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
1. 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的特点
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准确地评价本科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是准确地评价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本科课程设计工作涉及面广,从工作层面来看,涉及学校、学院、系(教研室)、教师、学生五个不同层次的工作;从工作性质来看,涉及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三个不同主体的工作。因此,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的评价应体现层次性、多元性和综合性。
2. 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的体系
根据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的层次性、多元性、综合性等特点,对不同工作层次和不同工作对象进行分层次、分对象的评价,形成层次化、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建议从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设计成果、学生情况、指导教师、教学条件六个方面对本科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性评价体系。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5。
表1-5 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续)
3. 课程设计评价的主要内容
(1)课程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价 课程设计管理工作质量包括学校、学院、系(教研室)在不同层面对课程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以及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具体指导工作,因此对课程设计管理工作质量的评价既是对学校、学院、系(教研室)工作的评价,又是对教师指导工作的评价。
在学校、学院、系(教研室)对课程设计工作的管理方面主要评价制度建设、教学条件、过程管理等对课程设计工作的作用。制度建设主要看学校是否制定了有关课程设计工作的管理文件,学院是否制定了课程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或工作方案,学院或系(教研室)是否制定了符合本科教学要求的课程设计质量标准。教学条件是指课程设计工作在培养计划中的学时安排、经费支出、场地条件、图书资料等对于学生完成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的支撑。过程管理主要评价从课程设计开始到课程设计答辩工作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学院、系(教研室)对课程设计工作的常规管理,以及学生完成课程设计成果的归档管理。
对指导教师工作的评价,则侧重于课程设计任务书质量,计划进度和执行情况,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指导工作的到位情况,以及教师工作态度、方法、效果等,由学生评价的情况等。另外,指导教师的资格和指导学生的人数也作为评价的因素。
(2)课程设计成果质量评价 对课程设计成果的评价主要应对学生选题、动手能力、综合应用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力以及规范要求的评价。选题的正确性主要反映在题目是否紧扣专业的培养目标。在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评价中,主要考虑学生的计算能力和制图能力。在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评价中主要考虑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熟练程度,表述概念是否清楚、正确。在规范要求方面主要评价图纸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计算书内容是否完整等。
另外,对学生工作的评价主要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学生纪律表现、工作态度、学风等,由教师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