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然而,菲利普不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期地生活下去,他第一次受宗教的情绪支配时所发生的情形,现在又发生了。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心中灼热地燃烧,放射出宝石般的夺目光彩,所以他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猛烈的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的灵魂突然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记过去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他虽然照样准时地做礼拜,却只是流于形式罢了。起初,他责备自己对宗教的背离,而对地狱之火的恐惧又驱使他恢复宗教热情;但这种激情消失了,同时,生活中又有别的兴趣逐渐地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阅读习惯使他与世隔绝,这种习惯已成了一种需要,以致在人群中待一会儿,他便感到疲倦和坐立不安。他对博览群书获得的丰富学识颇为自负。他脑子机灵,丝毫不隐瞒对同伴愚昧无知的轻蔑。他们埋怨他自负;而且,由于菲利普胜他们一筹的,也只不过是一些对他们无关紧要的琐事,因此他们挖苦地责问,究竟他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他正滋长着一种幽默感,发现自有一套挖苦人的诀窍,能轻而易举地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说出一些刻薄话,因为它们使他觉得有趣,很少考虑这些话多么伤人心。当被伤害的人对此怀恨在心时,他却很生气。初入学时蒙受的侮辱,使他未能完全摆脱对同伴的恐惧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沉默寡言。虽然,他千方百计地疏远其他同学,但内心却渴望有人缘,这对某些同学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他暗中高度地称赞这些人。尽管他对他们比对其他人更有意地进行讽刺,尽管他拿他们来开玩笑,然而无论如何,他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他们的地位。他确实乐意跟学校里最愚笨的、四肢健全的学生调换位置。他养成了一种怪癖:常常想象自己是某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孩子,可以把自己的灵魂掏出来,装进别人的躯壳里去,用自己的声音来说话,用自己的心来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逼真,以致一时间好像自己真的换了一个人似的。这样,他享受了许多短暂的异想天开的幸福时刻。
菲利普行了坚信礼、过了圣诞节后,新学期开始了,他又搬进另一间书房。同书房的同学有一个名叫罗斯,他和菲利普同年级。菲利普总是以忌妒、羡慕的眼光看待他。他长得并不英俊,虽然,他粗大的手和庞大的骨骼说明他将来一定是个大高个儿,但他长相粗笨。不过他那双眼睛却很迷人。他一笑(他老爱笑)眼睛周围就非常滑稽地布满了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还可以,游戏方面更拿手。他是老师和同学的宠儿,而他也喜欢每一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在这一间书房后,他不由得发现其他人并不欢迎他来,他们几位已经在这儿住了三个学期了。他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外人。然而他学会了掩饰感情,他们也发现他既沉默寡言,又不爱管闲事。和罗斯在一起时,菲利普比平常更腼腆、更别扭了,因为菲利普和别人一样,无法抵御他的魅力。究竟是罗斯无意识地想施展自己独特的魅力呢,还是出于他的心地善良,正是罗斯第一个把他带进他们的圈子中。有一天,他突然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得不快,跟不上你。”他说。
“胡说,走吧!”他们正要出发,一个同学从书房门口探头进来,叫罗斯和他一块儿走。
“不行,”罗斯说,“我已经答应凯里了。”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快说道,“我不会介意。”
“胡说。”罗斯说。
他用和蔼的眼光看菲利普,笑了。菲利普感到内心一阵颤动。
不久,他们的友谊以孩子气的飞快速度发展起来,两个人变得形影不离了。别人对他们的突然亲密感到纳闷儿,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什么。
“噢,我不知道,”他回答道,“其实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坏。”
同学们马上习惯了,并经常看见这两个人手挽手走进小教堂,或在教堂围地散步聊天儿。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的一个,另一个也一定在场。想找罗斯的同学总是给凯里留口信,好像承认他的所有权似的。菲利普起初是有保留的。他不让自己完全屈服于这种充满内心的喜悦;但不久,他对命运的不信任在狂热的喜悦面前消失了,他认为罗斯是他平生遇到的最好的人。现在,书籍对他已无足轻重了,当他有更重要的事时,他便把它们撇在一边了。罗斯的朋友常到书房来用茶点,或没有什么事可干就过来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喧闹逗乐的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老好人。菲利普满心欢喜。
到了这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返校要乘哪一趟列车,以便可以在车站碰头,并在返校之前先到城里用茶点。菲利普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家了。整个假期他老想着罗斯,幻想着下学期他们一起要做的种种事儿。在牧师住宅,他觉得很烦闷。假期的最后一天,伯父用惯用的滑稽的腔调问他那个老问题:
“喂!你喜欢回学校吗?”
菲利普快活地回答:
“当然喜欢啦!”
为了保证能在火车站和罗斯见面,他搭了比通常早的一班车来了。他在站台等了一小时。从法弗沙姆开来的列车进站时,他知道罗斯必须在法弗沙姆转车,激动得顺着火车跑起来。可是罗斯没来。他向一个脚夫打听另一趟客车到达的时间,又继续等下去。但是,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饥又冷,步行穿过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返校。他发现罗斯在书房里,两只脚跷到壁炉架上,正在同五六个同学天南地北地闲聊,同学们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东西上。他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绷着脸,他知道,罗斯早已把约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喂,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四点半你就在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这么傻,竟会去等他。
“我去拜访家里的一位朋友,”他毫不犹豫地捏造着,“他们要我给她送行。”
可是失望使他有点儿不高兴。他默默地坐着。有人问话时,他只是冷冷地回答。他拿定主意,等只剩下他们俩时,要和罗斯澄清这件事。可是其他人一走,罗斯马上走过来,坐在菲利普懒洋洋靠着的那张椅子的扶手上。
“喂,我非常高兴这学期我们又住在同一间书房。太好了,是吗?”
他好像真的高兴见到菲利普似的,菲利普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们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种种事儿,仿佛他们离别还不到五分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