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一个人的喜欢
这世道太乱,你不妨跟了我。
雲城一中的人都知道,唐韵喜欢何卲霖,而何邵霖只知道专心学习。
高考卷考散了他们,何邵霖考去了南方那个航空航天大学,时隔六年,他们重逢了。
她安静了不少,他稳重了不少。
同学聚会上唐韵是第一个站出来举杯的人,他坐在她旁边扭头看向她。
那一瞬间清楚看清他眼里闪过的错愕,他愣了愣很快弯了弯眼睛又道:“糖糖越来越漂亮了。”周围有老同学跟着起哄,她却抿抿唇不说话,视线在举起酒杯的手上顿住。
大家都站起来碰杯耳边是玻璃杯碰撞发出的清脆的声音,只有何绍霖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们。
大家都在说说笑笑,有人问他。
“霖哥,现在怎么样了啊?”
读高中的时候他是班里的副班长国旗队里的队长学生会里的干部学校里的优秀学生,一身白色校服被他穿得高瘦精神又挺拔。
读书的时候就有不少人追他,他却全给回绝了,时间全给了书籍,像是天生适合读书,脑子转得灵光,一听就懂,老师也拿他没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现在听到这个问题,唇角荡起了笑眼睛闪着灼灼的光。
一群人见状纷纷开始调侃他,“是不是有情况了啊霖哥?”
“这种笑绝对有情况啊。”
“那个女孩有当年追你的某个人漂亮吗?什么时候见见嫂子啊。”
“……”
何绍霖微屈了屈手指,我用余光看见他在不自觉摩挲着左手无名指上的银圈戒指。
然后听见他用柔软得不能再柔软的声音说:“我要结婚了,日子订在我和她认识的第一天。”
“她对于我来说,是校友,是朋友,是女朋友,是霖太太。”
“我特别特别爱她,她是我二十五年来遇见的最喜爱,最美的小玫瑰。”
“她是我心里永远高悬着的小月亮,是我的每一个明目张胆,每一次怦然心动。”
他话说完,包间里仍一片静默,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他,收起了那份招牌式遇事事的漫不经心。
说这些话时深情进骨子里,温柔满得似乎要溺出来。他以前的同桌怀怀第一个打破寂静,他一边数落着:“藏那么久。”
一边又举起酒杯再碰了碰他的杯。
“那就祝霖哥和嫂子天长地久。”
“祝霖哥和嫂子长长久久。”
“好好的,一辈子都好好的。”
“……”
再重逢,当初的种种仿佛都不在了,曾经单纯狂热的我们也回不去了。
从小酒馆出来的时候,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雨,雨里站了个穿着粉色裙子撑着伞的女孩。
何绍霖喝得有些醉了,可在见到那人的第一眼又忍不住弯在一起,他站在小酒馆门口,看着他的女孩告诉我们。
“给大家介绍一下,那是,霖太太。”
“没事没事,嫂子和霖哥好好的。”大家纷纷调侃。
“吃喜酒的时候记得给我们发一份喜帖。”
那姑娘被说得满脸通红,一声声地应好。
他埋在她肩膀上的脸突然抬起来故作生气:“不许欺负她。”
“好好好。”大家哄笑一团。
那晚快凌晨才回到家,一回到家唐韵就倒进床上,眼泪不由从眼角一点一点的滑落。
真羡慕啊,他爱你这件事,人尽皆知。
听见了自己的心声。
夜很深很深,手机叮叮咚咚响,发消息的是朋友。
:精心准备那么久。
:你的太阳见到你有没有大大惊艳!
唐韵突然笑了,眼泪伴着眼睛弯起流下来,看着窗外的月光,一字一句的回复她。
:“我的太阳有了自己的爱人了,那是他的白月光。”
他逢人就说她是他的月亮,将爱意谱写,将偏爱高举。
而我,就将告幕我的青春将这份情感,画上最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