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和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技术目标及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