。凶手没有剥掉她的内裤和乳罩。如果索菲死时还是我以前见过的那身装束,那么,凶手只是扒掉了她的长裤和运动衫。起初,由于查不出她的身份,警方曾在当地报纸上登了一则告示,描述了她的特征,结果引来了一位女子。此人在一条背街上经营地下出租屋,法语称作maison de passe[142],经常有男人带女人或男孩去出租屋鬼混。其实,她是警方的耳目。警方询问了她,问她有什么人到出租屋去,都干了些什么。我上次碰见索菲时,她刚被码头跟前的那家旅馆赶了出来,因为她的行为过于寡廉鲜耻,就连一向宽容的旅馆老板都忍无可忍了。于是,她就到旁边的地下出租屋去,就是刚才提到的那位女子经营的出租屋,想租一套带小客厅的房间。按说,临时把房间租出去,一夜出租两三次,是有利可图的。但索菲按月租,出的价钱更大,于是女房东就答应租给她了。女房东这个时候来警察局,说她的房客几天都没有见踪影了。原先她并没有在意,以为索菲到马赛或者维尔弗朗什去了——最近,英国海军的舰队抵达那两处港口,像磁石一样把海岸线一带许多的女人(年轻的以及年老的)都吸引了去。后来,她看了报上登的关于死者的描述,觉得很符合女房客的特征。被领去辨认死尸时,她几乎没有犹豫,立刻便认定死者就是索菲·麦克唐纳。
“既然尸体已经得到了辨认,何必又叫我来呢?”
“贝莱夫人品德高尚、诚实可信,”总长说道,“但她也许会出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认错人。不管怎么说吧,我觉得应当找一个和死者关系比较密切的人来证实一下。”
“你认为有可能会抓住凶手吗?”
总长耸了耸他那宽厚的肩膀。
“当然,我们正在找线索,曾经到她常去的酒吧间询问过几个人。她可能被哪个吃醋的水手杀害,而水手的船已经离开了港口,或者是遇到了一个图财害命的恶棍。她好像身上老带着钱,免不了叫歹徒见财起意。也许有人了解些线索,知道何人是凶手,但她那个圈子里的人,除非与利益相关,否则没人会说话的。她跟那些坏蛋鬼混,早晚都会落到这种下场的。”
我一时无语。总长要我次日上午九点钟再来一趟,那时他已经接见了“照片中的这位男子”。然后,由一位警察领我们去认尸。
“死者怎么安葬呢?”
“辨认完尸体,如果你们认定死者是你们的朋友,同时愿意负担丧葬费,就可以得到相关的授权。”
“我敢肯定,我和达雷尔先生都愿意获得授权,越快越好。”
“我完全理解。这是一件叫人伤心的事情。应该让那个可怜的女人尽早入土为安,越快越好。这让我想起我这儿有一张殡葬承办人的名片。此人办事周到、收费合理,会为你们把事情打理好的。我在名片上批几个字,他一定会重视的。”
我敢打包票,他一定会从殡葬费里吃回扣的,但还是对他表示了感谢。他送我出门,一举一动都表现得毕恭毕敬。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我即刻前去找殡葬承办人。对方是个爽快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挑了一口棺材,价钱适中,既不是最便宜的,也不是最贵的。他主动提出替我从他熟识的一家花店订购两三个花圈,我接受了他的建议。
“这样可以为先生免去一些麻烦事,也可以表达我对死者的敬意。”他解释说。
我们约定好让柩车于次日两点钟到达太平间。他叫我不必为坟地操心,一切都由他代办,还说“想来死者是新教徒”,如果我同意的话,他将找一位牧师等在公墓那边,于下葬时为死者祈祷。对于他的办事效率,我不得不佩服。不过,鉴于我们素不相识,我又是个外国人,所以他提出我最好预先给他开一张支票,希望我不会介意。他说出的钱数比我预料的要多一点,显然是等着我还价。可是,我二话没说,掏出支票簿来,开了一张支票给他。只见他脸上现出了意外的表情,那样子甚至可以说有点失望。
我在一家旅馆要了个房间住下来,次日早晨又去了警察局。等了一小会儿,就有人把我领进了警察总长的办公室。拉里也在那儿,表情凝重、悲伤,坐在我昨天坐过的那把椅子上。总长高兴地跟我打招呼,仿佛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似的。
“很好,我亲爱的先生,你的朋友极其坦率地回答了我有责任问他的所有问题。他说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没见那个可怜的女人了,对此我没有理由不相信。至于他上星期身在何处以及他的照片为什么出现在了那个女人的房间,他解释得清清楚楚,令人十分满意。照片是在迪纳尔拍的,有一天,他和那女人吃午饭时,照片刚好放在他口袋里,所以就送给了她。我从萨纳里已经收到了报告,报告上对这个年轻人评价很好。再说,不是我吹牛,我是个很有眼光的人,坚信他不可能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那女人是他童年时的朋友,在一个气氛健康的家庭长大,有着种种优越的条件,如今竟会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对此我深表同情。不过,这就是人生呀。现在,亲爱的先生们,我的一个下属将陪二位到太平间去,在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之后,你们的责任就算尽到了。好好去吃一顿。我这儿有一张餐馆的名片,那是土伦最好的餐馆。我在上面批几个字给老板,你们一定会受到最优惠的待遇。辛苦了这么一通,喝上一瓶美酒,对你们会大有好处。”
说话时,他满脸喜色,样子显得很开心。随即,我们跟着一个警察去了太平间。此处的生意很不景气,停尸床上只停放着一具尸体。我们走过去,工作人员揭开了蒙在头上的遮布,现出的场景惨不忍睹——死者那染成了银灰色并烫过了的卷发已被海水泡直,湿漉漉地贴在脑壳上;面部肿得像发面馍馍,看上去似鬼脸一般可怕。尽管如此,一看就知道是索菲无疑。工作人员把遮布又朝下拉了拉,露出了一条刀口——那刀口切穿了喉管,从一个耳朵根切到了另一个耳朵根,让我们俩不忍再看下去。
我们回到了警察局。总长抽不出空接见我们,于是我们就把事情对他的助手说了,助手让我们等了一会儿,便拿来了所需的证件。
我们把证件拿走,给了殡葬承办人。
“好啦,咱们去喝一杯吧!”我说道。
刚才从警察局去太平间,拉里在返回的路上曾说他一眼就认出死者是索菲·麦克唐纳。除此之外,他再也没说过一句话。我领着他向码头走去,到了一家咖啡店——我和索菲曾在这家店里喝过咖啡。外边北风呼啸,平时平静的港湾此时白浪翻滚。渔船随着海水在轻轻地摇晃。阳光亮晃晃的。每次刮北风,视野里的一景一物都异常清晰,就像是用聚焦望远镜看到的一样,在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使人们的心灵在颤抖。我喝了一杯苏打水白兰地,而拉里滴酒未沾唇,碰也没碰我给他要的那杯酒。他一语不发,心情沉痛,木然呆坐着。我没有去打搅他。
过了一会儿,我看了看表说:
“咱们走吧,吃点东西去。两点钟还得到太平间去呢!”
“我饿得肚子咕噜叫,早晨没吃东西。”
从那位警察总长的外表看来,我断定他是个美食专家,于是便将拉里带到了他推荐的那家餐馆。我知道拉里很少吃肉,所以点了煎蛋卷和烤龙虾,又让侍者把酒单拿来,仍按照警察总长的建议挑了一瓶葡萄酒。酒送来时,我给拉里倒了一杯。
“劝你喝下去,”我说道,“杯酒可以解千愁,让你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他顺从地照我的话做了。
“希瑞·格涅沙常说:沉默也是一种交谈。”他喃喃地说。
“这倒叫我想起了剑桥大学教师们的一次别开生面的社交聚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至于这次的丧葬费,你恐怕得一个人承担了,”他说道,“我现在已囊空如洗。”
“我十分乐意承担。”我答道。把他的话又回味了一下,我接着又说道:“你不会真的那样做了吧?”
他一时没有回答我的话。我注意到他的眼里闪出一丝古怪、戏谑的光。
“你不会仗义疏财,把钱都送人了吧?”
“除了够我在轮船来之前用的一点钱,其余的全都送了人。”
“什么轮船?”
“我在萨纳里居住,隔壁有个邻居是马赛一家货轮公司的代理人,货轮的航线往返于近东和纽约之间。他们从亚历山大城发电报给他,说一条开往马赛的船有两个水手生病,在亚历山大城上了岸,叫他找两个替工。他是我的好朋友,答应把我弄上船。我要把我的那辆旧的雪铁龙送给他作为纪念。这样,一旦登船,除过身上的一身衣服以及包里的几件日用品,我就一无所有了。”
“钱是你自己的钱,愿怎么办就怎么办。你是个白种人,已满二十一岁,作为成年人你可以自由支配你的财产。”
“‘自由’这个词用得很恰当。以前我从未感到如此快乐和自在过。到纽约下船,他们会给我一些报酬,够我花一阵子,直至我找到工作。”
“你的书写得怎么样了?”
“哦,已完稿,并印了出来。我开了一张赠书的名单,你在一两天内当会收到。”
“多谢。”
接下来再无话可说,我们俩默默地在友好的气氛中吃完了饭。然后,我要了杯咖啡。拉里点着烟斗,我则燃起一支雪茄。我一边想心事一边望着他。他感觉到我在盯着他瞧,便扫了我一眼,目光里闪出一丝顽皮的神情。
“如果你心里想骂我是个大傻瓜,尽管骂出口好啦,我一点都不会介意的。”
“我心里并没有这种念头。我只是在想:你要是像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日子过得岂不是比现在美满一些。”
他听后笑了。他的笑容很美,我以前说过足有二十遍了——这种笑容恬适、真诚、迷人,反映出他那坦率、诚挚、令人舒心的天性。此处有必要再谈及他的笑容,因为这次的笑容除过包含以上成分之外,还有些许凄婉和柔情。
“现在太迟了。我碰到的女子,唯一可婚可娶的只有可怜的索菲一人。”
我愕然地望了望他。
“发生了那许多事情,你还能这么说吗?”
“她有一个可亲可爱的灵魂,满怀热情、有追求、慷慨大方。她的理想是高尚的。即便她寻求自我毁灭,最后以悲剧告终,里面也蕴含着高尚的因素。”
我哑口无言,对这种奇怪的论断真不知怎么说才好。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娶她?”我末了问道。
“她那时还是个孩子。当时我常到她祖父家,和她一同在榆树下读诗,实话实说,我却没有多想,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丫头心里正孕育着美丽的精神世界。”
我不由得感到奇怪:在结婚这件事上,他竟然只字未提伊莎贝尔。他曾经和伊莎贝尔订过婚,不可能已淡然忘却此事。我只能推想:他也许把他俩的订婚视为两个不明事理的年轻人干下的荒唐事,只能是无果而终。我觉得,若说伊莎贝尔一直在苦苦暗恋着他,这样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恐怕连个影子都没有出现过。
该去料理丧事了。我们到了广场上,那儿停放着拉里的那辆破旧不堪的汽车,然后驱车前往太平间。殡葬承办人所言不虚,果真办事效率很高,把所有的事情均已办妥。天上一片亮晃晃的光,狂风大作,把公墓的柏树吹弯了腰,给葬礼增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氛。葬礼结束后,承办人客气地跟我们一一握手。
“但愿两位先生能够满意。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
“的确非常顺利。”我说道。
“请先生记着,如果有什么差遣,我将随时准备效力,路远路近不在话下。”
我对他表示了谢意。走到公墓门口时,拉里问我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做。
“没有什么别的事了。”
“我想尽快赶回萨纳里去。”
“把我送到旅馆,好吗?”
汽车启动后,我们谁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到旅馆后,我下了车。然后,我们握了握手,他就把车开走了。我在旅馆结了账,拿上行李箱,乘出租车去了火车站。我和拉里一样,也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三
几天之后,我启程前往英国。起初我打算直达彼地,但经过了这一通变故之后,特别想见见伊莎贝尔,于是决定在巴黎停留二十四小时。我给她发了封电报,希望能在下午晚一些时候去她家坐坐,并留下来吃晚饭。到了旅馆,我看见她留的一张便条,说她和格雷晚上有饭局,提出欢迎我在下午五点半之前去,因为她去赴宴前需要更换衣服。
天气寒冷,下着大雨,下一阵停一阵。这样的天气,格雷不大可能去莫特芳丹打高尔夫球了。这对我不是件好事,因为我想单独见见伊莎贝尔。不过,到了他们家的公寓,伊莎贝尔一见我就说格雷到旅行者俱乐部打桥牌去了。
“我对他说,如果想见你,就不要回家太晚。不过,我们的那个晚宴推迟到了晚上九点钟,九点半赶去就行。所以,咱们有的是时间好好聊一聊,我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呢。”
他们已经把公寓转租了出去。艾略特的藏画将在两星期内拍卖。拍卖时他们要到场,所以正准备搬到里茨饭店去住。此事一完,他们就乘船回美国。伊莎贝尔打算把能卖的都卖掉,只留下艾略特在安提比斯家中挂的那些近代画。她虽然并不是十分喜欢这些画,但明智地判断:将来搬到新家,这些画可以起到提高品位的作用。
“遗憾的是,可怜的艾略特舅舅不是很前卫。你知道,毕加索、马蒂斯[143]以及鲁奥[144]的画是很时尚的。艾略特舅舅的画自有其精彩之处,不过怕是过时了些。”
“我要是你,就不操这份心。用不了几年,又会出现一些新的画家。到那时,毕加索和马蒂斯的作品与你的这些印象派画作相比较,也就不见得前卫了。”
格雷和一家生意兴隆的企业在谈判,目前已接近尾声。有伊莎贝尔的钱作为资本,他将会荣任副总裁。这家企业的业务与石油有关,所以他们准备举家迁居达拉斯[145]。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一座合适的住房,有漂亮的花园,好让格雷下班回家后有个地方务花弄草,还必须有一个大大的客厅招待客人。”
“真不知你为何不把艾略特的家具也带走。”
“我觉得这套家具很不合适。我想要的是摩登家具,也许带一点墨西哥情调加以点缀。一到纽约我就去打听,看哪一家装饰公司当下最吃香。”
此时,男仆安托万端着个托盘走了过来,上面放着几个酒瓶。伊莎贝尔历来善于察言观色,知道男人十个有九个都觉得自己掺鸡尾酒比女人技高一筹(情况的确如此),故而请我掺两杯。我把杜松子酒和一种法国酒倒出来一些,掺上少量的苦艾酒。这种苦艾酒可以将干马丁尼从没名堂的酒化为仙露,就连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仙也肯定愿意舍弃山上自酿的酒,跑来一品为快。我自己倒是一直觉得这种酒的口感更像是可口可乐。我把掺好的酒递给伊莎贝尔时,注意到桌上有一本书。
“哈!这是拉里写的书!”我说道。
“是的,今天上午寄来的。我忙得焦头烂额,手头乱事如麻。中午有饭局,下午又去了一趟莫利纽克斯服装店。真不知何时才有闲空看这书呢。”
一个作家成年累月地写一本书,也许呕心沥血才写成,却被人随手放在一旁,等到实在无事可做时才看上两眼,想起来便叫人心寒。拉里的这本书共三百页,印刷质量好,装帧精美。
“你可能也知道拉里一冬天都住在萨纳里。你见过他的面吗?”
“见过。前两天我们俩还去了趟土伦呢!”
“是吗?去土伦干什么?”
“为索菲办丧事。”
“难道她死了不成?”伊莎贝尔惊叫了一声。
“如果她没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为她办丧事呢?”
“这种事可开不得玩笑。”她打住话头,停了一下才又说道:“不过,也没有什么可伤心的。她一定是酗酒和吸毒过量导致的死亡。”
“不是的。她是被人割了脖子,赤身裸体抛到了海里。”
我的感觉大概和圣让的那位警察“将军”一样,认为有必要稍加渲染索菲赤身裸体的状况。
“太可怕了!可怜的人儿。她那样放浪形骸,必然会有这种悲惨的结局。”
“土伦的警察总长也是这么说的。”
“他们知道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但是我认为是你杀了她。”
她一听,惊愕万状地望着我发呆。
“你在胡说什么呀?”她说完,阴阳怪气地扑哧一笑,“随你胡扯去吧。我可是能证实自身清白的,证实我没有去过犯罪现场。”“去年夏天,我在土伦碰见了她,和她进行了一次长谈。”“她没有喝醉吧?”
“没有,脑子很清醒。想当初她准备嫁给拉里,可就在举行婚礼的前几天,她却莫名其妙地不见了踪影。她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我。”
我注意到伊莎贝尔脸上的肌肉变得僵硬了。接下来,我便将索菲的话一五一十复述了一遍。她侧耳倾听着,神情专注。
“后来,我把她的遭遇想了许久,越想越觉得蹊跷。我来你家吃午饭足有二十次了,从未见你午饭喝过酒。那天你一个人吃午饭,为什么放咖啡杯子的盘子里有一瓶齐白露加酒呢?”
“那是艾略特舅舅叫人刚送来的。我想尝几口,看是不是和我在里茨饭店喝的那样合口味。”
“不错,记得你曾极口称赞那酒。我当时有点奇怪,因为你是从不喝那种甜酒的——你非常注意自己的身材,怕喝甜酒会坏了身段。那时候我有个印象,觉得你不怀好意,是在引诱索菲上钩。”
“承蒙夸奖。”
“一般来说,你和人约会是很守时的。你既然约索菲去试衣服——这对她很重要,对你则很有趣——那你为什么不在家等她呢?”
“这是她跟你说的吗?琼的牙齿叫我很担心。牙医忙得不得了,只能按他约的时间去。”
“看牙医,一般都是在看病时就约好下一次去的时间。”
“我知道。可是,他早上打电话给我,说不能按以前约好的时间看病,建议改为下午三点钟,我当然接受了他的建议。”
“难道就不能叫保姆带琼去吗?”
“那可怜的孩子吓得要命,我觉得亲自陪她去,她心里会踏实些。”
“你回来的时候,看见那瓶齐白露加酒有四分之三都被人喝掉了,索菲也不见了,你难道不感到奇怪吗?”
“我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了。我赶到那儿一问,才知道她并没有去,一时觉得莫名其妙。”
“那瓶齐白露加酒怎么解释?”
“哦,我的确看出酒被喝掉许多,还以为是安托万偷喝的呢,差一点责问他。后来觉得他的工资是艾略特舅舅付的,他又是约瑟夫的朋友,所以没有加以追究。他是个很尽职的仆人,即使偶尔偷点嘴,也犯不着我责备他。”
“你可真会撒谎,伊莎贝尔。”
“你不相信吗?”
“根本不相信。”
伊莎贝尔起身,走到了壁炉架跟前。壁炉里炉火熊熊,在这阴冷天叫人感到惬意。她把一个胳膊肘支在壁炉板上,姿态优雅——这是她最为迷人的一种天赋,既仪态万方又不露任何做作的痕迹。多数有身份的法国女子白日喜欢穿一身黑色的素装,她也一样。这样的装束和她那凝脂一般的肤色相得益彰。这次她穿的衣服款式简单,质料贵重,充分凸显了她那窈窕婀娜的身段。她不停地抽烟,抽了好一会儿。
“无论怎么说,我都应该对你无所隐瞒。那天我有事外出,实属不幸。安托万实在不应当把齐白露加酒和咖啡饮具留在房间里。我出门后,就应该将那些东西撤掉。我回到家,见那瓶酒几成空瓶,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索菲失踪,我猜想她一定故态复萌,纵酒狂欢去了。我之所以只字未提此事,是怕雪上加霜,徒增拉里的烦恼。拉里为此事牵肠挂肚,已经够心烦意乱的了。”
“你敢说那瓶酒不是你故意放在那儿的吗?”
“我敢说。”
“我不相信。”
“不相信就不相信吧。”她一甩手,恶狠狠地把纸烟扔进了炉火里,一双美目怒火燃烧,“那好吧,既然你想了解真相,那我就告诉你,然后你就给我滚蛋。是我故意那样做的,而且绝不后悔。我告诉过你,说我会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她嫁给拉里。你和格雷只会袖手旁观,不关心拉里的痛痒。你们只会耸耸肩膀,然后事后说他们的婚姻是个弥天大错。你们不关心,可我关心。”
“如果你不加以阻挠,她现在还活着呢。”
“她嫁给拉里,会将拉里拖入痛苦的深渊。拉里想入非非,以为如此可以叫她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男人全都是些傻瓜!我知道她迟早都会再次堕落——这是明摆着的。那次在里茨饭店聚餐,你也看到了她是多么焦躁不安。她喝咖啡时,我留意到你在看她——她的手抖得厉害,一只手不敢拿杯子,只好用两只手捧到嘴边喝。我看到侍者给咱们倒酒时,她的眼睛贪婪地跟着瓶子转,就像一条蛇盯着一只羽毛方满的小鸡拍翅似的。我知道她哪怕出卖灵魂,也会弄一杯喝的。”
伊莎贝尔把脸直对着我,眼里射出两道光来,声色俱厉,加快语速说了下去。
“当艾略特舅舅把那难喝的波兰酒大吹特吹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了一计。我觉得那酒的味道像马尿,然而我却对其大加赞扬,说我从未喝过这样味道棒到了极点的美酒。我当时就断定,索菲一旦接触到这酒,便难以抵挡住诱惑。于是我就依计行事,又是带她去看时装展览,又是提出要送她一套结婚礼服。约她最后试样的那天,我告诉安托万,说我午饭后要喝齐白露加酒,后又说我约了一位女士来,女士来后让她等一等,喝上一杯咖啡,把酒也留下,她想喝就让她喝。我的确把琼带到了牙医那里,但没有预先约好,医生不能为琼看病。离开诊所,我带琼去电影院看了场纪录片。我打定主意:如果索菲没有碰那波兰酒,我便真心实意和她交朋友。这是真的,我发誓。可是,我回家一看那酒瓶,便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她不见了踪影,我敢拿生命打赌,她这一去将永不回头。”
伊莎贝尔说完,已气喘吁吁。
“我早就猜想到是这么回事。”我说道,“瞧,我刚才所言不虚。你这样做就跟亲手用刀抹她的脖子没什么两样。”
“她是个可恶、邪恶的坏女人,她死了大快人心。”她说着,猛地一屁股坐在了一把椅子上,“给我一杯鸡尾酒,你这浑蛋。”
我走过去,又掺制了一杯。
“你是个卑鄙的坏蛋。”她从我手里接过鸡尾酒时说。随后,她挤出了一个笑容,就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蒙骗你,想叫你不要生气。“你不会告诉拉里吧?”
“我想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你能对天发誓吗?男人说话是靠不住的。”
“我发誓绝不告诉他。即便我想告诉他,也不会有这个机会的,恐怕我今生今世再也见不上他了。”
她一听,立刻坐直了身子。
“这话是什么意思?”
“此时此刻,他已登上了一艘货轮,或者当船员或者当司炉,正在向纽约走。”
“此话当真?他真是个怪人!几个星期前,他还来了一趟这里,为他那本书上公共图书馆查资料,却没听他说一句要到美国去的话。这样倒好,我们可以在美国相见了。”
“对此我表示怀疑。他的美国跟你们的美国相去甚远,要隔上十万八千里呢。”
接下来,我就把拉里的所作所为以及他的抱负叙述了一番,听得她目瞪口呆,一脸的惊愕,时不时打断我的话,连声说“他疯了,他疯了”。我说完之后,只见她垂头丧气,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这下子,我真的失去了他。”
她转过身去,脸抵着椅背哭了起来。她毫不掩饰内心的悲伤,一场痛哭让美丽的脸都变了形。我一时束手无策。她究竟怀着怎样缥缈、矛盾的希望(而在我的叙述之后那些希望全都化为了泡影),便不得而知了。我朦胧地觉得:她原以为只要能偶尔见见拉里,最起码知道他仍是她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便可以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不管这种联系是多么薄弱,而今拉里斩断了这一联系,使得她觉得自己永远失去了他。我感到纳闷,不知她是否觉得自己白费了一番心机,留下的只是满肚子的懊悔。就让她哭吧,哭出来也许心里会好受一些。我拿起拉里的书,将目录浏览了一眼。我离开里维埃拉时,他寄给我的书还没有收到,估计几天内是拿不到手的。书写得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是一本论文集,篇幅和里顿·斯特拉奇[146]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名人传》相仿,论述了若干名人。书中所选的内容叫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一篇是写古罗马独裁者苏拉的——苏拉在独揽大权之后,退位归隐;还有一篇写蒙古征服者阿克巴尔——此人缔造了一个大帝国;一篇写鲁本斯[147],一篇写歌德,一篇写查斯特菲尔德勋爵[148]。显而易见,每写一篇论文都必须阅读大量的资料,难怪拉里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把书写完。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舍得花大把的时间写这本书,也不明白他为何要选这些人物作为研究对象。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觉得拉里可能认为这些人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于是便有了研究的兴趣。他有心弄个水落石出,研究一下他们的成就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我粗粗浏览了一页,想看看他的文笔如何,发现他用的是学术文章的那种风格,但措辞简洁、语气明快,全然没有刚入门的新手那种咬文嚼字、卖弄辞藻的生涩气。看得出,他非常熟悉那些优秀作家,就跟艾略特·邓普顿熟悉达官贵人一样。我的思绪被伊莎贝尔的一声叹息打断了。只见她苦着脸将杯中由热变温的鸡尾酒一饮而尽。
“我不能再哭了,会把眼睛哭肿的,晚上还有个饭局呢!”她从包里取出一个小镜子,担心地左照右照。“随他去吧。我只想有个冰袋敷在眼上,敷个半小时。”接下来,她在脸上扑了粉,涂了口红。之后,她若有所思地望着我问道:“我做了那种事情,你不会因此对我有不好的看法吧?”
“你在乎我的看法吗?”
“你也许会奇怪,我在乎。我希望你对我有好的看法。”
我笑了笑,说道:“亲爱的,我是一个极没有道德观念的人。我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即便不赞成他干下伤天害理的事情,也还会照样喜欢他。你是个不错的女人,自有你的风采——仪态万方、魅力四射。我不会因为你的行为而稍稍看低你的美丽,因为我十分清楚你的美丽完美地综合了高雅的品位以及残酷无情的意志。你只需要一样东西,就可以使你的魅力趋于完善。”
她嫣然一笑,等待着我说下去。
“那就是温柔。”
她唇边的笑意倏然不见了踪影,横扫了我一眼,目光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善意。她定了定神,正要回话,却见格雷摇摇晃晃走了进来。在巴黎住了三年,他增加了好多磅的体重,脸色比以前更红了,头发秃得厉害,但健康状况良好,情绪高涨。看见我,他简直掩饰不住内心的高兴。他说话时夹带着许多口头禅,明明是用滥了的词语,他却深信不疑自己是第一个使用者。什么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啦,屋漏偏逢连阴雨啦,以及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什么的。不过,他心地善良,为人无私、正直、可靠,没一点架子,叫你不可能不喜欢他。我对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谈到即将回到祖国,他既兴奋又激动。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他说道,“我已整装待发。”
“是否已万事俱备了呢?”
“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只剩下在合同上签字了。我未来的合伙人是我大学时的一个舍友,一个挺不错的人,绝对不会叫我吃亏的。不过,一抵达纽约,我还是要即刻飞往得克萨斯落实细节,拿着伊莎贝尔的钱,我可要不见兔子不撒鹰。”
“谁都知道,格雷做生意是有一套的。”伊莎贝尔说。
“我可不是个只知道种田的乡巴佬。”格雷笑了笑说。
接下来,他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将要涉足的生意,一讲就收不住口了。可是,我对这种事情一窍不通,只听明白了一点——他将时来运转、财源滚滚。他越说兴致越高。过了一会儿,他扭过头对伊莎贝尔说:
“依我看,咱们把今晚那讨厌的饭局推掉算啦,咱们三个到银塔餐厅消消停停地吃饭岂不痛快。你觉得呢?”
“这可不行,亲爱的,不能这样做事。这个饭局是他们专门为你我而设的。”
“你们去吧,反正我也是抽不出身的。”我插嘴说,“一听说你们有饭局,我就打电话约了苏珊娜·鲁维埃一起出去吃饭。”
“苏珊娜·鲁维埃是谁?”伊莎贝尔问。
“哦,是拉里的一个女朋友。”我故意逗她说道。
“我早就怀疑拉里金屋藏娇,瞒着咱们呢。”格雷说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没影儿的事。”伊莎贝尔打抱不平地说,“拉里的性生活我是很清楚的。他身边压根就没有女人!”
“好的,大家再干一杯,然后各自准备去吃饭。”格雷说。
我们举杯喝了酒,我向他们说了再见。小两口送我进门厅。我穿外套时,见伊莎贝尔挽起了格雷的胳膊,偎在他身上,望着他的眼睛,脸上露出我曾经指责她所缺乏的温柔表情。
“格雷,请你坦率地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
“不是,亲爱的,不沾边的话。怎么,难道有人这么说你吗?”
“没有。”
她把头掉过去,使格雷看不见她的脸,朝我吐了吐舌头。这种样子,要是让艾略特看见,肯定会说她不像个有身份的人。
“那是两码子事。”我胡乱支吾了一句,然后出了门,随手把门带上。
四
当我再次路过巴黎时,马图林一家已经走了,艾略特的公寓房里有了新的住户。我还是蛮想念伊莎贝尔的——她有闭月羞花的容貌,又非常健谈。她善于体察人意,没有什么坏心眼。可惜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不爱写信,也懒得写信,而伊莎贝尔则从不写信。如果不能给你通电话或发电报,那就会彻底跟你失掉联系。那年圣诞节,我倒是收到她一张贺卡,上面有张漂亮的照片,照的是一幢房屋,房屋的门廊是殖民地时期的,周围长着郁郁葱葱的橡树。这恐怕就是农场上的那幢房屋,他们缺钱时曾想卖但卖不掉,现在大概准备留下来自家住了。邮戳表明贺卡是从达拉斯寄来的,由此可以断定那桩生意已经成功,他们已在达拉斯定居。
我没去过达拉斯,但可以想象得来那儿跟美国其他的城市别无二致——从住宅区开车去商业中心和乡间俱乐部都很方便;富贵人家住豪宅,有大花园,从客厅窗户可望见风景优美的山丘或峡谷。伊莎贝尔肯定会住这样的小区,住这样的豪宅,从地窖到阁楼都是由纽约最时髦的屋内装饰师按照最时新的式样布置。我只希望她的那些画——雷诺阿的画、马奈的花卉、莫奈的风景以及高更的画,挂在她家墙上,不要显得太过时。餐厅无疑会不大不小,正适合伊莎贝尔隔三岔五请女友们来吃午饭,好酒好菜地招待她们。她在巴黎长了不少见识,一眼就可以看出客厅合不合适,客厅不如意,她是不会住的。眼见两个女儿一天天长大,她还指望在客厅为女儿举办交际舞会呢——这可是为人之母的一项惬意的职责。现在,琼和普里西拉恐怕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们姐妹俩肯定有令人钦羡的教养,上的是最好的学校;伊莎贝尔准会叫她们学习琴棋书画,让门当户对的小伙子们一见倾心。格雷想必脸色更红了,心情更愉快了,头更秃了,体重也大大增加了。若说伊莎贝尔,我坚信她不会有什么变化。她会依然光彩照人,美貌不输她的两个千金。马图林一家在社区里一定很有分量。我坚信,他们一定人缘好,颇受欢迎。伊莎贝尔风趣幽默、彬彬有礼、殷勤好客、识分寸知进退;而格雷出类拔萃,是人之佼佼者。
五
我仍然时不时去看望看望苏珊娜·鲁维埃。后来,她的境遇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使她离开巴黎,也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那是一天下午,大致在我叙述的那些事件发生两年之后,我在奥德昂大剧院走廊的书摊前浏览书籍,很惬意地消磨了一个小时,后来觉着闲得无事可做,就想起去看望一下苏姗娜。我已有半年时间没有见她了。她开门时,手端调色板,嘴里衔着一支画笔,穿一件罩衫,上面满是油彩。
“Ah, c’est vous, Cher ami. Entrez,je vous en prie.[149]”
她这样客气使我有点诧异,因为我们之间一般只是以你我相称。我跨进那个既当客厅又做画室的小房间,见画架上放了一幅油画。
“我忙得不可开交,简直都晕头转向了。你请坐吧,我得继续工作了,一会儿都耽搁不得。说来你也不信,我要在迈耶海姆画廊办个人画展,必须准备三十幅画参展。”
“在迈耶海姆画廊?这真了不起。你是怎样做到的?”
迈耶海姆画廊可不是塞纳路上的那些靠不住的小画廊——那些野画廊门面小,一缺钱付不起房租,就会关门大吉。迈耶海姆画廊是一个很体面的画廊,位于塞纳河畔有钱人的地区,享有国际声誉。一个画家一旦被这家画廊看中,就会走上通向成功的康庄大道。
“阿吉里先生带迈耶海姆先生来看过我的画,迈耶海姆先生认为我很有才气。”
“à d'autres, ma vieille.[150]”我回了一句。我觉得这句话最好翻译为:“鬼才会相信你的话,老伙计。”
她瞥了我一眼,随即扑哧笑出了声。
“我要嫁人了。”
“嫁给迈耶海姆吗?”
“别犯傻!”她放下了画笔和调色板说,“我画画画了一整天,也该休息一下了。咱们不妨来杯波特酒,容我细细道来。”
法国人的生活中也有其令人不爽的一面——他们常常在最不恰当的时候逼你喝下一杯酸不拉叽的波特酒。此时,你必须乖乖地从命。苏姗娜取出一瓶酒和两只杯子,把杯子斟满,坐下来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
“今天画画,一连站了几个小时,站得我静脉曲张、腿发痛。情况是这样的。阿吉里先生的妻子今年年初去世了。她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天主教徒。不过,阿吉里先生娶她并非出于本意,而是出于对生意的考虑。他固然敬重她,但若说她的死令他痛不欲生,那就言过其实了。他儿子的婚姻门当户对,儿子的事业也干得风生水起;他女儿的婚事亦安排妥当,要嫁给一位伯爵——那伯爵虽说是比利时人,却是货真价实的贵族,在那慕尔附近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城堡。阿吉里先生认为,他妻子的在天之灵绝不愿因为自己而耽搁了一双儿女的幸福,于是决定不等服丧期满,只要安排妥当就举办婚礼。里尔的房子那么大,只剩下了阿吉里先生一个人,孤零零的,显然需要一个女人在身边,照顾他的起居,料理事务——他那么有身份的人,势必有重要的事务需要关照。长话短说,他请求我代替他妻子的位置。他说的话入情入理:‘我第一次结婚是为了消除两家对立公司的竞争,为此我毫不后悔,但第二次婚姻就要合自己的心意,选自己喜欢的人了。’”
“恭喜,恭喜。”我说。
“代价是失去自由。我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但前途却是不得不考虑的。咱俩之间说说:我马上就要步入不惑之年了。阿吉里先生正在危险的年龄段,万一他突发奇想,去追求一个二十岁的大姑娘,那该如何是好?我还得为我的女儿想一想。她今年十六岁,水灵灵的,越长越像她爸爸。我让她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固然不错,但残酷的现实摆在你面前不容忽视:她既没有当演员的天赋,也没有她可怜母亲的那种气质去当妓女。那我问你,她有什么盼头呢?末了只好给人家当秘书,或者在邮局里谋个差事。阿吉里先生极其慷慨,同意她和我们住在一起,并且答应给她一笔厚厚的嫁妆,使她能嫁个好人家。请相信我,亲爱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说,婚姻仍是女人家最实在的职业。于是,考虑到女儿的幸福,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阿吉里先生的求婚,即使牺牲某种满足也在所不惜——再说,一年一年地过去,这种满足愈来愈不容易获得了。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一旦结婚,我将绝对恪守妇道(d’une vertu farouche)。根据多年的经验,我深信夫妻双方必须绝对忠实,才能使幸福的婚姻固若金汤。”
“这是多么崇高的情操啊,我的美人儿!”我说,“阿吉里先生还会和从前一样每两个星期来一趟巴黎洽谈生意吗?”
“看你说的,你把我当成傻瓜了不成,我的小宝贝?阿吉里先生向我求婚,我提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亲爱的,请听我说,你来巴黎开董事会,我也跟着来。让你一个人来,我是不放心的。’他回答说:‘请放心,我都这把岁数了,不会做出蠢事来的。’我则说:‘阿吉里先生,你正当生命力旺盛的年龄,我比谁都清楚你充满了激情,而且相貌堂堂、气宇轩昂,举手投足都让女人动心。总而言之,我怕你经不起诱惑。’最后,他答应把董事会的位置让给儿子,由儿子代替他来巴黎开会。阿吉里先生假装不快,好像我不通情理似的,其实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说到此处,苏姗娜满足地长出了一口气。“对我们可怜的女人来说,假如男人没有这种难以捉摸的虚荣心,日子就如雪上加霜。”
“这样的结局非常好。但这和你在迈耶海姆画廊办个人画展有什么联系呢?”
“我可怜的朋友,今天你可真是有点不开窍了。多少年来我不是告诉你,说阿吉里先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吗?他得考虑自己的社会地位,得考虑里尔的人喜欢评头论足。他是个重要人物,而我作为他法定的妻子,按他的愿望应该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你也知道外省人的那种德行,他们喜欢管别人的闲事。他们势必会问:苏珊娜·鲁维埃是何许人?他们将得到这样的回答:苏珊娜·鲁维埃是一位出类拔萃的画家,最近在迈耶海姆画廊举办的个人画展取得了巨大成功,真是实至名归。‘苏姗娜·鲁维埃是殖民步兵团一位军官的遗孀,多年靠卖画为生,含辛茹苦抚养一个早早便丧失父爱的娇女,表现出了一个法国妇女的刚毅性格。令人快慰的是:善于发现人才的迈耶海姆画廊将为她举办个人画展,公众不久便可大饱眼福,欣赏到她细腻的笔触和娴熟的技法。’”
“这是胡扯些什么呀?”我竖着耳朵听后,启口问道。
“亲爱的,这是阿吉里先生设计的广告语,将会在法国的各大报纸登出。他做事滴水不漏。迈耶海姆提的条件非常苛刻,但阿吉里先生却认为是小事一桩,予以全盘接受。画展的开幕式上,将会喝香槟酒表示庆祝,美术部部长(此人欠阿吉里先生的人情)将要发表精彩的致辞,将会盛赞我作为女人的情操以及作为艺术家的天赋,最后宣布国家有责任、有义务奖励人才,已经买下我的一幅画由国家收藏。巴黎各界人士都将到场。迈耶海姆将亲自关照那些评论家,确保他们的评论文章不仅要大加赞誉,而且篇幅要长。评论家们是很可怜的,挣的钱实在太少了。给他们一个捞外快的机会,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这都是你应该得到的,亲爱的,”我说道,“好人有好报嘛。”
“Et ta soeur,[151]”她答道,这句话无法翻译,“还不止这些呢。阿吉里先生又用我的名字在圣拉斐尔海边买了一幢别墅,这样,我在里尔的社交界便有了自己的位置,一是因为我是个杰出的艺术家,二是由于我还是个有产业的女人。再过两三年他就要退休了,那时,我们将像上流人士那样在里维埃拉住下去。他可以在海上划船、捕捞海虾,我则专心于艺术创作。我先让你看看我的画再说吧。”
苏姗娜画画已有多年。深受诸多画家情人的影响,她广采众长,最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她的线条仍画不好,但色彩感相当强。她让我看了几幅风景画,有一幅是她随母亲在安茹省居住时画的,一幅画的是凡尔赛宫花园的小景,一幅画的是枫丹白露森林,还有一幅画的是巴黎近郊她所喜欢的街景。她的画朦朦胧胧,似海市蜃楼,却有一种鲜花般的美和一种非刻意雕刻的雅致。我对其中的一幅画产生了兴趣,同时为了取悦她,便提出想花钱买下。记不清那幅画是叫《林间空地》还是叫《白围巾》,时至今日也弄不清名称。我问了价钱,要价也很合理,于是决定购买。
“你真是个天使!”她乐得叫出了声,“这是我的第一笔交易。当然,画展结束后你才能拿到手。我要让此事上报纸,说你买下了这幅画。反正造造声势对你也没有害处。很高兴你选中了这一幅——它恐怕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了。”她拿起一面镜子,从镜子里端详这幅画。“很有情调,”她一边眯起眼睛欣赏一边说道,“这是谁都否认不了的。这几块绿色青翠欲滴,多么精致呀!中间点一笔白色,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将全部画面连接为一个整体。这不是才气是什么?!毫无疑问,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才气。”
看得出来,她朝着专业画家的目标已走出了很远。
“哎呀,我的小乖乖,咱们光知道唠嗑呢,唠得够久了。我得赶快干活去了。”
“我也得走了。”我说。
“顺带问一句,那个可怜的拉里是不是仍然和那些红皮肤的人在一起?”
每次提到神的国度里的居民,她总是喜欢用这种鄙薄的口气。
“据我所知,情况的确如此。”
“拉里和蔼可亲、温文尔雅,他那种人和野蛮人在一起处境一定很艰难。如果电影里的情节可信的话,那些土匪、牛仔和墨西哥人可不是好惹的。倒不是说牛仔缺乏让你动心的吸引力,吸引力绝对是有的!可是,你上纽约的大街上去,口袋里不藏把枪,好像是极其危险的。”
她把我送到门口,在我的两个脸蛋上吻了吻。
“你我相处,开开心心的。日后多想着我点。”
六
我讲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拉里那边音信全无,其实我也没指望能听到他的消息。他历来我行我素,由着自己的性子干事。想必他回到阔别多年的美国,先是在汽车修理厂找了份工作干,后来便当了个卡车司机四处跑,直至把这个国家了解个透。这一目标实现之后,他很可能会把他那奇怪的想法付诸实施——去开出租车。那原本是在和我喝咖啡时开的一句玩笑话,但他如果当真做起来,我一点都不会感到稀奇。那以后我每次在纽约搭乘出租车,都要把司机扫一眼,想着说不定会看见拉里的那双深陷的庄重而含笑的眼睛,却始终没有看见过。后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他年龄太大,当不成飞行员,但他很可能又去开卡车了,在国内或海外运输物资,要不然就是进工厂做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有了闲暇时间,他很可能会著书立传,讲述自己的人生经验,向自己的同胞传经送宝。不过,对他而言,要完成一部书稿得花很长的时间。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岁月在他的身上没有留下印痕,不管从哪一方面说,他都仍然是个青年。
他没有野心,无意追名逐利。要他蝇营狗苟以成为社会名流,只会叫他大倒胃口。他按自己选择的道路生活,心安理得,随遇而安。他是个谦谦君子,不图为人之榜样。但他觉得可能有一些人会受到他的感召,和他具有同样炽热的激情和信仰——人生最大的满足感只能在精神生活中获取。他无私无欲、严以律己,走的是一条不断完善自我的道路,对旁人产生的影响无异于著书立传或传经布道。
我毕竟是个凡夫俗子,对于他的胸怀只能揣度一二。对于普通的饮食男女,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但对于拉里这样光彩夺目的人之翘楚,我只有敬仰的份儿,他之情怀及内心世界却不甚了了。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关于拉里的故事,我只能讲这么多了,深知不足,却也只好如此了。完稿后,我觉得读者阅读此书,可能会感到迷茫,对故事的主旨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便将这部长篇小说重温一遍,看能不能设计一个令人满意一点的结局。这一重温不打紧,我突然有所感悟,万分惊讶地发现: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气氛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早晨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姗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也许会吹毛求疵,但普通大众打心眼里还是喜欢“成功”小说的。就这一点而论,本故事的结局还算令人称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