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物理学: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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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条晦涩难懂的定律

在力学当中存在三条基本的定律,其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要算是第三条——作用和反作用定律了。尽管这条定律大家都知道,而且我们还能在某些情况下合理地运用它,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人真正理解了这其中的含义。也许有的读者很快就能理解,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把它彻底弄明白。

曾经,我跟很多人探讨过这条定律,而且我不止一次地发现,人们认为这条定律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他们认为,相对于一动不动的物体来说,这条定律是正确的,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将它应用到能够相互作用的运动物体上……这条定律规定,作用跟反作用是相等的,换句话说就是,假如一匹马拉着车子,那么,车子也在用同样的力将马向后拉。在这样的情形下,车子不是应该保持静止状态吗,为什么它会向前移动呢?如果这两个力量相等,那么,它们不是应该彼此抵消呢?

关于这条定律,人们会有不同的疑问。那么,这条定律真的正确吗?毫无疑问,答案是正确的,我们质疑它的准确性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地理解它。事实上,这两种力并没有彼此抵消,因为这两种力施加在了不同的物体上:作用力施加在了车上,而反作用力则施加在了马上。尽管这两种力是相等的,但是,力量相等的力产生的作用永远都相同吗?无论什么物体都能被施加相同的加速度吗?难道说,力施加在物体上的作用与物体本身存在关系,却和物体“抵抗力”的大小关系不大吗?

假如将这些问题考虑进去的话,那么,我们就能理解马拉车前行的原因了。尽管施加在马身上的力以及施加在车子上的力是相同的。可是,车有轮子,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而马却能稳稳地站在地上,所以,马能拉着车子走。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假如车无法将反作用力施加在马的身上,那样的话,就算没有马也行,用一个微不足道的力量就能把车拉走。实际上,只有马才能将车的反作用力克服掉。

倘若我们简化一下这条定律,将“作用等于反作用”改成“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那么,大家就会更容易理解,也会产生更少的疑问。因为这两种力是相等的。考虑到受力的物体是不一样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作用力是不会保持一致的(假如跟平时一样,将“力的作用”理解成物体的位置移动)。

当北极的冰将“切留斯金”号的船身冻住的时候,船舷也同样将相等的反作用力施加在了冰上。发生人间惨剧的原因在于坚不可摧的冰块经受住了船壳的压力,而船身是空心的,根本无法经受这样的压力,于是最终被冰压坏了。

同样地,下落的物体也服从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的力学定律,尽管我们很难直接观察到这两种力。苹果下落到地面是因为地球对它产生了引力,而实际上,苹果也在用与之相等的力吸引着地球。准确地说,苹果和地球都在朝着彼此的方向下落,只不过它们下落的速度不尽相同。两个相等的相互吸引力,让苹果获得了10m/s2的加速度,至于地球,考虑到它的质量要比苹果大很多,因此它得到的加速度相较于苹果而言,显然小得多,所以,地球向苹果的移动几乎可以小到忽略不计,可以将它看作是零,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我们谈论的苹果掉到地上,而不说“苹果和地球朝着彼此的方向下落”,就是这个原因。