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蒲公英洒满明村河
蒲公英洒满明村河(第二十章)
明青萝
有一次,我还没走进店里,就听见了酒鬼们的一阵哄笑,还有小冬哑巴呀呀呀呀的叫唤声。我走进店里,小冬哑巴背对着我,酷子耷拉着,一双手不知道在晃动着什么。我好奇地往前一瞅,就看见小冬哑巴手上好像拿着根什么东西,一副很是开心享受的样子,酒鬼们正在高声叫好。我使劲地拉了一把小冬哑巴,这一次他像头蛮牛一样的把我的手一甩,继续着自己的动作和呀呀大叫。我逃也似地离开了那个小卖部,身后是店里那些酒鬼们狼嚎一样的笑声。
后来,在上下学的路上,我时常能看见一群人围着小冬哑巴,逼迫小冬哑巴做出丑陋的举动。甚至有时候,看到女学生经过,小冬哑巴竟然会忽然间甩开自己的衣服,看到小姑娘落荒而逃的背影,他则疯狂地呀呀怪叫起来。一次,我因打扫教室,放学迟了,夜幕快降临了才一个人快步向家里赶去。在山脚下,我竟然看见长得最高、最壮的女孩子,把小冬哑巴围堵在了一棵大树背后,在一旁大声惊叫着。我背着书包从山路那边快步走过来,看清楚这些时,便高声叫骂起来,兰妮子,你们这伙疯婆子,欺负一个傻瓜白痴,真不要脸。兰妮一伙人丢下呵呵傻笑的小冬哑巴,脸上红红的,一下把我给围住了,威胁道,老懂,老懂,你个小不点别嚣张,你刚才什么都没看见,要不大家就会说你偷看我们,欺负我们,说着那个我身高只到她腰上,比我大三四岁的兰妮子,猛得掀开了自己的群子,夕阳最后一缕余晖照射过来,明晃晃的,晃得我双脚直打颤。我双脚一哆嗦,不自觉地就从另一个高大女生的脚下钻了出去,兔子一样地跑进了山林里。
这次之后,我就换了一条山路去上学,我害怕再看见这样的场景。这时的小冬哑巴,好像是上了瘾似的,时常在路旁边走来走去,牛也不管,任由它在山路上乱啃,不管有人没人经过,时不时地拉下自己的酷子,使劲甩几下,呵呵傻笑一番。
不久之后,我就小学毕业离开了村里,跟着父亲去卢镇中学读书了。寄宿在学校,我很少回家,也就难得看到小冬哑巴了。后来朱亮说,大山哥狠狠地揍了小冬哑巴一顿,还下了一个死命令,不得靠近去村小学这条路,这样的猥琐事件才彻底结束。路上的闹剧结束了,我猜想,老根叔叔店里猥琐的笑声,会跟那长流水的酒水一样,时时在那些酒鬼的嘴里吞咽下去,又喷吐出来。
在我读初一下学期的一个周末,我骑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从卢镇回来。这是我父亲从同事那里搞到的一张购物票,用国库券买回的我家第一宗现代化大宗商品。那个时候,有钱也买不到电风扇、自行车这些东西,购物票比钱更难搞。好不容易才从父亲手里讨要到这辆新买的自行车,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正在我喜滋滋地推着车子上那个陡山坡时,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挡在了自行车面前,呀呀呀呀的,闭上眼我都能认出他是谁。空了很长时间没见小冬哑巴了,他身上好像更干净了些,脸上没有污泥,嘴角也没有口水流出,呀呀呀呀直叫唤,我甚至能从他混乱不堪的发音中听出猪、猪、猪、猪的语调,这是在叫我叔。小冬哑巴一边叫唤着,一边伸手递过来一个纸团包着的东西,这一次他的手没有这么漆黑了,应该是认真洗过好多遍。我疑惑地打开纸包,里面是一个小玻璃瓶子,瓶子里面是半瓶褐黑色的药水。看到我疑惑不解的样子,小冬哑巴着急地比划起来,一直比划了半个多小时,我才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不知道他砸烂了谁家的门,偷了这瓶药水,因为他听这家的主人再三炫耀过,他家里的这瓶药水专治皮肤病,不管什么伤疤、毒虫撕咬,都可以药到病除,哪怕是多年的陈伤旧痕,一样可以恢复如初,不留丝毫痕迹。言者无心,呆傻弱智的小冬哑巴却是听者有意,一直惦记着我额头的疙瘩。看到我明白了他的比划,当场拧开盖子把药水涂抹在了额头,小冬哑巴裂开嘴呵呵傻笑起来,在后面使劲地推着自行车的后架子,硬是把我和自行车从山底下推到了半山腰的家门口,然后才撒丫子往两公里外的自家跑去。
这一次的药水真的是灵丹妙药,半个月后,我把那半瓶药水全部涂完了,额头上的疙瘩全部消失不见了,皮肤重新变得平坦光滑,跟脸上其他地方的皮肤相比,没有任何的不同。我破了的相终于又修复回来了,我的运道和福气是否也跟着着光洁的额头回来了?后来,不管是我躺在北方的大草原出神,还是在江南的繁华都市里穿行,我常常想,大概我不用做耕牛被人任意驱使,也不用做那叫花子去要饭,是因为小冬哑巴帮我重新塑造了一次轮回宿命。
很久之后,我才搞清楚小冬哑巴手上的药水是怎么来的。药水是老根叔叔的,老根叔叔在部队上是个野战兵,被毒虫叮咬、擦伤、摔伤是家常便饭,他们部队研制专用的药水功效果然神奇无比,堪称灵丹妙药。退伍的时候,老根叔叔特意找指导员要了一瓶,因为是部队专用的特效药,不允许带走,指导员看在老根叔叔演习发生意外时为了救他一命丢了一条腿的恩情上,担着风险给了老根叔叔一小瓶用过的药水,更换成藿香正气水的瓶子才带了出来。老根叔叔把这一小瓶药水当作宝贝珍藏着,十几年来一直舍不得用。后来宝贝女儿脸上摔伤了,那触目惊心的疤痕才让他请出了这神奇药水。再后来,宝贝孙子被无名毒蜂在脸上蛰了一下,留下一个大大的疤痕,他才第二次使用这一小瓶药水,至于宝贝孙子辟谷上被毒蜂蛰咬的疤痕,他却没舍得用药水去涂,至于他自己摔碰后脸上的几块疤痕,他连想都没想过要用这药水。好钢要用到刀刃上,这可不能浪费,用一次就少一次。那天,一伙老酒鬼谈论起村里婆娘,扯来扯去,竟扯到了老根叔宝贝女儿和宝贝孙子的脸上,有人惊呼道,老根叔女儿脸上的那块大疤痕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还有他孙子的脸也一样,都像瓷器宝石晶莹光泽,老根叔究竟在哪里弄来的土方子、神奇草药。这一天,老根叔也是喝多了,吹嘘在部队里的野战生活,尤其是扑救指导员光荣负伤的壮举,早已经迷迷糊糊、昏头转向了,便把这事给抖了出来,还将那半瓶子药水拿出来晃了晃,一时得意忘形,竟然没有把药水放回抽屉里锁好,顺手就放在了摆满香烟的架子旁。当时,小冬哑巴就傻傻地站在店里,还被他们拉下酷子围观了一回。没想到,一天后,老根叔的店门便被人撬了,店里的几百块钱一分不少,少了五包烟,再就是那半瓶子药水不见了。少了几包烟,这不值一提,就是没了那几百块钱,老根叔也不心痛,少了那半瓶子药水着实让老根叔十天半月都唉声叹气。大家议论纷纷,也没哪个说要报警,其实报警也没什么用,那个时候,监视、摄像头之类的玩意儿明村人连听都没听说过。老根叔也不认为有人要偷的药水,大家一致推测,是哪个半大小子、流氓赤膊鬼没烟抽了。在我们老家,那些烟鬼常说,有烟冇火气爆狼头,有火没烟气得发癫,一个人没烟抽了会去偷去抢,尤其是半大孩子、小青年,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偷烟就偷烟,也不会对其他东西下手。加上店门外原本就扔了一地的玻璃渣子,不知道哪个酒鬼在这里耍疯砸的,老根叔自以为是地认为,那个偷烟贼顺手把放在烟盒子旁的那瓶药水砸烂在了玻璃渣子里。
小冬哑巴呵呵傻笑地看着我,还连比带划地指了指我光洁的额头,又从裤兜里掏出皱皱巴巴的一根烟,熟练地划了一根火柴,点上,悠闲自得地吐了一口烟雾出来,比划着告诉我,这是最后一支了,要我送他几包烟。
我笑着答应了,说,我这辈子不抽烟,把钱省下来给他买烟抽,等我考上大学,毕业了,我每天供应他一包烟。哑巴小冬伸出手指,大概是想学其他人的模样跟我勾上一勾,我还没来得及伸手,他便被大山哥给一把拉走了。
两年后,小冬哑巴家里开始了巨大变化,这变化来自明小夏。小夏跟我是同班同学,因为家里穷,上学迟,人长得漂亮,头脑却不怎么灵活,读书差得一塌糊涂,因此连续留了两级,成为了我的同班同学。初三毕业那年我十五岁,明小夏十八岁。明小夏小学只读到三年级,在家里跟着母亲懒尸婆养鸡、种菜,也帮着父亲干干农活,一不小心就长成了十八岁的大姑娘了。人虽然长得端庄周正,白皙圆润的,见人就笑,但这头脑没有跟着长得灵光,甚至继承了母亲懒尸婆的秉性。我们山里人结婚早,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孩子更是早早地便嫁人了。堂兄家虽然是全村最穷,一切都在村里垫底,但有女长成,还出落得诱人耐看,这上门的媒婆也就不怕穷不怕脏不怕累,来了一拨又一拨。
当然,能够看上懒尸婆家女儿的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门当户对是自然的规律,山村里的农夫体会更加深切和到位。挑来挑去,最后由懒尸婆做主,挑了一个从小患了小儿麻痹症,走路会一瘸一拐的高大青年。大家都叹息说,懒尸婆贪财换女儿。确实,小夏的财礼是“三个一”,不是什么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这所谓的“三金”,但是这“三个一”着实不简单,小夏成了那个时候我们村里出嫁的最贵姑娘。第一个“一”是给他们家拉一卡车的煤。烧煤在我们村里可是稀罕事,大家祖祖辈辈都是烧柴煮饭,没有多少人家里用过煤烧火煮饭,也没谁知道价钱高低,无理由的相信一卡车的稀罕货肯定要花很多钱。第二个“一”是要给他们家盖一栋四扇三间,大约是一百五十平米左右的大瓦房。在我们村里盖一栋这样的新房子,那个时候大约需要三到四万块钱,而一般人家结婚包括彩礼、家具、酒席钱等等,全部算进去大概在一万到一万五千块钱之间。由此可见,小夏这个婚礼是我们村最贵的了。第三个“一”是一把钥匙,是男家的钥匙。也就是说小夏嫁过去之后,掌管钱财的那把钥匙要放在小夏的衣兜里。
我堂兄含笑地望着自己的婆娘懒尸婆,一副马首是瞻的样子。听了这些话,那个比小夏大了七八岁的瘸腿男人,笔直地站了起来,高大的身影显得异常坚定,掷地有声只说了一句话,没问题,全部听婶娘的安排。懒尸婆也笑了,看着这个憨憨的大龄青年,说道,我们女人一辈子受苦受累,不容易,我看你憨厚老实,值得托付,小夏是我的心头肉,头脑不狡猾,你们俩在一起,般配,可靠。这酒席、婚礼什么的,都免了,你把这三件事办好了,我们在家里吃一餐团圆饭就让小夏跟你过门。
那个叫卢小江的高大男人住在卢镇街上,家里有两间店面,做着小生意,虽然生活富足,却是被人鄙视着长大。能够把漂漂亮亮的明小夏迎娶进家门,一家人自然是欢喜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