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番外之夏宇轩:你去爱别人吧!
大暴雨期间,滨城大阵是第一个冲破浓云重见天日的,因而当地觉醒的异能者,也是全国最早最多的。
东方属木,主生发,象征生机和活力。滨城异能者中,木系正是占了绝大多数。
夏宇轩很久没这么扬眉吐气了:他觉醒了风系异能!
——整个异能学院,乃至全国,目前只他一个风系!
并且,他还是第一个在站桩时找到气感的学员。
他看到金欢喜正走过来,一时恍惚,仿佛看到穿着高中校服梳着马尾的少女,满心满眼都是他地笑着走过来。
“描述一下你的气感,是体外还是体内?”一个冷静的公事公办的声音打破他的遐思,夏宇轩顿觉晒热的后背,一下凉了下来。
“说不出来吗,那也正常。”金欢喜撇下他,走向其他学员,“陆凯,你们几个往前站站,只晒背部,避免晒到头,对!大家有了体会要互相探讨,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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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轩懊恼得厉害,他的确是嫌弃地对金欢喜说过:你去爱别人吧!
但当她真的不再在意自己,真的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知道那不是他的真实想法。
就像现在,他不由自主地向图书馆后山的小亭子靠近。
——金欢喜和宋明辉正在里面说话。
不知谁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吓得他一个激灵,下一秒就已被人掐住了咽喉,两人明明一般身高,他却觉得自己像小鸡子一样被提到宋明辉眼前,宋明辉像个杀人无数的恶魔,目光如刀锋如闪电,将他震慑得一丝反抗的想法也无。
眼球要被挤出来,不,似乎连脑子也被挤出来,每一秒都煎熬至极,每一秒都似乎是最后一秒。
不知是不是幻觉,他看到金欢喜飞了起来,同时一抬手,一根绿色藤蔓卷上了宋明辉的手,然后他又被另一根藤蔓拦腰缠住,终于脱离了魔爪。
他忽然感觉一阵从未有过的祥和幸福,心里逐渐安定。像被初春暖阳照耀,像海浪冲刷脚趾,像儿时妈妈的拥抱,更像金欢喜曾用羽毛拂过他的眼皮。
他轻轻打个哆嗦,抬眼看到金欢喜正怜悯地看着他,方才所有的感觉都四散飞走,他为自己的懦弱,尤其是她面前表现出的懦弱而羞愤欲死,察觉眼泪已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他伸手捂住了脸,抹了一把,踉跄离开。
他能感觉出,宋明辉就是想杀他。
同性最了解同性,他不仅知道宋明辉喜欢金欢喜,还知道宋朝辉也喜欢她。
那次从麦当劳出来,看到宋朝辉和金欢喜拎着买的菜往家里走,他的心忽然就揪得疼,从前他们两人一起做饭吃饭的时光都浮现出来,他拎着全家桶一边走,一边问自己,到底和金欢喜分手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她太胖吗,是她太听话太没有存在感吗,还是因为妈妈说起表哥的高智商女友时鄙夷地暼他的那一眼......
没有人能回答他。
金欢喜像丑小鸭变白天鹅一样,不知不觉就蜕变了。
她飞得越来越高,让他望尘莫及。
但夏宇轩心中有个念头逐渐成型:她不是金欢喜!
传说她是在神山晕倒后变得聪明了,又在暴雨后有了异能。
但是,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金欢喜,一个人再变聪明,不会连秉性都变了。她从眼神到表情,从措辞到走路,从性格毅力到为人处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绝对不是金欢喜!
发现这一点后,他有些怕见金欢喜,但不知为何,又更想见她,不由自主被她牵制。
——如今金欢喜这个类型的女孩,或许才是他一直寻找的吧。
无意听到宋朝辉和杨光说,喜欢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她。
那声音,豁达又无奈。
杨光听了只是笑笑,但他却如同被当头锤了一记:是啊,他再不可能拥有她了。
百慕大海底遇险,他吸入负能量黑雾,变得暴躁失控,被同样失控的沈东军一记铁拳打坏潜水服,向着海面弹去,那一刻他无比后悔平时没有刻苦练功,他打出的旋风能够抵消的浮力实在是太小了,根本不足自救,他喷出一口鲜血,人事不知。
醒来后,得知金欢喜所在的主舰离奇地消失了,他却感觉她一定还活着,他多次跟随船队出去搜寻,还找到了海底的那副杠铃,不知为何,所有人都不能解释杠铃从何而来,但他认定这就是金欢喜的。
——这副杠铃,被他一直放在宿舍里,时常擦拭一下。
当主舰突然在太平洋海域出现的消息传来,他比谁都激动,但这一千个日日夜夜过去,他早已不复从前的莽撞冲动。
她不是金欢喜,他就更没有资格再靠近她了。
他站在学员队伍中,肃然地向她敬礼,然后平静地看着宋朝辉激动地一把抱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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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她是上天派来拯救这世界的吧,他心想,要不怎么她在高原昏迷那一刻起,这地球就恢复了平静?东组成员都叹息她成了植物人,但他坚信,她一定会醒来,她只不过是在寻找回来的路而已。
练功也是要脑子的,虽然没人可以交流。但现在,夏宇轩的异能,不仅在东组名列前茅,在全国全球也是位列前十的。
使出全力,他甚至可以改变几十万平方公里范围的天气,也可制造飓风海啸。
宋朝辉总是笑着对他说:“你就像盒蛋,震慑大于使用。”
他笑而不语,明白他是怕他冲动起来,成为人间祸害。
江海贝在宋朝辉身边形影相随,两人工作上配合十分默契,据说两家要他们尽快结婚生子呢。
他还听说宋明辉对外宣称,一辈子不结婚,这也难怪宋家催促宋朝辉早早结婚了。
金欢喜一直没有交男朋友,她的地位和能力,使男人们望而却步,宋明辉动不动就来滨城找存在感,也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太强的女人,不招男人喜欢。
像姚静那样就正好,与陆凯齐头并进。
陆凯说结婚让他当伴郎,还笑嘻嘻劝他再找个女朋友,但一定不要是刘佳琪那样的了,“哥们儿,好女人是所学校,让男人成长呢。”
他没有说话。
他是肄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