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师“毛姆”人性三部曲(套装共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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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在此有必要敬告读者,完全可以跳过这一章,并不影响读者把握本书所叙述的故事脉络,因为这一章的大部分文字记载的基本上都是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这次谈话,我觉得写这本书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话说那年秋天,在艾略特辞世两个月后,我前往英国,中途在巴黎逗留了一个星期。伊莎贝尔和格雷到意大利奔丧,之后又回到布列塔尼游览,此时已返回圣纪尧姆大街的公寓楼过起了小日子。伊莎贝尔把艾略特遗嘱的内容详细告诉了我,说他留下一笔钱给他造的那座教堂为他的灵魂做弥撒,另外还捐给教堂一笔维持费。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慈善捐献,留给我的则是那些意义暧昧的18世纪的黄色书刊以及弗拉戈纳尔[117]的一幅画,画面非常漂亮。在弗拉戈纳尔的这幅画里,森林之神在和一个女仙子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由于色情味太浓,不便挂在墙上,而我又不是那种喜欢关上门偷看淫情绘画的人。他对家仆们很是大方,留下的钱不少。他的两个外甥各得一万块钱,余下的家产悉数给了伊莎贝尔。到底余下了多少家产,伊莎贝尔只字未提,我也没问。不过,从她心满意足的表情看来,这笔家产一定不是一笔小数目。

格雷自从恢复健康之后,一直都想着东山再起,急于返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尔在巴黎把日子过得很滋润,但格雷焦虑的心情也影响到了她。格雷和生意圈里的朋友沟通已有些时日,但真正的契机是他能够拿出一大笔钱作为资本。按说格雷本人是没有钱的,可是,艾略特给伊莎贝尔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数目远远超过了格雷所需。所以,在取得伊莎贝尔的同意之后,他和那些人进行了谈判;如果一切进展顺利,他将离开巴黎,亲自到实地考察一下。不过,在成行之前,有许多事情都需要料理。首先,他们必须在遗产税方面和法国财政部达成一项合理的协议。其次,需要处理掉安提比斯的别墅以及圣纪尧姆大街的公寓房。接下来,还得在德鲁奥旅馆筹备一次拍卖,处理掉艾略特的那些家具、藏画和素描。这些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明智之举是等到来年春天再拍卖——那时,大收藏家们将云集巴黎。在巴黎过冬,伊莎贝尔并不觉得遗憾。两个孩子现在法语说得很棒,跟说英语一样流畅。伊莎贝尔倒是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的学校里再上几个月的课。三年来,她们全长高了,长长的腿,瘦瘦的身体,小家伙们个个活泼可爱,虽然目前还没有母亲的那种天姿国色,却很懂礼貌,有着永不满足的好奇心。

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

我和拉里相逢,纯属偶然。我曾经向伊莎贝尔打听过他,伊莎贝尔说自打从拉波勒归来,几乎没有再见过他的面。她和格雷此时已有了自己的朋友圈,都是同一代的人,经常聚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忙得多。一天傍晚,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蓓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当然是读过的,却没看过它在戏台上的表演。由于这是难得一见的盛况,我哪能错过。该剧并非拉辛[118]最优秀的作品,题材太单薄,不足以构成五幕剧,但情节感人肺腑,有几段可以说是脍炙人口。该剧是根据塔西佗[119]短短的一段历史史料虚构的,讲的是提多[120]和巴勒斯坦女王蓓蕾尼丝的爱情故事。提多曾情迷蓓蕾尼丝,甚至发出海誓山盟,要娶她为妻,可后来一登基当上皇帝,为了国家的利益,竟然违背自己的心愿,也不顾蓓蕾尼丝的感情,将她送出了罗马城。这是因为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外国女王结合。剧本围绕着提多的心理斗争而展开——他徘徊于爱情和职责之间,难以抉择;蓓蕾尼丝知道他爱自己,也理解他的处境,便永远地离开了他。

恐怕只有法国人能够充分欣赏拉辛飞扬的文采和词句里所包含的优美的音律。不过,即便是外国人,一旦熟悉了他那“戴假发”[121]的艺术风格,便不由得会为那种缱绻柔情和高尚情怀所打动。很少有人能像拉辛那样懂得台词里包含着多么感人的戏剧成分。我觉得他的那种流畅的亚历山大诗体[122]足以弥补情节上的欠缺,剧中人的长篇宏论采用高超的处理手法将剧情推向预期的高潮,和电影里惊险的镜头一样扣人心弦。

第三幕演完后是幕间休息。我走出剧场到大厅里抽烟。那儿耸立着一尊出自乌东[123]之手的伏尔泰雕像——伏尔泰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饱含讽刺地微笑着。突然,有人在我的肩上拍了拍。我转过身去,感到有点气恼,因为我不愿受到打搅,只想独自享受那些精彩的台词给我的心里带来的喜悦。谁知拍肩人竟是拉里!和往常一样,一见到他,我感到由衷的高兴。有一年没见过面了。我提议戏剧散场后去喝上一杯。拉里说自己没吃晚饭,肚子饿了,建议看完戏后去蒙马特高地。剧终,我们俩又见了面,然后一起走到大街上。法兰西剧院有一种特殊的霉味,而这种霉味跟一代又一代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混杂在一道。这些女招待员很少洗澡,老是哭丧着脸,把观众领到座位前便赖着不走,硬等着观众给她们小费。从这样的地方走到外边呼吸新鲜的空气,会叫你感到浑身轻松。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于是我们漫步走去。歌剧院大街的路灯亮晃晃的,显得傲气十足,天上的群星好像不屑跟它们争奇斗艳,于是便将自身的光华隐匿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倒是希望演戏能演得自然一些,说台词就像平时说话一样,姿势没必要那么过于戏剧化。而我认为他的观点是错误的。该剧以辞藻胜,而且使用华丽的辞藻,所以我觉得说台词就应该拿腔拿调的。我喜欢演员在遇到韵脚时便顿一下加以强调,喜欢他们那格式化的姿势——这种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传承下来的传统,似乎很适合于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我敢说,拉辛一定会愿意让自己的剧本以这种形式加以表演。在重重的限制之下,演员们却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演出了人情味,演出了炽热的感情,真是叫我折服。艺术把传统拿来己用,为的是实现自身的目的——这是艺术之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格拉夫餐馆。餐馆里人满为患,不过,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张桌子,点了鸡蛋和火腿。我告诉拉里,说我见到伊莎贝尔了。

“能回到美国去,格雷会非常高兴的。”他说道,“在这儿,他就像是鱼儿离开了水。除非能重返职场,否则他不会快活的。我敢说,他一定能挣很多钱。”

“如果他能成功,也都是亏了你。你不但治愈了他的身体,也治愈了他的心灵。你使他恢复了自信心。”

“这是雕虫小技。我只不过向他展示了一种方法,让他自我救治。”

“这个雕虫小技你是怎么学来的呢?”

“完全得之于偶然。当时我在印度,正遭受失眠之苦。一次,我把此事给自己认识的一个老瑜伽师随便提了一下,谁知他说马上为我治疗。他的治疗方法就跟你看见我给格雷治病的方法是一样的。结果,那天夜里我睡得很好——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睡得那么香了。后来,大概是在一年之后吧,我和一位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他把脚给崴了。跟前找不到医生,疼得他要死。我心想不妨照那个老瑜伽师的办法试一试,谁知竟然奏效了。不管你相不相信,他的疼痛彻底消失了。”说到此处,拉里哈哈大笑,“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当时比任何人都感到意外。其实,没有什么可神秘的,你只不过是把想法输入病人的脑子里罢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的胳膊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感到意外吗?”

“非常意外。”

“情况就是这样。那次回到文明世界后,我的那个印度朋友把我妙手回春的本事告诉了人们,并带了一些病人来。我坚决不愿意出手,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他们硬缠着我不放。后来,我鬼使神差地竟然把他们全治好了。我发现自己不但能治愈病痛,而且能驱除恐惧。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有恐惧症,不是怕幽闭、怕高,而是怕死,更为糟糕的是怕活着。他们往往看上去好像身体健康、事业发达,无忧无虑的,其实深受恐惧症的折磨。有时我心想这恐怕是一种最恼人的心理状况,怀疑它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本能,是人类从第一次感到生命战栗的原始生物那儿继承来的。”

他很少说这么多的话,我一边听,一边心里暗暗希望他继续说下去。我有一种感觉——他总算把话匣子打开了。也许,方才看的那出戏剧解除了他的部分戒心,剧中人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的台词像音乐一般影响了他的情绪,使得他克服了天生的拘谨。突然间,我感到自己的手发生了变化。刚才对拉里那半开玩笑的提问并没有在意,现在我却觉察到自己的手已不再放在桌面上了,而是不由自主地抬起,离开桌面有一英寸的样子。我吃了一惊,把它瞧了瞧,发现它微微有点颤抖。我觉得胳膊上的神经有点发麻,感到它抽搐了一下,随后,手和小臂自己就抬了起来。我干脆听之任之,既不帮助也不抑制。它们离开桌面有好几英寸,最后,整条胳膊举过了肩头。

“这真是太奇怪了。”我说道。

拉里哈哈大笑。我稍稍用意志加以控制,那只手便落回到了桌面上。

“雕虫小技,”他说,“不必当真。”

“你刚从印度回来时曾跟我们提到过一位瑜伽师。这一套是不是他教给你的?”

“哦,不是他教的。他才没有耐心理会这种事情呢!一些瑜伽师自称具有神力,我不知他是否也有这种自信心,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觉得这般卖弄是幼稚之举。”

说话间,我们点的鸡蛋和火腿送来了。我们狼吞虎咽吃了起来,一边还喝着啤酒,谁都没有再说话。我不知他在想什么,而我的心里则在思索着他的情况。饭后,我点起一根纸烟,他则抽他的烟斗。

“当初你为什么要出走印度?”我冷不丁问道。

“上天的安排。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现在我倒觉得自己在欧洲多年,到那儿去是一种必然结果。对我影响至深的人,似乎只是偶然相遇,而今回想起来,则认为里面有着很大的必然性。他们仿佛一直在等着我,等着我在必要的时候和他们相逢。我出走印度,是因为我的身心需要休息——多年来,我孜孜以求,渴望理清自己的思绪。我登上一艘周游世界的豪华游轮,在甲板上当服务生,开往东方,又穿过巴拿马运河驶向纽约。五年未回美国了,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多年前你我初次相遇于芝加哥时,你也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无知。到了欧洲,我读书破万卷,目睹世间千般变化,但离我上下求索的目标仍相去甚远。”

我原想问问他究竟是什么目标,却又觉得他肯定会付之一笑,耸耸肩,回说不值得一提。

“你也不缺钱,为什么要到游轮上打工呢?”我转而问道。

“我想体验一下生活。一旦心里出现饱和状态,想读书也读不进去时,我发现换换环境大有益处。我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的那年冬天,我曾到兰斯那儿下煤窑,干了有半年的时间。”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讲述了那段经历,此事已在前边的一章里做过交代。

“伊莎贝尔跟你分手,你心里难过吗?”

在回答之前,他打量着我,把我看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出奇地黑,似乎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他的内心深处。

“是的。我那时年轻,太重感情。之前,我一门心思要跟她结婚,曾经做出了规划,要和她共度人生,期望着生活美满。”说到这里,他淡然一笑,“吵架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结婚也是这个道理,得有两个人参与才行。万万没想到,我给伊莎贝尔提供的生活竟会叫她大失所望。我如果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话,就不应该那样做。她年轻,热爱生活。我不能怪她,但我自己也不愿委曲求全。”

读者可能还记得,他和那个农场主守寡的儿媳发生了不干不净的关系之后,便仓皇逃跑,改道去了波恩。我急于听他说下去,却情知必须当心,尽量不问敏感的问题。

“我没去过波恩,”我说道,“小的时候,我倒是在海德堡上过学。那恐怕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了。”

“我喜欢波恩,在那儿住了有一年的时间。我住在波恩大学的一个教授遗孀家里,租赁了他们家的一个房间。他们家平时老住着一两个房客。遗孀有二女,均已入中年,负责烹饪和操持家务。另有一个房客是法国人。起初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练德语,不愿说别的语言。不过后来发现他是个阿尔萨斯[124]人,操一口德语——他的德语即便不如他的法语说得流畅,其语音语调也胜于他的法语。他的穿着像个牧师。几天后,我意外得知他竟然是个本笃会[125]修士。他获得修道院的批准,来波恩大学的图书馆搞研究工作。他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但表面上看和我心目中的修士并无两样。他高个子,体格魁梧,沙色的头发,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脸儿又红又圆。他生性腼腆,有点拘谨,似乎不愿意跟我多说话。不过,他非常懂礼貌,处事周到,一道进餐时总是客客气气的。只有在吃饭时,才能见上他的面。午饭一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过晚饭,他则一头钻进他自己的房间,而我坐在客厅里跟寡妇的一个女儿聊天(另一个女儿在洗碗),练习说德语。”

“这样至少过了有一个月,一天下午,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出去散步,这倒叫我颇感意外。他说可以带我在附近走走,有些地方靠我自己找是找不到的。我是个很能走路的人,而他更能走,让我甘拜下风。第一次散步,我们走了足足有十五英里的路。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并且想熟悉一下德国文学。他的谈吐充满了智慧。他说他会尽其所能地帮助我。那以后,我们每星期都要出去散两三次步。我得知他是教哲学的,已有些年头了。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著作,斯宾诺莎的,柏拉图的,也有笛卡儿的,而德国那些大哲学家的著作我却一本也没有读过。能听他讲讲德国的哲学家,令我喜出望外。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对岸去散步,坐在一个酒庄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也算是吧。’我回答说。”

“他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笑意。接下来,他便谈论起埃斯库罗斯[126]。你知道我是学过希腊语的,可是他对古希腊悲剧作家的了解之深,是我望尘莫及的。听他谈古论今,叫我茅塞顿开。只是一点令我不解,不知道他为何突然问我是不是新教徒。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个不可知论者,但他照样去做礼拜,因为他的病人期望他这样做。他送我上主日学校,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我们家的女佣玛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浸礼会教徒。我小的时候,她老给我讲地狱之火的故事,说罪人将被送进地狱之火受罚,永无宁日,听得我心惊胆战。她和村里的一些人因为某种原因有了过节,她便诅咒他们,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那些人在地狱之火里怎样经受痛苦的折磨,从中获得快感。”

“时至冬日,我对恩斯海姆修士已经有了相当深的了解,觉得他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我从未见他跟谁生过气。他总是那样温和、善良,胸襟之开阔超过了我的想象,待人宽容大度。他博学多闻,我是几斤几两他肯定心中有数,但对待我却好像我跟他一样有学问似的。对我,他从不缺乏耐心,似乎别无所图,只求为我效力。一天,不知怎的,我的腰突然疼了起来。女房东格雷博夫人硬要我上床休息,用热水袋暖一暖。恩斯海姆修士听说我卧病在床,晚饭后跑来看我。除过腰疼得厉害,我感觉身体还是挺好的。你也知道,但凡书虫,对于书都有着特别强烈的兴趣。我原来正在看书,见他进来,就把书放下了。他拿起那本书,看了看书名。那是一本介绍爱克哈特的书,是我在城里的一个书摊上买来的。他问我为什么看这种书,我说自己曾经涉猎一些有关神秘主义的著作,并且和他谈到考斯迪以及考斯迪是怎样引起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的。他用那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打量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神情——那种神情只能被解读为温情。他一定觉得我很可笑,竟然看这种书,但他还会照样喜欢我的,绝不会因此而减弱他对我的感情。至于别人是不是把我看得有点蠢,我反正历来都是不在乎的。”

“‘看这种书,你想寻找什么呢?’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我回答,‘那我就直接去寻找了,不必从书中找答案了。’”

“‘我曾经问你是不是新教徒,还记得吗?你回答我说你还算是个新教徒。这是什么意思?’”

“‘我从小就是被当作新教徒教养的。’我答道。”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不喜欢别人问我的私事,所以一冲动,想让他别管闲事。可是见他满脸的和善,我就不忍心顶撞他了。我首鼠两端,左右为难,不知是该说相信好,还是说不相信好。后来也可能是腰疼让我忘记了自己的底线,要不然就是他身上的某样东西感动了我。反正我开了口,讲述了我的人生经历。”

说到此处,拉里停顿了一下,当他再次拾起话头时,我感觉他不是在对我讲话,而是在向那个本笃会修士陈述了。他忘记了我在跟前。不知是因为时间的关系还是地点的影响,反正他一吐为快,不用我催促,便将一直压在心头的事情讲了出来。

“鲍勃·纳尔逊叔叔很民主,送我进的是马文中学。后来架不住路易莎·布雷德利伯母的再三劝说,到了我十四岁时,他让我进了圣保罗中学。无论是功课还是体育,我都不怎么行,只是勉强过得去。我觉得自己那时是个十分正常的孩子,对飞行特别着迷。那时候,飞行还处在早期阶段,鲍勃叔叔和我一样,一提起飞行便激动不已。他认识几个飞行员;当我说想要学飞行时,他就说愿意为我想办法。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完全可以冒充十八岁了。鲍勃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守秘密,因为他深知一旦邻里知道他让我去当飞行员,一定会招来铺天盖地的谴责。其实,是他帮助我跑到了加拿大,给我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结果,我十七岁就已经翱翔于法国的蓝天了。”

“那时候,我们驾驶的飞机都是些廉价的破烂货,每次飞上天都是玩命。那时的飞行高度,拿现在的标准衡量,简直低得可笑。可我们又不知道这些,只知道那感觉美妙极了。我爱飞行,真不知如何形容当时的感受好,只觉得内心自豪和幸福。在天上,飞得高高的,周围广阔无垠、美不胜收,而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反正到了两千英尺的高度,我就感到不再孤独,不再是一个人独处了,而是有所属了。这话听上去有点蠢,但这的确是我当时的感受。飞翔在高空,脚下有朵朵的白云,那白云就像是一大群绵羊一样。我恬然自得,觉得自己和无限的空间已融为一体。”

拉里停了一下,目光从他那深不可测的眼窝里盯着我。真不知他是在看我还是看别处。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非命,但我没有亲眼所见,故而对我影响不大。后来亲眼见一个人战死,我心里感到非常惋惜。”

“惋惜?”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

“说惋惜,那是因为他是个小伙子,比我才大上三四岁,生龙活虎的,天不怕地不怕。转眼间,一个精力充沛、心地善良的人就变成了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看上去好像从未有过生命似的。”

我没有说什么。我学过医,死人见多了,战争中见的更是多得不计其数。令我沮丧的是:人一死就一钱不值了,没有了一丁点儿人的尊严,就像是废弃不用的木偶被扔在了垃圾堆上。

“那天夜里我睡不着觉,暗暗地流着眼泪。我并不是为自身的安全感到恐惧,而是觉得气愤,为战争的罪恶感到痛心。战争结束后,我回到了家乡。我一直都很喜欢机械,如果不能再飞行了,我打算进汽车厂工作。我受过伤,所以工作的事不便操之过急。后来,他们要我就业,而我不愿接受他们为我选择的职业。他们的努力无果而终。我曾经花费过大量时间思考问题,不断地问自己: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战争的硝烟中我侥幸活了下来,一心想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有意义,但又不知道怎么才能有意义。以前我不太考虑上帝这类问题,而此时我开始苦苦地思索。我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知道自己非常无知,又苦于找不到能够请教的人。我渴望寻找到答案,于是便一头钻进了书堆里。”

“当我把这些心事讲给恩斯海姆修士听时,他便问我:‘你读书读了有四年了吧?那么你找到答案了吗?’”

“‘没有找到。’我回答说。”

“他望着我,神情和蔼、慈祥。我心里像个闷葫芦,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竟值得他如此器重。他用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打着,仿佛在考虑着一项决策。”

“‘我们大智大慧的教会认为,’他启口说道,‘假如你信其有,那才可能成真;假如你祈祷时心存疑虑,但态度虔诚,疑虑便会烟消云散。经许多个世纪的实践证明,礼拜仪式对人的精神影响很大,如果你愿意参加这种仪式,内心一定会感到安宁。我不久就要回修道院去了。你为何不跟我一起走,在那儿待上几个星期?你可以和修士们一道下地干活,也可以在我们的图书馆里看书。这样的体验恐怕比你下煤窑或者在一个德国农场上务工更有意义。’”

“‘你为何提这等建议?’我问。”

“‘我观察你已有三个月了,’他说,‘也许,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你和你的信仰之间仅隔着一层纸,一捅就破。’”

“我对他的建议未置可否。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有人拨弄了一下我的心弦。末了,我说我会考虑的。此话题他搁下不再提起。此后,恩斯海姆修士在波恩又待了一段时间,我们再没有谈及与宗教有关的事情。可是,他临离开波恩时,给我留下了修道院的地址,说如果我打定主意要去,不妨给他写信告知,他将为我做出安排。他走后,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思念他。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便到了仲夏时节。我喜欢在波恩消夏,读了很多人的著作,有歌德的、席勒的、海涅的、荷尔德林的以及里尔克的。可是,从他们的书中,我没有找到答案。期间,我经常考虑恩斯海姆修士的建议。最后,我决定接受他的邀请。”

“恩斯海姆修士前往车站接我。修道院位于阿尔萨斯的乡间,风光旖旎。他把我介绍给了院长,然后领我去那个拨给我住的小房间。里面有一架狭窄的铁床,墙上挂着耶稣受难像,陈设简陋,只是些生活必需的东西。吃饭铃响时,我向食堂走去。那是一个有着圆顶的大厅。院长率两个修士候在门口,一个修士端一盆水,另一修士手拿一条毛巾。院长在来宾手上洒几滴水,算是洗了手,然后用一位修士递过来的毛巾为之擦干。除过我,另外还有三个来宾——有两个是路过的牧师,留下来吃顿饭,还有一个满腹牢骚的法国老人,是来修道院过隐居生活的。”

“院长和两个助手,一正一副,在餐厅的上首就座,各自坐一张桌子;修士们在沿墙的两边坐,见习修士和勤杂人员以及客人们则坐在餐厅正中。做了感恩祷告之后,大家就吃了起来。一个见习修士在餐厅进口处站定,以一种单调的声音诵读一册训导书。吃完饭,大家又做感恩祷告。院长、恩斯海姆修士、来宾以及负责接待来宾的修士,进入一个小房间喝咖啡,谈了些日常事务。然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在那儿住了三个月,日子过得快快活活的。那种生活很适合我。修道院的图书馆很棒,我看了不少的书。修士们没有一个企图用任何方法影响我,但是,很高兴和我交谈。他们的学识、虔诚的态度以及超凡脱俗的气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你不要以为他们过的是一种无所事事的生活。其实,他们时时都在忙碌。他们自耕自种,我偶尔下田相助,叫他们感到由衷的高兴。我喜欢做祈祷时的那种壮观的场面,而最喜欢的则是晨祷。晨祷是在清晨四点钟进行的。坐在教堂里,周围漆黑一团,修士们身穿神秘的晨祷服,头巾遮在头上,用铿锵的男音唱着礼拜仪式的歌曲,那场面真是动人心弦。修道院的日常生活规律性很强,能起到安神定心的作用。尽管你充满了活力,尽管你的思想一刻也不停止,但你的心里一片静谧。”

说到这里,拉里苦笑了一下。

“跟罗拉一样,我可真是生不逢时呀。要是出生在中世纪就好了,因为那时候宗教信仰是铁定的事,我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之路清清楚楚,只要加入教会就可以了。现在让我信教便难了。我渴望信仰上帝,但做不到,因为上帝比普通的正人君子强不到哪里去。修士们告诉我,说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彰显自身的荣耀。这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目标。贝多芬创作交响乐难道是为了彰显自身的荣耀吗?我相信不是的。我认为他创作是因为他内心回荡着音乐,需要他表现出来,而他竭尽其能,努力把这些音乐表现得尽善尽美。”

“我常听修士们一遍遍地念主祷文,但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苦苦地祈求天父赐给他们每日的口粮呢。难道孩子们还需要祈求他们尘世的父亲给他们提供食物吗?孩子们指望着父亲供养,不会因此而感激他,也没必要那样做。对于一个只生孩子不养孩子的父亲,我们只会加以谴责。在我看来,如果万能的造物主无心给自己创造的众生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和精神食粮,那还不如不创造的好。”

“亲爱的拉里,”我说道,“幸好你没有出生在中世纪,否则,你毫无疑问会被处死的。”

他听后笑了。

“你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继续说道,“难道你愿意让别人当面颂扬你吗?”

“那只会叫我尴尬。”

“这一点上咱们是英雄所见略同。上帝恐怕也不愿意听奉承话。想当初在空军里服役时,有个家伙对上司溜须拍马,弄了个肥差,结果遭到大家的鄙视。假如靠着阿谀谄媚以求获得‘拯救’,那么,也会遭到上帝鄙视的。依我看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积德行善最合上帝的心意。”

“不过,最叫我想不通的还不是这个。人们对于什么是罪恶有着种种偏见,据我所知,那些修士们就多少带有偏见,而我对他们的看法不能苟同。我在空军里结识了许多人,有的一喝酒就喝个烂醉,有的玩女人,有的满嘴脏话;飞行员里也有害群之马——一个家伙因开空头支票被抓住,判了六个月的刑。也不能全怪那个‘害群之马’——他以前囊空如洗,做梦都想不到能弄到那么多钱,一下子便冲昏了头脑。在巴黎,我遇到过一些坏人,回芝加哥时见到的就更多了。一般来说,他们的劣根性来自遗传,他们也是身不由己呀;有的则是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变坏的,这一点上他们是没有选择权的——对此,社会恐怕得负更大的责任。如果我是上帝,对于这些坏人,哪怕是罪大恶极的,也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惩罚,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恩斯海姆修士胸襟开阔,认为所谓的地狱就是失去了上帝佑护的地方。话又说回来,假如下地狱是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惩罚,那么你想想,仁慈的上帝会加以施行吗?归根结底,人类可是他一手创造的。如果说他创造的人类有可能去犯罪,那么,他就难辞其咎。如果有陌生人进我家的后院,我驯养的狗扑上去咬他,而我将狗打一顿,那便有失公允了。”

“如果说是大慈大悲、无所不能的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他何必又要创造出罪恶来呢?按照修士们的说法:一个人只有克服内心的邪念,抵御诱惑,接受上帝的考验,经历痛苦、悲伤和灾难,使自己变得纯洁,才有资格接受上帝的恩典。这就像是派个人去送信,却在路上布一个迷宫,让他难以通过,再挖一条壕沟,逼他泅水而过,最后筑一道高墙,逼他攀爬。我不相信一个大智大慧的上帝会出如此下策。依我之见,还不如信仰一个普通的上帝——这个上帝不是致力于创造世界,而是致力于改善现状;与人类相比,他无比善良、智慧和伟大,和那些并非他创造的罪恶不懈斗争,最终取得胜利。不过,话又说回来,世人究竟为何信仰现在的这个上帝,我心里也是一本糊涂账。”

“无论是在理智上还是情感上,这些问题让我十分纠结,而那些好心的修士却无法为我解答。我和他们显然不是一股道上跑的车。我向恩斯海姆修士辞别时,他满脸慈祥地望着我。他一定认为我在修道院获益匪浅,想问一声,却没有问出口。”

“‘恐怕我让你失望了,恩斯海姆修士。’我说道。”

“‘哪里的话。’他回答,‘你是个宗教修养很深的人,目前不信上帝,而上帝以后会把你挑选出来的。你一定会回来的。至于回到这儿来,还是到别的修道院去,只有上帝能够决断。’”

“我到巴黎住下来,在那儿度过了残冬。我对科学知识一无所知,后来觉得该了解了解科学了,至少得掌握一点常识吧。于是,我读了不少相关的书。我也不知道自己学到了多少知识,只觉得自己十分孤陋寡闻。若说这一点,我老早就有自知之明了。春天姗姗来临,我到乡间去,在靠近河而建的一个客栈里住下来,不远处有一座美丽的法式古镇——那儿的生活平静如水,似乎两百年没有起过波澜。”

我猜想那年夏天拉里是和苏珊娜·鲁维埃一起度过的。不过,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后来,我去了西班牙,想看看委拉斯凯兹[127]和埃尔·格列柯[128]的画。我觉得:宗教不能给我提供答案,也许艺术可以为我指出一条路吧。我浪迹天涯,四处游荡,最后去了塞维利亚。我喜欢那地方,打算在那儿过冬。”

我二十三岁那年也去过塞维利亚,也喜欢那地方。我喜欢那弯弯曲曲白颜色的街道,喜欢那教堂以及瓜达尔基维尔河畔一望无际的平原。我还喜欢那些安达卢西亚姑娘,她们一个个风韵十足、活泼可爱,黑色的眸子闪闪发亮,头上插一朵康乃馨,把一头黑发衬托得如乌云一般,而康乃馨显得愈加艳丽。她们美丽的肤色以及诱人、性感的嘴唇令人着迷。是呀,那时候年轻,觉得自己到了天堂。拉里到那儿去的时候,比我当年大不了多少。我不由得心想:见了那些迷人的姑娘,他不可能无动于衷。他以下说的话解答了我心里的疑问。

“我遇见了一个在巴黎就认识的画家,名叫奥古斯特·科迪特,此人曾经和苏珊娜·鲁维埃同居过。他来到塞维利亚写生,勾搭上一个女孩子,两个人就住在了一起。有天晚上他请我和他们一道去埃里丹尼亚剧院听一位弗拉门戈[129]歌唱家演唱,把他情妇的闺密也带了去。”

那个闺密有沉鱼落雁的容貌,年仅十八岁。她跟一个小伙子闯了祸,有了身孕,不得不离开了自己的村子。那个小伙子正在服兵役。她将孩子生下来后交给奶妈照料,自己进了一家烟草厂打工。我把她带回了我的住处。她活泼可爱,非常招人喜欢。过了几天,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生活。她回答说愿意。于是,我们在一家旅馆租了两个房间,里面有寝室和客厅。我让她辞去工作,可是她老大不愿意。这倒也好,因为这样一来,白天我可以用来做些事情。我们自己开火做饭。她上班前准备好早餐,中午回来做午饭,晚饭我们则下馆子去吃,吃完饭就去看电影或者去跳舞。她把我看作疯子,因为我洗过一次蒸汽浴,而且每天早晨坚持用海绵蘸冷水擦身子。她把孩子寄养在一个村子里,离塞维利亚有几英里的路程,我们常在星期天去看孩子。她跟我同居是想积攒些钱,等她的男友服完兵役回来,他们就租套房,再用这些钱装修房子,对此她毫不隐瞒。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可爱,将来一定能成为她的心上人帕克的好妻子。她整天乐呵呵的,性格温和,懂得情意。她把人们讳莫如深的性交视为身体的自然功能,与身体别的功能是一样的。她从性交中获得欢乐,也乐得给别人带来欢乐。在床上,她活像一头小兽,不过却是一头善良、迷人、温和的小兽。

“后来,一天晚上,她告诉我,说她收到帕克从西属摩洛哥(他服兵役的地方)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就要复员,两天内将抵达加的斯。第二天早上,她把自己的东西打了包,把钱塞在长袜子里,让我送她上车站。当我把她送上车厢时,她热烈地吻了我。一想到就要和自己久别的心上人重逢,她兴奋不已,早已没有了心情跟我话别。我敢肯定,不等火车开出车站,她就会把我忘到九霄云外。”

“她走后,我继续留在塞维利亚,直至秋天来临,然后就踏上了前往印度的旅程。”

时间已经很晚了。客人们纷纷离去,只有几张桌子旁还坐着人。那些没有事做,来消磨时间的人都回家去了。那些看完戏剧或电影跑来小酌或垫补肚子的人,也已经离去。时不时会有几个夜猫子晃晃悠悠走进来。这时,只见一个高个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英国人)和一个小混混走了进来。此人像是个英国的知识分子,有一张马脸,面色苍白,鬈发已开始谢顶。他跟许多人一样有一种幻想症,总以为一到了国外,以前的熟人就认不出他来了。小混混在狼吞虎咽地吃一大盘三明治,而他在一旁观看,脸上带着喜悦和慈祥的神情。真是好胃口呀!在吃客中,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认出那人在尼斯时和我去同一家理发店理过发。那是个大胖子,上了点年纪,头发花白,有一张虚肿的红脸,眼皮底下出现了两个大大的眼袋。他是美国中西部的一个银行家,经济大崩溃之后离开了故乡,不愿面对政府部门的调查。不知道他是否犯了罪,即便犯了罪,在法国当局眼里也是个小鱼小虾,犯不着引渡他。他摆出一副高傲的架势,像低级政客那样装出君子相,然而眼睛里却含着惊恐和忧郁。他总是浑浑噩噩,一种半醉半醒的样子。他经常跟妓女鬼混,而那些人恨不得榨光他的油水。此刻,有两个涂脂抹粉的中年女子跟他在一起,对他冷嘲热讽,毫不掩饰心里的蔑视。对于她们的话,他也仅仅能听懂一半,只顾嘿嘿嘿地傻笑。这就是风月场上的世态炎凉!他还真不如留在国内,咽下自己酿的苦酒。那些女人总有一天会把他榨干的。到那时候,他将无路可走,只好投河或者服安眠药自杀了。

在深夜两点和三点之间,客人有所增加,大概是因为那些夜总会打烊了吧。一伙美国小青年大摇大摆走了进来,一个个喝得醉醺醺,又喊又叫,不过,他们坐了一会儿就滚蛋了。离我们不远处有两个胖女人,并排坐在一起,身上紧绷绷地穿着男式衣服,阴沉着脸,一声不吭地在喝闷酒。来了一群穿晚礼服的人——这类人在法语里叫作gens du monde[130]。他们显然东游西逛了一天,此刻跑来吃夜宵,以此给自己的一天画个句号。他们来了,后来又走了。有个小个子男人,穿着朴素,面前放了一杯啤酒,坐在那儿看报有一个多小时了,我见了不由得起了好奇之心。他留了一撮整齐的黑胡子,戴着夹鼻眼镜。最后,终于有个女子走了进来,和他坐在了一起。他冲女子点点头,冷冷淡淡的,八成是因为女子叫他久等,惹他生气了。女子年轻,穿着寒碜,浓妆艳抹,倦容满面。过了不久,我看见女子从手提包里取出一样东西递给了他,我认出那是一些钱。男子看了看那钱,脸上布满了阴云,随即说了一通话。我听不见他说的是什么,但从女子的表情猜想,一定是骂她的。而她说了几句话,像是在为自己开脱。冷不丁,男子欠过身去,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她先是惊得叫了一声,随后抽抽搭搭哭起来。老板听见哭声,急忙跑上前查看情况。他好像在警告他们,叫他们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就赶他们出去。女子冲着这位老板发作起来,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他,叫他少管闲事,由于嗓门儿高,每句话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他扇我耳光,那是我罪有应得!”她高声嚷嚷道。

女人啊,女人!过去我一直认为,要靠女人卖淫吃饭,你必须膀大腰圆,像恶煞神一般,还得讨异性的喜欢,动刀动枪是家常便饭。而眼前的这个家伙又低又矮,看样子像是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小职员,竟然能在这人满为患的行业里占有一席之地,不能不叫人感到意外。

伺候我们这张桌子的侍者要下班,急于拿到小费,便将结账单送了过来。我们付了钱,又要了两杯咖啡。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道。

我觉得拉里有意要说,而我有心想听。

“你没有听烦吗?”

“没有。”

“后来,我们的船去了孟买,在那儿停留三天,让旅客们上岸游览风光或者做短途旅行。第三天下午,我不值班,于是上岸瞎转悠,东瞧瞧西看看。那儿人山人海,什么人都有——中国人、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以及肤色像你的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身躯庞大的公牛拉着车行走在大街上,一个个驼着背,头上的犄角老长老长!我还跑到象岛一趟,参观了那儿的石窟。轮船行驶到亚历山大城的时候,曾有一个印度人上了船,是到孟买去的。乘客们都有些瞧不起他。他是个矮胖子,圆脸庞,棕色皮肤,穿一套黑绿两色格子的厚花呢衣服,围一条牧师的领子。有一天晚上,我来到甲板上想透透气,他走过来跟我搭话。当时,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自己待着。他连珠炮似的问了我一大堆问题,我却爱搭不理。我告诉他,说我是个学生,来船上打工,挣点盘缠回美国去。”

“‘你应该在印度待一待,’他说,‘西方有许多需要向东方学习的东西,多得超出了西方人的想象。’”

“‘是吗?’我说。”

“‘不管怎样,’他继续说道,‘象岛的石窟你是必须要去看的。你一定会不虚此行。’”

拉里讲到此处,停下来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去过印度吗?”

“没去过。”

“后来我就去了象岛,站在那儿观看三头神巨像——那是岛上极为壮观的一景,心里在琢磨着它代表着什么。忽听身后有人说道:‘看来,你接受了我的建议。’我转过脸去,定了定神才认出了说话人是谁——他就是那个穿厚花呢衣服,戴牧师领子的小个子。此时,他却穿一袭橘黄色长袍——事后我才知道,那是罗摩克里希纳教派[131]的长老所穿的衣服。他已经不再是先前那个滑稽、叽叽喳喳爱说话的小矮子了,而成了一个气宇轩昂的人物。我们俩都在观看那尊巨像。”

“‘一个是大梵天,司创造,’他说,‘一个是毗湿奴,司护持,还有一个是湿婆,司破坏。这三大神代表的是终极境界。’”

“‘我怕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说道。”

“‘这一点也不奇怪。’他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回答道,同时挤了一下眼,仿佛在嘲笑我,‘你要是能吃得透上帝,那他就不是上帝了。谁又能解释得清什么是“无极”呢?’”

“他双手合十,微微鞠了一躬,然后便扬长而去了。我待在原地继续观望那三个神秘的头像。我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心里异常兴奋。你知道,有时候你回忆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都到了嘴边了,可你就是叫不出来。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如此。出了石窟,我坐在台阶上瞭望大海,在那儿坐了很长时间。关于婆罗门教,我所有的知识都来自爱默生的几句诗。我绞尽脑汁想把那几句诗背出来,但就是做不到,我感到很恼火。回到孟买,我钻进一家书店,想看看有哪个诗集收入了那几句诗,结果在《牛津英诗选》里找到了它们。你能背得下来吗?”

不把我放在心上,那是痴心妄想;

他们要飞翔,我就是翅膀;

我是怀疑者,也是怀疑的思想,

婆罗门唱圣歌把我颂扬。

“我在当地的一家餐馆吃了晚饭。由于只要十点钟之前回到轮船上即可,于是我便信步走上广场溜达,从那儿眺望大海。天上繁星点点,多得简直前所未见。热了一整天,此时凉爽宜人。我找到一个公园,在长凳上坐下。公园里漆黑一团,不时有白乎乎的身影默默地从我旁边走过。白天的天气晴朗,阳光灿烂,人群熙攘,身着五颜六色服装,空气中弥漫着辛辣而芳香的东方气味,令我心醉神迷。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大巨像就像是画家的画龙点睛之笔,抹上这一笔色彩,使得画面趋于完整,并带来了一种神秘的气息。我的心狂跳不已——我突然强烈地感受到,印度要赠送给我一件礼物,我必须收下。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旦失去,就永远也不会再有了。我当机立断,决定不回轮船上去了,反正那儿也没有我什么贵重的东西,旅行包里只装了几件零碎物件。我缓步向居民区走去,想找家旅馆住下。旅馆很快就找到了,我要了个房间。我的财物只有身上的这身衣服、一点零钱、一本护照以及银行信用证。我感到一身轻,自由极了,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

“轮船在十一点钟起航。为保险起见,我一直待在房间里,到了那个时间才走出旅馆,上码头目送它离开。然后,我去了罗摩克里希纳教会,想拜访那个在象岛跟我交谈过的长老。我不知道他的名字,费口舌解释了几句,说要见的那位长老刚从亚历山大城来到此处。和长老会面时,我说自己决定在印度留下来了,问他应该看些什么。我们长谈一番,末了,他说自己当晚要去贝拿勒斯,问我愿不愿跟他同行。我高兴得差点没跳起来。我们乘坐的是三等车厢,里面人满为患,乘客们又是吃又是喝又是说话,空气闷热极了。我一夜没合眼,次日早晨十分疲倦,而长老却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我问他是怎么保持精力的。他回答说:‘靠的是参究无极,于无限中修心养性。’我吃不透他的话,但眼睛却看得清他精力充沛、神清气爽,就像是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睡了一夜好觉一般。”

“贝拿勒斯总算到了。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来迎接我的同伴。长老吩咐他给我找个地方住。这个年轻人叫马亨德拉,是位大学教师,和气、善良、聪慧。我们俩一见如故,彼此产生了好感。傍晚时分,他乘船带我游览恒河,叫我大开眼界。全城的人都来到了河岸边,场面极其壮观,让人心生神圣的敬畏感。而第二天,他带我去看的景象更叫人叹为观止。天没亮他就到旅馆找我,又带我去了恒河边,让我目睹了一幅令人无法相信的场景——成千上万的人来到河边洗净化浴和祷告。我看见一个瘦高个男子,蓬发虬髯,光着身子,只有一条兜带遮住下体,伸出两只长胳臂,仰着脸,面对冉冉升起的太阳高声祈祷。那场面给我留下的印象简直无法形容。我在贝拿勒斯待了六个月,屡次三番于拂晓时分到恒河边去看那稀有的景象。每次去,都叫我感叹不已。那些人的宗教信仰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不掺杂任何疑虑的,那种信仰渗透在他们的每一个细胞里。”

“所有的人对我都很好。他们发现我不是来猎虎的,也不是来做生意的,而是来学习的,便不遗余力地帮助我。他们听说我想学习兴都斯坦语,感到由衷的高兴,又是为我找老师,又是帮我借书。对于我提出的问题,他们有问必答。你对印度教了不了解?”

“只知道一点皮毛知识。”我回答。

“我还以为你会对这门宗教感兴趣呢。印度教认为宇宙无始无终,永远在变化之中,先是到极盛,再从极盛到没落,没落至消亡,然后再复生,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还有什么样的信仰比这种信仰更为精彩呢?”

“印度教徒认为这种周而复始的轮回,其目的是什么?”

“他们大概认为这就是‘无限’的本质。可以看到,他们的这种生死观认为人生只是一个阶段,应该根据每个人的前生前世的作为或惩罚或奖励。”

“这种信仰主张的是生命轮回论。”

“人类社会有三分之二的人都信这个。”

“信的人多并不一定就是真理。”

“不错,但至少值得认真思考。基督教曾经吸收了不少新柏拉图主义[132]的思想,也完全可以将这种学说纳入其中嘛!其实,基督教在初期阶段就有一个流派相信这种生命轮回论,却被视为异端邪说。若非如此,基督教徒们定会笃信这种观点,就像他们相信耶稣复活一样。”

“我觉得这意味着灵魂从一个躯体转向另一个躯体,而这种转换无休无止,根据前生的功与过区分优与劣。你说是不是?”

“我想是的。”

“可是,我不仅有灵魂,也有躯体呀。谁能说得清我之所以是我,我的躯体碰巧在其中起了多大作用呢?如果没有那只畸形足,拜伦还能成为拜伦吗?如果没有癫痫症,陀思妥耶夫斯基还能成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是不会说‘碰巧’的。他们会说是你前生的所作所为,才使你的灵魂投进一个残缺的身体。”拉里说着,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目光飘向远方。后来,他嘴角浮出一丝笑意,眼里带着若有所思的表情,继续说道:

“你可曾想到过,这种轮回论阐述了恶有恶报的道理,却也说明了恶在世间是必然的存在?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乖乖地忍受,并在今世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自己接受恶报倒还容易,只要挺起胸膛去承受就行了,但最叫人受不了的是目睹他人遭受痛苦,而那种痛苦并非罪有应得。如果你能想得通,就会认为:那是前世造孽的必然报应,你可以同情他们,尽你的力量去减轻他们的痛苦,而且理当如此,但你却没有理由怨天尤人。”

“可是,为什么上帝不在一开始就创造一个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一个不需要功与过决定人生的世界呢?”

“印度教徒不说什么开始不开始。他们认为人的灵魂与宇宙共存,和日月同生,其本质由前世而决定。”

“那么,这种生命轮回学说对信徒的生活有实际影响吗?这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我想是有的。我可以告诉你,我认识一个人,这种学说就对他的人生产生了实际影响。话说我到印度的头两三年,一般都住在当地的旅馆里,但有时候也有人会请我去他家住住,其中一两次去土邦主家做客,住的是豪宅。通过贝拿勒斯一个朋友的关系,我被邀请到北方的一个小邦去做客。那个邦的首府让人心情愉悦,是‘一座桃红色的城市,历史悠久’。我被引荐给了该邦的财政部部长。他在欧洲求过学,是牛津大学的高才生。与之交谈,你会觉得他是个不乏智慧的进步开明人士,一个颇负盛名的精明强干的部长,一个聪颖、机敏的政治家。他身穿西装,外貌整洁,长得一表人才,跟大多数中年印度人一样有点发福,嘴上留一撮胡子,修剪得又短又整齐。他经常请我去他家做客。他家有一个大花园,我们就坐在参天大树的树荫下海阔天空地聊天。他有一个妻子和两个成年的孩子。你会觉得他是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英国化了的印度人。谁知一年后,也就是他五十岁的时候,他竟然要辞去肥差,将家产交给妻子和孩子,去做一个托钵僧云游四方,这叫我不由得吃了一惊。而最叫人感到意外的是,他的朋友们以及那个土邦主都顺其自然,认为这很正常,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一天,我跟他说:‘你思想开化,见过世面,又读书破万卷——科学、哲学、文学无不浏览,难道你真心实意相信灵魂转世一说吗?’”

“他听后表情大变,换上了一副先知的面孔。”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道,‘假如我不相信,那么,生命对我而言就没有意义了。’”

“你自己相信吗,拉里?”我插话问。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认为,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那样从心眼里相信。这种信仰已经注入了他们的血液中。对你我而言,它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观点。我既相信也不相信。”

他停顿了一下,用手托住下巴,眼睛望着桌面。片刻之后,他把身子又靠了回去。

“我曾经有过一次离奇古怪的经历,我想讲给你听听。当时我在静修处修行,一天晚上在自己的小屋里,正在按印度朋友教给我的方法练习冥想。我点了一支蜡烛,把注意力集中在烛光上。过了一段时间,我在烛光里很清晰地看见了许多人,一个挨一个地排成了一条长龙。为首的是一个年事已长的妇女,戴一顶花边帽,两鬓灰白的头发垂下来盖在耳朵上。她上穿黑色紧身衣,下穿黑绸荷叶边裙(我想就是19世纪70年代流行的那种款式),面对着我,姿态娴雅、超脱,两臂沿身体下垂,手掌心向着我。她脸上布满了皱纹,表情亲切、和蔼、温柔。紧随其后的是一个瘦高个犹太人,由于侧着身子,只能看见他的侧身像——大鹰钩鼻子、厚嘴唇,穿一件黄色宽松长袍,浓密的黑发上扣一顶黄色瓜皮帽。他看上去像个勤奋好学的学者,神情严肃,同时充满了激情。他身后站着个年轻人,面朝着我,眉眼看得很清晰,就好像中间没有隔任何人似的。他面色红润,乐呵呵的,一看就知道是个16世纪的英国人。他傲然站立,两腿微微分开,一副骄横跋扈的神情。他穿一身红衣,很气派,像朝服一般,脚蹬宽头丝绒鞋,头戴丝绒扁帽。跟在这三人身后的是一条长龙,望也望不到头,就跟电影院外买票排的长队一样,但朦胧模糊,看不清人们的面目,只觉得那些缥缈的身影在移动,像夏风吹拂下起伏的麦浪。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是过了一分钟、五分钟还是十分钟,那些人慢慢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里,我眼前只剩下了那不摇不晃的烛光。”

拉里说到此处,微微一笑。

“当然喽,这也许是我睡糊涂了,或者做了一场梦。也可能是我盯着那微弱的烛光看,结果进入了催眠状态。而那三个人物,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看你一样清楚,他们只不过是保留在我潜意识里的一些图像而已。或许可以说,他们是我的前生相。前不久,我也许是新英格兰的一位老太太,而在这以前是勒旺岛的一个犹太人;再往前追溯至塞巴斯蒂安·卡波特[133]从布里斯托尔启航不久的那段时间,我曾是威尔士亨利亲王宫廷里的一个侍从。”

“你那个桃红色城市的朋友最后怎么样啦?”

“两年后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叫马都拉的地方。一天晚上,在马都拉的寺院里,有人碰了碰我的胳膊,回头一看,见是一个大胡子,长长的一头黑发,光着身子,只在腰间围了一条束带,拿一根手杖和圣徒化缘用的钵子。直到他开口说话,我才认出他就是我的那位朋友。这一惊可是不小,我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了。他问我这两年做些什么,我告诉了他。他又问我去往何处,我说去特拉凡哥尔。他建议我去见见希瑞·格涅沙,说道:‘他会解答你的问题的。’我让他讲讲那人的情况,他却只是笑笑,说一切见面自知。此时,初见他时的那种惊讶心情已经消失,我问他在马都拉干什么。他说自己正在朝圣途中,准备到印度的各个圣地去参拜。我问他的食宿怎么解决。他说如有人家收留,他就睡在凉台上,否则就睡在树下或寺院里,至于食物,有人施舍就吃,无人施舍便饿肚子。我打量了一下他,说他变瘦了。他大笑,说瘦下来反倒好。随后,他向我告别——听这个腰间只围一块布的人用英语说‘Well,so long,old chap’,真是滑稽。后来,他就进了寺院的内室,那儿是不准我进的。”

“我在马都拉待了一段时间。马都拉的寺院恐怕是全印度唯一一个允许白人四处随意走动的寺院,只有院里最为神圣的地方不准进。一到晚上,这儿便人头攒动,男女老少都有。男人们赤裸上身,腰间围一块布,额头上厚厚涂一层牛粪烧剩的白灰(往往有人在胸口上和胳膊上也涂这种白灰)。只见他们拜拜这个神龛又拜拜那个,有时匍匐在地上,脸朝下,行五体投地礼。他们祈祷,诵读连祷经文;他们相互呼叫、寒暄、争吵或激烈地辩论。有人骂出的脏话简直是亵渎神明,而奇怪的是,神明似乎就在跟前,却不闻不问。”

“穿过长长的过厅,过厅的房顶由一根根雕刻着图案的石柱支撑,而每根柱子跟前都坐着一个托钵僧,面前放一只化缘的钵,或者一小块席子——时不时会有施主将铜币丢在席子上。托钵僧有的穿衣服,有的几乎是赤身裸体;有的目光茫然地望着从跟前走过的人;有的在默默地或出声地诵经;有的在冥想,对川流不息的人群视而不见。我举目望去,要寻找我的那位朋友,却不见其踪影,想来又踏上了他那实现自身目标的旅途。”

“什么目标?”

“即免受轮回之苦。根据《吠陀经》经义,真我(他们称为阿特曼,咱们称为灵魂)不同于肉体和感觉,不同于思想和智慧,是‘无限’的一个组成部分;鉴于‘无限’是无边无际的,没有‘部分’之说,所以‘真我’实为‘无限’之本身。它并非创造之物,而是与天地共生之物。一旦摆脱七重蒙蔽,它便会回归它的原始之地——‘无限’。它就像海里蒸发起来的一滴水,在一场雨后坠进水潭,然后流入溪涧,进入江河,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迂回曲折,击石穿林,最后抵达它的发源地——无垠的大海。”

“可是,那个可怜的小水滴一旦融入大海,岂不就丧失了个性?”

拉里抿嘴一笑。

“看事物得看事物的本质。何谓个性,还不就是自我主义的一种表现吗?灵魂只有彻底摆脱个性,才能和‘无限’融为一体。”

“你大谈‘无限’,好像很熟悉一样,拉里。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词。你觉得它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它是一种存在,不能具体地说它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它是无法表达的。印度人称它为大梵天。哪儿都没有它的身影,却又无处不在。世间万物都隐含着它的因素,都依赖它而存在。它非人非物,非因非果,超出了‘持久’和‘变化’之范围,超出了‘整体’和‘部分’之范围,也超出了‘有限’和‘无限’之范围。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善与时间无关。它就是真理和自由。”

“我的老天!”我在心里叫了一声,但对拉里说出来的话却是:“可是,一种纯理性化的观念又怎么能抚慰受苦受难的众生呢?人们希望有一个人性化的上帝,受苦受难时可以向他寻求安慰和鼓励。”

“也许在遥远的未来,人类会大彻大悟,发现只能在自身灵魂里寻找安慰和鼓励。我个人认为:所谓的崇拜人性化的上帝只是古代朝拜凶残暴虐的神祇那种旧信仰的残留。我认为上帝只在我的心中,而不在别的地方。如果是这样,我应当崇拜谁呢?崇拜我自己?人的精神发展是分不同层次的,因此在印度人的想象中,‘无限’就有了几种表现形式——大梵天、毗湿奴、湿婆(另外还有上百种称呼)。‘无限’寓于世界的创造者和统治者的‘自在天’之中,也寓于农民在太阳烤焦的土地里放一朵鲜花所供奉的卑微小神之中。印度的那些名目繁多的神只是形式,目的是让人们意识到:‘真我’乃‘我’与上天之合体。”

我望着拉里,心里思绪万千。

“真不知是什么在吸引着你,使你沉迷于这样的信仰。”我说道。

“这我是可以给你讲一讲的。我一直觉得宗教的创始人有点可悲,他们设置了救赎的条件——那就是你得相信他们。就好像他们缺乏自信心,非得要你的信仰给他们撑面子似的。这会叫人想起古代的那些异教神——那些神必须要信徒烧纸钱供奉,否则便会形容憔悴。吠檀多[134]的‘不二论’不需要你做任何事情,只要求你怀着炽热的感情去探知‘存在’。它断言:你一定能感受到上帝的存在,就像你能感受到欢乐或痛苦一样。如今,有许多印度人(据我所知人数达成百上千)自认为已经做到了这一点。通过认知了解‘存在’——我认为这种观点很精彩,值得称赞。在后期,印度的圣徒们认识到了人类的弱点,承认通过大爱和勤奋的工作也能得到拯救。但是,他们从不否认:最高级(也是最艰难)的途径仍是认知——认知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也是人类理性的形式。”

首先我得声明,本人此处无意把笔墨花费在阐述所谓吠檀多的哲学思想体系上。对吠檀多我知之甚少,无力为之。即便我能为之,此处也不是我为其挥洒笔墨的地方。我和拉里的谈话是一次长谈,他讲的内容极为丰富,但由于本书的框架为小说,不便一一陈述。我所关心的是拉里本人,马上就会向读者交代他将会采取的一些行动,而他的行动与他的思想以及那些特殊的遭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我觉得应该略加叙述,否则读者会以为他的所言所行缺乏道理。如若不是出于这种考虑,我是不会涉及错综复杂的印度宗教的。他的声音犹如天籁,随便说句话,便可打动人心;他的脸部表情经常随着他的思想在变化,从严肃认真变为轻松欢快,从沉思变为戏谑,就像小提琴在演奏协奏曲的几个曲调时拉出一串动听的音符,钢琴也随之奏鸣。我只恨自己才疏学浅,无法用语言加以展现。尽管说的都是严肃的事情,他却语气自然,似拉家常,也许带几分矜持,但完全不是克制,仿佛在谈天气和收成一样。如果他给读者的印象是迂腐的说教,那都是由于我笔拙所致。他既谦虚又诚恳,这一点显而易见。

此时,饭馆里只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客人。那些喝醉了酒闹事的人早已离去;那几个做皮肉生意的可怜虫回他们藏污纳垢的住所去了。时不时会有一个倦容满面的人走进来喝杯咖啡、吃块三明治,或者走进来一个好像还没有完全睡醒的人,喝上一杯咖啡提神。他们都是些脑力工作者。第一类人是下了夜班回家睡觉去的,第二类则是被闹钟叫醒,不情愿地去上白班的。拉里似乎对时间以及周围的情况全然不加留意。我这辈子遇到过许多离奇古怪的事情,非止一次和死神擦肩而过,非止一次邂逅爱情,并心里有所感应。我曾经骑着一匹小马穿越中亚,所走的就是马可·波罗当年去神秘的中国走过的那条路;曾经在彼得堡一间整洁的会客室里一面喝俄国茶,一面听一个上穿黑衣下穿条纹裤的矮子细声细气地讲述他刺杀一个大公的经历;曾经坐在英国议会大厦一间客厅里倾听着海顿[135]的恬静、柔和的钢琴三重奏,而窗外却是一片炸弹爆炸的声音。但我觉得以前的那点事情都不如眼前的情况离奇——在一家装饰花哨的餐馆里,我坐在一把红棉绒椅子上听拉里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高谈阔论,大谈上帝和永恒,谈“无限”以及无休无止的生命轮回。

拉里沉默了下来,有几分钟没有说话。我不愿意催促他,便耐心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他冲我莞尔一笑,就好像突然才意识到我在跟前似的。

“我赶到特拉凡哥尔,发现没必要打听希瑞·格涅沙的下落。说起他,路人皆知。起初,他进入深山,在一个山洞里隐居,一住就是好多年。后来,有人劝说他移居平原,一位施主舍出一块地,给他盖了座土坯房。那儿离喀拉拉邦首府特里凡得琅[136]路途遥遥,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先是乘火车,后又坐牛车,终于到了他的静修处。在院子的入口处,我碰见一个年轻人,问他能不能拜谒静修者。此行,我带来了一篮子水果作为见面礼。几分钟后,那个年轻人走回来,把我领到了一个狭长的大厅里,四下里开着一扇扇的窗户。在大厅的一角,只见希瑞·格涅沙端坐于一个蒙着虎皮的台子上,正在冥想。‘正在恭候你的到来呢。’他启口说道。我先是感到诧异,继而心想一定是马都拉的那个朋友说起我来着,于是便向他提到了那位朋友的名字,谁知他摇头表示不认识。我把水果呈上,他吩咐那个年轻人收走。大厅里只剩下了我们俩,他一句话也不说,默默地望着我。不知道这种沉默的局面持续了多长时间,大概有半个小时吧。以前我对你说过他的情状,但没有提到他的气质——他浑身散发出的气息是宁静、善良、平和以及无私。我一路赶来,觉得又热又累,而后来逐渐静下来,感到出奇地放松。没等他再说任何话,我就意识到他正是我寻找的人。”

“他会说英语吗?”我插话问道。

“不会。不过,你知道,我学语言是相当快的。那时我已经掌握了一些泰米尔语,在南方能听得懂别人的话,别人也知道我说什么。在沉默了许久之后,他终于开了口。”

“‘你来这儿有何贵干?’他问道。”

“我向他讲述了自己来印度的经历,讲述了我在印度三年来的遭遇。我说自己四处打听智者和圣贤,然后逐一拜访,结果发现无人能够解答我心中的疑问。讲到此处,他打断了我的话说道:‘这些我都知道,不必再讲。你来这儿有何贵干?’”

“‘是想请你做我的导师。’我回答。”

“‘只有婆罗门才能成为导师。’他说。”

“他一直在盯着我看,神情古怪、专注,后来他的身体突然变得硬挺挺的,眼睛似乎转为内视,看得出他已进入印度人所说的入定状态。进入这种状态,一个人会物我两忘,成为‘认知’和‘无限’。我席地盘膝而坐,面向着他,心里怦怦直跳。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轻轻发出一声叹息,我情知他已恢复了常态。他望了我一眼,目光柔和,里面包含着慈悲和爱。”

“‘那就住下来吧。’他说道,‘他们会告诉你歇宿的地方。’”

“分给我的下榻处就是希瑞·格涅沙最初来到平原上时所住过的那间土坯房。他现在住的厅堂(他不分日夜都待在此处)是后来门徒越来越多,慕名赶来参拜的人络绎不绝的时候,特意为他建造的。为了不至引人注目,我改穿了舒适的印度服装,把皮肤晒得黝黑,不注意看,你会把我当成本地人呢。我读了许多经卷,静下心来冥想。希瑞·格涅沙有谈兴的时候,我便聆听他的教诲。他不太爱说话,但回答你的提问,他会乐此不疲。听他的教诲,你会茅塞顿开。他的话语如音乐般悦耳。他年轻时严以律己,过着清苦的生活,但对弟子却不刻意要求,只是劝导他们要摆脱私心、情欲、声色的奴役,教导他们应该静修、克制、谦虚、超脱,一心一意、孜孜以求地追求自由,最终得到解脱。人们纷纷从三四英里开外的一个临近小镇赶来参拜(那个镇上有座名寺,逢年过节都会有大量徒众进寺烧香磕头);也有人从特里凡得琅以及天涯海角赶来见他,向他倾诉自己的苦难,寻求良方妙策,聆听他的教诲。那些人来时忧虑重重,走时心情舒展,内心一片祥和。他的教诲言简意赅。他告诉我们,说人之伟大超出人之想象,修得智慧之身,便可获得解脱。他说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出家,只须去掉一个‘我’字;做事不怀私欲,便会获得纯洁之心,舍弃小我,成就大我,就能畅行天下。不过,令人感触最深的还不是他的教诲,而是他的为人,是他的慈祥、气度和圣洁。和他相遇,真是上天的赐福。同他在一起,我感到十分幸福。我觉得自己如愿以偿,实现了人生目标。日月如梭,光阴似箭,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一个月接着一个月倏忽而逝。我打算住到他圆寂(他说他不准备久留于这个臭皮囊之中),或者说住到一朝大彻大悟,意即冲破愚昧的藩篱,深信不疑地感到自己已与‘无限’融为一体。”

“以后会怎么样呢?”

“以后嘛,如果他们所言不虚,一切就不复存在。灵魂在尘世的旅途结束,一朝逝去,永不复返。”

“希瑞·格涅沙圆寂了吗?”

“据我所知,尚未圆寂。”

他说完,意识到我的问话别有深意,于是淡然一笑。犹豫片刻之后,他又接着说了下去,不过语气有所不同,让我一开始以为他一定是不愿回答我很可能会问到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问他是否已大彻大悟。

“我并没有一直住在静修处。我有幸结识了一个当地的森林管理员,此人住在山脚下一座村庄的外边。他是希瑞·格涅沙的崇拜者,一旦从工作中抽出空来,就跑来和我们在一起住上两三天。他是个大好人,我们俩常促膝长谈。他喜欢找我练习英语。在相识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告诉我森林管理所在山上有间小屋子,什么时候我想一个人上山去住住,他就把钥匙交给我。后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到那儿去一趟。路上要跋涉两天——先坐长途汽车到森林管理员的村子,下边的路便需要步行了。不过,到了那里,就别有洞天——环境优雅、景色壮观。我把所能携带的东西装在一只背袋里自己背着,雇了个脚夫替我担食物。在那儿我一住就是多日,直至将食物吃完。那是一个木头小屋,后边带一间厨房,屋里有一张架子床,上面可放铺盖,还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再没有别的家具了。山上气温凉爽,有时夜间生一堆篝火倒是挺惬意的。后来得知方圆二十英里渺无人烟,不由得让我心惊胆战。夜间常听到虎啸或者野象群穿过丛林时发出的吼叫。我经常进森林里远足,最喜欢的是找个地方坐下,眺望远远近近的群山,眺望湖泊——黄昏时分,野生动物们纷纷聚在湖边饮水,其中有野鹿、野猪和野牛,也有大象和豹子。”

“来静修处满两年时,我又一次到森林小屋里去,原因说出来恐怕会惹你发笑——我想在那儿过生日。我提前一天抵达那儿,次日天未亮就醒来了,心想还不如到我刚才提及的那个观景点看日出去。那地方我闭着眼睛也能摸到。到了观景点,我坐在一棵树下等日出。此时仍未出夜,但天上的星光已趋于暗淡,白日即将降临。我满怀期待,心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曙光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摸来,慢慢地刺破了黑暗,就像一道神秘的身形蹑足穿过林子。我的心一阵狂跳,就好像有危险在接近似的。太阳升了起来!”

拉里打住话头,嘴角浮出一丝苦笑。

“只恨我的表达力不强,不善于用语言描述景色,找不到合适的字眼向你形容破晓时展现在我眼前的那幅壮丽的景观。青山满目,丛林青翠,晨雾仍缭绕于树梢间,远处山脚下铺展着深不见底的湖泊。阳光从山巅间的空隙射进来,把灿银一般的光芒洒向湖面。好一幅美丽的景观,真叫我陶然若醉。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一种超然物外的欢乐,荡漾在我的心间。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感到一阵战栗从脚后跟传到了头顶;我觉得就好像自己的灵魂突然升华,脱离了躯体,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心旷神怡。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油然而生——模糊不清的概念得到了澄清,令人困惑的疑难问题得到了解答。我高兴到了极致,乃至于心口发痛,于是便努力想摆脱这种状况,生怕这样下去会死掉。然而,这种欢乐又是如此诱人,我宁肯死去也不愿将其放弃。那种感觉,我怎么能说得清呢?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我那种欣喜若狂的感受。末了恢复常态后,我已经精疲力竭,浑身发抖。最后,我懵懵然进入了梦乡。”

“我醒来时,已是中午。返回小屋的途中,心里轻松愉快,脚下有腾云驾雾之感。我给自己弄了些吃的(天呀,我真是饿坏了),然后点上了烟斗。”

说到这里,拉里把手中的烟斗也点着了。

“我真不敢相信,别人经年累月清心寡欲地苦苦修行,尚未大彻大悟,而我,伊利诺伊州马文镇的拉里·达雷尔,竟然做到了。”

“你不觉得那只是一种催眠状态,是由你当时的心情,再加上孤独感、拂晓时分的神秘气氛以及灿银一般的湖水造成的吗?”

“我深切地感受到那一切都是真实的。不管怎样,千百年来,全世界的神秘主义者都有类似的体验。印度的婆罗门、波斯的苏非派、西班牙的天主教徒以及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只要描述那种难以形容的境界,所用词语都差不多。这种境界的存在是无可否认的,难就难在不好解释其原因。至于我当时是和‘无限’融为了一体,还是普通的精神向往(这种向往人人皆有)在潜意识上的一种表现,这我就说不清了。”

拉里停了一下,嘲弄地看了我一眼。

“我问你,你能用拇指碰到你的小指头吗?”他问道。

“当然能。”我笑着回答,并且当场做给他看。

“你可知道这只有人类和灵长目动物能够做到?由于拇指能接触到另外的几个手指,所以手才能成为称心如意的工具。也许,这种灵巧的拇指,当它还在雏形时,只为人类个别的祖先以及大猩猩所拥有,后来经过世世代代的进化才成了人类共同的特征。至于和‘无限’的融合,是许多人都有过的体验,这也许预示着人类意识中的第六感觉进化的方向,后者也许在极其遥远的未来会成为人类共同的特征,使得人类能够直接感受到‘无限’,就像咱们现在感受周围的事物一样容易。至少存在着这种可能性吧?”

“你觉得那会对人类产生什么影响呢?”我问道。

“这就说不清了。当初,人类的祖先能将拇指碰到小指,他们也不知道那一细小的动作后来竟会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至于我自己的那段体验,我只能说:在那如痴如醉的时刻,我的心里一片宁静、欢乐和怡然,看到世界上那极为美丽的景观,不禁眼花缭乱。当时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

“话又说回来,拉里,你们那样看待‘无限’,势必会导致你们认为这个世界及其美景只不过是幻觉,是玛雅一手编织出来的。”

“若是以为印度人将这个世界视为幻觉,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并非他们的观点。他们只是说:世界之真实与‘无限’之真实在意思上是不同的。所谓玛雅,仅仅是狂热的思想家们虚构出来的,借此解释‘无穷’怎样创造‘有穷’。‘轮回’是诸多学说中最具智慧的一种,并被断定为永远也解决不了的谜团。婆罗门是真我、极乐和智慧,是亘古不变的,与天地共存,无所缺、无所求,有为也无为,是完善至美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创造世界呢?这就难以解答了。如果你提出这个问题,他们一般会回答:‘无限’创造世界只是随意而为之,并没有任何目的。可是,当你想到洪水和饥荒,想到地震和飓风,想到折磨人体的一切疾病,你的正义感就会油然而生,为这许多骇人听闻的灾难被随意创造出来而感到愤慨。希瑞·格涅沙有一副大慈大悲的心肠,不相信这样的学说。他认为这个世界是‘无限’的表现形式,充满了‘完美’。他教导我们说:天神造物是一种责任,而这个世界体现了天神慈悲的心性。我问道:既然这个世界体现的是十全十美天神的慈悲心性,为什么却如此可恨——非得设定目标,要众生摆脱它的束缚才能跳出苦海?希瑞·格涅沙回答:尘世间的完满都是暂时的,只有达到‘无穷’的境界,才可获得持久的幸福。不过,时间的无穷并不能改变事物的本质,不能使善更加善,也不能使白颜色更加白;虽然玫瑰花在中午不再娇艳,而它的美在清晨时却是真实的。世间万物没有一样是永恒的,只有蠢人才会要求事物永不消亡,而更蠢的做法则是放着眼前的欢乐不去享受。如果说变化是事物的本性,明智之举则是将其视为哲学的一种命题。谁也不会在同一条河里反复涉水,而这条河的河水依然潺潺流淌,走到另外一条河,那儿的河水同样清凉沁人。”

“雅利安人初来印度的时候,把人类已知的世界仅仅看作未知世界的一种表象,但他们喜欢这个世界,觉得它风光旖旎、绚丽多彩。只是经过了若干世纪之后,当征伐的劳累和耗人的气候消磨掉他们的活力,使得他们成为异族大举入侵的俎上肉时,他们方才看到了人生丑恶的一面,并且渴望从轮回中解脱出来。不过,咱们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为什么要畏首畏尾,害怕什么衰朽、死亡、饥渴、疾病、衰老、悲伤和幻象呢?咱们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那时,我坐在自己的小木房子里抽着烟斗,觉得浑身精力充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精神抖擞,体内有一种力量急切地要爆发出来。要我远离尘世,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显然是不行的。相反,我要置身于尘世之中,欣赏世间的万物——其实并非欣赏事物的表象,而是欣赏其内含的‘无穷’。假如在我曾经历过的极乐时刻,我果真与‘无限’融为了一体,他们所言不虚,我已脱离了轮回之苦,今世的孽债已经还清,那我就不回到尘世来了。这种念头叫我感到沮丧。其实,我渴望一次次地投生,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生活,不管是体验痛苦还是忧伤。我觉得只有一次接一次地投生,才能实现我的愿望,倾注我的活力,满足我的好奇之心。”

“第二天早上,我动身下山,于次日来到了静修处。希瑞·格涅沙见我一身西装,不由得觉得奇怪。这身衣服是我上山时在森林管理员那个小屋里换上的,因为山上冷,下山时也没有想起要换掉。”

“‘大师,我是来告别的,’我说,‘我打算回家乡去了。’”

“他没吱声,仍和平时一样盘膝坐在虎皮台子上,面前的香炉里燃着一炷香,使得空气里香气氤氲。跟头一天见面时一样,他依然是独自在修行。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目光犀利,似乎能看透我的五脏六腑。我知道,他对一切都已心中有数了。”

“‘这样好,’他说,‘你离家太久了。’”

“我跪倒在地,接受了他的赐福,再站起来时,早已热泪盈眶。他是一个高尚、圣洁的人,我将永远以认识他为荣。之后,我和静修者们依依惜别——他们中有些已静修多年,有些则是在我之后来的。我把自己的几件衣物和书籍留下,觉得说不定对他们有用,然后背上行囊,身着我来时穿的旧长裤和棕色上衣,头上扣一顶破破烂烂的遮阳帽,步行回到镇上。一星期后,在孟买搭上一条船,在马赛上了岸。”

我们两人沉默了下来,各自都陷入了遐思冥想。尽管我已非常疲倦,但心里仍有谜团,需要问个清楚,于是便开口说了话。

“拉里老弟,”我说,“你多年来孜孜以求,起初就是为了探清楚恶的源头。正是这一命题,才催促你不断前行。你刚才讲了半天,却只字未提是否已找到了答案,哪怕是不确定的答案也可以。”

“也许这一命题压根就没有答案,或者我不够聪明,没有找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创造世界看作天神的一种游戏。他说:‘这就犹如玩游戏,其中有喜也有忧,有美德也有缺德,有智慧也有愚昧,有善也有恶。如果将罪恶和痛苦去除掉,游戏便无法再进行下去了。’对这一观点,我持坚决反对的看法。充其量也只能说:‘无限’在这个世界上的表现形式是善与恶并存。没有地壳变化那种叫人无法想象的可怕的灾难,你就不可能欣赏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像蛋壳一样薄,造型优美,图案漂亮,色彩鲜艳夺目,上面的釉子精致美观,但就其本质而言,它是易碎的,掉到地上就会成为许多碎片。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与丑恶的事物并存的,你说是不是呢?”

“这是一种独到的见解,拉里。但我觉得这样的回答难以叫人满意。”

“我也不满意。”他笑了笑说,“当你断定必须发表看法时,那就尽其力而为之,这就是我的解释。”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眼前有件事需要了结,之后便回美国去。”

“回去干什么?”

“过日子呗!”

“怎么个过法?”

他回答时语气极其冷静,但眼睛却闪出一丝顽皮的光,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回答会叫我意想不到。

“不急不躁、宽宏大度、大慈大悲、无私无欲、不近女色。”

“高标准!”我说,“那么,为什么要不近女色呢?你还年轻,接近女色和吃饭一样是人最强的本能,你这样抑制它是否明智呢?”

“所幸的是对我来说,接近女色只是寻欢作乐,而不是出于生理需要。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印度的那些哲人主张不近女色可以大大增强精神的力量,这话说得再正确不过了。”

“我倒觉得明智之举是在肉体需要和精神需要之间保持一种平衡。”

“印度人觉得这恰恰是西方人所没有做到的。他们认为:西方人发明创造无数,又是建工厂又是造机器,生产了大量财富,总想把幸福建筑在物质上,岂不知幸福与否并非由物质决定,而取决于精神。他们认为西方人选择的道路最终会导致毁灭。”

“你认为要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美国是理想之地吗?”

“为什么不是?你们欧洲人一点也不了解美国。你们以为我们积聚了大量的财富便钻进了钱眼里,岂不知我们视金钱如粪土,一有钱就花掉,有时花得好,有时花得糟,但不做守财奴。金钱对我们算不上什么,只是一种成功的象征。我们是天下最地道的理想主义者,也许在某些方面将理想放在了错误的目标上罢了。依我之见,一个人最高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完善。”

“这不失为一种崇高的理想,拉里。”

“是不是值得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努力呢?”

“可你想过没有,以你一己之力,对焦躁不安、忙忙碌碌、目无法纪、极端个人化的美利坚民族,会产生什么影响呢?这无异于妄想要赤手空拳阻挡住滔滔的密西西比河河水。”

“我可以试试嘛!车轮的发明是靠一己之力完成的,万有引力的发现也靠的是一己之力。所有的努力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哪怕你把一粒石子投入池中,宇宙也会产生一点变化的。如果认为印度的那些圣人过的是无益于众生的日子,那就错了。他们宛若黑暗里的明灯,代表的是一种理想,能滋润众生的心灵。普通人可能永远也无法企及,但他们心怀崇敬之感,从而终身受益。一个人一旦变得纯洁、完美,就会产生广泛的影响,而那些追求真理的人自然而然会受到他的吸引。也许,如果我按照自己的规划去生活,便能对他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也许就跟投石入池一样,激起了一圈涟漪,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第一圈涟漪会引起第二圈涟漪,第二圈涟漪又会引起第三圈涟漪。很可能会有一些人从我的生活方式中学到了满足和平静,他们就会将其传授给其他人,于是一传十,十传百。”

“你可知道你在跟什么人作对吗,拉里?要知道,那些庸人曾经用严刑拷打和火刑镇压令他们感到害怕的思想家,虽然那些刑罚早已放弃不用了,现在却发明了一种更为致命的毁灭性武器——泼脏水。”

“我可是个非常坚强的人。”拉里笑了笑说。

“好吧,我只能说你有点进项算你的福气。”

“这笔钱帮了我不小的忙。要是没有它,我就不可能了结我的心愿。不过,我的学徒期现已结束,它对我就只能是负担了,我将弃之不用。”

“这可是极其非理性的打算。你想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就必须在物质上不依赖别人。”

“恰恰相反,在物质上不依赖别人,会让那样的生活变得毫无意义。”

我实在按捺不住,不由得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对于印度那些浪迹天涯的托钵僧而言,这倒没有什么,他们可以露宿于树下,而善男信女们为了积德,会把他们化缘的钵子装满食物。可是,美国的气候对露宿是很不适宜的,虽然我不敢说自己非常了解美国,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你们的国人有一种共识:不劳动者不得食。可怜的拉里呀,恐怕不等你踏上旅途,就会被人当作流浪汉抓到教养院去的。”

他听了大笑。

“这我知道。入乡随俗嘛,我当然是要劳动的。到了美国,我将想办法在汽车修配厂找个活干。我是个相当棒的机修工,想来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这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白白浪费精力呢?”

“我喜欢干体力活。每当书看不下去的时候,我就干干体力活,可以借此振奋精神。记得有一次读斯宾诺莎的传记,了解到他为了糊口曾经为人打磨镜片,而那个传记作家竟视其为可怕的磨难,岂不愚蠢。我敢说,打磨镜片有助于缓解他的智力活动,最起码可以转移他的注意力,使得他暂停劳神的哲学思考。冲洗汽车或者修理汽化器时,我的大脑是放松的;把活干完,我会心情愉快,有一种成就感。当然,我可不是想干一辈子的修理工。离开美国已有多年,我得重新认识它。我将设法找一个卡车司机的工作。开卡车,我能四处跑,把美国跑个遍。”

“也许,你把金钱的一个最重要的用途给忘了——它可以节省时间。生命苦短,百事纷繁,必须只争朝夕。举例来说,你徒步走到哪个地方去,不知会浪费多少时间。在此,坐公共汽车胜似徒步,而搭乘出租车又胜似坐公共汽车。”

拉里嘿嘿一笑。

“此话不假,我却没有想到这一点。不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出租车,这一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最终,我将在纽约定居,不为别的,只因为那儿图书馆多。我所需的生活费用不多,在何处过夜全不在乎,每日一餐便可果腹。把要看的地方全都去过之后,我将会攒下一笔钱买辆出租车,当一名出租车司机。”

“真该把你关起来,拉里。你简直就是个疯子。”

“一点不疯,而是很理智,也很实际。有自己的出租车,我开车挣的钱只要够食宿和汽车的折旧费就行了。其余的时间可以用在别处。到哪儿有急事,就开自己的车去。”

“不过,拉里,汽车跟政府公债一样也是财产,”我逗趣地说,“有辆汽车,你岂不成资本家了。”

他听了哈哈一笑。

“差矣。我的出租汽车只不过是我的劳动工具而已,相当于托钵僧的打狗棍和化缘钵。”

这一番打趣之后,我们的谈话中止了。我早已留意到来餐馆进餐的顾客越来越多。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客在离我们不远的位子坐下,点了一份丰盛的早餐。他看上去很疲倦,却心满意足,猜得到他一夜风流,此刻仍余兴未消。

几位老者,由于年纪大睡觉少,所以起得早,一边不慌不忙喝着牛奶咖啡,一边透过厚厚的眼镜片读着晨报。年轻的食客,有的衣冠楚楚,有的不修边幅,狼吞虎咽吃一个面包,急急忙忙吞几口咖啡,便匆匆赶往商店或办公室上班去了。一个干瘪老太婆拿了一捆报纸进来,走到各个餐桌前兜售,但看上去好像一份也没卖掉。从硕大的玻璃窗望去,发现天已大亮。一两分钟后,所有的电灯都熄灭了,只有这家大餐馆后堂的灯仍开着。我看了看表——已经过七点钟了。

“来点早饭怎么样?”我说。

我们吃了些羊角面包,刚烤出来的,又热又脆,还喝了点牛奶咖啡。我疲倦不堪,无精打采的,样子一定很难看,拉里却精神抖擞,双目神采奕奕,光滑的脸上一道皱纹也没有,看上去顶多只有二十五岁。一杯咖啡落肚,我才有了几分精神头。

“愿不愿听我说几句忠言,拉里?我可是不经常给人提忠告的。”

“我也是不经常接受别人忠告的。”他咧嘴一笑,回答道。

“对于处理掉你那一丁点儿财产,你能不能三思而后行?一旦脱手,就永远回不来了。万一你自己或别人急需要用钱,那时你将追悔莫及,怪自己做了件蠢事。”

他回话时,眼睛里有一丝讥笑的神情,但那讥笑没有丝毫的恶意。

“相比较而言,你可是比我更看重金钱。”

“对此我不否认。”我坦率地回答说,“要知道,你口袋里老有钱花,我却不然。有钱就不用求人,而这正是我最为珍视的。你哪里懂得,最叫我感到开心的就是想骂谁,叫他见鬼去,那我就骂谁。”

“我并不想骂任何人,不想让任何人见鬼去。即便我想骂人,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骂不成。这样说吧:金钱对你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

“你真是块又臭又硬的顽石,拉里。”

“惭愧,惭愧,生性如此。不过,不管怎么样,时间还早着呢,如果要改变主意,还来得及。要说回美国,得等到来年春天。我的画家朋友奥古斯特·科迪特把萨纳里的一所度假屋借给了我,我打算在那边过冬。”

萨纳里是里维埃拉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海滨度假胜地,位于邦多勒和土伦之间。画家和作家们对圣特罗佩斯花里胡哨的环境看不上眼,就会跑到这儿来休憩。

“那地方就像一潭死水般缺乏生气,如果你愿去,那你就去吧!”

“我去那儿是有事做的。我收集了许多资料,准备写本书。”

“什么内容?”

“出版后你就知道了。”他笑了笑说。

“写完后,如果你愿意把书稿寄给我,我可以找人为你出版。”

“不用劳驾你了。我有几个美国朋友在巴黎办了一家小型出版社,已经谈妥为我出版此书。”

“以这种途径出版书,别指望销路好,也别指望有谁给你写书评。”

“写不写书评我不在乎,也不指望销路好。印几本够送人就行了——我要寄给印度的朋友们以及法国的几个熟人,他们也许会感兴趣的。此书也没有什么大的价值。我写书,只是想给手头的那些材料找个用途,出版书则是觉得应该把心里的想法变为白纸黑字。”

“这两条理由我都理解。”

说话间,我们已吃完了早餐。我喊侍者过来结账。账单送来时,我把它递给了拉里。

“既然你打算把你的钱扔进下水道,那就不妨先替我把饭钱付了吧。”

他大笑一声,把钱付了。由于坐的时间长,我的身子都僵硬了。走出餐馆时,只觉得腰发酸。秋天早晨的空气洁净、新鲜,令人神清气爽。天空湛蓝,夜间显得邋里邋遢的克利希大街此时有了一些活泼的生气,就像是一个涂脂抹粉的憔悴妇人换上了姑娘家轻快的脚步在走路,看了并不让人感到讨厌。我向一辆驶过的出租车招了招手。

“送你回住处怎么样?”我问拉里。

“不用了。我到塞纳河边走走,然后找个浴场游游泳,再进图书馆里查查资料。”

跟他握了握手,然后我目送他迈开长腿悠闲地走过了马路。我可不像他是个铁打的人,于是就坐上出租车,回到了我的旅馆。进了客厅,我发现已经八点多了。

“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真不该这个时候才回家。”我冲着钟表玻璃罩里的裸体女子自嘲地说了一声——那女子自从1813年起就侧卧在钟表的顶端,姿势在我看来极其不舒服。

那女子眼睛盯着一面镀金铜镜在照镜子,望着镜子中她的那张镀金的铜脸。那个表一个劲地发出嘀嗒嘀嗒的响声。我放了一浴盆热水开始泡澡,一直泡到水渐渐变温,才出来把身子擦干,然后吞了片安眠药。接下来,我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那本瓦雷里[137]写的《海滨墓园》,躺到了床上,看着看着便昏然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