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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会计工作组织规范
01 中小企业是如何界定的?
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依据该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各行业划型标准见表1-1。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是,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表1-1 各行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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