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特里赫恩
抵达酒店的当晚,波琳和劳伦斯·特里赫恩邀请我一起用晚餐。可当我走进餐厅,却发现只有劳伦斯一人在座。“真抱歉,波琳有些头痛。”他解释道。我注意到餐桌上的餐具依旧是三个人的。“丽莎说会加入我们,”他补充道,“不过我们不用等她。”
他看起来竟比在克里特岛时苍老了些,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格子衬衫,下着红色灯芯绒长裤,眼周多出了好几条皱纹,脸颊上还出现了一些在我看来只有病人或老人才会有的深色斑点。女儿的失踪显然对老两口打击不小,我估计波琳的“头痛”也是为此。
我在劳伦斯对面坐下。今晚我选了一条长裙和坡跟鞋,但穿起来并不舒服。我真想甩掉鞋子,光着脚踩在沙滩上。
“您能来真是太好了,赖兰女士。”劳伦斯说。
“请……叫我苏珊就好。”我记得称谓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希腊说过了。
一名服务生走上前来,我们点了饮料。劳伦斯点了金汤力,而我要了一杯白葡萄酒。
“您对客房还满意吗?”他问。
“非常满意,谢谢您。您的酒店真的非常美丽舒适。”
他叹了口气,说道:“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了。经营者是我的两个女儿,目前也很难有什么乐趣可言。我和波琳花了一辈子的时间设计、创建、经营这座酒店,如今却发生这样的事,真叫人怀疑这一切是否值得。”
“酒店是何时扩建的呢?”
他看起来有些不解,仿佛我的问题很奇怪。
“当年弗兰克·帕里斯被杀的时候,酒店就是现在的样子吗?”
“啊——是的。”他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在二〇〇五年改建了酒店。增加了两翼,分别叫‘月光花(Moonflower)’和‘谷仓猫头鹰(Barn Owl)’。”他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名字是塞西莉起的。月光花总在夕阳落山后绽放,而猫头鹰只会在夜晚出现。”他微笑着,“您或许已经注意到了吧,酒店里各处都有猫头鹰。”他拿起桌上的菜单,给我看上面烫金的猫头鹰标识:“这也是塞西莉的主意。她发现‘谷仓猫头鹰’其实是一个拆字游戏,把‘布兰洛’这个词的字母拆开重组就会变成这个名字[1],所以她想,倒不如干脆就用猫头鹰作为酒店标识。”
我的心沉了沉。艾伦·康威也喜欢玩拆字游戏。比如,他的其中一本小说里,所有角色的名字都是由各种伦敦地铁站的名字拆开、打乱、重组而来的。他很喜欢和读者玩这个奇怪的游戏,即便影响文笔质量也在所不惜。
劳伦斯还在继续讲述。“翻修酒店的时候,我们专门增添了一台升降电梯,供残疾人使用。”他解释说,“还拆了一面墙扩大餐厅面积。”
也就是我们如今所在的房间,从入口处圆形的酒店大堂就可以抵达,进门时我也注意到了那台新电梯。厨房在餐厅的尽头,很是宽敞,一直延伸到酒店后侧。“从厨房可以上楼吗?”我问。
“可以的。那里有一台工作用升降机和楼梯,也是那时一起修的。我们还把原来的马厩改成了员工宿舍,并新增了游泳池和水疗馆。”
我从包里拿出笔记本,把他说的要点一一记下。根据这些信息可以知道,杀害弗兰克的人有四条路径可以到达十二号客房:一处是酒店大堂的电梯;一处是酒店后方厨房里的电梯;另外还有主厅楼梯和厨房里的员工楼梯。如果是原本就已经在酒店里的人,也可以从三楼下到二楼。尽管接待处有人通宵值班,要想通过那里而不被人发现还是有办法的。
可是,在克里特岛时,波琳说过曾有人看见斯蒂芬进入弗兰克的房间。他为什么会这么不小心?
“您有听说任何新的消息吗?”我问,“关于您女儿塞西莉的行踪。”
劳伦斯愁容满面:“警察说在诺维奇市的监控录像里似乎发现了她的身影,可这根本说不通,她在那里根本没有认识的人。”
“调查案件的是理查德·洛克警司吗?”
“他现在是高级警司了。是他,但我对他没抱太大希望。报警后,他并没有立刻着手调查——那本该是搜查线索最重要的时期——现在也没什么进展的样子。”他难过地垂下了头,又问,“您找到机会重读那本小说了吗?”
这真是个好问题。
按理说,从头到尾仔细地把小说重新看一遍应该是我回来后的首要大事,然而我根本没带。应该说,克里特岛的家里根本一本艾伦的书都没有:对我而言,看到它们,便会想起那些令人难过的往事。在伦敦时,我曾去书店里找过,没想到竟然全都断货。还在出版社工作时我就没想通过,断货究竟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它代表畅销大卖还是分销环节出了问题?
但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暂时不想重读。
小说内容我还记得很清楚:案件发生的村庄叫“水上的塔利”,地点是一个叫克拉伦斯塔楼的地方;各种隐匿的线索;凶手的身份。当初和艾伦通过电子邮件“探讨”内容的笔记都还在(探讨两个字打引号,是因为我说的话他基本不听)。那个故事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惊喜,所有情节至今依然记得滚瓜烂熟。
但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艾伦喜欢玩文字游戏,把线索藏在字里行间:不只有拆字游戏,还有藏头诗以及利用某种规律将重要信息隐藏在行文当中等操作。他这么做,一方面是自娱自乐,另一方面是其令人不悦的某种天性使然。现在已经明确的是,艾伦在《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中使用了诸多与布兰洛大酒店有关的元素,然而却未曾描述过二〇〇八年六月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里并没有广告总监,或者婚礼以及锤子。如果他真的在酒店居住期间发现了杀死弗兰克的真凶,那么凶手一定会将真相隐藏在书里的某个词或者名字、甚至对某个与案件毫无关联的事物的描述中。他甚至有可能将真凶的姓名隐藏在章回标题里。塞西莉从小说里看出了端倪,我却不一定能看出来——除非我能对她以及酒店中的众人有足够了解。
“暂时还没有。”我说,回答劳伦斯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先见见酒店里的所有人,并熟悉这里的环境。我不清楚艾伦究竟在这里发现了什么,但如果我能对酒店了解得更全面,就更有可能从他的书中发现线索。”
“您说得对,这个想法很好。”
“可以让我看看斯蒂芬曾经住过的房间吗?”
“晚餐后我带您去。那个房间现在住着别的员工,但我肯定他们不会介意的。”
服务生呈上酒饮的时候,丽莎·特里赫恩也到了。虽未曾见过,但我推测来者应该是她。我在报纸上见过她妹妹塞西莉的照片:一个拥有一张娃娃脸的美丽女子,有着娇俏的嘴唇和饱满圆润的脸颊。然而眼前这位女子留着样式复古的短发,除了同样的浅发色以外,长得和塞西莉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她看起来一板一眼,脸上没有一丝微笑,穿着刻意选择的严肃商业套装和一双平平无奇的工作鞋,鼻梁上架着一副便宜的眼镜。她的嘴角有一道伤口,我忍不住盯着看了好一会儿。那是一条差不多半英尺长的直线型伤痕:很像是刀伤。这要是在我脸上,我一定会用遮瑕膏掩饰一下,可是她却完全不加修饰,任其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她一直皱着眉头,仿佛天生不懂得微笑,又仿佛是那道伤疤夺走了这种权利。
她走到桌前,那种气势仿佛一名拳击手进入了搏击场。不等她开口我便知道,我俩一定处不来。“你就是苏珊·赖兰?”她开口道,一边说着一边拉开椅子坐下,很是随意,“我是丽莎·特里赫恩。”
“很高兴见到你。”我说。
“是吗?”
“要喝点什么吗,宝贝?”劳伦斯插嘴道,有些紧张。
“我已经跟服务生点过了。”她直直地盯着我的双眼,“艾伦·康威是你派来的吗?”
“我之前并不知道他来过。”我回答,“我只知道他在写一本新的小说,但直到全书完成他才交给我。在你父亲去克里特岛见我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他曾来过这座酒店。”
我努力回忆着小说里是否有以丽莎为原型的角色。《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一书中确实有一个人身上有伤痕,那是一位美丽的好莱坞女演员,名叫梅丽莎·詹姆斯。是了,这的确是艾伦的风格,故意把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写成风情万种的模样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丽莎像是没听见我的话:“哼,要是塞西因为这本小说出了什么事,但愿你能睡个好觉。”
“你怎么这样说话——”劳伦斯忍不住出声阻止。
可我还不需要别人帮我讲话。“你知道你妹妹在哪儿吗?”我问道。
我猜测着丽莎会接受妹妹已经死了,好摧毁父亲唯一剩下的希望。看她的表情似乎也差点脱口而出,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我不知道。刚得知她不见的时候,我以为只是和阿登吵架负气出走罢了。”
塞西和阿登。她用这两个昵称并非出于亲昵,更像是为了节省说话时间。
“他们经常吵架吗?”
“是的。”
“不是这样的……”劳伦斯插嘴道。
“拜托,爸爸。我知道你希望他们幸福美满,希望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实话说,他和塞西结婚不过是为了走捷径。人前总是一副笑容满面、亲切迷人的样子,可谁知道他们背后什么样?”
“你想说什么,丽莎?”我问,为她的开门见山感到惊讶。
另一位服务生走上前来,手里用银盘托着一杯双料威士忌。丽莎拿起威士忌,一句感谢的话也没说。
“我就是看不惯阿登在酒店里晃来晃去的样子,仿佛他才是老板。仅此而已。明明所有脏活儿累活儿都是我在干。”
“丽莎管账。”劳伦斯解释道。
“我管账、管合同,还管保险、人事和控股。”她一口喝下半杯威士忌,“他负责对客人逢迎拍马和闲扯。”
“你认为弗兰克·帕里斯是他杀的吗?”我问。
丽莎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故意把话说得很直白,但这个问题并非毫无根据。如果塞西莉被人杀了,那一定是因为她发现了关于八年前凶杀案的重要线索,那么杀她的人肯定就是当年杀害弗兰克的凶手。
“我不这么认为。”丽莎答道,喝完了剩下的威士忌。
“为什么?”
她像看傻子一样地看着我说:“因为凶手是斯蒂芬!他自己都承认了,现在还关在监狱里。”
餐厅里陆续有人落座。现在是傍晚六点四十五分,天还依然亮着。劳伦斯拿起桌上的菜单说:“不如我们点餐吧?”
我确实饿了,但此刻并不想打断丽莎。我在等她的下文。
“当初决定雇斯蒂芬·科德莱斯库就是个错误。当时我就说过,可没人听。他不仅本身就是一个罪犯,而且从小到大周围全是罪犯。我们给了他改过的机会,他却把我们当傻子。才来五个月啊,我的天,从进门那一刻就没少占我们便宜。”
“你又没证据。”劳伦斯反对。
“怎么没有,爸爸,我有。”她转头看着我,“他刚来几个星期的时候我就发觉不对劲了。我想您大概不会了解经营一座酒店意味着什么吧,苏珊……”
就凭这句话,我能把她驳斥得哑口无言,但我忍住了。
“酒店就像一台巨大的机器,有上千个零部件,如果丢失了某些细小的零件,是很难注意到的。整台机器并不会因为它们而停滞。酒店物资:比如葡萄酒和威士忌、香槟、鱼排、零钱等;客人财物:比如珠宝首饰、手表、大牌太阳眼镜、毛巾手帕,甚至古董家具,等等。让小偷来酒店工作简直就像是给了瘾君子药店的门钥匙。”
“斯蒂芬来之前从来没有过盗窃犯罪记录。”劳伦斯提醒道,但语气不怎么自信。
“您说什么呢,爸爸?他因为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了刑的。”
“那不是一码事……”
“您就是不听我的,每次都这样!”丽莎不理父亲,将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我意识到出了问题,有人在酒店里行窃,但每次一提斯蒂芬大家就都护着他,对我群起而攻之。”
“你一开始明明挺喜欢他的,经常跟他在一起。”
“我那是努力尝试让自己喜欢他,因为你们都希望我这样。而我接近他唯一的原因——我都不知道跟您说过多少次了——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有何企图。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不是吗!虽然发生在十二号客房里的事令人非常遗憾,但它证明我是对的。”
“凶手到底从弗兰克那里偷了多少钱?”我问。
“一百五十英镑。”劳伦斯回答。
“你们真的相信斯蒂芬会为了这么一点钱杀人,把人用锤子活活砸死吗?”
“我认为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计划杀人。他半夜悄悄潜进房间,打算能偷点什么是什么,完事赶紧溜,结果那个可怜的男人醒了,并与他发生冲突,斯蒂芬一时情急就下了重手。”丽莎轻蔑地说道,“这些庭审的时候都说过了。”
这套理论在我看来毫不合理。如果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弗兰克,那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锤子?为什么要趁房间有人的时候去偷东西?但我没吭声。有些人真的不适合与之理论,而丽莎就是一个典型。
她招呼服务生过来,又点了一杯酒。我趁这个机会赶紧点了餐,一碟沙拉和一杯红酒。劳伦斯点了牛排。
“可以跟我说说案发当晚的情况吗?”我一边问,一边觉得有些荒唐和不可思议。这些人言谈思想是如此守旧,简直像活在过去一样。这要是在我编辑的小说里出现,一定会被删掉。
劳伦斯回忆道:“我们邀请了三十位亲友过来住一个周末,但是正如之前告诉您的那样,酒店依然正常营业,因此也有其他客人前来住宿。所有客房都满了。”
“弗兰克·帕里斯是婚礼前两天登记入住的——那是个星期四——订了三天的房间。我能记得他,是因为这个人打从进门起就诸多抱怨:他很累、他要倒时差、他不喜欢我们之前给他分配的客房,坚决要换。”
“他原本在哪间客房?”
“我们给他安排的是十六号房,就在您住的月光花翼。”
在去往客房的路上,我曾经过十六号房间,就在防火门的另一边,门后就是铺着难看的旋涡状地毯的走廊。
“他说想住在酒店的旧楼区。”劳伦斯继续道,“幸好我们想办法做了些调整,让他如愿以偿。顺带提一句,那是艾登的功劳,讨客人欢心,他很擅长这个。”
“和弗兰克换房间的人没有怨言吗?”
“我记得那是一位退休的中学校长,正独自旅行,他应该不知道房间被调换了。”
“您还记得他的名字吗?”
“那位校长的?不记得了,但您若需要,我可以去查记录。”
“那就劳烦您了,谢谢。”
“婚礼是周六傍晚举行的,我们提前通知了所有外客,酒店的某些服务可能会临时取消。比如,我们暂停了周五晚上的水疗馆服务,好让员工们在泳池边搞个派对,喝点酒、休息一下。虽然不能到场参加婚礼,我们还是希望能让他们有些参与感。员工酒会晚上八点半开始,十点结束。”
“斯蒂芬有参加吗?”
“有的,他去了。艾登和塞西莉也是,还有波琳和我。丽莎……”
丽莎也去了?还是没去?这个话头就这么悬着,再无下文。
“那天晚上很热。或许你还能记得,那年夏天特别热。”
“那天晚上热得汗流浃背,真让人受不了。”丽莎接过话题,“我简直等不及想回家。”
“丽莎不住在这里。”劳伦斯补充说,“不是因为住不下。酒店占地三百英亩。”
“我之前的房子让艾登和塞西莉住了。”丽莎酸溜溜地嘟囔了一句。
“布兰洛农舍。”我应道。
“我搬到伍德布里奇去住了,挺舒服的。我很早便离开了酒会,开车回家睡觉。”
“剩下的事我让德里克跟您讲吧,”劳伦斯说,“他是那天的夜班经理。和我们差不多同一时间到的,没有参加酒会。”
“没被邀请吗?”
“当然不是,只是德里克不喜欢社交。您见到他就会明白。凶杀案发生时,他就在前台值班。”
“那是什么时候?”
“根据警方的调查,帕里斯是周五半夜大约十二点三十分遇害的。”
“当时您在吗,劳伦斯?”
“不在。波琳和我退休后便在索思沃尔德买了栋房子。那天晚上我们回家休息了。”
“但我们都参加了第二天的婚礼。”丽莎说,“那真是美好的一天……当然,直到案件发生前。可怜的艾登!这肯定不在他的完美计划中。”
“够了,丽莎,你太过分了。”劳伦斯斥责道。
“我就是觉得他是把塞西当长期饭票。他俩认识之前他是什么样?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房产公司的小职员而已。”
“他很有能力,工作也做得很出色。不管怎么说,他也为酒店出了很多力。”劳伦斯生气地咕哝道,“再者,你这么说话很不合适,现在大家都在为塞西莉担心。”
“我也很担心!”丽莎嚷道,她的眼里竟泛起了泪光,这倒挺让我惊讶,但我能感觉出她说的是真心话。服务生托着她的第二杯威士忌走来,丽莎一把将杯子拽进手中,“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她可是我的妹妹!万一她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连想都不敢想。”
说完,她低头盯着酒杯。我们三人一阵沉默。
“关于婚礼的细节,你还记得什么?”隔了一会儿,我问。
“就是一场普通的婚礼,我们酒店经常举行的那种,这是我们收入来源的一大部分。”她吸了口气答道,“仪式是在玫瑰园举行的。我是伴娘;婚礼司仪是从伊普斯威奇请的;午餐安排在主花园搭的大帐篷里。观礼时我坐在艾登母亲旁边,她专程从格拉斯哥赶来参加婚礼。”
“他的父亲来了吗?”
“艾登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癌症去世了。他有一个姐姐,但没受到邀请。说实话,他家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来。麦克尼尔夫人很亲切,是个有些传统保守的典型苏格兰人。我正觉得无聊的时候,忽然听见帐篷外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叫,几分钟后,就见海伦冲了进来,脸上的表情仿佛见了鬼。”
“海伦?”
“她是我们的客房部主管。据说是一名女佣进入十二号客房打扫时,发现了脑袋被砸得稀烂的弗兰克·帕里斯,脑浆都流出来了,溅在床单上。”丽莎说着,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先前刚刚真情流露,现在又为妹妹的大喜日子被毁而止不住地开心。我看着她,心想,这人怕是心理有点问题。
“女佣名叫娜塔莎。”劳伦斯插嘴道,“她本想进屋打扫,没想到发现了弗兰克的尸体。”
丽莎将杯子里的威士忌一饮而尽,说:“我不知道你想找什么,苏珊。斯蒂芬已经认罪,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还要再蹲十年监狱,他们才会考虑释放他,那是活该。至于塞西,等她想通了自然就会回来。她就是喜欢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说不定是故意玩失踪、求关注呢。”
看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我意识到,来之前她肯定就已经喝过了,那两杯威士忌不过是续摊儿罢了。“我先回了,你们聊吧。”她说道。
“丽莎,你该吃点东西。”
“我不饿。”她朝我俯过身,恶狠狠地说,“你要为塞西莉的事负责。那本该死的小说是你出版的。你要把她找回来。”
劳伦斯注视着丽莎踉踉跄跄地走出餐厅。“真是非常抱歉。”他对我说,“丽莎工作很努力,负责运营整座酒店,有时候实在是太累了。”
“她看上去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妹妹。”
“您千万别在意,丽莎喜欢小题大做。”他努力想要说服我,可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她俩很小的时候就这样了,”他不得不承认,“总喜欢和对方争吵。”
“她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
“啊,我就知道您会问。”他有些迟疑,我没有催促。“那道疤是因为塞西莉,但她不是故意的……”终于,他叹了口气说,“那时候丽莎十二岁,塞西莉十岁。有一天两人吵架,塞西莉抓起厨房的刀就朝姐姐扔了过去。她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害丽莎,只是小孩子幼稚、不懂事,气头上做了蠢事。刀刃不偏不倚落在了丽莎嘴上,后来……你也看到了。塞西莉非常难过。”
“她们为了什么事吵架?”
“这很重要吗?大概是为了男孩吧。她们俩总爱拿男朋友的事做比较,争风吃醋。但依我看,小姑娘难免这样。塞西莉长得更好看些,所以丽莎看到她交男朋友就会不开心。话说,这也是丽莎如此针对艾登的缘故。她说的那些话——只是出于嫉妒而已。艾登人挺好的,真的。我们相处得很愉快。”
说着,他举起了酒杯。
“女孩天性嘛!”
这话是当作祝酒词说的,可我没有回应。女孩们或许是经常争风吃醋,我想,但并不都是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丽莎被塞西莉毁了容,内心又对艾登极度怨恨,这种怨恨全部源自某种对于性的嫉妒。而这种情绪很可能也转嫁到了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身上。
问题是,它会严重到令人产生杀人的冲动吗?
会吗?
注释
[1]“布兰洛”的英文拼写是Branlow,“谷仓猫头鹰”的英文是barn owl,和布兰洛的英文字母构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